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是我国的一个“大分散,小聚居”的少数民族,因此各地的回族在经济、文化、宗教、习俗等方面表现出一种大同小异的状况。其中的“小异”,便反映出各地回族的一种“地方民族”特色,表现在建筑上也是这样。回族建筑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作为回族宗教和文化中心的清真寺建筑上,民用建筑特点很少。本文将对陕西回族建筑的发展概况及其特征作以粗浅探讨和介绍。
一、回族建筑的发展沿革
在我国的55个少数民族中,回族是一个形成较晚而形成过程特殊的少数民族。它是唐宋以来经由海上和陆上丝绸之路来到中国的波斯和阿拉伯等各族穆斯林和元代时由中亚地区大批东迁的穆斯林在中国发展而形成的、在回族形成的过程中,逐渐同其他民族交融、特别是在早期与当地的汉族通婚后,就汇人了不少汉族血缘成份。这说明,第一,它是由多种民族成分融合而成的;第二,由于他们是穆斯林,汇人的其他非穆斯林民族的成员也必须信教,所以回族的主要文化便是伊斯兰文化;第三,由于分散居住在汉族地区,因而受汉族语言、文化和习俗等影响便深。经过历史的演变,回族先民的原有文化便逐渐消失或淡化。而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的融合,便形成了回族的新的民族文化,包括它的建筑文化。
清真寺是穆斯林进行礼拜活动的场所,作为礼拜的大殿、沐浴室和召唤穆斯林前来礼拜的班克楼便是清真寺的主要建筑。清真寺建筑还包括回族进行宗教教育和重大的宗教活动的讲经堂、师生宿舍和大厅。因为进行礼拜活动时必须面向麦加,所以大殿都是座西向东,而其他的建筑便分布在大殿前的两侧或者周围。这就是回族清真寺建筑群体布局的基本格局。
在全世界,由于各地文化、地域以及建筑风格的差异形成了清真寺建筑的千姿百态,它们反映出不同的社会文化和地方色彩。就我国的清真寺建筑来说,其发展便出现了三个不同的阶段。早期、大约从盛唐到元代,清真寺建筑大多用砖石砌筑,其平面布局、外观造型和细部处理基本上都是阿拉伯——伊斯兰模式;从明初至鸦片战争以前,清真寺建筑便又趋向于中国的传统建筑形态,即转向木结构的殿堂寺字型制,在大殿建筑中大量采用后窑殿并以无梁殿为其特点,唤礼塔亦趋于楼阁化或者消失,其他如色彩、雕饰、建筑小品等也都表现出浓重的中国传统建筑的特色。到了近代,由于西方建筑技术的传人,一些新建的清真寺为钢混结构,并出现了混合功能的楼层式型制。
在民用建筑方面,宋元时期南方的回族先民巨富很多,他们的豪华住宅和所创办的学校、医院也与早期的清真寺一样,大多是阿拉伯式或者中阿合壁的。到了明清以后,由于汉文化的巨大影响,回族的民用建筑基本上采用中国传统形式,现在还保存了不少这样的回族旧宅此外,回族还实行公墓制,墓地的木、石碑坊和陵墓建筑也颇有特点。特别是一些重要人物的坟墓,常常用灰砖箍筑,成长方形,由底部逐渐向上收拢,并且使正面类似碑形状。较为重视陵墓修建的是苏非派先贤的“拱北”,有的是从古代北亚穹隆发展而形成的半园形墓顶,有的则建成为中国传统式的建筑群。至于当代的一些回族建筑,则已经完全现代化了,民族特色已不太明显。
二、陕西的清真寺建筑
根据史料和碑文记载,陕西在元代就已经有清真寺了,但比较简陋。明初虽然敕建了西安的化党巷清真寺,但也不是现在的规模和布局。经过明清两代的发展,到了清代中叶,仅仅在关中就有大小清真寺800多座。至于它们的构建形式,从西安、汉中、洋县、安康、镇安等地现存的一些清真寺来看,其型制已与中国传统建筑相仿而汉化了。
从平面布局上看,这些清真寺都是由许多四合院组成,多为串连式,也有因地制宜的中心式。前者的大殿都建筑在最后一层庭院中,大殿前和中轴线两侧是讲经堂、沐浴室和阿匐的宿舍等。一般不再有唤礼塔,而是由院中的楼阁作为其象征或演变为藏经楼。这些清真寺的大门位置接街道走向来决定,有的在正中,有的是侧门,有的反而在大殿的后侧由通道通到前院。中心式的布局则是在较大的院内修建大殿,其他建筑分别建在大院的周围,因而建筑布局和大门的开口便各式各样。
