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追求一种全新的语文教育价值观,反映了面向21世纪世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体现了当代教育以“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生存”为特征的时代精神,与以往的《语文教学大纲》存在着本质性差别。“标准”的形成还是近20年来语文教育改革与研究逐步深入、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充分吸收了当前语文教育大讨论中涌现出来的重要研究成果,体现了开放、务实、创新的精神。概括地讲,“标准”的基本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由小教学论而大课程论:语文课程本体意识的觉醒。
这次课程改革在理论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就是对教学论与课程论之间的关系给予了重新的界定和说明。由于长期受苏联教育理论的影响,我国向来重视教学论而忽视课程论,甚至把课程问题纳入到教学论中,以教学内容取代之。这样,课程问题便长期被悬置。人们关注的焦点是如何进行教学,而对于“应教学什么内容”、“为什么教学这些内容”、“教学内容的性质、价值、结构、功能如何”等问题,便较少顾及了。因此,我们传统的课程体系往往是由“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构成,处处以教学为核心,基本上没有课程意识。这次课程改革打破并推翻了以教学为中心涵盖课程的传统教学观,建构了以课程为中心统摄教学过程的“大课程”观。这是一种开放的、动态的、建构性的课程观,它把课程理解为一系列的事件和过程,而不是一个个静止的孤立的学科,提倡课程各环节的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反对把课程机械地分割成各个孤立的事件和部分。因此,这种课程观能较好地解决课程与教学相分裂的问题,真正实现二者的有机整合。
《语文课程标准》这一名称的确立,体现了新的“大课程”观。以“标准”取代“大纲”,不仅是形式上的变化,而且是实质性的变革。笔者认为,“标准”的形成标志着语文课程本体论意识的觉醒,它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从理论上看,它使人们认识到语言教学的成败得失不仅仅取决于教学过程本身,而且还受到语文课程性质、目标、内容及评价方式等先决条件的制约和规定,教学过程是不可能孤立于课程设计的理念之外而独立发挥作用的。从实践上来看,语文课程本体意识的觉醒,意味着语文教学只有积极主动地适应汉语言文字教育的特点,才可能真正起到作用。这一点是相当重要的,然而长久以来我们却忽视了它。“标准”的一个重要贡献就是对汉语教育的特点给予了重视和确认,把它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语文课程的人文性和学生反映的多元性;二是语文课程的实践性和学生语文能力的实践性;三是汉语言文字的特点和学生良好的语感与整体把握能力。深入理解并把握这三个特点,是切实提高语文教学质量的有力保证。
2.由“惟工具”论而“工具──人文统一”论:语文课程性质的再定位。
语文教育(学科、课程)性质的争论由来已久,尤其近年来关于“工具性”、“人文性”的争论更具代表性和影响力。争论是正常的,这反映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语文教育的认识和期望也在发生相应的变化。从历史发展来看,学界对语文教育人文性的认识与接纳有一个过程,这反映在历次“大纲”的修订上。由“文化载体说”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说”,继而“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说”,这个过程说明“语文教育具有人文性”渐成为一种社会共识。所谓“工具性”,是指语文本身是表情达意、思维交际的工具,可以帮助学好其他学科;同时,语文可以传承文化,可以传达社会价值观,从而维系社会的正常运转,故《易经》中讲“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所谓语文课程的人文性,是指语文学习的过程是人实现自我成长的过程,激发人创造力与生命力的过程。语文教育活动是在特定的时空中教师与学生双向的积极的生命运动过程。尊重人,尊重具体的人的生命价值,尊重具体人的文化及其多样性,是语文课程的精神价值。因此,语文教育是“人文化成”的过程。从“工具性”和“人文性”相统一的立场来理解语文课程的性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这一界定构成了“标准”基本理念的本体论基础,成为统领语文课程改革各环节的基本指导思想。
3.由被动接受而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的革命。
传统的语文课堂是教师讲学生听、教师问学生答,基本上没有摆脱机械灌输的阴影。尽管新时期以来语文教学民主化思潮积极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教学新模式,但收效甚微,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学生的学习方式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尽管教师上课使用启发式教学方式,设置大量的问题让学生回答,但往往陷入教师为了问而问、学生为了答而答的窘迫局面。学生并没有真正学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很难养成合作与探究的学习习惯,学生的主体性、能动性、创造性也就常常淹没在教师漫无边际、甚至漫无目的的提问之中。“标准”针对这种语文教学现状,提出了“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并提出了相应建议:“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自己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情境,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这种学习方式意味教师角色的转变,由一个单纯的知识传授者成为学习活动的积极的旁观者、有效的组织者和理智的引导者。
