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秦、秦汉时期,将负有国家使命出使到另一国的专门人士称为使者,如战国时期的张仪、苏秦,西汉时期出使西域的张骞,出使匈奴的苏武。西域和匈奴出使到汉朝这类人士的也称为使者,这在《汉书》的《西域传》和《匈奴传》中有多处的记载,这里使者的含义上与我们现代出使到另一个国家的使者是相同的。汉简和史书中所见的使者还有包括由朝廷所派的、到国内各地行使朝廷权力的朝廷命官。汉简中的史料有助于我们多角度地认识和了解使者在当时的具体职责和其它一些问题。
一、关于汉简中记载的使者
劳边使者
居延汉简中有“劳边使者”,见于《劳边使者过界中费》册。对于册中的“·肩水见吏二十七人 率人五十五人”中的率字,学者们的解释是不同的,薛英群等认为:率是大约、大概之意。“劳边使者”中的劳边就是慰劳边塞驻军。他们指出:劳边之制在我国起源较早,《礼记·曲礼》已有记述。并引据了两条史料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一条是《史记·晋候世家》:“欲是上乃使使持节诏将军:吾欲入劳军。”这说明皇帝可亲往劳军。《汉书·王莽传》:“遣尚书大夫赵并使北边,还原五原北假膏壤(植)谷,异时常置田官。”①而日本学者永田英正先生则认为,“率人五十五”是平均每人五十五的意思。因为根据前面几简,食品支出合计一千四百七十钱,吏的现有人员是二十七名,平均每人五四、四钱。将零数升上去变成平均每人五十五的意思。按照永田英正先生的解释,“肩水所见吏”是肩水地方的吏,并不是使者所率领的人数他还指出:标题中所见的“劳”,不单纯是作为抽象意义上的慰劳使者,而是具体供给酒食,以犒劳和款待使者的意义上使用的。②我们同意永田英正先生对“所见吏”的解释和分析,但我们认为薛英群等对将劳边使者作为一专用词解释也是有道理的。因为如果将劳字与“犒劳和款待使者”联系起来,那么“边”字与使者联系起来,就是“边使者”,但是在《汉书》和《后汉书》的材料中所见的使者要么是两个字,要么在前边加上两个字变成四个字,如“稻田使者”。汉昭帝元凤元年冬十月,霍光诛杀上官桀、桑弘羊时,告发的人是故稻田使者燕仓,这在《汉书·昭帝纪》是有记载的:“故稻田使者燕仓先发觉,以告大司农敞,敞告谏大夫延年,延年以闻。” 还有“风俗使者”。《汉书·王莽传》载:新莽末年“四方盗贼往往数万人攻城邑,杀二千石以下。太师王匡等战数不利。莽知天下溃畔,事穷计迫,乃遣风俗大夫司国宪等分行天下,除井田奴婢六莞之禁,即位以来诏令不便于民者皆收还之。”三个字的专用名词对汉代的官吏来说,如光禄勋、丞相史等,一般是前两个定语于最后一个专称,而用一个字来定语于后面一个专用的则显得不习惯,当然我们并没有充足的理由来说明“边使者”这样的叫法就一定没有道理,在这里提出来,希望能得到广泛的讨论。
悬泉汉简中在几个重要的册书和文书中,关于羌人的简中都出现了使者,计有:
使者王君
《元康四年鸡出入薄》中两枚简上记述了招待王使者。一为:出鸡一双以食使者王君所将客留宿再食东;一为:出鸡一枚以食使者王君一食东。③这里的使者,是汉朝出使西域的使者呢?还是朝廷派往河西有专门任务的使者呢? 悬泉简中的另一条简似乎可以帮助我们搞清这个问题:
各有数今使者王君将于阗以下千七十四人五月丙戍发禄福度用庚寅到渊泉。(Ⅰ0309③:134)
这枚简同《元康四年鸡出入薄》一样也为第一次发掘所获,很可能此王君就是彼王君。
使者段君
甘露元年丁酉朔己未悬泉厩佐富昌敢言之爰书使者段君将疏勒王子橐驮三匹其一匹黄 二匹黄乘皆不能行......(悬泉Ⅱ0216③:137)
使者和中
