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统市场的情况,已有许多著作作了介绍,比较系统的如龙登高博士的《中国传统市场发展史》。但是,关于市场经济史的研究并不那么清晰。
50年代开展“资本主义萌芽”讨论以来,人们对商品货币经济的了解已比较多。但中国封建社会是否也存在着市场经济?市场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否阶段性?16至18世纪中国的市场和市场经济发展有哪些积极方面与缺陷?这些问题都需要研究,以求一个确切的答案。
一、中国封建社会是否也存在着市场经济?
这个问题实际上早在五、六十年代已有学者作了部分回答。1963年出版的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一书即认为“在商品货币经济的高度发达的明代社会里,这多种经营经济更有助于商品的流通,而给商品的国内市场创造了可能出现的条件。”该书在述及大小商人活动时指出:“这些大小商人的活动,自更有利于把全国各地的物资的流通,初步形成为一个完整的国内市场。这一种市场,自然不可能是资本主义意义的国内市场。但已经成为一个相当广泛的国内市场。”(注: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10页、1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还有其他学者论及市场问题。但在文革以前,甚至在80年代以前,中国学者一般不认为封建社会也有国内市场的形成,所以,五、六十年代的学者,普遍把国内市场和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认为封建社会不可能有国内市场,社会主义也不能搞市场经济,大致是这么一种看法,恕不一一引证。
从1992年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讲话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为中国家喻户晓的观点,一些经济史学者由此往前追溯,认为中国古代也有市场经济。但是大多数学者则比较谨慎,限于“市场”、“国内市场”的研究,不直接涉及前资本主义(即前近代)社会有否市场经济问题。
国外学者对前资本主义社会有否市场经济问题也有不同的看法。我无法查清这些学者的不同看法,仅以布罗代尔为例,略加说明。他的观点与其他经济学家或经济史学家并不完全相同。法布拉认为在布罗代尔看来,资本主义是应与“市场经济”严格区分的一种上层建筑。市场经济是联系生产和消费的纽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者还必须考虑产品的使用价值;资本主义则只关心交换价值。市场经济具有一定的透明度,并处在竞争的影响下;资本主义则由于拥有积累起来的巨额资本,能够放手地从事“赌博、冒险和作弊”。若尔兰补充说,布罗代尔说得好,市场经济以竞争为主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交换是平等的,而资本主义则制造和利用其垄断地位,从而造成交换的不平等。(注:布罗代尔《资本主义论丛》2—10页。)
如何理解布罗代尔的观点,西方学者已有分歧,我们亦难说清,但从他们的讨论及其他关于市场经济史的论述中得到启发,我提出如下看法,就正于经济史学界诸贤。
我认为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是两个不同概念。市场经济的主要功能或最重要的标准是通过市场机制调节生产、配置资源,市场机制是配置资源的基本手段。在市场经济下,社会分工比较发达,交换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杠杆和齿轮,货币和金融体制已经建立并与交换过程融为一体,人们的经济生活离不开市场供求关系的波动制约。而资本主义是指以资本积累、增殖、流动、垄断为最高利益的政治经济体制,说资本主义是上层建筑并非没有根据。当然两者在一定程度上是连体的或是一个现象的两个侧面。
从以上认识出发,我将申述对16至18世纪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两个侧面。我认为市场经济孕育于封建社会,因为分工和交换这两个导致市场经济的因素在封建社会有了新的发展。具体地说,我认为市场经济的萌芽应该在16世纪前,比如宋代,局部地区已可称为市场经济萌芽,理由是分工在某些行业已较细,交换具有社会性,不只是少数人的事,相当多生产部门和社会阶层卷入交换,只要读一读《东京梦华录》、《梦梁录》、《宋会要辑稿》及宋人笔记文集,应当有此印象。货币在交换中的作用已不可忽视,尤其纸币“褚”券的使用引人注目,“民以褚券为市”,(注:《宋史》卷320《彭思永传》。 )表明纸币在流通中广为使用。但是,从另一面看,宋代整个社会仍在自然经济的大环境中,和交换有联系的生产部门主要是粮食、茶、盐、酒、qū@①、铁铜、百货而已,这些行业是赋税政策(尤其是专卖政策)的重点,属纳入国家控制的产业,不能进入自由交换。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仍居主导地位,所以,不可能提供市场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明中叶,即16世纪开始,情况发生了许多变化,发展市场经济的环境比宋元好多了,于是,市场经济以方兴未艾的态势出现在江南和沿江沿河各地区。所以我认为市场经济即基于交换的经济是可以在封建社会中后期萌芽发展起来的,它为资本主义萌芽提供土壤,近代以后,市场经济被融入资本主义体制,当然也可以被社会主义体制汲纳。
二、市场经济发展有否阶段性?
