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与汉唐时期相比,五代、宋、元时期古都长安的市场格局、商业面貌等方面部发生了显著变化,其中最突出的变化表观在:长安的市场逐渐由以前封闭型的市场而演变为开放型为市场。这一变化不论在经济史上还是在中国城市发展史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五代、宋、元时期,长安商业的兴衰演变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时期:(一)唐末到北宋初,长安商业处于严重萧条期;(二)宋真宗以后至北宋末,是长安商业显著恢复和发展期;(三)金朝至元初,长安商业陷入徘徊不前的状态;(四)元初到元末,长安商业有一定的恢复和发展。本文还对以上四个时期长安商业的兴衰状况及原因作了进一步分析。
【关 键 词】五代/宋元/古都长安/商业/城市
五代以后,古都长安不再成为封建王朝的国都,政治经济地位显著下降。在此背景下,长安的商业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在五代、宋、元几近5个世纪的漫长岁月里,长安由全国的中心城市降落为地区性的中心城市,长安的商业也时兴时衰,前进的脚步艰难而又曲折,其间的兴衰耐人寻味,令人深思。本文旨在探讨这一时期长安商业的兴衰演变趋势及其社会经济根源。需要说明的是,五代以后,古都长安的名称屡有变易,为了论述方便,本文仍沿用长安这一旧称。
一 从封闭的坊市制到开放的市场:五代以后长安市场的变化
市场的变化可以最直接、最清楚地反映商业的盛衰变化。五代以后,长安商业经历了相当剧烈的变化,这个变化首先就是从市场变化开始的。不仅市场的规模、位置与过去大不相同,而且市场制度也与昔日存在很大差别。这种差别集中地表现在:五代以前,长安的商业市场实行封闭的坊市制;而在五代以后,坊市界限完全被冲破,商业区(市)已经逐渐伸入居民区(坊)里,从而使这一时期长安的市场由以前封闭型市场演变为开放性的市场。另一变化则是,五代以后长安市场的规模大为缩小。
谈到长安市场的变化,就不能不谈长安城本身的兴衰变化。唐末五代时期,长安城屡遭战火摧残。天祐元年(904年),朱温胁迫唐昭宗迁都洛阳,“毁长安宫室百司及民间庐舍,取其材,浮渭沿河而下,长安自此遂丘墟矣”(注:《资治通鉴》卷264,昭宗天祐元年。)。隋唐两代苦心经营300多年的长安城从此变成焦土残垣,破败不堪。唐室东迁后,在长安设佑国军,由韩建任佑国军节度使。战乱后的长安城,由于百姓流散殆尽显得过于空廓廖落,为此韩建干脆废弃原来的外廓城和宫城,对皇城加以改造:南面封闭了朱雀门,保留安上门、含光门;东面封闭延禧门,保留景风门;西面封闭安福门,保留顺义门;北面新开玄武门。改建后的长安城,当时称为“新城”(注:《长安志图》卷上《城市制度》。),共有5座城门,其中东、西两座城门相对,南面的两座门却都不和北面的玄武门相对。既然新城是在唐长安皇城基础上改建的,则其规模应和皇城大小相等。据考古实测,唐长安城总面积达84平方公里;皇城东西长2820.3米,南北宽1843.6米(注:《唐代长安城考古纪略》,《考古》1963年第11期。),面积只有5.2平方公里。也就是说,五代、宋、元时期长安城的总面积约为5.2平方公里,可见韩建改筑后的长安城(新城)还不及唐长安城的1/16。由于长安城区总面积大为缩小,城中商业市场的面积也就自然大为缩小。
唐末五代以后,不仅长安的市场面积比以前大为缩小,市场制度、市场面貌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变化实际上始于唐中后期。中唐以前的城市均实行坊市制,坊(居民区)和市(商业区)严格区分开来,在坊内不得经商。不仅交易地点固定,交易时间也有严格限制,市门必须按时启闭,这种市场显然是一种封闭性的商业市场。这一点在中唐以前的长安城中表现得相当突出。早在中唐以后,这种坊市制就已开始废弛,长安城中夜市的出现就是证明;另外,商业活动也已逐步伸入居民区,甚至中央政府所在地——皇城也出现了零星的商业活动(注:详参薛平拴:《唐代商品经济发展水平评估》,《陕西师大学报》1992年第2期。)。到五代、宋朝以后,封闭的坊市制彻底崩溃。北宋时,不仅坊门夜里不关闭,而且坊垣也已经被打破,可以临街开门,坊中开设商店更趋普遍。这样一来,商业活动已不再局限于固定的市场之内。五代、宋以后,长安城中虽然始终都设有固定的市场,但这种市场已经与隋唐以前那种封闭性十足的坊市制下的市场存在着很大差别。
