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根据《农业部司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农党组发〔2008〕18号)精神,经部党组研究决定,2008年3月份在部系统进行一次副局级领导干部和处级公务员竞争上岗。现公告如下:
一、竞争上岗职位
(一)副局级(共10个)
农业部机关服务中心(局)副主任(副局长)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部兽药评审中心)副所长(副主任)
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副主任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副主任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副主任(中国农学会副秘书长)
全国畜牧总站副站长(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副站长
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农业部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二)处级公务员
机关正、副处级公务员的竞争上岗不设具体职位,通过笔试确定任职资格.
二、选拔条件和任职资格
1.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应是部机关、部属单位的编制内在职干部(含中纪委、监察部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人员)。其中,副局级职位竞争上岗在部系统范围内统一组织进行;部机关处级公务员任职资格考试在部机关内部进行。
3.竞争副局级职位的,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5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任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2005年3月31日前任职),或任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副所局级职务2年以上(2006年3月31日前任职)。
参加机关正处级任职资格考试的,须任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2006年3月31日前任职)。
参加机关副处级任职资格考试的,须任主任科员3年以上(2005年3月31日前任职)。
近3年年度考核有2次以上优秀的人员,其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但任现职级时间至少满2年。
4.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竞争司局级职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大学普通班视同)。
5.身体健康。
6.京外单位人员报名竞争京内职位的,应符合干部调京的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上海以外单位人员报名竞争东海局副局长职位的,应符合干部调沪的基本条件(年龄在55周岁以下)。
7.应具有任职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或相关工作经历。
三、报名办法
1.各单位按《农业部司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农党组发〔2008〕18号)规定程序产生的报名人员,持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到本单位人事部门报名,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填报职位应符合以上选拔条件第7条的规定。
2.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报名人员的资格和《竞争上岗报名表》进行初审,并负责将审核合格的材料按照不同层次的竞争职位进行分类,集中送人事劳动司干部处(部机关大楼507房间)。
报送材料包括:《竞争上岗报名表》、本单位现任编制内正处级干部名册、民主推荐的原始票与汇总结果(含领导班子审定的意见)、报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加分因素审核表,报名人员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档案、能够证明任现职级以来年度考核优秀和参加扶贫挂职锻炼情况的材料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3.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所属单位的报名工作,分别由中国农业科学院人事局干部处、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人事处、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并统一报送材料。
四、选拔程序
参加副局级职位竞争的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平时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和为笔试综合成绩,平时成绩的30%与面试成绩之和为面试综合成绩。分别根据应试者的笔试综合成绩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进入面试和考察的人选。经过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公示等程序,择优确定任职人选。
参加处级职位竞争的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平时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和为笔试综合成绩。根据应试者的笔试综合成绩确定取得处级任职资格人员名单。处级职位的任职人选从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产生,在有效期内由各司局根据考察和职位空缺情况提出任职意见,报人事劳动司审批。
五、时间安排
1. 3月5日公告;
2. 3月5日—3月7日各单位组织民主推荐,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报名人选;
3. 3月7日下午各单位统一向人事劳动司报送材料;
4.3月8日-9日人事劳动司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与竞争岗位是否相符),确定可以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名单;
5. 3月10日各单位领取准考证;
6. 3月12日笔试(副局级和处级职位笔试分别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3月13日—16日阅卷;
8.3月17日上午公布副局级职位笔试合格人员名单以及取得处级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9.3月17日下午确认副局级职位面试志愿;
10.3月19日副局级职位面试;
11.3月21日公布副局级职位考察人选;
12.3月24日—31日组织考察。
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请有关人员留意农业信息网和政务信息网的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竞争上岗工作的客观、公正,扩大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竞争上岗期间,人事劳动司将设立意见箱(机关食堂门口)和监督电话(010-65003909,传真64192544),听取意见,受理举报.
七、其他问题
1. 各单位要依据《农业部司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农党组发〔2008〕18号)的规定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本单位参加竞争上岗人选。组织群众推荐时要将符合条件的编制内正处级干部都列入名单,强调按规定名额推荐,让群众自主选择。领导班子成员和处以下同志分别填写不同的推荐票。
2. 在政务信息网上设置“竞争上岗”专栏,竞争上岗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专栏上发布。
3.在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可参加部里统一组织的处级公务员任职资格考试,单独划定分数线。请相关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和提前联系。
4.离退休干部局参加处级公务员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单独划定分数线。
5. 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劳动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010)64192504、64193125。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二○○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