见于泥墙题记《使者和中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④。题记的前五行是颁发该诏书的一个引子。题记在一开始首先是书太皇太后时颁布的一份诏书的内容,强调:
惟□帝明王,靡不躬天之历数,信执厥中,钦顺阴阳,敬授民时,(第二行)
□劝民耕种,以丰年□,盖重百姓之命也。故建羲和,立四子,.....时以成岁,致熹.......(第三行)
第四行谓:
其宜□岁分行所部各郡
第五行是:
诏条
之后是诏条的正文:
“元始五年五月朔丁丑,和中普使下部郡太手,承书从事下当用者,如诏书,书(六行)
到言。 从事史况(第七行)
日本学者大庭修先生曾完整复原了西汉《元康五年二月诏书》册,⑤此册诏书在后面的下发处的格式语是:
御史大夫下丞相,承书从事下当用者如诏书
可以看出,在颁发《使者和中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时,当时已大权在握的王莽是通过使者来下达诏书的,在《四时月令》的最后,也明确反映出这一点
【显见处,】如诏书、使者书,【书】到言。
那么使者们是如何行动呢?是一个人负责特定的某一区域,还是集体行动呢?《汉书·平帝纪》载:在元始五年的时候“太仆王恽等八人使行风俗,宣明德化,万国齐同。皆封为列侯。”。根据《四时月令》诏条的格式和内容,可以看出,使者和中也是通过部和郡县来传达朝廷的诏书的。《四时月令》在泥书的题目和诏条的前后注明“使者”、“使者书”正好说明这个问题。这说明使者们在朝廷是集体被委派,而到达地方时有的是单独行动的。
护羌使者
据张德芳等先生统计,悬泉简中“护羌使者”凡十见,从出土层位和相关的纪年简推断,从宣帝时起一直持续到西汉末年,他认为使者不是临时性增设的官职。⑥根据悬泉简的资料,护羌使者设有幕府,并可巡行各部,似应为比二千石的官员,有较高的秩级,不是护羌校尉所派使者或属官。从《汉书》和《后汉书》的记载来看,使者均为朝廷直接所派,但是使者的秩级确实没有明确的资料证明是多少石。目前公布的简牍中我们很难对“护羌使者”的具体职责、幕府的人数、与其它处理羌族事务的官吏(如破羌将军、护羌校尉)的关系做出分析。
二、“巡行郡国”的使者及其职能
使者之职,渊源于殷商时期,在甲骨卜辞中有所记载,称其为“史人”,使命大略有三个方面:使于商王朝的邻国,执行外交使命;使于商王臣属之贵族“诸侯”,沟通王朝与地方之关系;执行谋项特定任务之专使、特使。后者“乙酉卜宾贞,史人于河,沉三牢、册三牛,三月”⑦,是派遣特使祭祀于河。
汉代的使者,开始是派往郡国和郡国派往朝廷的来传达各自的信息的。《汉书》卷35《吴王传》:“吴王恐,所谋滋甚,及后使人为秋请,上复责问吴使者。使者曰:‘察见渊中鱼,不详。今吴王始诈疾,及觉,见责急,愈益闭,恐上诸之,计乃无聊。唯上与更始。’于是天子皆赦吴使者归之,而赐吴王几杖,老,不朝。”《汉书》卷35《吴王传》:“孝景前三年正月甲子,初起兵于广陵。西涉淮,因并楚兵。发使遗诸侯书曰:‘......’。”皇帝在召唤大臣时也使用使者,《汉书》卷39《曹参传》:“萧何薨,参闻之,告舍人趣治行,‘吾且入相。’居无何,使者果召参。”发生突发事件时派出使者处理的制度,始于汉武帝时期“巫蛊之祸”发,少傅石德哄骗太子时曾说:“前丞相父子、两公主及卫氏皆坐此,今巫与使者掘地得征验,不知巫置之邪,将实有也,......8使者的这个使命,在以后几朝也被继承下来了。汉哀帝的时候“莽还京师岁余,哀帝崩,而傅太后、丁太后皆先薨,太皇太后即日驾之未央宫收取玺绶,遣使者驰召莽。” ⑨王莽生病以后不能再生孩子了,这时他的一名叫怀能的侍者生一男名兴,他听从新迁王安“兴等母虽贱,属犹皇子,不可以弃”的建议,决定给兴等加封爵,“于是以王车遣使者迎兴等”。10