关于坊市制的崩溃,以北宋首都汴梁(今河南开封)和南宋首都杭州最为典型。北宋时,汴梁城中不再按过去的旧制设置东、西市,大街上到处都有商店,从宫城正门宣德楼起,以横跨汴梁河的州桥为中心,东到旧宋门,西到浚仪桥西开封府,南到旧城朱雀门一带,不仅有官衙、寺院、馆驿、达官贵人的住宅,而且有各种各样的商店散布其间。很显然,以前那种森严的坊市界限已荡然无存,商业机构和商业活动已完全深入居民区,从而成为城市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交易时间上看,交易可以从早到晚,甚至“通晓不绝”,有所谓“夜市”、“早市”之称,商业交易也不再受时间限制。大约在北宋中期以后,城市之中已经“不闻街鼓之声,金吾之职废矣”(注:宋敏求:《春明退朝录》卷上。)。北宋时,长安商业虽不及开封那样繁盛,但在市场制度方面却是一致的。总之,在宋代以后,过去长安那种以坊市严格分离为特征的坊市制已经彻底崩溃,而代之以新的开放性的市场格局。从此以后,长安的城市面貌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五代、宋、元时,长安的市场设置与过去颇不相同。五代时,新城(即长安)大约有3个重要的商业市场。其一是北市。据《类编长安志》卷11《石刻》载,“天祐甲子,许公韩建始迁石经于府城北市”。可知唐末韩建改筑长安城时,新城中就已经有北市。这个市场始建于何时,史无明文,也许是韩建改建新城时出现的。其位置大约在长安北门(玄武门)内西侧不远处。第二个市场是“菜市”。后周广顺三年(953年),《广慈禅院残牒》中提到长安城中有菜市(注:《金石萃编》卷121《广慈禅院残牒》。),大约位于城内东南隅,其具体位置是:“北至室街,东至草场,南至通城巷,西至太庙院。”至于上述市场的具体规模、管理、交易等详细情况,由于史籍缺漏,已难详知。不过可以肯定,这时商业活动已广泛深入居民区。
北宋以后,古都长安在市场方面的变化更加显著。北宋时,长安(当时称永兴军或京兆府城)的城市建置和布局,由于有关资料较少,详细情况尚不清楚。大体说来,连接几座城门的大街(如景风街、安上街、含光街)等一直是城中最主要的街道。此外还有草场街、九曜街、水池街、衙后街等,也都是市内交通干道。城内以安上门为界,把市区划分为东西各几个“厢”,每厢又分为若干坊。和隋唐长安城相比较,北宋长安城中的官署、市廛、居民区呈现出交错分布的格局,坊市已经没有严格的区分了。地方最高行政衙署处于东西大街与安上街相交的地方。各种名目的寺观、祠、庙遍布于城中各个角落。元朝时,长安城初称安西府城,后改为奉元路城。它既是奉元路的治所,又是陕西行省、陕西行御史台衙署所在地,所以城内分布着省、路各级行政官署。其次,城内还散布着各种宗教寺观和庙宇,府学、贡院等文化教育机构也散布其间。从事交易的商业市场和居民区更加混杂难分,而且在元代已形成几个有名的专业市场。这些商业市场往往按照交易商品的名称来命名,如专门出售牛羊的牛市和羊市,专门卖药的药市。牛市和羊市在玄武门(北门)内西侧,两个市场相距不远。药市则位于银巷街西的药市街附近。药市街的得名就是因为这里有许多经营药材生意的药市。其它专业市场如骡马市、菜市、粮市、油市、鸡鸭市等还有不少。
总之,五代宋元时期,隋唐以前那种严格的坊市制已彻底崩溃。坊市制的破坏,既是长期以来城市商业冲击的必然结果,也是城市经济繁荣的重要标志。从此以后,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古都长安的商业也增添了许多新内容,出现了许多新变化。因此坊市制的破坏,不仅在中国商业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而且在中国城市发展史上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 古都长安商业的兴衰演变
五代、宋、元时期历时近5个世纪。在此期间,长安有时饱经战火摧残,人口流散,商业萧条;有时则相对安定,商业渐次恢复,甚至呈现出繁荣之势。大致说来,这一时期长安商业的盛衰演变可分为以下4个阶段:
1.唐末到北宋初,是长安商业的严重萧条期
唐末的几次战乱使繁华似锦的隋唐都城长安变成了一片废墟,从而使昔日繁荣的长安商业遭到毁灭性破坏。这种破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城市、市场设施的破坏,例如长安城内的房屋、道路
交通以及各种市(肆)、店铺因战乱而遭到严重破坏;其二,人口大量死亡或流散,导致居民锐减;其三是长安及关中
经济遭到破坏。这几个方面恰好是长安商业赖以
发展的基本条件。唐末诗人韦庄《秦妇吟》说:“长安寂寂今何有,废市荒街麦苗秀。采樵斫尽杏园花,修寨诛残御沟柳,华轩绣毂皆销散,甲第朱门无一半,含元殿上狐兔行,花萼楼前荆棘满。昔时繁盛皆埋没,举目凄凉无故物,内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百万人家无一户,破落田园但有蒿。”这首诗虽有夸张、不实之处,但大体反映了唐末长安城的萧条破败景象。当时长安居民或死于锋镝之下,或四处流散。由于农业遭到严重破坏,加之道路不通,粮食难以运入,长安及关中物价飞涨,正常的商品流通已不复存在。
五代时期,军阀混战,关中地区多次沦为战场,长安屡遭浩劫,
