注:
(1)《荀子·正论》
(2)查士丁尼著,张企泰译:《法学总论--法学阶梯》,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240页。
(3)彼德罗·彭梵得著,黄风译:《罗马法教科书》,中国政治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01页。
(4)桓宽撰:《盐铁论·刑德第五十五》,见于《诸子集成》第8卷,第57页。
(5)陈兴良:《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86页。
(6)黑格尔著,范杨、张企泰译:《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95-96页。
(7)同上书,第99页。
(8)同上书,第100页。
(9)同上书,第104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4O-111页。
(11)《商君书·赏刑十七》。
(12)《韩非子·饱令第五十三》。
(13)《左传·昭公二十年》。
(14)《尚书·吕刑》。
(15)《周礼·秋官·大司寇》。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3U页。
(17)《马克思恩路斯全集》第8卷,第579页。
(18)贝卡里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金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2页。
(19)同上书,第67-68页。
(20)同上书,第42~43页。
(21)参见肖剑明、皮艺军主编:《犯罪学引论--C.C系列讲座文选》,警官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68-69页。
(22)参见马克昌主编:《中国刑事政策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6页。另参见[日]森下忠:《刑察政策大纲》第1卷,第2页。
(23)《列宁选集》第2卷,第512页。
(24)参见1、张甘妹著:《刑事政策》,三民书局,民国68年版,第339页。2、马克昌主编:《中国刑事政策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60~161页。3、哈特著,王勇、张志铭、方蕾译:《惩罚与责任》,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157页。
(25)《商君书·修权第十四》
(26)贝卡里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59页。
(27)参见1、[挪威]约翰尼斯.安德聂斯著,钟大能译:《刑罚与预防犯罪》,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第48-49页。2、贝卡里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3-44页。
(28)参见约翰尼斯·安德聂斯著,钟大能译:《刑罚预防犯罪》,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第4页。
(29)参见1、张甘妹著:《刑事政策》,三民书局,民国68年版,第339-31O页。2、韩忠谟等著,刁荣华主编:&nb sp 《法律之演进与适用》,汉林出版社,民国66年版,第229-237页。
(30)孙潮:《立治技术学》,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7页。
(31)参见薛小和:《权钱交易探源》,《新华文摘》1994年第9期,第205页,原载于《改革》1994年第4期。
(32)参见注(10)。
(33)《牛津法律大辞典》,光明日报出版让,1989年版,第764页。
(34)同上。
(35)1、曹叠云:《立法技术》,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3年版,第十章第一节。2、李培传:《中国社会主义立法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制出版社,1991年版,第八章。3、罗成典:《立法技术论》,文笙书局,民国76年修订第三版,第四章第一节第四款。4、孙潮:《立法技术学》,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