使者的职责还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到郡国去传达和督促朝廷和皇帝的某些命令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在武帝以后这项制度开始施行。主要职责是荐举人才,问民疾苦,视察振贷和农业状况,以及社会状况(所谓的“风俗”)。《昭帝纪》:始元元年“闰月,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持节行郡国,举贤良,问民所疾苦、冤、失职者。”始元二年“三月,遣使者振贷贫民毋种、食者。秋八月,诏曰:‘往年灾害多,今年虫麦伤,所振贷种、食勿收责,毋令民出今年田租。”昭帝元凤元年冬十月,霍光诛杀上官桀、桑弘羊时,告发的人是故稻田使者燕仓,“故稻田使者燕仓先发觉,以告大司农敞,敞告谏大夫延年,延年以闻”。 11稻田使者当为专门负责稻田的种植以及生产情况。 “(元凤)三年春正月,罢中牟苑赋贫民。诏曰“乃者民被水灾,颇匮于食,朕虚仓廪,使使者振困乏。其止四年毋漕。三年以前所振贷,非丞相御史所请,边郡受牛者勿受责”。应劭注曰:“武帝始开三边,徙民屯田,皆与犁牛。后丞相御史复间有所请。今来(边有力)自上所赐与勿受责,丞相所请乃令其顾税耳。”12
宣帝地节四年“九月,诏曰:‘朕惟百姓失职不赡,遣使者循行郡国问民所疾苦。吏或营私烦扰,不顾厥咎。今年郡国顾被水灾,已振贷。盐民之所食,而贾咸贵,众庶重困,其减天下盐价’”。13“本始元年春正月,募郡国吏民訾百万以上徙平陵。遣使者持节诏郡国二千石谨牧养民而风德化。”14元康四年春“遣太中大夫强等十二人,存问鳏寡,观览风俗,察吏治德失,举茂材异伦之士。”五凤四年“夏四月辛丑晦,日有蚀之。诏曰:‘皇天见异,以戒朕躬,是朕之不逮,吏之不称也。以前使使者问民所疾苦,复遣丞相御史篆二十四人循行天下,举冤狱,察擅为苛禁深刻不改者。’15
汉元帝时,初元元年夏四月诏书中有“......方田作时,朕忧蒸庶之失业,临遣光禄大夫褒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问耆老鳏寡孤独困乏失职之民,延登贤俊,招显侧陋,因览风俗之化。......”16
汉成帝的时候。鸿嘉四年春正月,因关东,尤其是青翼二州遭受水旱灾,流民失业所发的诏书曰:“......已遣使者循行郡国,被灾害什四以上,民赀不满三万,勿出租赋,甫贷未入,皆勿收。流民欲入关,辄籍内,谨遇以理,务有以全活之。思称朕意。”绥和二年秋,河南、颖川遭水灾,朝廷诏书曰:“.....遣光禄大夫循行举籍,赐死者棺钱,人三千。......”17河平四年春三月“遣光禄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举濒河之郡水所毁伤困乏不能自存者,财振贷。其为水所流厌死,不能自葬,令郡国给彗读葬埋。......”18
汉平帝元始元年六月“大司农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劝农桑。”19元始二年“郡国大旱,蝗,青州尤甚。安汉公、四辅、三公、卿大夫、吏民为百姓困乏献其田宅者二百三十人,以口赋贫民。遣使者捕蝗,民捕蝗旨(有言字边)吏,以石豉(右边非支而是斗)受钱。”20
王莽时期元始五年,其秋“风俗使者八人还,言天下风俗齐同,诈伪郡国造歌谣,颂功德,凡三万言。莽奏定着律令。”元始二年“又十一公士分布劝农桑,班时令,案诸章,冠盖相望,交错道路,召会吏民,逮捕证左,递相贿赂,白黑纷然,守阕告诉者多。”21
