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酒后上课、教师在上课时所携通讯工具发出声音讯号或使用手机,影响教学等行为都将被定性为教学事故。
昨日了解到,南汇区教育局出台了《中小学教学事故处理意见(试行稿)》,一旦被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事故责任人将被扣除年终奖金的30%—50%。不批改作业也将受到处罚。
昨日,在南汇区教育局官方网站上看到了这份制订的《中小学教学事故处理意见 (试行稿)》,根据该《意见》,按教学与管理等不同环节,教学事故分为了四类,即教学组织事故、教学管理事故、教学考核事故和教学保障事故,按性质和影响程度,把教学事故划定为一般、较大和重大三个等级。(考试大)
据了解,教学事故经学校最终认定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须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如果认定为较大教学事故将给予事故责任人取消当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取消特级教师、优教工程等的评选资格;扣除年终奖金的10%-20%。
一旦被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则给予事故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的30%—50%,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等第。
目前,南汇区各学校将成立对教学事故申诉进行受理与仲裁的职能机构或部门和教学事故仲裁委员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的初步认定、处理不服的,有权申诉。当事人提出申诉后,学校教学事故仲裁委员会立即受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然后根据核实情况作出仲裁。学校依据仲裁决定作出相应行政处理决定。
根据该《意见》附带的《南汇区教学事故类型与级别界定参考标准》,教师酒后上课;教师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停课、旷职;对学生实行体罚或变相体罚或使用侮辱性语言,造成不良后果;在规定的保管时间内,丢失学生原始成绩、原始学籍;故意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监考教师无故迟到15分钟以上;遗失学生试卷、考试成绩,致使学生成绩无法确定等都将被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而教室布置或批改作业马虎随意,或不批改不反馈,影响教学正常进行,将被批评教育,并扣除5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