有的。许多学者已指出:从春秋战国以后,“工商食官”的统一局面结束了,私营工商业发展起来,至秦汉时,富商大贾成为重要的社会势力。以货易货的贸易在中国比较早地退出主导地位,货币取得了媒介地位,交换使达官贵人与市井、农夫,都和商品货币经济发生了关系。有的学者称之为中国社会的“早熟”现象。这一阶段,市场是官府严格管理下的指定地点营业的交换场所,人称传统市场。
唐中期以后,市场的空间、时间限制被打破了,为交换服务的汇兑制度开始萌芽(飞钱、柜坊),交换所依赖的社会分工、商品生产倾向增强了,于是,作为自然经济体系中的有限交换便开始向市场经济靠拢,但整个交换仍然对自然经济有依赖性,比如大部分商品都是农村劳动者(农民和手工艺人)的副业产品,进入市场后才成为商品;官营手工业产品,也只在满足官府需要之后,如宋代官窑瓷器产品,供御用拣退,“方许出卖。”(注:周辉《清波杂志》卷五,13页。)就是一个例子。所以唐中期至明前期仍然处于传统市场发达阶段,不能说已进入市场经济阶段。
16世纪前(如宋代)市场经济开始萌芽,但比较明显的萌芽状态出现在明中叶。在学者们所肯定的明嘉、隆、万和清康、雍、乾、嘉这两个时期,局部地区的市场经济萌芽规模足可称道,出现了两个并存:自然经济与市场经济萌芽并存,就全国说,自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封建生产关系和资本主义萌芽并存,封建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市场经济的第二个时期是近代,即鸦片战争到1949年,由于外国资本主义侵入,中国开始逐步被纳入国际市场(外国对中国投资、中国与世界各国贸易),处于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但自然经济在广大农村依然占统治地位,经济结构呈现错综复杂的混合形态。市场经济的第三个阶段,是1978年至今天。从1949年到1978年,30年中,中国实行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1949—1956)有了相当发展,“购销两旺”并非虚言,但由于意识形态和政治体制的左倾与僵化,生产关系改革的极左路线,商品经济被等同于资本主义,成了限制、消除对象,全国经济重新走向自然经济化,即退化。这一段痛苦的历史教训,换来了1978年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标志的思想解放。1978年开始,从有计划商品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逐步更新,终于为市场经济正了名。这一切都应归功于邓小平的实事求是思想。九十年代中国市场经济进入国际化轨道,虽然尚属初级阶段,但已成为主导地位,市场的发育已向国际化、区域化、资本化方向前进。
回顾以上历程,中国的市场史分为两大时期,第一时期是传统市场,其中又可以唐中期为分界,区别为前后期;第二时期是市场经济,其中又可区分为萌芽阶段(12—13、16—18世纪)、 初级阶段(1840 —1949)、停滞与发展阶段(1949—1978、1978—1998)。这种分期尝试是为了促进对中国市场经济的研究,使之深化,以上所说的分期标准与时间仅供讨论。
三、16至18世纪
中国的市场与市场
经济有哪些积极方面与缺陷?
