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论述了灾害双重属性概念的实质,以及它和工程与非工程相结合的减灾措施之异同,论述了该科学概念来源于我国传统治水理念和西方现代防洪减灾思想,及其科学和哲学基础。
关键词:灾害本质 社会属性 自然属性 防洪方针
鄂竟平副部长在全国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主任会议上讲话指出:“当前最重要的、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努力实现防汛抗旱工作的两个转变: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以农业抗旱为主向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全面主动抗旱转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本文将探讨这一转变的理论内涵及其科学和哲学基础。
1 灾害双重属性的内涵及其实践意义
1.1 灾害双重属性的内涵 以往将洪水灾害定义为自然灾害,强调洪水是超常量降雨所致,是自然现象。但是从气象、水文等自然条件来看,虽然洪水的年际变化较大,但从一个时段来看,各条江河自然态洪水都有相对稳定的量级和发生概率。然而,近代以来各主要洪水国家的水灾损失却无不几倍、几十倍地增长。因此,将近几十年和前几十年相比较,既然洪水量级和发生概率差不多,而水灾损失却大幅度提高,显然无法只从自然变异来解释,而应进一步从社会环境方面去寻找原因。
学界从水灾防治角度阐述了对灾害本质属性的认识:“笼统地说,的目的是防止洪水灾害。细致地分析,洪水灾害概念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洪水;二是灾害。洪水是一种自然现象。和洪水作斗争,控制洪水泛滥,主要是人和自然的关系。在这里,人所面对的主要是自然属性的洪水。……而洪水灾害则是超出工程控制能力的洪水作用于人类社会,因而造成对社会的损害,洪水灾害体现在人类社会本身。因此,为减轻洪水灾害,即要认识和驾驭洪水,更要调整社会以适应洪水,达到防止洪水泛滥,或在洪水泛滥时减轻损失的目的。…… 总之,所谓全社会的减灾体制,应既要能够有效地承担向自然属性的洪水作斗争的任务,也要能够面对灾害的社会属性,担当起统一地、有权威地组织实施减灾的任务”[1]。这一概念被评价为:“灾害的双重属性进一步阐明了灾害的本质属性,这是一种哲学思维方面的进步”[2]。《大英百科全书》科学理论条认为:“用过去科学的遗产或者采用恰当的比喻来给一个理论作解释,这不是理论的固有要素。但是,只有小心谨慎地运用,这类解释就此较易于领会;找到新的应用;提出较为重要的修正。……”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
在灾害双重属性当中,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是相互渗透和加强的。在古代,自然属性成为灾害惟一的或主要的致灾因子。而在近代,既由于社会对灾害更加敏感,又由于大规模改造自然活动助长自然变异,甚至使得社会致灾因子跃居自然因子之上成为灾害增加的主要因素。既然洪水灾害是超出工程控制能力的变异造成的对社会的损害,那么减轻灾害损失就不应单纯从控制自然态洪水着手,还应从调整和规范社会发展以适应自然规律方面去努力。这是灾害双重属性概念所要着重表达的方面。从消极的方面来说,单纯强调自然灾害是超出了工程设防标准的自然变异对社会的损害,可能顺理成章地成为社会行政管理者推御责任的说词,而局限了进一步实施社会化减灾措施的实际努力。
灾害双重属性的理论认识有两个来源:一是吸收了国外思想的新进展;二是直接继承了我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即以两千年前贾让三策为代表的改造自然与适应自然相结合的思想。双重属性认识的根本点在于,减灾的目标是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减灾效益,而不是一味追求战胜洪水。
2000年10月11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国际减灾日文告中说:“人们越来越多地意识到,所谓“自然灾害”并不完全是自然产生的,事实上学术界己经主张尽量减少“自然灾害”一词的使用,而只称作灾害。学术界的忠告是明确的:导致灾害损失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人类活动”。灾害不能简单称之为自然灾害,那么,比较而言,可以认为灾害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双重属性本质的更简明的表述,是中国减灾科学工作者的新贡献[3]。这一概念此后被灾害学界广泛引用和阐发。
1.2 灾害双重属性和工程与非工程相结合的减灾措施之异同 20世纪中叶美国科学家首先提出了工程与非工程相结合的减灾方针以及洪险等社会保障措施。这一理念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工程与非工程是按照工程硬件(如水库,堤防)与技术(如洪水预报)和管理(如法规、体制)人为划分的两种技术措施。
