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村合作金融、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新农村金融体系已经形成。由于政策性银行业务范围单一,农业银行在农村尤其是较落后的农村地区大幅收缩,使农村信用社在农村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加强。在当前农村努力实现小康的新形势下,对农村信用社的现状认真地加以分析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信用社现状分析
1.对农村信用社现状的总体判断:规模较大,分散经营,效益欠佳,结构失衡,后劲十足。
(1)规模较大。农村信用社无论是存贷规模,还是机构和人员总量都是比较大的。以宜昌为例,宜昌市农村信用社2002年11月末的存贷规模分别为35亿元和19亿元,独立核算的机构103个,人员总量为2065人。
(2)分散经营。一是经营层次过多,有县级联社、乡级信用社、信用分社(储蓄所)、信用站4个层次搞经营。二是单位和人均规模小,如宜昌市农村信用社2002年11月末独立核算单位平均存贷规模分别为3398万元和1845万元,人均存贷分别为0.169万元和0.092万元。
(3)效益欠佳。主要表现在由于农村信用社没有高效的经营载体,经营亏损严重,财务包袱沉重。如宜昌市农村信用社2002年11月末累计亏损5.5亿元,亏损面达90%o
(4)结构失衡。主要表现在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结构和人员素质结构上。如宜昌市农村信用社2002年11月末,资产中现金资产;贷款资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分别占45.98%、37.99%、3.2%、12.83%,负债中资本金、存款负债、借人资金和其它负债分别占。3. 59%、68.16%、7.53%、20.72%;人员素质结构大专文化程度占3.7%,中专(高中)占64.9%,初中及:以下占有31.4%;从专业职务分,有专业职称占67.3%,其中:中师占3.5%,助师占33.3%,员级30.5%.
(5)后劲十足。一是农村信用社拥有一支特别能吃苦的庞大的职工队伍;二是,农村信用社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三是有比较雄厚的资金实力,宜昌市农村信用社2002年,11月末的贷存比例为54%,缴足“两金”后,仍有可用资金4个亿;四是经营机制较活,同其他专业银行相比有自己的优势。
2.农村信用社经营环境分析。
(1)服务对象分析。农村信用社是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的,这就把农村信用社投资主体对象界定在农村。目前农业产值占比相对减少,增速放慢,但农业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加强,发展前景可观,具有强劲增长的态势。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建设、农村多种经济、农户庭院经济等多种形式的资金需求日益增多,农村资金需求不断增长,过旺的资金需求与有限的资金供给形成了尖锐的矛盾,但财政资金有限,经济行为主体的自有资金匮乏,集体积累:“空壳”,其它渠道的资金也越来越少,唯有信贷资金呈扩大趋势,由于其他银行都要向集约经营转轨,农村信贷投入将会由农村信用社主要支撑。
(2)发展空间分析。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空间在广大农村。一是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农村信用社的基础地位将日益加强,农村信用社将会左右农村金融市场的局势。二是在对农村经济的作用上,由于其作用力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地方政府的地位日益提高,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偏爱,受到社会的承认和关注。三是农村信用社在广大农民心目中的地位日益牢固,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忠实伙伴。
(3)经营条件分析。由于农村信用社界定为“三农”服务,其业务经营在很大程度上要靠国家保护政策提供外部条件。一是现行的农村产业政策,如农村攻坚扶贫政策、农业产业化政策等为农村信用社经营提供了较为宽松的政策经济环境。二是现行的宏观金融财政政策,如存款准备金政策、利率浮动政策、税收政策等为农村信用社提供了相对宽松的宏观金融政策环境。
(4)市场占有率分析。市场占有率既是农村信用社决定其经营规模的主要依据,又是农村信用社分析其筹资环境的重要依据。2002年11月末宜昌市农村信用社在9个县农村金融市场中,存款市场占有率为22.87%,分别比工行、农行低2.84、0.85个百分点,比邮政储蓄高2倍;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2,78%;分别比工行、农行低18,04、12.22个百分点。
综上分析,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环境相对宽松,可谓是农村信用社发展的“黄金时代”。因此,农村信用社完全有理由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二、农村信用社发展对策研究
农村信用社是经营货币的合作金融企业,由于它的合作金融性质和特定服务对象决定它不可能象商业银行那样,去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唯一目标,但它也应当去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实现所有者权益最大化,只有农村信用社启身经营效益提高厂,才能保障广大社员和农村经济主体的利益。所以应把农村信用社建设成为综合实力雄厚、经营机制灵活、管理手段先进,既有中国特色,又能同国际合作金融接轨的现代化农村合作金融,为此提出如下发展意见。
1.调整农村信用社经营策略。农村信用社调整经营策略就是从根本上把重存轻贷、重放轻管、重速度轻效益的经营格局调整为资产负债联合管理,速度效益相互统一,经营管理均衡发展的经营策略上来。
(1)资产负债联合管理。农村信用社根据市场营销的要求,对资产组合与负债组合进行对应控制,以实现资产负债的总体优化配置。首先在调整负债组合上,一是调整负债的种类组合,农村信用社合理的负债组合应该是负债多样性,即以存款负债为主,提高存款负债质量,扩大股金负债,增加同业负债,发展长期负债;二是调整存款负债组合,在存款区位组合上,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应占绝对份额,在城市金融市场应占一定份额;在存款负债的种类上,要巩固储蓄存款,狠抓对公存款,增加同业存款;在存款负债的期限组合上要以定期存款为主,扩大活期存款。其次在调整资产组合,一是在资产种类组合上,以高效资产为主,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保持适量现金资产比例,增加债券资产品种,抑制固定资产增长,压缩其他资产占用。二是在资产期限组合上,以短期资产为主,扩大中期资产,增加长期资产。三是在信贷资产组合上,贷款对象应以农户小额贷款为主,以服务农民和农业为主,资金充余的地方,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开办消费信贷及有选择地支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限制乡镇工业项目。