这是本题的重点。16世纪开始,中国的市场和市场经济出现了许多新的动向,对此吴承明先生作了精辟的
分析,详见吴著《市场·近代化·经济史论》一书的《16与17世纪的中国市场》一节。吴先生在此之前已发表了《明代国内市场和商人资本》、《论清代前期我国国内市场》等重要论文,从商路、商镇、主要商品的运销和大商人资本的兴起来考察市场;而《16与17世纪的中国市场》进一步从人口、物价、财政、商税、白银几方面探讨,应该说所论非常全面、深刻。除吴先生之外,还有一些学者围绕以上
问题进行细致分析,极有
参考价值。本人拟就物价、白银和市场
网络这三个与市场经济有密切关系的问题,作一点补充探讨。
吴承明先生在《16与17世纪的中国市场》一文中有“物价”一节,讲了田价、米价和棉、布、绢价,结论是明前期徽州田价坚挺,百年间升到6倍,“当是经济
发展、富户和商人投资土地的反映。 ”以后长期稳定在12两余水平,似因土地边际报酬的限制。16世纪下半叶田价下跌40%,“这需要寻求解释”。文中所列田价表分十个时段,每个时段25年,按分期平均田价列表,一共250年, 完全符合同一地区价格波动
研究的原则,即研究一个地区的价格运动,最好有五年或五年以上价格平均数,据此可分析较长时期波动趋势,而不致于以偏概全。
我在这里提出一个问题请教于时俊。据记载,正德初年“物价甚贱”,而田价则由平均每亩10两多上升到12两多,涨幅竟达20%。田价与物价成反比。嘉靖以后,“诸物腾贵”(注:谢国桢《明代
社会经济资料选编》中,181页。),而田价开始下跌,1551—1600 年(嘉靖三十年—万历二十八年)平均每亩仅值7.51—7.54,跌幅过40%,也是田价与物价成反比。万历二十一年以后田价又加升,持续半个世纪之久,康熙初年再次下跌40%。我们知道顺治朝的粮价也是上涨的(注:江太新《清代粮食变动及清政府的平抑粮价》,载《平准学刊》第五辑下册,1989。),与田价也是成反比。这种现象表明什么?是否可以作另一种解释:物价处于低位时,表明市场的活力不足,交换迟滞,银根放松,所以土地的“保值”值提高,资金投入土地多了,不一定是经济发展引起土地投资。反之,物价上涨,交换活力加大,银根收紧,资本的运动
自然会从土地、房产流向更有利可图的商业、手
工业。为了证明这种解释尚有根据,兹引四十年前出版的傅衣凌先生《明清
时代商人和商业资本》一书对徽商既投资土地又不愿意投资于土地情况的分析:“就我所知,徽人亦曾以其商业上所获得的利润,投资于土地,且一度激起徽州田价的高涨……然而我们要晓得徽州的地狭田少和赋税负担之重,利息之薄,为人所周知的,所以上面俞氏所云徽州田价前涨后落,嗣亦无人买田是最值得注意的。亦即表示徽州商业资本虽与土地有关,然要从土地上面来容纳他的剩余资本,这一个要求将成为不可能。……这一现象,我不是说徽商不愿意投资土地,而是当时各地工商业的发达已给予商人开一广阔的前途,比单纯的购买土地、收取地租更为有利。”傅先生的解释是符合实际的,正是市场的扩大即商品生产与商品流通的发展,必然造成价格运动有利于工商业。土地报酬低的地区,土地价格才会下跌,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市场经济正在形成。
关于米价的波动全汉升、黄冕堂、汪士信、王业键、江太新诸先生均有专文。汪士信文有“明代粮食价格变动趋势”一节,制作了“正常价格”、“灾荒年价格”和“官价”三个表格。他的结论是“整个明代,粮食是上涨趋势。……大体上有三个梯级:从洪武到成化为第一级,官价为石米0.25两;从弘治到正德为第二级,官价为石米0.5—0.6两;从嘉靖起为第三级,官价为石米0.6—0.7两。”(注:《平准学刊》第四辑下汪文《明代的粮食运销途径与价格变动趋势》。)我认为此种情况与嘉靖以后市场的扩大不无联系。当时城镇人口增加,生产的专业化加速,商品粮供应是市场的突出任务,所以拉动了粮价的攀升。
棉、布价格。吴承明所作表格,也反映了上升趋势,但表格限于上海明末清初的棉、布价格。他指出15—16世纪初棉价由每担5两增至7两,布价因官府控制,一直在每匹0.25至0.30两水平。棉、布价格也反映了市场扩大的情况。
关于价格的缺陷问题,我参考了有关著作,将其概括为两个方面,第一是价格波动因受社会安定与否、官府干预、灾荒等外在因素的
影响,不是真实地反映价值,但这并不重要。我们关心的是主要商品价格能逐步上扬,以体现市场消费能力的提高,象棉布这样价格“稳定”状态并非正常,反过来证明消费没有扩大多少,
农村自行织布的情况改变不多,社会经济在一定时期和地区处于停滞状态。第二是价格波动与生产的曲线并非吻合。中国的经济周期在相当程度上是
政治周期的反应,王朝更迭与经济兴衰相依存,而不是价格与生产相依存。至今还没法画出这两条曲线。
白银问题,我关心的是,为什么16世纪开始白银从美洲分别流入欧洲和中国会有不同的结果?流入欧洲使白银对黄金的比价下降,布罗代尔写道:“从1550年到1680年,由于美洲的银矿采用