清真寺的大殿是全寺的中心建筑,按照寺院的规模有三、五、七、九间不同的开间,且明柱较少。较大的大殿一般由两座殿堂建成“勾连搭”,最后部分缩小为单间(后窑殿)。在窑殿的西墙正中开有教长领拜的窑龛,俗称“窑窝” 陕西境内中等规模清真寺大殿的前殿大多是梁枋外露,后窑殿则镶有天花板,较大规模的清真寺由于建筑档次较高,大殿上全是天花并有藻井,所有的大殿都铺有木地板,供礼拜时跪拜之用。陕西不同于西北一些清真寺大殿的是殿前极少卷棚,殿顶一般是歇山顶,平脊上不加装饰或采用琉璃筒瓦。由于大殿的进深较长,一般便利用前殿的全开间满装格子门和窑殿两边的全部连窗采光。就现在典型实例来看,西安市最早的两座清真寺便表现了两种不同的形式。大学习巷清真寺基本上是四合院型式。其三开间的正中大门是过庭正开,前面是牌楼形的栅门,完全是中国传统的寺宇大门型式。为了进门后不直接露出大殿,所以紧接大门的门庭便有一座藏经楼,两边开月洞门。大院中的两庭、碑亭、建有石坊的月台以及大殿,组合得十分和谐,清幽中见其庄严。而化觉巷的大寺则是由系列院落组成的文庙式。该寺敕建于明初,在一条长约245米的东西轴线上布置了五进院落。第一进南北开门,东墙为照壁,院内原仅有高大的木牌坊一座,现建有南北接待厅。经由“五间楼”的二门进人第二进,布置有石牌坊和碑亭,经敕修殿(早期的礼拜殿)两旁的垂花门。便进人第三进生活院落。正中是唤礼塔的象征——省心楼,两边是讲经堂、客厅、浴室和宿舍。砖雕联三门将三、四进隔开,第四进便是全守的主院落,两旁是宗教活动的大厅,院中是木结构牌楼型“凤凰亭”、碑亭、海棠鱼池,经由围绕凤凰亭的石雕栏杆直通月台。月台由五座石门的石栏围绕,台下两旁是砖雕照壁。宽大的月台上便是巍峨的七开间大殿,体现了穆斯林尚“十”的宗教习俗。通过大殿台基下两侧的月洞门,便是大殿后的小院,院内堆小丘,现建有望月亭。这座清真寺总体布局合理协调,建筑类型丰富,建筑装饰精湛,一庭院处理得体,它是我国回族清真寺中较为宏伟精致的一座。
近代以来,在陕西出现了一些新的清真寺。其中除了仿古的木结构以外,都是新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如镇安县城清真寺。它们保留了四合院的基本布局,但在大殿或附属建筑的屋顶上大都装饰有绿色的葱头顶,有的也不再建筑后窑殿和壁龛。这些新寺院体现了中阿合壁的特点。
总之,从古到今,清真寺在其建筑功能上都充分注意到静思默祷的安静肃穆的气氛。因为静溢的气氛能使礼拜的穆斯林身心宁静,摆脱城市的喧扰,在这里找到外部世界中无法找到的本应属于他们的尊严和社会平等。
三、清真寺的建筑装饰
清真寺的建筑装饰在内容、布置和色彩上都表现出浓厚的伊斯兰教与阿拉伯的特点,而在用材的技法上融汇了以汉族为主的中国建筑传统。集二种文化的和谐发展于一体。
首先,在清真寺内严禁使用动物形象,同时又要表现出宗教的庄严与壮丽的气氛。较高档次清真寺内部的雕刻和绘画,以花卉、叶藤或卷云等烘托出一段经文,或者以阿拉伯几何图案以及中国传统的牡丹、松竹、果品、荷花出水、怪石秀峋、文房四宝等作为画面,来妆点各处的墙壁、门窗等。对于大殿内的天花、藻井以及窑殿的壁龛两旁,尤其注重彩绘装饰。如化党巷清真寺大殿内的600多幅明制天花,便是以方框彩画裹着团花衬托出中间园形的阿文。在壁龛两旁的整个墙壁上,也用木板镶以瑰丽茁壮的花叶形成伊斯兰教风格的“满花”,并衬托出库法体的经文,在其上往往运用门罩、垂柱等装饰构件,使窑殿的正面表现得更加壮丽和凝重,成为陕西清真寺建筑装饰中的精品。
其次,是装饰的色彩。伊斯兰教在色彩上是尚白和尚绿的。为了庄重,一些较小清真寺的柱枋门窗或大殿中的天花板便保持着木料原色而不加彩饰,对往枋尤其不用红色。即使使用油漆,也大多用淡棕色。枋问更少花花绿绿 的“庙”气、一些清真寺的大殿、”照壁和亭阁的屋瓦采用天蓝琉璃,而不用过于鲜亮的绿色以便与立面装修上的兰色和淡棕底色相呼应,从而形成全寺的一种淡雅清幽的色彩格调。
