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银行体制,健全监管制度
我国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具有比较明显的国有化特征,导致我国银行业高管人员的任命基本实行行政任命制,行政级别观念强,使得银行管理人员片面追求行政级别,经营人员对政治前途过分重视,形成了与机关运行相一致的企业文化,缺乏市场竞争氛围。银行业既是竞争性行业,国家就没有必要在这个行业保持全额资本或者维持绝对控股地位,应当逐步降低国有股权在商业银行的比重,将银行产权主体落实到能真正行使财产所有权的主体上,使银行的投资者即银行财产所有者可以凭借其对银行投资额的比例真正行使管理银行的权力并承担责任和义务,最终达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目的。这就需要银行业的股权改革,按照现代公司治理模式的要求,促进银行业股权结构的多元化,放宽对社会资本参股商业银行的限制,在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中更多地引入民营企业或个人股东,以促进银行业的充分竞争。因此,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和金融业加快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金融商品和金融工具日趋多样化、复杂化,金融新业务层出不穷,存款保险制度在我国法律尚为空白。必须尽快做好对金融业务创新、存款保险制度和向银行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等方面的监管立法和制度建设,保证监管机构监督履行职权的有效性。
二、制订激励机制,刺激银行业自身完善风险管理
首先,银监会要严把银行类机构的市场准入关,在审核企业申办银行类机构的报告资料时,应特别注重审查是否有完善的管理金融风险的制度,否则不予审批;其次,银监会要向银行类金融机构实行监管员派驻制,实行专人专管,落实责任制。同时,监管员在被监管机构设有固定办公室和享有调阅该机构金融信息网络数据资料等权力,同时可以抽调各被监管对象内审部门检查人员,组织其进行交叉检查,并有权要求被监管机构监控、限制或减少被他们判定的风险;第三,制订风险评估办法,实施银行业分类管理,为银行业机构风险评估,定出级别,按照不同的级别进行分类。分级是一种激励机制,激励银行业不断改善自己管理风险的能力,而且银行业要向银监会交纳管理费,其比例按银行的风险级别而定,级别高的风险小,上交的管理费就少,级别低的风险大,管理费就高。银监会与好银行保持紧密、经常性的联系,对差银行则实行抽查,抽查某些具体类别或项目的贷款投资;第四,促进银行业改进风险管理能力,银行的级别每年都评,如果管理风险的能力提高了,银行就可以提高在监管类别里的地位;第五、核查银行自我监管风险机制。
三、加强内控机制监管,完善银行风险管理
1、健全股东大会制度,切实保护各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商业银行法人治理情况比较复杂,有的银行没有成立董事会,有的银行虽设立了董事会,但其董事会成员大部分是其经营班子成员。有的银行没有成立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缺乏监督。有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职责不清,银行董事会权力过大,既掌握了决策权又控制了经营权。有的银行董事会形同虚设,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人治”现象比较突出,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股东大会作为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在银行监管部门的检查、指导、督促下严谨、精密、完善。银行监管部门在政策法规上、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方面都有很多的优势能够给予商业银行指导,不管是商业银行组织机构模式、领导决策失误还是内外案件或内部业务差错等,都是银行监管部门及时发现和掌握并用以完善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第一手资料。商业银行的内部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制度风险。银行业务总是向前发展的,而制度一旦制订,就相对稳定,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度总是落后于业务的,各种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使制度完善超前,针对发现的风险点,督促有关机构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银行是高风险性行业,就在于银行的自有资本占风险资产的比例较小,而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靠存款,因而银行的决策不仅使自身风险加大,也意味着存款户的风险加大。银行决策层的经营管理思想和经营目标对银行经营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决策不能随心所欲。要做到决策正确。第一,决策所依据的信息必须真实、正确、及时可靠。这就要求银行建立高效的信息系统,并建立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准确运行的内部管理制度;第二,对于同样的信息,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科学的决策程序是确保决策正确,减少决策失败的有效保证。
3、构建
科学的考核体系,形成合理的激励机制。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对客户经理或职员实行按每月日平均存款余额的万分之三提取维护费用,由客户经理用于对客户的维护开支,但许多情况下花不了这么多钱,钱都落到了个人腰包。实际上,许多存款业绩是在玩数字游戏。一般是客户贷了款之后,让客户把这笔贷款存到银行做抵押,办一笔银行承兑汇票,然后把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再抵押,再办一笔银行承兑汇票,再贴现。玩来玩去都是玩银行自己的钱。对银行员工的业绩考核应当改变以前的重工作数量不重工作质量、重同事关系不重业务能力的考核方式,将对员工的业务考核与其工作贡献结合起来,加强对每个员
工业务和对银行贡献的考核。在公开公平考核员工业绩的基础上,更多地将收入水平与业绩挂钩;根据不同岗位为银行创造的价值定不同岗位的收入水平;提高银行高层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将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收入和部门业绩联系起来;引进递延的报酬计划,把员工的收益和银行的长期效益、资产质量等联系在一起。
四、加强金融监管信息电子化网络建设,做好银行业信息披露工作
1、建立金融信息网络,构建监管信息平台。建立集信息采集、加工、传输为一体、能够进行量化分析的计算机系统,涵盖现场、非现场检查和分析等过程,运用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及时掌握各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及运行情况,改善目前信息不对称、监管手段落后的状况,实现标准化、电子化的金融监管,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这是提高监管效率、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手段。构建银行监管信息平台,即利用计算机网络和程序实现银行监管信息采集网络化、数据核对、汇总、对比分析、查询、报表管理、上报和风险预警自动化,对各个环节的监管操作信息的连续监控,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增加银行业的透明度,健全银行信息披露制度。银行信息披露不充分的主要原因是银行信息披露准则的不完善和不健全,我国银行监督管理部门应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信息披露准则,要求各银行完整、准确、及时地披露资产质量水平、利润计算方法和各项准备金的计提制度等重要内容,并要求各银行的董事长承担信息披露不全、不实或延误的责任,从制度上保证银行会计、统计等业务信息的真实性。
3、加强社会公众的监督,发挥会计、审计、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依法对金融机构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进行审计,以便有关方面对其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风险程度等做出正确判断,增强商业银行在资金、管理、业务和信用方面的透明度,并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审计监督。在当前,尤其要重视国家审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并协调审计监督与政府监管的关系,分工协作并相互配合,提高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