灾害的双重属性不是减灾的具体方案,也不是工程与非工程减灾措施的另一种表述方式,而是对灾害本质属性的理论概括。在双重属性当中,二者缺一就构不成灾害。由双重属性概念出发可以引申出与此前相仿又不完全相同的两种减灾的技术途径,即划分为针对自然变异和针对社会环境两部分:①通过兴建工程,以及提高洪水监测和预报水平来提高制约洪水、防范灾害的能力;②通过加强国土规划和管理,通过协调相关人群之间的利益关系,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提高社会对灾害的承受能力。提出灾害双重属性概念的理论意义在于,它剥离出蕴含在灾害概念中的本质特征,使认识得到深化。比起工程与非工程相结合减灾的表述来说,灾害双重属性概念更能反映灾害本质。当然,加深了对灾害本质的理解,必将有助于制定更明确的减灾方针和政策。
1.3 灾害双重属性概念的实践意义 提出灾害双重属性的理论认识对完善我国的方针有实际的意义。这是由于我国引进非工程概念已有20年历史,但所吸收和实行的大多数仍限于针对洪水的技术性措施。对非工程措施最本质的方面,即调整社会以适应洪水却缺乏理解。总体来看,在自然力面前,人们控制洪水的能力是有限的,一味追求战而胜之是不现实和不经济的。人类自身从属于自然界,因而在自身发展中,既要克服和改造不利的生存环境,也应主动地顺应自然规律和在发展中谋求与自然的和谐。
世纪之交,我国己开始实现了由到减灾的战略调整,其实质是:依靠的是针对洪水的工程技术措施,以防止洪水泛滥为目的,由此产生减少水灾的效果。而由到减灾的转变,则是以减少水灾为目的,其减灾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以控制洪水,又包括统一协调国土开发、经济发展和减灾之间的关系以适应洪水。可见,由到减灾的转变明确表明了目的性的转移,同时也导致了治理途径的扩展。
自1998年长江、松花江大水之后我国政府提出的治水方针,其中包括“退耕还林”、“退田还湖”、“平垸行洪”、“移民建镇”,并归纳为人与自然和谐的治水新思路,表明治水方针开始转变。可以认为其中包含着近10年来灾害学领域学术研究的贡献。
《汉书·霍光传》中讲到这样一则故事:一齐国人置新屋,邻里祝贺。有人建议主人将烟囱拐个弯,再将灶旁柴草移开,免得火星窜出,引发火灾。主人置之不顾。不久失火,邻里急往救之。事后主人杀牛置酒酬谢,焦头烂额者请上座,却忘记建议预防火灾者。有人取笑说:“曲突徙薪亡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后来演化为一个成语,叫“曲突徙薪”,隐喻事先消除致灾因素和防灾救灾同样重要。用作比喻,对于理解“灾害双重属性”和由此衍生出的“关于完善方针的建议”[4]的价值或许有益。
2 灾害双重属性概念的科学基础
从学科分类角度来看,以往的治水是研究洪水规律和建设工程控制洪水的技术,限于自然科学范畴。而新的治水方略,是联合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范围更大的学科体系。这种联合体现出当代科学发展在分析基础上进一步强调综合的总趋势。早在一百多年以前,马克思就曾经预言:“自然科学往后将会把关于人类的科学总括在自己下面,正如同关于人类的科学把自然科学总括在自己下面一样:它将成为一门科学”[5]。这种前景将形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一体化,对于理解灾害双重属性概念是有益的。
2.1 科学的分析与综合 科学的发展是逐步深入的。从科学发展史可以看出,它在发展初期是一个人与自然的统一体系。之后,在文艺复兴的推动下,科学的发展逐步深入到对于客观世界各组成部分内在本质的研究,于是开始了学科的分化。分解深化了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不过,科学被分解为各个相互独立的学科,不是由于研究对象存在本质的差别,而是由于人们在那个时期认识能力的局限。分解也割断了各个学科相互之间的联系,以致妨碍了对于事物本质的更深层次的理解,甚至形成片面性。于是,在科学进一步深入的时候,必然要求相关学科之间的联系和贯通,迎来综合交叉的时代。中华科学传统中,尤以注重天人和谐、直观体验、有机联系、整体协调为突出特点。这对现代科技发展不无借鉴意义,此其一。其二、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对自然界的影响和改造能力日益强大,甚至正在接近地球有限资源和环境的承受限度。同时自然界对人类干涉的反作用也日益显著,因而在进一步的发展中,必然要求沟通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综合研究和理论思维的进步,以求得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减灾是一门以大自然为背景的学科,具有较强的经验性和综合性。减灾并不限于工程建设,而是越普遍、越深入地与社会的、环境的、经济的、资源的条件相联系。其成败得失甚至直接受社会因素的制约,因此,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会越来越普遍。从双重属性来理解,其中社会既是承灾体,而大规模人类活动又往往成为致灾因子。同时随着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快速增长,这种干扰不仅成为引发灾害的因素,甚至跃居于自然因子之上,成为首要的致灾因素。可见,对于减灾领域来说,尤其要重视综合研究。