4.由课堂中心而走向社会生活:课程资源的开发与激活。
新时期以来,许多语文教育实验均是以课堂教学为中心展开的,重点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与教学效果。后来随着改革逐步深入,人们对语文课堂教学的局限性有了较清醒的认识,即语文学习从根本上是与生活相联系的,语文学习的外延就是生活的外延,把语文学习仅封闭在课堂内,切断它与广阔的社会生活、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的联系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可能的。以此为基点,大语文教育观、语文能力课内外衔接训练实验相继出台,语文教学与生活相联系已深入人心,在实践中也取得了可喜成果。“标准”深刻地体现了语文教学生活化的思想,无论是对语文课程的特点、语文教学过程建议的论述。还是对语文课程开发与建设的说明,都体现了对社会生活所蕴涵的语文教育价值的关注,对学生生活经验的重视。如,在解释语文教育特点时,“标准”说:“语文又是母语教育课程,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因而,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在对教学过程的建议中,“标准”指出:“沟通课堂内外,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区等教育资源,开展综合性学习活动,拓宽学生的学习空间,增加学生语文实践的机会。”在教材编写建议中指出:“教材应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适应学生的认知水平,密切联系学生的经验世界和想象世界,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新精神。”
5.由知识中心论而重视语文实践:语文教学重心的转移。
受前苏联凯洛夫教育学把教学过程的本质界定为特殊的认识过程理论的影响,我国语文教育界长期以来也把认识过程作为语文教学过程的本质,这样一来,知识中心、智育至上,就成为语文教育的普遍信条,造成了在教学过程中重分析、概括、综合等认知能力的发展,而忽视了以口语交际、日常写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实际语文运用能力的发展,导致学生语文能力发展的畸变与失衡。语文能力本质上是实践性的,而不是认识性的。脱离开语言交际的实际情境,脱离开语言运用的实践活动,语文能力的发展就会丧失最基本的动力和内容。因此,“标准”把“实践性”作为语文教育的重要特点,指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重要途径也应是实践,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
6.由语言分析本位而重视语感积累:语文教学观念的转变。
在新时期,对语文本体的认识有一个重大突破,那就是打破了传统语言学的藩篱,从言语的角度解读语文的本体论意义。这样,强调语文的具体语境、语言的具体运用及重视语文学习的心理意义、言语理解的相对性、私人性等问题,就成为语文教育界所关注的一个新问题。与言语紧密相连的是语感问题,语感问题在新时期被重新提起并日益受到重视。把语文学习看作学生语感的养成与积累过程,这对于铲除单纯的认识论对语文学习观的恶劣影响,凸显语文学习的文化内涵、审美意蕴、人文情趣的价值取向具有重要作用。“标准”在课程总目标中规定:“具有独立阅读的能力,注重情感体验,有较丰富的积累,形成良好的语感。”在阅读教学中,“标准”指出“应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陶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要珍视学生的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这是对语感培养过程的精彩说明。
7.由定量标准化而定性记录评定:语文教学评价观的改变。
课程评价是课程改革的核心,是课程改革中最为敏感,也是最为困难的环节。针对传统语文教学评价重选拔、轻发展,重知识、轻能力,重书本、轻实践,重课内、轻课外,重笔试、轻口试,重量评、轻质评,重结果、轻过程的弊端,“标准”明确指出:“课程评价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不应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这段话说明“标准”主张发展性评价观,体现了质性评价的基本理念。“标准”从四个方面来阐释这一发展性评价原理。其一,突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其二,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加强形成性评价;其三,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加强定性评价;其四,教师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与学生间的互相评价相结合,加强学生的自评和互评,吸收家长参与评价。总的来看,语文课程评价重整体轻局部,重过程轻结果,重定性轻定量,重自评轻他评,这充分体现了评价的发展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