(2)速度效益相互统一。农村信用社业务增长要与效益提高相同步。农村信用社一是要在服从经营效益的前提下,保持合理的业务增长速度。所谓合理,就是同农村经济增长速度相一致。如果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速度超出了农村经济发展速度,说明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失真;如果农村信用社业务增长速度低于农村经济发展速度,说明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决策失误。二是以效益为前提改革财务核算体制,取消乡镇信用社法人资格,实行县级社集中经营,统一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这样有利于农村信用社实行集约化经营,。提高规模经营效益;有利于农村信用社整体优势的发挥;有利于农村信用社财务上的规范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三是以效益为前提完善经营目标责任制,重点考核利润增长率、催收贷款率,负债成本率、资产收益率,以经营效益论英雄。
(3)经营管理均衡发展。农村信用社在强化经营的同时,要强化管理,做到经营和管理均衡发展。为此,一是农村信用社在经营上要依法稳健经营,稳健经营的标志是在资产负债比例控制下以合理的负债增长速度及其绝对量来决定资产占有量,在扩大负债业务上开拓,在资产业务上谨慎。二是农村信用社在资产负债管理中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均衡原则。三是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劳动人事管理、机构网点管理和监督保卫控制相协调。
2.创新经济手段。一是创新结算手续。农村信用社不仅要尽快建立自己的清算系统,开办县辖联行、全国联行,而且要加快电子联行建设的步伐,同时要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电子计算机在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中的运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农村信用社现代化水平。二是创新信用工具。农村信用社为了适应农村市场需求多样化的特点,不断创新信用工具,增加业务种类。对传统信用工具进行改造,即将信用工具的融资期限、本息偿付办法、利率变化等要素作出新的调整。要推出全新的业务种类。在存款方面如开办支票存款、年金存款、预约存款、电话存款、基金存款、养老金存款、学生储蓄、住宅储蓄、大额可转让存单等种类。在资产业务方面,适当增加资产证券化比重。发展农村信用社表外业务。如信托租赁、代收农村各种提留资金,代收各种费用,代收各种欠款,代管各种支农资金,代理农村保险,代理农发行业务等。同时要创新管理手段,农村信用社管理手段应坚持以经营手段为主,行政手段和政治思想手段井用;
3.规范经营行为。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同时要结合农村信用社的特点,修订和完善一套完整、科学、切实可行的《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制度》、《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规定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比例监控指标体系,规范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行为。
4.营造经营环境。农村信用社要有相对宽松的经营环境,主要要理顺以下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同地方党政的关系。农村信用社同地方党政的关系是行政上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农村信用社应自觉地接受并服从地方党政在宏观政策上的领导,坚持为地方经济服务。地方党政应尊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自主权,协调农村信用社与政府各部门的各种关系,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二是正确处理同人民银行的关系,自觉按金融法规办事,主动争取人民银行的支持。三是正确处理同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在坚持平等互利,自主自愿的原则下,发展业务往来,共同繁荣金融市场,搞活农村信用社经营。四是保持同税务、审计部门经常联系,反映情况,争取宽松的政策,以解决财务上的困难,逐步消化历史包袱。五是正确处理同上级管理机构的关系。农村信用社在经营管理上要自觉地接受上级管理机构的领导和服从管理。
5.整合组织架构。一是对县级联社内部机构进行整合。按照农村合作银行矩阵型组织管理的要求和精简效能原则,把县级联社改造成经营管理型的分支机构,统一设置内部职能机构。以“四部一室”为宜,即资金组织部;信贷经营部、财务会计部、监控保卫部和办公室。与此同时,县级联社视其情况,可设置1—3个直属经营单位,在搞好基层社管理的同时,搞好自身经营,以解决管理费用不足或减轻基层社的负担。二是重组地市以上管理机构内部组织架构。农村信用社地市以上(含地市)管理机构应按“小机关大服务”的原则设置精干高效的,强有力的服务系统,这个系统应该包括资金组织系统、计划信贷系统、会计结算系统、资倌等级评定系统、科学信息系统、监控保卫系统、人事教育系统。在这里强调的是农村信用社的人事管理权不宜交给各级地方政府,因为农村信用社各级自律组织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专司管理职能,管理的核心又是人事管理权问题,如果这一核心问题不能解决,就没有必要成立自律性组织。这又是因为农村信用社是经营货币的合作金融企业,它同供销合作社以及其他自律性组织相比,有着自身韵特殊性。三是对经营机构进行整合。应按照安全效益,合理布局原则,对现有经营机构进行调整。可将经营效益差、经营规模小的信用分社降格为中心信用社;将信用社和信用分社附近的信用站撤并到信用社和信用分社;将较近且交通方便的几个信用社合并为中心信用站;将同一城镇的信用社撤并到联社营业部(机构保留,经营统一),要在城市和市郊设置一定量的经营机构,为今后逐步按经济流向设置经营机构奠定基础。
6,加强班子建设。一是加强县级联社领导班子建设。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实行“在理事会领导下,主任全面负责,党组保证监督,职工民主管理”的领导体制。二是加强地市以上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四化”标准以及群体结构,配备好各级管理机构领导班子。三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以上都要建立后备干部制度。从战略高度注重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教育、培养和使用,使农村信用合作事业后继有人。四是建立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制度,使农村信用社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向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