(2)、临时处置急迫事务。田况在平定赤眉的过程中,勇敢善战。“莽胃恶况,阴为发代,遣使者赐况玺书。使者至,见况,因令代监其兵。况随使者西,到,拜为师尉大夫。况去,齐地虽败。”“四方盗贼往往数万人攻城邑,杀二千石以下。太师王匡等战数不利。莽知天下溃畔,事穷计迫,乃遣风俗大夫司国宪等分行天下,除井田奴婢六莞之禁,即位以来诏令不便于民者皆收还之”22在王莽的时候,使者的职能还扩大到了奉命处置“犯人”,释放囚徒。更始兵进攻长安“莽遣使者分赦城中诸狱囚徒,皆授兵,......”23
东汉的使者继承了西汉和王莽时期的职责。《后汉书·顺帝纪》载:永建二年“三月,旱,遣使者录囚徒。” 汉献帝兴平元年“三辅大旱,自四月至于是月。帝避正殿请雨,遣使者洗囚徒,原轻系。是时谷一 斗五十万,豆麦一斗二十万,人相食咽,白骨委积。帝使侍御史侯汶出太仓豆,为饥人作糜粥,经日而死者无降。”永和三年夏四月“戊许戌,遣光禄大夫案行金城、陇西,赐厌死者年七岁以上钱,人二千;一家皆被害,为收敛之。除今年田租,尤甚者勿收口赋。”
汉质帝本初元年五月“海水溢。戊申,使谒者案行,收葬乐安、北海人为水所漂没死者,又廪给贫羸。”24
综上可以看出,汉代使者的派出时间是不确定的,一般来说为临时性的用来处理棘手的事情,而所处理的事情和针对的群体在方式上是宜采取缓和的办法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与派往外国的使者是相同之处的。
三、使者的地位和秩次
汉代朝廷的使者一般是由什么人担任呢?《后汉书》卷51《周举传》有明确的记载:“时诏遣八使巡行风俗,皆选素有威名者,乃拜举为侍中,与侍中杜乔、守光禄大夫周羽、前青州刺史冯羡、尚书栾巴、侍御史张纲、兖州刺史郭遵、太尉长史刘班并守光禄大夫,分行天下。其刺史、二千石有臧罪显明者,译上之;墨绶以下,便者受举。其有清忠惠利,为百姓所安,宜表异者,皆以状上。于是八使同时俱拜,天下号曰“八俊”。举于是劾奏贪猾,表荐公清,朝廷称之,迁河内太守,征为大鸿胪。”
侍中,为中朝官吏。《汉书·百官公卿表》曰:“侍中、中常侍得如禁中。”注引应劭曰:“侍中,便蕃左右,与帝升降,卒思近对,拾遗补缺,百寮之中,莫密于兹。”《汉官仪》云:“侍中,左蝉有貂,本秦丞相史,往来殿中,故谓侍中。分掌乘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武帝时,孔安国为侍中,以其儒者,特听掌御坐唾壶,朝廷荣之。至东京时属少府,亦无员。驾出,则一人负传国玺,操斩蛇剑,(参)乘,与中官俱之禁中。”可见,侍中是与皇帝是非常亲近的,常伴随在左右。
光禄大夫也是皇帝亲近的官吏,《汉书·孔光传》载:“拜(光)为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给事中,位次丞相。”《师丹传》:“丹复以光禄大夫给事中,由是为少府、光禄勋侍中,甚见尊重。”
刺史的职责开始是监察郡国,并有“六条‘问事之权,25尽管秩仅六百石,但可监临二千石官。到西汉末东汉初,刺史的权力扩大,《后汉书·顺帝纪》永建元年诏:“幽、并、凉州刺史,使各实二千石以下至黄绶,年老劣弱不任军事者,上名。”监察的范围从二千石扩展到黄绶,也就是说,凡是州内所有朝廷命官都在刺史督察只列。到东汉时其职权进一步扩大为拥有选举与劾奏权、对地方行政的干预权以及兵权。26侍御史属御史大夫属官,但在殿中行走。人员有十五人。任务是“掌察举非法,受公卿群吏奏事,有违失劾举之。”27。《汉书》中遣侍御史捕捉大臣的例子不在少数。