社会经济长期处于一蹶不振的境地。当然在相对安定的时候,社会经济能够有所恢复,商业也稍见复苏。但这种复苏总是被频繁的战乱所打断,从而使商业陷入徘徊不前的状态。后汉时发生在长安的叛乱最能说明这一点。后汉乾祐元年(948年)三月,原京兆尹赵赞的部将赵思绾在京兆府城(今西安市)发动叛乱,并联络河中镇节度使李守贞,不久,镇守关中西部的凤翔节度使王景崇也起兵响应。后汉政府调兵遣将,久无战功。久经围困的长安城粮食极为短缺,以至出现人食人的现象。赵思绾残暴至极,“杀人而食,每犒宴,杀人数百,庖宰一如羊豕。思绾取其胆以酒吞之,语其下曰:‘食胆至千,则勇无敌矣!”(注:《新五代史》卷53《赵思绾传》。)。949年五月,他被迫开城投降,不久又叛,被斩于长安市。赵思绾临刑时,“市人争投瓦石,军吏不能禁”,长安市民恨透了这个吃人恶魔。这次战乱历时一年有余,长安深受破坏,人口急剧减少。长安城内原有10余万人,经赵思绾之乱,人口锐减为一万人,“其饿毙之数可知矣”(注:《旧五代史》卷109《赵思绾传》。)。可知此前长安人口仍有一定规模,此次战乱使长安又陷入极为萧条的状态,长安的商业也再次跌入
历史低谷。
五代时期,商税苛重,货币制度混乱不堪,专卖制度相当严酷,也是阻碍商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后唐天成元年(926年),“诏省司及诸府,置税茶坊,自湖南至京六七处纳税,以至商旅不通”(注:《续通典》卷16《食货典》。)。后晋高祖石敬瑭时,对于食盐实行计户征税的办法,户分五等,每户纳税从1000文到200文不等,同时允许商人贩盐。至晋出帝时,又加收盐税。天福七年(942年),晋出帝规定:“往来盐货悉税之,过税每斤七文,住税每斤十文。”(注:《旧五代史》卷146《食货志》。)政府在关津要道向盐商征收过税(每斤7文),而城市里的盐商(坐贾)又要交纳住税(每斤10文),以前按户等所交盐税依旧照征。这样一来,百姓所吃的盐至少已经交纳了3道盐税,故“民甚苦之”。后周初年,“青盐一石,抽税八百文,盐一斗;白盐一石,抽税五百文,盐五升”,“其后,青盐一石,抽钱一千,盐一斗”。商税提高后,“不便商贩,蕃汉人户,求利艰难”。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五代时各个王朝往往实行极为严酷的专卖制度,获利最丰厚、市场最广泛的盐、茶、酒、铁等商品皆实行专卖。当然有些商品有时也会放松管制,允许商人自由经营,其间变化颇为复杂,难以尽述。五代时的专卖制度相当严酷,如后汉时规定,商人私自贩盐“不计斤两多少,并处极刑”。后周则改为凡私自贩盐“五斤已上者处死,煎鹹盐犯一斤已上者处死”(注:《旧五代史》卷146《食货志》。)。酒、曲专卖也是如此,甚至连醋也实行专卖。苛重的商税及严酷的专卖制,对于商人正常经营及商品经济的发展都是一种不利因素。专卖制将私营商业活动限制在极小的范围内,民间商业资本很难活跃起来,所以一般的私营商业很不发达。另外,官僚、贵族经商者很多,普通商人特别是中小商人的经营活动受到排挤,这也是限制商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北宋初期,长安和关中地区仍一片萧条。宋太宗时,由于讨伐西夏,“关辅之民,数年以来,并有科役,畜产荡尽,庐舍顿空”(注:《宋史》卷277《张鉴传》。)。宋仁宗时,余靖又上书说:“今西陲用兵,国帑空竭”,陕西一带,“民亡储蓄,十室九空”(注:《宋史》卷320《余靖传》。)。在当时人眼中,长安仍显得十分荒凉,宋人尚友康诗云:“长安宫阙半蓬蒿,尘暗红梁羯鼓滔”。惠崇《游长安》诗云:“人游曲江少,草入未央深”(江休复《江邻几杂志》)。若从农业经济的衰落来看似乎更为清楚。郑白渠在秦汉时共溉田45000顷,唐代宗大历年间仍可达6000余顷,然而到宋初仅灌2000顷(注:《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二。),为秦汉时的1/22,足见其衰败之甚。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古代尤其如此。水利设施的衰败必然导致农业凋敝。从人口多寡也可看出宋初长安的衰落。唐长安城人口至少有七八十万人(注:关于唐长安人口数量,学术界有多种不同看法:最少者仅为五十万人,最多者为一百七八十万人,其余有七十万人、八十万人,一百万人等多种说法。详见李之勤:《西安古代户口数目评议》,《西北大学学报》1984年2期;郑显文:《唐代长安城人口百万说质疑》,《人文杂志》1991年2期;严耕望:《唐代长安人口数量之估测》,(
台湾)
中国唐代学会编《第二届唐代文化研讨会论文集》,1995年9月;妹尾达彦:《唐都长安城的人口数量与城内人口分布》,《中国古都
研究》第十二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王社教:《论唐都长安的人口数量》,《汉唐长安与关中平原》(《中国历史地
理论丛》增刊1999年12月);张泽咸:《唐代工商业》第220页,中国社科出版社1995年。笔者认为,唐长安至少有80万人口,最多时可能接近100万人。),而进入宋朝后“仅数万家”(注:宋熙宁七年刻《善感禅院新井记碑》。)。若每户按5口计,则宋初长安当有10余万人,这显然不能和盛唐时相比。总之,在宋初30年左右的时间里,关中和长安社会经济基本上仍处于凋敝状态。城市衰败,人口锐减,关中经济衰落,这些因素都严重制约着长安商业的发展。可以说,长安商业在宋初仍然没有走出历史的低谷。
2.宋真宗以后至北宋末年,是长安商业显著恢复和发展期
