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是美国独立、制宪以及共和联邦制的奠基者。华盛顿的人格与事业铸造了美国宪政的历史制度和精神。华盛顿的宪政思想是富有创见的,因其政治实践的天才而深刻地影响了美国宪政制度和思想。华盛顿和美利坚合众国的奠基者一起把天赋人权的价值理想贯彻到宪政的实践和理论中, 把自然法转化为宪法,实现了联邦制与共和制的完美结合。华盛顿一生做了两件事:一是领导独立战争,创立了一个共和国;二是主持制宪会议和出任美国一二任总统,为合众国的宪政体制奠定了基本结构和框架。
引言
十八世纪美国的独立和制宪是人类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英裔美国人以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相号召,鼓吹革命和独立,背离英国的辖治, 建立了美利坚合众国;1787年制宪“把自然法转变为宪法”[①],确立了美国的民主和宪政制度,把清教徒的宗教精神和政治的自由精神融为一体,以人民主权原则统领美国的民主制,使美国由以新英格兰的乡镇自治及州的独立为基础而建立的邦联终于结成牢固的共和的联邦。
华盛顿是美国独立、制宪以及共和联邦制的奠基者。华盛顿在独立战争的战火中,受命于美利坚民族危难之际,出任大陆军总司令,为“保卫全部生命所依存的宝贵的天赋自由”[②]而艰苦奋斗;在邦联体制出现危机时,主持制宪会议制定1787年宪法,孜孜以求于共和联邦制的确立,担任美国一二任总统,执政于合众国初创之时,为合众国的繁荣与昌盛打下了坚实而稳固的基础,二任引退,开创美国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的先例。华盛顿的人格与事业铸造了美国宪政的历史制度和精神。
华盛顿虽没有系统完整的宪政理论,但他的宪政思想是富有创见的,而且因其政治实践的天才而深刻地影响了美国宪政制度和思想。本文着重考察华盛顿的天赋人权思想和共和联邦思想。
一、天赋人权思想
美国“革命时期的主要政治学说是那些称为‘天赋权利’派的思想。”[③]它们包括一切人在政治上生来自由平等的原始自然状态、政府的契约起源、人民主权以及对专制政府进行革命的权利。华盛顿真诚信奉、热诚维护天赋人权学说,将天赋人权学说作为反抗英国统治、谋求北美独立的正义事业的根据。
(一)基本人权
美国独立革命开始反抗英国的论据是宪法性质的,爱国者认为,英国议会向北美殖民地征税不仅不智不义,而且违反英国宪法原则。但更重要的论断是根据天赋人权学说作出的。而美国革命者的政治原则与十七世纪英国革命清教徒的政治原则是相似的。天赋人权是西方从希腊开始的自然法传统在近代的复兴与发展,而洛克、孟德斯鸠等启蒙思想家的自然法思想尤其给予美国革命以巨大的影响。
自然法学说认为:人类原来处在一种自然状态,“那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④],“这也是一种平等的状态”[⑤],“自然状态有一种为人人所应遵守的自然法对它起着支配作用;而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导着有意遵从理性的全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⑥]在自然状态中,任何人都不是天生的统治者,而是天生自由来统治自己,在自治方面人人享有平等权利。
美国的思想者继承了这种学说,他们宣称人世间存在着一种先于政府、高于政府的天赋权利,这些天赋权利是政治权利的真正基础。汉密尔顿说:“人类的神圣权利……是由上帝亲手写在人性的全部篇幅上,宛如阳光普照,决不能被凡人的力量消除或遮蔽。”[⑦]美国宪法的力量和其条文中所具有的公正意识正源于对于自然法的信仰。
1.生命权与财产权
北美《独立宣言》庄严宣布:“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华盛顿强调“为争取生存和自由而奋斗”[⑧]是人类的正义追求。在1774年10月9日致罗伯特•麦肯齐上尉的信中,他认为独立战争是为正义而战,而非为独立而战,任何州政府“它们当中没有一个会愿意丧失对每一自由州的幸福必不可少的那些宝贵权利。……因为失去这些权利,生命、自由和财产便会完全失去保障。”[⑨]华盛顿代表开国者们表示:“那些能影响大陆会议和殖民地各州居民的人,承受天命,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决心要把得自祖先的正义和宝贵的特权传给子孙后代。”[⑩]在1781年独立战争面临危机时,华盛顿相信正义者必得天佑,表示要信赖天意, “我相信上天会伸出更为明显的援助之手。在那极端艰难与黑暗的时刻,上天福佑我国,昭昭甚明。”[11]在1789年第一任就职演说中,华盛顿请求“美国民众尤应向冥冥之中掌管人间一切的神力感恩和致敬。美国民众在取得独立国家地位的过程中,每前进一步,似乎都有天佑的迹象。”[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