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王家福、刘海年主编:《中国人权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5月出版,第845页。又见【日】大沼保昭著,王志安译:《人权、国家与文明》,三联书店2003年1月版,第353页。
[6] 本文所引用的国际人权文书和区域性人权文书,请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编:《国际人权文件与国际人权机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3月版。
[7] 【美】霍勒曼著,汪晓丹译:《普遍的人权》,载沈宗灵、黄楠森主编:《西方人权学说》(下),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4月版,第308页。
[8] 见【瑞典】格德门德尔·阿尔弗雷德松等编,中国人权研究会组织翻译:《<世界人权宣言>: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出版,第3页。
[9] 【日】大沼保昭著,王志安译:《人权、国家与文明》,三联书店2003年1月版,第148页。
[10] 美国著名人权政治学家杰克·唐纳利教授在解释人权普遍性时说,人权是一个人只要是人就具有的权利,它们为全体人类普遍地拥有;人权具有道德的普遍性和国际规范的普遍性。参见【美】杰克·唐纳利著,王浦劬等译:《普遍人权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9月出版,"导论"第1页。
[11] 【美】路易斯·亨金著,信春鹰、吴玉章、李林译:《权利的时代》,知识出版社1997年12月出版,第3页。
[12] 【英】A·J·M·米尔恩著,王先桓等译:《人权哲学》,东方出版社1991年12月出版,第2页。
[13] 日本学者大沼保昭教授对人权普遍性与相对性的历史发展有比较精辟的洞见。他指出:"历史表明,人权的普遍性是那些被排除在人权之外的殖民地人民和'有色人种'等向欧盟诸国政府和社会所提出的主张。也就是说,人权如果是人之一般的权利,那么'有色人种'和殖民地统治下的人民不能受到人权保障就显然不符合道理。……对此,欧盟诸国举出殖民地人民的宗教、文化和传统等一些今日'相对性'论者所援用的种种理由,拒绝承认'有色人种'和殖民地统治下的人们对人权的平等享受。然而,在90年代的论争中,欧美诸国主张普遍性,而非欧美诸国却主张相对性,出现了与这一历史正好相反的曲折。"【日】大沼保昭著,王志安译:《人权、国家与文明》,三联书店2003年1月版,第152-153页。
[14] 信春鹰教授在其专题论文"亚洲国家的人权观"中指出:"顾名思义,'亚洲国家的人权观'当然是指亚洲国家所特有的,与西方人权观不同的人权观。"该论文载于李林主编:《当代人权理论与实践》,吉林大学出版社1996年4月出版,第340页以下。
[15] 李林主编:《当代人权理论与实践》,吉林大学出版社1996年4月出版,第344-345页。
[16] 【美】杰克·唐纳利著,王浦劬等译:《普遍人权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9月出版,第54页。
[17] 参见高鸿钧论文:《伊斯兰人权观》,载李林主编《当代人权理论与实践》,吉林大学出版社1996年4月出版,第328页。
[18] 参见【日】大沼保昭著,王志安译:《人权、国家与文明》,三联书店2003年1月版,第152页。
[19] 参见【日】大沼保昭著,王志安译:《人权、国家与文明》,三联书店2003年1月版,第152-153页。
[20] 参见【美】路易斯·亨金著,信春鹰、吴玉章、李林译:《权利的时代》,知识出版社1997年12月出版,第232-233、235页。
[21] See R. Tesón,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 An Inquiry into Law and Morality,Transnational Publishers,Inc.,1988,pp.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