大约在宋真宗以后,随着关中社会经济的恢复,长安商业也有了显著的恢复和发展。北宋初年,京兆府所领13县人口仅有52,720户(注:宋敏求:《长安志》卷1《管县》。),平均每县仅4,055户,按每户5口计,每县仅2万人左右。此后,随着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逐渐恢复,户口也逐渐增加。据载,宋初京兆府有60,726户,宋神宗元丰初年猛增至223,312户,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更增加到234,699户(注:户口数据分别见《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宋史·地理志》。)。元丰初年比宋初人口增加了2.68倍。与此同时,关中农业经济也有了显著恢复和发展。以关中最大的水利灌溉工程郑白渠为例,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年)时,已可灌田“三千余顷”(《玉海》卷22《地理》),庆历年间则“逾六千顷”(注:《宋史》卷295《叶清臣传》。),已恢复到唐代宗时的规模,和北宋初相比则已增加近2倍。宋徽宗大观四年(1110年),郑白渠(三白渠)的灌溉面积一跃而达到“三万五千九十余顷”(注:李好文:《长安志图》卷下。),比庆历年间的6000余顷增加了4.85倍,也是唐代最高额(1万余顷)的2倍多,宋徽宗特赐名为“丰利渠”。此外,关中其它地区也出现了不少水利工程。关中农田水利事业的复兴,为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宋真宗以后,关中大面积的丰收时常出现,如真宗大中祥符(1008-1016)时,陕西诸州“连岁大稔”(注:《续资冶通鉴》卷68,大中祥符元年二月己未。)。皇祐三年(1051年),陕西转运使包拯上奏说:“陕西累岁丰熟,今秋又大稔”(注:《续资治通鉴》卷171,皇祐三年十二月戊戌。)。关中农业连年丰收,粮食积储也大量增加(注:杨德泉:《北宋关中社会经济试探》刊《宋史研究论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按:此处
参考了杨先生的研究成果。)。
在此有利形势下,长安的商业也逐渐复苏。长安在北宋时虽不再是国都所在,但由于它在
政治、军事方面具有独特的重要意义,它仍然是我国北方最重要的城市之一。宋初以来,这里成为宋对西夏作战的前沿地区,需要大批物资转运过来,特殊的地理位置与军事形势促进了这一地区的物资交流和商品交换。陶谷《清异录》卷下说:“长安人物繁,习俗侈,丧葬陈拽寓像,其表以绫绡金银者曰大脱空,褚外而设色者曰小脱空,制造列肆茅行,俗谓之茅行家事。”江休复《江临几杂志》称:“长安有宝货行,搜奇物者必萃焉。”
商税收入的丰厚更能说明当时长安商业的发展程度。宋代商税分为过税和住税两大类:“行者赍货谓之过税,每千钱算二十;居者市鬻谓之住税,每千钱算三十,大约如此”(注:《宋史》卷186《食货志》下八。)。过税为行商之税,税率为2%;住税则是开设店铺的坐贾所纳之税,税率为3%。据《宋会要辑稿》载,宋政府在京兆府设置了12个征收商税的机构。熙宁十年(1077年)前,每年商税收入56,904贾;至熙宁十年则增至82,475贯,其中长安城区所征商税达38,445贯842文,占整个京兆府的47%。以熙宁十年征收的商税而论,长安虽远远赶不上每年商税40万贯的首都开封,但在全国各大城市中仍位居第16位,在整个北方城市中位居第5。而且长安的商税额与南方发达的商业城市如南京市、扬州市差距并不大,如南京商税额为45,059贯,扬州为41,489贯。南方的一些大城市如福州市(38,400贯)、广州市(37,308贯)、长沙(33,934贯)、南昌市(28,904贯)等城市则低于长安的商税额(注:此处数字采自杨德泉《关于北宋商税的统计》,《杨德泉文集》,三秦出版社,1996年。)。与长安几乎同样著名的古都洛阳也落在长安之后(洛阳为37,943贯)。凡此均说明,北宋时期长安的商业在全国各大城市中仍处于先进行列,即使是南方一些商业较发达的大城市仍落后于长安。另外从发展速度来看,熙宁十年前,京兆府商税额为56,904贯,熙宁十年则增至82,475贯,增长幅度为45%,增加近1倍。这一增加速度在全国也是名列前茅的,说明京兆府所辖地区商品经济日渐活跃,商业发展速度也较快。
从长安商人势力之大也可窥见当时商业之兴盛。北宋时期,长安的商人(包括手
工业者)先后发生过两次罢市风潮。宋仁宗至和年间,文彦博知永兴军(长安),起居舍人毋湜向宋政府建议说:“陕西铁钱不便于民,乞一切废之”。朝廷虽未采纳其议,但百姓“争以铁钱买物,卖者不肯受,长安为之乱,民多闭肆。僚属请禁之,(文)彦博曰:‘如此是愈使民间扰惑也。’乃召丝绢行人,出其家缣帛数百匹,使卖之,曰:‘纳其值者,尽以铁钱,勿以铜钱也。’于是众知铁钱不废,市肆复安”(注:雍正《陕西通志》卷41。)。这次货币改制虽未实行,却引起长安市场的大混乱。商人们为保护其利益而举行罢市斗争,迫使当局采取措施稳定市场秩序,此事足以说明长安商人势力的强大。长安商人另一次罢市斗争发生在北宋末期。宋徽宗时,权臣童贯宣抚陕西,当时“长安百物踊贵,钱币益轻,(童)贯欲力平之,计司承望风旨,取市价率减什四,违者重置于法,民至罢市。……又行均籴法,贱入民粟,而高金帛估以赏,下至蕃兵、射士之授田者,咸被抑配,关内骚然,几于生变”(注:《宋史》卷317《钱惟演传》附《钱即传》。)。上述事例说明,长安商人已经形成一股不小的力量,也标志着长安商业已发展到相当的程度。
