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速发展国内经济,适当放松外贸管制。国家之所以实行对外贸易管制,归根结底目的还是为了维护本国利益,其中最为核心的还是经济利益。放松外贸管制的主要内容是因势利导,确定合理税率。制定关税税率时,应从有利于缓解走私的角度加以考虑,合理的税率对走私分子才有遏制作用。税率过高,不仅国家收不到税,更使走私分子在高倍率经济利益驱动下,甘愿冒着“杀头的风险”走私。可以认为,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放宽,走私犯罪的逐渐减少将是必然的。
(二)提高国内企业竞争能力,缩短商品价格差距。前面分析已经述及,国内外商品差价悬殊,是走私犯罪存在的内在原因之一,国外一些产品通过走私渠道进入我国,有其一定的不可避免的原因,但是,如果我们提高了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则能通过缩短商品差价和质量差距途径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走私行为。我国近几年一些国内产品不断增强竞争力的事实,已经证实了这一点。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产品质量的提高,价格的降低,会使走私分子“无利可图”,进而使走私行为的减少成为可能。
(三)加强监督,削弱、限制地方保护主义,提高对单位走私的控制能力。由于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冲突,又允许展开竞争,地方保护主义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必然性。某些地方对走私犯罪活动的纵容是当地走私犯罪活动长期猖獗的主要原因,要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一方面应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尤其是强化外贸活动中的制约机制;另一方面,适当扩大地方自主经营权,缓解地方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消除其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心理,从而减弱地方保护主义,单位走私严重的局面也将能得到很大的改观,地方对其他走私犯罪活动打击不力的情况也将不会存在,这样走私犯罪得以存在的条件也将大大减弱。
(四)加强缉私队伍和装备的建设,提高缉私能力。目前我国缉私能力相对较弱,许多走私案件未被查获,助长了走私犯罪的气焰。缉私是反走私最有力的手段之一,加强缉私工作,提高走私案件的查获率,可以有效消除走私分子的侥幸心理,减少走私犯罪。要提高缉私能力,首先要保证缉私人员的数量,解决目前许多口岸缉私力量不足的状况;其次,还必须提高海关等机构缉私人员的素质;第三,加强缉私装备建设;第四,完善管理机制,协调各缉私部门的关系,使缉私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改变我国目前公安,海关,工商,边防,税务,渔政,民兵在缉私工作中各自为战的局面,使我国整体缉私能力迅速提高。
(五)非缉私机构的管理人员共同参与,加强对船舶、港口、码头的综合治理。大宗货物通过船舶走私入境,是近几年走私犯罪的基本特点,加强对船舶、港口、码头的管理,便抓住了遏制走私的关键,这就要求充分发挥缉私机构以外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作用,为此,有关部门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造渔船和交通运输船舶时,任何单位及个人应按照规定报警渔业或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船检部门要按有关技术指标严格把关。
2.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对于“三无”船舶,要坚决清理取缔。
3.加强对港口和码头的管理。
(六)整顿国内市场,堵住走私犯罪后路。在中央提出的“海上抓,岸上堵,口岸查,市场管,处罚严”这五项反走私工作方针中,加强市场管理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和一项对策。加强对国内市场的管理,使国内市场规范化,有序化,是断绝走私犯罪分子来源,堵住走私犯罪分子货流,从而控制和预防其犯罪实施的一项有效措施。
(七)加强对走私案件的司法处理,震慑犯罪分子。对犯罪分子的司法处理。离不开刑事制裁。虽然刑事制裁不是对付走私犯罪的唯一手段,甚至不是主要手段,但其预防,减少犯罪的作用是不能忽视的。尤其对于走私罪,社会公众包括走私分子本人对于走私行为的犯罪感相对薄弱,这样,舆论的谴责,社会的监督和教育等许多对其他犯罪具有重要遏制作用的社会因素在走私犯罪面前显得软弱无力。刑罚既有威慑功能,又有教育功能,通过刑事制裁表明国家和社会对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对于走私犯罪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反走私斗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项长期任务。走私这种特殊的国际经济犯罪现象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和经济根源。走私活动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与国家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紧密联系的。只要还存在着国家形式,存在国际交换,存在着国际、国内两种价格,走私现象就不会消失。大力开展反走私斗争,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是直接关系到国家兴衰存亡的大事,切不可漠然视之,掉以轻心。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必然要求我们把打击走私工作放到一个重要位置,以保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方向,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安定,为新形势下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参考书目】:
《走私犯罪》 摸开勤,颜茂昆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走私犯罪的定罪与量刑》黄芳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
《走私罪的认定与处理》 钱舫,许道明——中国检察出版社
《走私犯罪的惩治与防范》 张国贵——北京,西苑出版社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教程》 李长修,靳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精解》 曹子丹,侯国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