现代技术(汞齐法),白银产量激增,从而成为持久的、强大的通货膨胀的动力。”(注:布罗代尔《15—18世纪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一卷546页。)在德国的法兰克福和莱比锡交易会上,1701—1710年之间金、银的平均比价为1∶15.27,1741—1750年之间变为1∶14.93;在法国货币改革后,1785年金银比价由1∶14.5提高到1∶15.5;在英国与西班牙当时为1∶16。金银比价的调整,有利于币制的稳定, 有利于自由贸易的发展,市场经济从此走向成熟。
流入中国的白银数量也很可观,吴承明、梁方仲、全汉升、王业键、孙毓棠诸公均有统计。吴承明先生列表统计后说, 白银流入总数达2亿两,但认为“实属过高”,“白银净增也许不过1亿两。 ”(注:吴承明《市场·近代化·经济史论》273、270页。)梁方仲的估计差不多,说“由此可以断定只就葡、西和日本三国输入的数目而言,必已远超过一亿元以上。”英国、荷兰与中国贸易也支付银元,数量不可考。梁先生还指出:“所以假如自万历元年(1573)起,……每年平均有三十万比收(即Peso)流入中国,则至万历十年(1582)即一条鞭法推行已甚普遍的时期,便应有三百万比收的输入……。”(注:《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176、173页。)
那么,这一亿多两流入的白银到哪里去了?起过什么作用?正如梁方仲先生所提示:白银输入正值一条鞭法推行已甚普遍时期,白银流入加速了税制改革,这就是吴承明先生所说的“财政白银化,市场大发展。”(注:同前揭吴承明书。)与此相关的是白银成为货币的主币。在市场史上,物物交换属最低层次,有货币以后,交换复杂化了。市场是一种和货币联系在一起的复杂交换,市场经济是一种和货币联系在一起并有良好货币体制保障的交换经济。正因为如此,16—18世纪的这种白银效应显然是市场扩大、市场经济萌芽有较快发展的原因之一。可惜多次海禁使本来还很缺乏的白银流入减少、停止,因为有信誉的货币流通量的下降,会导致市场经济的严重挫折。此外明清货币体制过于复杂,银、钱、钞并行,却没有法定兑换制度,造成币制混乱,如叶世昌先生指出:“如果纸币是银的价值符号,且可随时兑现”,则大明宝钞的流通不会失败。(注:叶世昌《论大明宝钞》,载《平准学刊》第四辑下册,1989。)货币体制改革不能适应市场经济萌芽、 发展的需求,
是16至18世纪中国经济的一个症结,或者说一个缺陷。
最后是市场网络。现在已有一些论文涉及这个问题,即使过去有关明清商品经济论著,也涉及商人活动范围、商业城镇、商业资本流动、
交通运输等方面,实际也是讲市场网络,不过无此
理论框架而已。
我这里着重讲一点,就是网络主体问题。市场经济是联系生产与消费的纽带,(注:布罗代尔《资本主义论丛》5页。)居中是商人, 所以说商人和商业资本是市场网络的主体。16至18世纪中国市场网络主体商人和商业资本究竟有哪些积极作用?有哪些问题?还可进一步研究。前辈傅衣凌先生《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一书,应是当时高水平的学术论著,他看出商业资本的两重性,以徽商资本为例,一方面参与直接掌握产业,另一方面又和土地资本常是分不开的。傅衣凌还进一步指出,徽商除了投资土地以外,各地工商业发达更为他们“开一广阔前途”(注:见该书78页。),徽商的活动范围即是一个市场网络(也可叫商业地理地图)。其他商人如江苏洞庭商人、福建海商、陕西商人、山西商人,均有自己活动范围,形成销售网络。这就一点上,不能说落后同时代的欧洲很远。问题是作为市场网络主体的商人本身存在着许多缺陷,影响他们的前途,即他们缺乏对市场的领导、引导能力。首先,在经营方式上是家庭经营、宗族、亲朋、同乡合伙,不能形成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利经营的
科学化。其次商人和商业资本虽然和
金融资本有联系(徽商就附带经营金融业务),但因金融资本业本身发育不良,而受到很大限制,包括来自朝廷海禁政策限制和来自葡、西、荷、日、英的贸易竞争制约。中国商人和商业资本挥霍浪费、购买土地、从事高利贷和典当业,固然影响资本的正常(像欧洲那样)发展,但仍然不是决定因素,如若上述三个方面得到解决,商人和商业资本的自身优化、现代化问题必有期望。如福建海商如无海禁阻挠其向海外发展,他们还会回来买地盖厝吗?市场的竞争机制一旦确立,其生命力是非常强大的,可望能够冲破“地主心理”、“乡族桎梏”、“土地包袱”等因素的制约。
可惜,在16至18世纪的中国,市场经济虽然萌芽了,但市场主体本身和存在环境的结构性限制,使其难成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