2.2 历史学与学交叉研究的优势 实现学科之间的融合是有一定困难的。由于各分支学科的研究对象、发展历程和研究方法的差异,长期以来形成其间的分割和疏远,所谓“隔行如隔山”。尤其是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交融起来就更加困难。例如,随着技术的飞跃发展及其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人们往往热衷于追求看起来对当前更直接有用的知识,而相应地减弱了对某些科学理论和战略问题研究重要性的认识。又例如,在科学发展中,定量化研究是先进性的重要标志,同时人们对科学的认识和评价标准也越来越重视成果的可重复检验。由于过度追求量化与公式化,忽视理论问题的辩证思维,有时科学变得远离其本应扎根于其中的现实世界。例如,本来人与天、人与地和人与水的关系是那样不可须臾分离的密切,然而此前却将它们人为分割得支离破碎,甚至使得科学失去感受生活的能力。在工程学领域,长期以来只偏重研究控制洪水,而忽略了社会化减灾及其终极目标——减少损失,就是一种表现。
从科学来看,不仅与直接相关的自然科学各分支之间是彼此联系、相互影响的,而且与社会、经济、环境的关系也密不可分。由于治水问题的边界条件十分复杂,表现出较强的经验性和综合性,而历史上的原本是前人的实践,其中既包括相关的江河地理演变等自然因素在内,还直接受到政治、经济、法律等条件的影响,显现出多种制约因素综合作用的统一结果,因此历史的经验有重要价值,尤其在宏观问题研究方面。其中,历史学与学的交叉和融和显现出自己的优势,既拓展了认识事物的时间和空间,也进一步激发了研究工作的活力,被称作“历史模型”[6]。这里所说的模型是依托历史治水思想 构建的理论模型[7]。
3 灾害双重属性概念的哲学基础
以上讨论的科学分析与综合是有其深刻的哲学基础的。一般来说,整体等于部分之和,但在自然界中,整体往往并不等于各部分的简单相加。部分与部分之间,部分与整体之间的联系往往对事物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研究灾害自然要分析自然变异的作用,但离开社会和社会对自然的干预来讨论灾害,无异于盲人摸象。为了进一步理解灾害的本质属性,有必要从哲学方面寻求支持。
3.1 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的哲学观 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我们祖先的认识是发人深省的。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也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古人生活的年代,改造自然以适应人类社会发展需求的能力不高,其生产生活都须注重服从和顺应自然规律,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在利用和改造的同时,主要表现为对自然的尊重和敬畏,直接面对自然界寻求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隐喻。这种思想的主流暗合了人与自然统一的客观事实,被归纳为“天人合一”的哲学认识。
淮南子对天与人的关系说得更为贴切。他在论述对“无为”和“有为”的理解时说:地势决定水自西向东流,人们依据这个道理而加以疏导,就可以避免水灾发生。作物春天开始生发,人们依据这个规律去耕种,五谷才能得以生长。如果听任洪水自流,则大禹就不会有治水的功业。如果听任作物自然生长,则后稷的智慧就不能展现。依据自然规律去治理,这就是所谓的“无为”。而如果妄想用火去焚烧水井,用淮水淹灌高山的话,这种违背自然规律的行为即所谓的“有为”。这是淮南子对老子“无为”本义的理解。
对于水灾本质的认识,2000多年前贾让的概括是极有见地的:“古者,立国居民,疆理土地,必遗(保留)川泽之分,度水势所不及”[8],恰当地表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先哲类似的认识不胜枚举。
古代生产力低下,自然力对于人类社会处于支配的地位。人们不得不怀着敬畏的心情,更多地关心和记录自然变异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注重天文、地理与人事之间的综合思考。虽然前人对于自然规律的认识不及今人之深刻,但这种综合思考的原始自然观和世界观,反映的却是世界是完整统一的客观事实。如今,哲学界普遍认为“天人合一”是古代中华文明的主导思想,是东方综合思维范式最完整的体现,是对人类文明发展的重大贡献[9]。