北宋时,长安城郊还出现了“草市”。据元朝人骆天骧记载,草场坡“在朱雀门外,乃旧之草市,有坡,故号曰草场坡”(注:《类编长安志》卷7《坡坂》。)。可知长安城南门外有一处草市。这个草市大概属于集市性质的市场,不一定就是卖草之市。这个草市的规模也颇为不小。据宋人张礼记载,唐代长安兴道坊、务本坊“二坊之地,今为京兆东西门外之草市,余为民田”(注:〔宋〕张礼:《游城南记》。),说明宋朝元祐年间,长安南门外已出现了草市,且占地面积不小。草市原本是
农村集市,属于临时性交易市场。北宋时,城镇附近草市大量涌现,宋政府遂将城外草市人口也纳入城镇户口编制,如宋神宗熙宁七年四月诏:“诸城外草市及镇市内保甲毋得附入乡村都保,如不及一保者,令厢虞侯、镇将兼管。”(注:《续资治通鉴》卷252。)把城外草市、镇市的户口不编制在乡村中,而编制在城镇中,说明由于工商业的发展而使得草市中的人口已不同于乡村中的农业生产者。长安城外出现草市,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宋代长安商业发展的程度。
长安市场上的商品也是品种繁多,丰富多彩,既有官僚地主享用的高档奢侈品,也有供给普通百姓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品。市场上流通的商品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生产资料性质的商品,另一类是生活资料性质的商品。属于生产资料类的商品,主要有各种铁制或木制农具,各种生产工具、交通工具等。这类商品在构成上简单得多,种类也不如生活资料商品那样丰富多彩。在生活资料类商品中,品种繁多,价格差别也相当大,如官僚地主享用的金银珠宝饰品与普通百姓日常使用的米、面、茶、盐、醋、油等商品之间的价格差别就很大。这类商品几乎包括了城市居民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属于衣服类的有丝、绢、布、帛织品;属于食品类的有米、面、谷、粟、豆、麦、酒及各种蔬菜、水果等,还有文化
教育类商品如各种纸、笔、墨、书籍等。宋朝时,长安已不是国都,因而不存在王公贵族、高官显贵这一庞大的奢侈品消费群体,所以奇珍异货、金银珠宝之类的高档奢侈品的市场需求量显然要比隋唐时期小得多,这样普通商品所占的比重也会相应提高。
以上各方面皆说明,大约在宋真宗以后,长安商业确实有了显著恢复和发展,当然这种发展也有一定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从商品流通量来看,这一时期还达不到隋唐盛世的规模;从发展速度来看,这一时期南方一些城市的商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相比之下,长安商业虽有显著进步,但前进的脚步却明显放缓了。
3.金朝至元初,长安商业陷入徘徊不前的状态
北宋末至元初,长安始终处于各方争夺的核心地带,从而使长安的商业长期处于停滞不前的境地,而连绵不断的战乱是造成这种状况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建炎元年(1127年)底,金军分三路南侵,西路军娄室部从河南进攻陕西,相继攻陷同州(今陕西大荔)、华州(今陕西华县),乘胜围攻永兴军城(今西安市)。经过激战,金军于1128年正月攻克长安(注:《宋史》卷25《高宗纪》。)。三月,金军在关中大肆抢掠后东归。九月,金军再次进攻长安,宋将弃城而逃。1130年,金军再次攻入潼关,占领三原、乾州等地,并驻军长安,不久又退归河东。在此前后,宋军和金军在长安、风翔等地进行过多次拉锯式的争夺战。后来爆发的富平之战及和尚原之战更是规模空前,异常激烈,结果宋军大败,退到陕南。此后,金军数度攻入陕南,宋军也曾北攻关中、凤翔等地。
金、宋连年交战,使关中和长安地区社会经济屡遭摧残,城市破坏,农田被毁,人口离散。史称金人“初入中夏,兵威所加,民多流亡,土多旷闲,遗黎惴惴”(注:《金史》卷46《食货志》。)。由于连年战乱,“延安、鄜州皆残破,人民存者无几”(注:《金史》卷72《娄室传》。)。金军的残暴和野蛮掠夺激起陕西人民的顽强反抗,故史称:“陕西城邑已降者,辄复叛”。在此情况下,长安和关中许多城镇一片残破景象,迅速萧条下去。
在金朝统治长安的百余年间,宋、金大体以秦岭山脉为界,秦岭以南属宋,关中及陕北南部属金,陕北北部则属西夏。金与夏对峙,宋与金对峙,关中处于宋、金、夏三方争夺的核心地区,长安则是这个核心地区的核心。因此各方在长安的争夺也更加频繁剧烈,长安所受的破坏也就更为深重。
