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个领域的财政职能
财政职能按其作用的领域来界定,可以概括为四类。
1.
政治领域的财政职能。
在
政治领域的财政职能,主要体现在调节各阶级
经济利益,
影响其占有国民收入的份额,对各所有制
经济形式产生
影响,以巩固
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设提供财务保证和物质基础,安排行政管理各部门的经费使用比例关系,巩固社会主义上层建筑。
2.社会领域的财政职能。
在社会领域,财政职能主要体现在对各经济组织和全体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进行调节,避免社会分配不公;为社会事业的
发展提供财力保证,促进文化、
教育、
科学技术、卫生保健、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等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财政在国家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的职能,是财政属性的职能。
3.经济建设领域的财政职能。
在经济建设领域,财政职能主要体现在对人民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影响(例如,运用公债筹集资金产生的影响),对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关系产生的影响,对产业结构优化产生的促进作用,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壮大和巩固国有经济所起的作用,以提高社会生产力,增加国民收入供给,促进经济增长。在经济建设领域的财政职能,是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属性职能。
4.宏观经济领域的财政职能。
在宏观经济领域,财政职能主要体现在对局部与国民经济全局之间关系的影响,对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之间分配关系的影响,对积累与消费之间比例关系的影响,特别是对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平衡关系的影响,以抑制通货膨胀、增加就业、引导投资与消费、稳定国民经济。在宏观经济领域的财政职能,是以国家为主体、广义上的经济属性财政职能。
三、五种形式的财政职能
按财政职能的表现形式划分,财政具有五种形式的职能。即:筹集资金职能、配置资金职能、调节经济职能、监督管理职能和稳定职能。“财政的职能是以国家的职能为依据,既要反映国家组织领导经济的职能,必须同再生产过程结合起来
研究,也要反映国家社会政治活动(包括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必须同国家组织领导政治和社会事业各方面的职能结合起来
研究。”①因此,财政的上述五种形式的职能,既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两种属性分配关系的客观反映,同时,又是国家各种职能的客观反映。
1.筹集资金职能。
财政筹集资金的职能,是指财政为实现社会主义国家履行政治职能、社会职能、经济建设职能和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需要,而运用各种手段积累资金的职能。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运用税收手段为国家政权建设筹集资金,为国家的存在和国家政治活动、处理对内对外国家事务提供经费来源和物质基础;(2)运用税收手段为社会管理、社会全面发展筹集资金,为文化、
教育、
科技、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事业等的发展,提供经费来源和物质基础;(3)运用公债、利润、公共行政预算结余等形式,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资金为国有经济的发展、
现代化经济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4)综合运用税收、公债、利润等形式,为促进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和国经济的稳定发展筹集资金。
2.配置资金职能。
财政配置资金的职能,是指财政在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前提下,运用资金,主动进行宏观资源优化配置的职能。主要体现在:(1)对不能由市场机制进行配置的行政管理、国防事业、通过无偿投资、经费拨款,以公共行政预算形式予以资金安排;(2)对市场机制作用迟缓的文化、教育、
科学技术、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公益事业、公共服务等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管理领域,通过无偿投资、全额经费拨款,差额预算补助、大量生产性财政补贴等形式,以公共行政预算形式予以资金安排和财务支持;(3)对市场机制不便作用的风险大、投资数额巨大、微利或无利的项目、国家为了增强调控能力必须控制的战略性产业、天然具有垄断性必胯由国家经营的产业,运用政府经济建设投资、投资入股、提供周转金、财政性贷款等形式,通过经济建设预算予以资金安排,具体表现为国家财政的经济建设投资活动;(4)对市场机制作用不好或无力作用、完全由市场机制自发调节会导致社会财富巨大浪费,引发经济波动的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综合运用社会救济、政府公共支出、经济建设支出等以国家为主体的两种属性再分配手段,作有利于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达到平衡的安排,例如,增加或缩减政府公共支出、经济建设支出、社会救济支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