再次,是装饰的布局。在一些较大的清真寺内,为了不使全寺过于庙堂化,在建筑装饰中比较注重小品建筑的点缀,如碑亭、鱼池、假山、楼阁、石栏等。尤其是各种木石牌坊,虽然显得繁复,但却采用中国传统建筑形式,以显示尊贵。由于清真寺大多由许多四合院组成,因此便设置了不同山门、垂花门、过厅门、联墙门和月洞门等加以分隔和联系,使寺院显得曲折深远又丰富宏伟,各处的山墙、门梢(或门框)也以不同的花卉为内容对缝砖雕,组成各种画面,构图多变,刀法凌厉,花枝饱满,栩栩如生。有些活动大厅的格扇在节日是可以卸掉敞开的。这些格扇和大殿的门窗下部,大多是以花卉、果品、文房四宝为画面的精致木雕,玲挑剔透,形象生动。所有的砖雕和木雕虽然全是中国的传统风格,但与清真寺内的宗教、民族特征却结合得十分和谐。陕西清真寺内的门窗极少见到阿拉伯式的尖拱顶和几何棂窗形式。由于清代统治者的民族宗教压迫等原因;在个别清真寺的殿脊、甬道、碑座等部位,也装饰有龙、龟、兽等形象,从而留下了一些回族伊斯兰教建筑发展史中的不幸的痕迹。
四、民用建筑的概貌
陕西回族的住宅建筑同当地的汉族差别不大,但在某些细节上还是有着一些回族的特点。
第一,建筑文化的差别。陕西汉族在选择庄址时,一般都有请“阴阳先生”看风水的习惯,而对“丁”字路口南向的住宅认为不吉利,于是便正对巷口立一块小石条,刻上“泰山石敢当”,或者在屋顶上竖起一面镜子,写着“吉 星高照”。以阻挡由南而来的“凶神”。由于伊斯兰教不信鬼神,在回族的建筑文化中对这些 迷信一概抛弃。另外,在木构架“上梁”的时候,汉族的习惯都要放鞭炮,杀一只公鸡祭神,同时给大梁上披上红布,贴上“上梁大吉”的。红纸,回族虽然对如此,跟又吸收汉族的部分风俗,用红纸写上一段古兰经文贴在大梁上。像这些习惯,便都反映出在建筑文化上两 种不同信仰的差别及融汇。
第二,住宅平面——空间布局的共同性。陕西较大住宅的平面布局,大多是大门以后有两厢、过庭、两厦、后厅或后楼以及后院等。由于受建筑面积的限制,大门几乎都开在中轴线的左侧,这样便可省去在正中开门时需要建造隔挡外界视线的照壁。这种布局即使没有照壁,也可以避免外界从正中大门直接望到过庭以至后院。另外一些宅院却是在大门前构筑一道木板屏风门。至于大门另一侧的街房,有的向外作为铺面房,或者向内作为客厅。由于大院都是几进院落,于是便修建起二门和三门,讲究的家庭还装饰有砖雕门楼。对于较小的四合院布局,除了两边的单坡房以外,院子的正面往往建成为三间一明两暗的正屋,明间便称“敞房”。这种四合院大都是城市小户人家和农村房舍。至于农村中住窑洞的家庭,以正面的窑洞为主,有的在两旁还有厢房,羊圈和厕所便分别设在厢房的背后。在结构方面,除了一般的木结构以外,陕西一些地方还有在干打垒的墙上架起木梁的。总之,陕西回族的这些住宅建筑,基本上都是中国传统的住宅布局和结构。
第三,居室功能和布置上的民族性。由于回族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在一些较大的宅院或主人信仰虔诚的家庭,往往另外辟出一室作为自己诵经、礼拜的净室,室内的布置也充满着浓厚的宗教气氛。同时,伊斯兰教对沐浴冲洗也有着一定的要求,不分大小宅院,在每间卧室的门后都砌起一块可盛水和排水的浅小砖池,上面挂着吊桶,随时供卧室的主人冲洗。对于较小的宅院,其所以必须辟出“敞房”,则是在婚丧大事中为证婚、纪念先人时念经以及丧事中停放亡人等提供场所。此外,陕西回民过去还有睡炕的习惯,妇女们缝制衣服、绣花、做鞋等也都坐在炕上进行。因此大炕便砌在临窗一侧。后院中也有同厨房等生活用房连在一起,辟有堆放柴草和马、羊粪的“柴粪房”。如果有养牛羊和骡马的家庭,牲圈也安置在后院的一角。这类房舍的使用功能和空间布置又反映出陕西回族建筑系统中的一种特殊的民族生活习俗。
回族是一个既能保持民族优良传统而又勇于吸收外来文化的民族,因此它的建筑也随着历史的前进而演化。由于民族意识和信仰的凝聚,清真寺集中地显示出回族建筑的民族性、文化性和历史性,陕西的回族建筑和它的使用功能在一定程度上也表现着它的地方色彩。而随着时代的推进及新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的发展、陕西的回族建筑又呈现出多样化的新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