金世宗、章宗统治时,战争较少,社会相对安定,长安和关中的经济较前有所恢复。但在卫绍王时,“军旅不息,宣宗立而南迁,死徙之余,所在为虚矣。户口日耗,军费日急,赋敛繁重,皆仰给于河南,民不堪命,率弃庐田,相继亡去”(注:《金史》卷46《食货志》。)。不久,崛起于漠北的蒙古铁骑又不断闯入金朝统治下的关中。饱经战火的关中和长安又一次陷入蒙古(元朝)与金军争夺的漩涡之中。1216-1231年间,蒙古军多次攻入陕北和关中,遭到金军顽强抵抗。1222年,木华黎率元军渡河攻入关中,直扑长安。金将完颜合达拥兵20万固守长安。元军无计可施,遂兵分两路,一路东截潼关,一路西击凤翔。蒙古军以数十万步骑围攻凤翔,不久西夏又派兵10万帮助蒙古合攻凤翔。由于凤翔军民顽强抵抗,蒙、夏联军只好撤军。1227年六月,蒙古军在灭西夏后,乘胜进攻凤翔和长安,不久蒙古军败退。1231年正月,蒙古军再度南下围攻凤翔,四月,凤翔被攻陷,金军慌忙放弃长安,并且“迁其民于河南,留庆山奴守之”,九月,庆山奴也弃长安东逃(注:《金史》卷17《哀宗纪》。)。金军东撤时,将长安居民迁于河南,蒙古军所得到的长安几乎是一座空城。在蒙古灭金的近20年间,蒙古军多次攻入关中,使长安和关中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直到元初,关中仍是一派残破景象,《元史·河渠志》说:“京兆旧有三白渠,自元伐金以来,渠堰缺坏,土地荒芜,陕西之人虽欲种莳,不获水利,赋税不足,军兴乏用。”(注:《元史》卷65《河渠志》。)水利设施被毁,土地荒芜,经济残破,正是连年战争的直接结果,人口的急剧下降也证明了这一点。1252年,奉元路人口仅有33,935户,271,399口。奉元路直辖咸宁、长安、咸阳、兴平、临潼、泾阳、蓝田、高陵、户县、周至、眉县共11县,却仅有3万余户,平均每县仅有3085户。有的
文献甚至说:当时关中“兵火之余,八州十二县,户不满万,皆惊忧无聊”(注:《元史》卷159《商挺传》。),可见关中地区人口减损之甚。总之,直到元朝初期,长安和关中的经济仍残破不堪,处于严重衰落状态。在此形势下,长安的商业长期陷于徘徊不前的状态。
除战争破坏外,政权分裂,交通不畅,币制混乱,也是制约商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金朝统治长安时,长安南边的秦岭成为金与宋的“国界线”,通往陕南、四川的各个交通要道皆有军队把守,禁止商人随便通行。关中以北的陕北则又是金与西夏的分界线,商人往来同样受到限制。因此,长安与南方、北方、西北地区的商品交流严重受阻,商品流通的地域范围比秦汉、隋唐时大大缩小。可以说,政治分裂是导致交通不畅、商品交流受阻最重要的因素之一。金、宋政权为了维持政治上的南北分裂局面以及垄断南北的商业贸易,曾多次颁布法令,严禁民间贸易。例如南宋规定:“盱眙榷场,将南客贩到草末茶,止许与本场官折博,不得令南北客相见博易茶货”(注:《宋会要辑稿·食货》三八。)。淳熙五年(1178年),南宋规定:“湖北、京西路沿边州县,自今客人辄将耕牛并战马负茶过界者,并依军法。”(注:《宋会要辑稿·刑法二》。)金朝也有类似的禁令,如金朝规定:“随路榷场若以见钱入外界,与外人交易者,徒五年,三斤以上死”(注:《金史》卷50《食货志》。)。由于宋、金时战时和,从事贸易的榷场也时有兴废。商人即使通过官方设置的榷场从事贸易,仍受到很大限制。南宋规定:“商人赀百千以下者十人为保,留其货之半在场,以其半赴泗州榷场博易,俟得北物,复易其半以往。大商悉拘之,以待北价之来,两边商人,各处一廊,以货呈主管官牙人,往来评议,毋得相见。每交易千钱,各收利息钱入官。”(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5,绍兴十二年五月乙巳。)如此之多的限制必然阻碍南北之间的商品交流。币制混乱则是制约商业发展的直接原因。金朝币制的混乱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品种繁多,铜币、纸币(交钞)、银币、宋辽旧币与金朝铸币同时流通。金世宗时还曾命令陕西参用宋代铁钱,几年后因“公私不便”而废止铁钱(注:《金吏》卷48《食货志》。)。其二,金朝本身铸钱数量不多,且时铸时罢,甚至有时限制或禁用现钱,流通中的铜币严重不足。其三,币制变易频繁,极不稳定。商人和百姓“以货币屡变,往往怨嗟,聚语于市”(注:《金史》卷48《食货志》。)。金政府竟下令严禁人们议论货币制度。其四,纸币的恶性通货膨胀。金朝发行的纸币称为“交钞”,到金世宗时,交钞逐渐成为流通中最重要的货币。起初,金政府对纸币发行量还能加以控制,币值大体还可以保持稳定。后来战事屡起,军费剧增,金朝遂大量发行交钞。记载:泰和六年(1206年),“陕西交钞不行”,交钞至此已无法在陕西流通。以后,金政府仍大量印制交钞,最后纸币以至于贬值到“以万贯唯易一饼”的地步(注:《元史》卷146《耶律楚材传》。),货币流通已完全崩溃。由于百姓拒绝使用纸币,金政府于元光二年(1223年)规定:在商品交易时,凡商品价值在白银3两以下者,不得使用白银支付;价值超过3两以上者,1/3使用白银,2/3使用纸币。命令下达后,“市肆昼闭,商人不行,朝廷患之”(注:《金史》卷48《食货志》。),商人以罢市表示抗议,正常的商业活动已难以进行。值得一提的是,金朝在正隆三年(1158年)开始发行铜币时,仅在两个地方设置铸钱监(铜币铸造机构),一是中都(今北京市),另一个则设在京兆府(今西安市),铸钱所用铜材则来自陕西和河南。