现代化是创新,但创新并不一定是一味地向前捕捉什么。随着科学的进步,我们还有必要时时回过头去看历史,并且会每每有所发现。毕竟我国古代先进的科学和哲学思想曾使我们的民族长期领先于世界。当然,哲学主要是通过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来对人们的认识产生影响,激发和启迪人们的智慧。这个过程是潜在的,不能指望哲学也能活学活用立竿见影。
3.2 《自然辩证法》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阐述 西方传统哲学对人与自然的思考偏重于征服和改造自然。而当工业化开辟了人类发展的新纪元,人类对自然的掠夺性开发也显现出其负面影响并开始危及人类社会自身发展。对此,辩证唯物主义者早在100多年前即已明确发出警示。
1876年恩格斯论述劳动在由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时,谈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由于人类的不明智做法造成自然的失衡及其对人类社会的严重后果。他说:动物不断的影响周围的环境,那是为了生存而利用外部世界时发生的。但是人离开动物越远,他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就越带有经过思考的,向着事先计划的目标前进的特征。而随着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显著增强,却滋长了支配自然界的盲目性。“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恩格斯并举出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环境退化导致水资源枯竭,洪水灾害增加,疾病蔓延等恶果。而造成这些恶果的原因则主要在于人们的急功近利。
在讨论人与自然关系这一哲学命题的基础上,恩格斯进一步指出:“蔑视辩证法是不能不受惩罚的.无论对一切理论思维多么轻视,可是没有理论思维,就会连两件自然的事实也联系不起来,或者连二者之间所存在的联系都无法了解”。“不管自然科学家采取什么样的态度,他们还是得受哲学的支配。问题只在于,他们是愿意受某种坏的时髦哲学的支配,还是愿意受一种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的支配”[10]。恩格斯的精辟论述和远见卓识正是切中当今时弊而应引以为戒的。
3.3 人与自然和谐的自然观 洪水是一种自然现象。减灾是人们发展,制约水害,恰当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努力。因此,在减灾中应该注意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人类发展过程中,人和洪水的关系也随之发展。最初人们为躲避洪水的危害,不得不“择丘陵而处之”,住在洪水一般淹不到的高处。此后发明了堤防,人们和洪水的关系进了一步,可以“水来土掩”,修筑堤防限制洪水的泛滥。
近代发明了混凝土,人们可以修建高坝大库滞蓄洪水,调节天然径流。在自然面前,人们又多了一些主动。但是,有了许多新手段、新技术以后,人们是否就可以对洪水战而胜之,达到自由的境界,这曾经是一段时间的理想。然而,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迅速提高,科学的光芒和技术的威力使许多人不自觉地滋生出科学技术至上的思想而睥睨千古。这些成功在鼓舞人们改造自然信心的同时,也滋生出“人定胜天”的豪情和对自然规律的漠视。以为依靠科学技术人类将无所不能,而把天与地都视为供人类利用之外物,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导致功利主义的泛滥,加剧了对资源、环境的掠夺性开发,走进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误区。
之后,人们突然警醒地看到,在这些建设成就的后面,却发生了始料未及的情况,生态环境恶化,灾害频仍。事与愿违的后果促使人们反思和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真谛,重新找回“天人合一”的哲学传统,并进一步归纳为“人与自然和谐”的哲学理念。事实说明,无论人类依靠科学技术的力量变得如何强大,但试图对自然战而胜之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却证明了,人类把自己视作自然的主人的无奈,同时进一步证实了一个基本事实——人类社会的确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们在背离自然规律去大规模营造只满足自身发展的新天地的同时,也加剧了和外界自然的冲突,并导致制约自身发展的新的障碍。人们似乎由此觉醒到“人定胜天”之不堪和古代哲人关于“天人合一”认识之精辟。实行与减灾相结合的政策,是对自然规律的进一步理解和正确运用的产物[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