尚书也是皇帝的近臣,设置于西汉成帝时期,有五人,开始时“通掌图书、秘记、章奏及封奏,宣示内外而已,其任犹轻。”28到东汉时权力与日俱增。 “后汉,(尚书)则为优重,出纳王命,敷奏万机,盖政令之所由宣,选举之所由定,罪赏之所由正。斯文昌天府,众务渊薮,内外所折中,远近所禀仰。”29
太尉长史属太尉府属官,署诸曹事,千石。
可见使者包括了行政、监察、军事督察等各方的重要的有实际职权的官吏,尽管秩次未达到二千石,但均为皇帝信任的重臣。
正因为使者有一定的级别和秩次,到各郡国是代表和传达皇帝的意志,因此出行时有特殊的仪仗和标志。自古亦然。《周礼·行夫职》:“凡其使也,必以旌节。”《说文》:“从方人,...游车载旌,析羽注旄首也。”可见,旌为旗帜。先秦的节,有为铜制的是凭信类的器物,如战国楚墓出土的“鄂君启节”,以青铜制成,仿竹节之形,上刻错金铭文。史书记载,“节,使者所拥有也”,30“将命者持之以为信。”31
使者到达某个地方时要有一定的仪式来接待。《后汉书》卷16《寇恂传》有详细的记载:“王莽败,更始立,使使者徇郡国,曰‘先降者复爵位’。恂从耿况(时任上谷太守)迎使者于界上,况上印绶,使者纳之,一宿无还意。寇勒兵入见使者,就请之。使者不与,曰:‘天王使者,功曹欲胁之邪?’恂曰:‘非敢胁使者,窃伤计之不祥也。今天下初定,国信未宣,使君建节衔命,以临四方,郡国莫不延颈倾耳,望风归命。今使之上谷而先坠大信,沮向化之心,生离衅之隙,将复何以号令它郡呼?且耿府郡在上谷,久为吏人所亲,今易之,得贤则造未安,不贤则 底更生乱。为使郡计,莫若复之以安百姓。’使者不应,恂叱左右以使者命召况。况之,恂进取印绶带况。使者不得已,乃承制诏之,况受而归。”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郡太守不仅要亲自迎接使者,而且要捧上印绶,使者在看过印绶后再将皇帝的诏书或制书交给太守。如果使者不退印绶,就意味着对太守的某一方面不满意,且有被罢免的可能,可见使者是有生杀欲夺之权的。
注释
①甘肃省文物考古
研究所编 薛英群 何双全 李永良注《居延新简释粹》129页。兰州大学出版社1988年。
②永田英正着 东山 谢新平译 《论新出居延汉简中的若干册书》。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 《秦汉简牍论文集》244——246页,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年12月。
③、④、⑥张德芳 胡平生编《敦煌悬泉汉简释粹》77—78页、192—199页 、200—20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8月。
⑤大庭修着 徐世虹译《汉简研究》18—20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
7《甲骨文合集5522》。
8卷63《武五王子传》)《汉书》卷6《武帝本纪》。
9《汉书》卷11《哀帝本纪》。
10、21、22《汉书》卷99《王莽传》。
11、12《汉书》卷7《昭帝本纪》。
13、14、15、16《汉书》卷8《宣帝本纪》。
17、18《汉书》卷10《成帝本纪》。
24《后汉书》卷6《质帝本纪》。
25《汉书》卷19《百官公卿表》。
26熊铁基、安作璋《秦汉官制史稿》下册24—29页,齐鲁书社,1985年6月。
27、28《后汉书》卷24《百官志》
29《通典》卷22
30《史记》卷8《高祖本纪》索隐引韦昭语。
31《史记》卷8《高祖本纪》注引颜师古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