4.元初到元末,长安商业有一定的恢复和发展
元世祖以后,随着中国再次大统一,长安商业也再次走上恢复和发展的道路,并且显示出一定程度的繁荣。长安商业之所以能够恢复和发展,主要是由于社会经济环境比以前有了显著改善。以前,战乱频仍,交通受阻,长安又处于宋、金、夏几个政权夹缝地带,商品流通的地域范围十分狭小。元朝初期以后,长安商业发展的大环境则大为改观。首先,元朝统一后,为长安商业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元的统一,结束了唐末五代以来长达几个世纪的分裂割据局面,各地的经济联系不再受政权分裂的阻碍,从而使商品流通更加方便,商人做生意比以前更容易。随着国家的统一,以前分裂状态下的南征北伐不复存在。社会秩序较为安定,显然有利于农业、手工业的恢复发展,从而推动商业的进步。其次,交通状况的改善对于发展商业相当重要。元朝的水陆交通相当发达,沟通南北的大运河使南北地区的商品交流更加便利。运河上下,商人舟船之多以至于阻滞了官船的航运(注:《元史纪事本末》卷12。)。在陆路交通方面,元朝建立了以京师大都(今北京市)和各大城市为中心的交通网,这个
网络是通过四通八达的驿站来联系的。在元代驿站系统中,奉元路城(今西安市)是西北地区最重要的交通枢纽。由长安向西行可达西藏,向西南则可通过川陕驿路到达四川;向西北行则可达甘肃,并通过丝绸之路与中亚、西亚、东欧地区相通;向东则可达东南经济发达地区,与首都北京的交通更是畅通无阻。交通的发达为各地的商品交流提供了良好条件,久已阻滞的西域丝绸之路在元代畅通无阻,它对长安商业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其三,元代币制统一,则扫除了制约商业发展的一大障碍。金末以至元切。货币流通十分混乱。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年)。元政府开始印行“中统元宝交钞”,同年十月又印行“中统元宝钞”(注:《元吏》卷93《食货志一·钞法》。)。中统元宝交钞以丝为本钱,以两为单位,丝钞二两值白银一两;中统元宝钞则以银为本位,以贯、文为单位,面额有2贯文、1贯文、500文、100文、50文、30文、20文、10文共9种。中统钞每两贯可兑换白银一两。这种货币不受区域和时间限制,国家收税、俸饷、商品交易、借贷等使用宝钞,并允许用旧钞换新钞,这样中统钞就成为通行于全国各地的统一货币。总之,元代的纸币制度已相当完善,纸币在市场上具有很高的购买力。统一的、比较稳定的货币制度,加强了全国各地商品交换的进一步发展。这对长安商业的发展显然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有利因素。
总之,元初以后,社会经济大环境显著改善,为长安商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不仅如此,长安商业发展的小环境——关中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也明显改善。1253年,蒙哥汗把已经征服的地区分封给诸王,后来元世祖忽必烈被分封到京兆府(今西安市)。此年,忽必烈建立京兆宣抚司,以杨惟中为宣抚使。1254年夏,他又任命廉希宪为关西宣抚使,名儒姚枢为劝农使,商挺为宣抚副使。在忽必烈支持下,廉希宪等人在关中大兴儒学,建立学校,安抚百姓,劝课农桑,确立田赋制度,并减关中常赋之半,募民屯田于凤翔,使久已残破的关中经济逐渐恢复。元代关中特别是长安附近的水利活动颇为频繁,成效显著。北宋大观年间在关中所开丰利渠,元初只能灌溉官民田“大约不下七八千顷”(注:《长安志图》卷下《用水则例》。)。元仁宗延祐元年(1314年),在宋丰利渠基础上更开石渠,历时五年渠成,此渠“凡溉农田四万五千余顷”(注:《元史》卷65《河渠志·泾渠》。),灌溉面积大为增加。至元十六年(1279年),王志谨在涝水上开渠引水200余里,所过之地遂无干旱之患(注:《陕西金石志》卷27,薛友谅《开涝水记》。)。水利设施的不断修建,有力地促进了关中农业的发展。为了发展粮食生产,元政府还在关中大力推行屯田。据统计,元政府在长安附近地区的屯田面积将近5000顷(注:《元史》卷100《兵志》。),即50万亩,规模颇为不小,这对关中农业的恢复无疑具有积极意义。关中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长安商业的恢复和发展。
在元代,长安政治、军事地位显著提高,也为长安商业的振兴提供了良好条件。元统一后,改京兆府为安西路。安西王忙哥刺深受忽必烈器重,其地位仅次于太子。安西王位高权重,所辖军队达15万人,成了控制西北和西南最显赫的势力。当时长安不仅是陕西行省的治所,还是安西王府所在地。元代陕西行省的辖境远远大于今陕西省,而安西王统治的地方更包括了陕西、四川两省及其以西地区,所以这时的安西路城(今西安市)实际上已变成元朝在西部中国的统治中心。加之,元朝实现大统一后,由长安通往西域的商路空前活跃。这一切都促进了长安商业的复兴。后来安西王府虽被废除,安西路也改为奉元路,但奉元路城(今西安市)的地位并未降低,它仍是元朝统治西北、西南的大本营。总之,奉元路城在元代的地位相当重要,这就使得长安成为西北乃至全国重要的物资集散中心,这显然有利于长安商业的发展。
正是在上述有利条件下,长安的商业在元代中后期有了显著发展。当时商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市场活跃,商贾云集,特别是西域商人很多,商品丰富多样,商税也很可观。先说当时的市场。元朝时期,传统的坊市制已彻底崩溃,商人可以在居民区里开设店铺,所以当时沿街商店星罗棋布,比比皆是。尽管坊市制已经消亡,但是规模庞大的固定市场在长安仍然存在。这种市场规模大,商品种类丰富多样,商人和来此购物的顾客也是熙熙攘攘,络绎不绝。由于这种市场是最为繁华热闹的地方,所以便成为官府行刑的地方。例如元世祖时,廉希宪将两个叛乱首领“枭之京兆市”(注:《元吏》卷126《廉希宪传》。)。值得注意的是,当时长安还出现了许多专业市场如马市、羊市、药市、菜市、米市、竹笆市等。这些市场分散在城内各个繁华热闹处,各个市场经营的商品也形成了各自的特色。马市和羊市大致位于北门玄武门里侧不远处。药市则位于城中心地带,在银巷街以西。这里的药市十分有名,经营者甚众,药品全,以至于形成了一条药市街。随着商业的逐渐发展,长安又成为商贾云集之地。除了散布于各大市场和大街小巷的众多坐贾外,来自长安附近各县的商人也占相当比重。这些商人将关中各地的商品贩运到省城长安,在此批发给长安的坐贾,或者由他们直接在城里经营零售。另外,陕南和陕北的一些商人也将当地的商品贩运到长安。外地商人在向长安贩运商品的同时,也把大量的商品从长安贩运到了各地。这些商品主要是盐、茶、丝织品、绵制品、铁制或木制农具、陶瓷制品、生活用品等。
元代对某些商品实行专卖制,如盐、茶、酒等。凡实行专卖的商品,政府禁止商人私自经营。为此陕西地区特别是关中地区的商人便需要到长安来领取专卖的商品,再贩运到各地去卖。例如元世祖至元五年(1268年)规定:“榷成都茶,于京兆(今西安市)、巩昌置局发卖,私自采卖者,其罪与私盐同”(注:《元史》卷94《食货志二·茶法》。)。由于元政府在长安设有专卖机构(如茶叶专卖局等),从而使长安成为陕西专卖商品的批发销售中心。在元代,商人贩盐必须先领取盐引或盐由才能从事食盐生意。“每盐一引重四百斤,其价银一十两。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减银为七两”,后又增加为65贯(注:《元史》卷94《食货志二·盐法》。)。元政府在长安设有京兆转运司,专门负责食盐专卖。另外,元政府还在长安设有司竹监,对竹类产品实行专卖。元世祖规定,由司竹监颁发贩运竹产品的许可证——竹引,《元史·食货志》云:“凡发卖皆给引。”在此情况下,各地的商人均需到长安来领取盐、茶、竹等专门商品,然后再贩运到各地出售,于是长安成了陕西省乃至西北地区的商品集散中心,各地的商人纷纷来此经营各种商品。元代,丝绸之路再度繁荣起来,外国商人通过丝绸之路来中国者颇为不少。长安是他们来到中原后首先进入的大城市。所以在长安聚集的西域商人相当多。可以说,元代长安商业的兴旺与丝绸之路的重新通畅是分不开的。
随着商业的发展,商税收入也相当可观。据《元史·食货志》载,陕西行省的年商税收入是45579锭39两。这个数字大大超过了四川行省(商税16676锭)和甘肃行省(17361锭),更远远超过了岭北行省和辽北行省。陕西行省的商税比经济发达的江西行省(62512锭)、湖广行省(68844锭)略少一些。由此可以看出,当时陕西的商业仍居于全国中游水平,这与长安商业的恢复是分不开的。
元世祖时,意大利商人马可波罗来到中国,在中国游历了许多地方。他对奉元路城(今西安市)商业的发达大加称赞说:奉元路城“城甚壮丽,为京兆府国之都会。……此城工商繁盛,产丝多,居民以制种种金锦丝绢。……凡人生必须之物,城中皆有,价值甚贱”(注:《马克波罗游记》卷2第110章《京兆府城》,冯承钧译,中华书局,1954年。)。在马克波罗眼里,长安城里商业繁盛,商品应有尽有,商贾众多,且物价稳定。长安商业能够得到意大利威尼斯商人的大力称赞,其繁荣程度想必是相当可观了。
三 结语
长安在
中国古代曾长期作为封建王朝的国都。每当它成为封建王朝国都时,这里的商业繁荣兴盛,无与伦比;但当它失去国都地位时,这里的商业也随着
政治地位的下降而一落千丈,萧条不堪。古都长安商业的兴衰变化,不但受
自然地理条件、关中
社会经济状况的
影响,也与其政治地位的变化密切相关。独特的政治地位既可以为长安商业的
发展提供难得的有利条件,但正因为其所处独特的政治、经济、军事地位,它往往成为各方政治势力必争之地,因而这里的商业也最容易遭到破坏,从而为商业的衰落带来难以避免的厄运。不仅古都长安如此,对于中国古代其它都城的商业来说,也同样如此。因此可以说,五代、宋、元时期古都长安商业的兴衰演变,完全可以反映出中国古代都城商业发展演变的
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