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自主权逐步扩大。本文拟对贷款定价的主要模式作简明、系统的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商业银行确定贷款定价模式的基本思路。
一、贷款定价的三种基本模式
银行业贷款定价的具体方法有很多种。这些千变万化的具体方法可以归为三大模式:成本加成模式;基准利率加点模式;客户盈利分析模式。在定价实践中,这三种模式往往混合使用。
(一)成本加成模式
1.基本原理
此模式认为,任何一笔贷款的利率应包括以下四部分,才算“有利可图”:
(1)资金成本。银行为筹集贷款资金所发生的成本。
(2)贷款费用。又称“非资金性操作成本”,如: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调查、信用分析所发生的费用;抵押物鉴别、估价费用;贷款资料、文件的工本费、整理保管费用;信贷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津贴;专用器具和设备的折旧费用等。
(3)风险补偿费。由于贷款的对象、期限、种类、保障程度各不相同,所以每笔贷款的风险程度各不相同。贷款价格中必须考虑风险补偿费,否则银行不如将贷款资金用于购买无风险的国库券了。一般来说,贷款定价中考虑的风险因素有:
A违约风险补偿费。违约风险defaultrisk指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可能性。违约风险补偿费通过信用评级和历史统计数据得出。如:
借款人信用等级 风险补偿费
Aaa 0.25%
Aa 0.50%
A 0.75%
Baa 1.25%
Ba 2.00%
B级及以下 不能授信
B.期限风险补偿费。贷款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借款人信用恶化的可能性越大。所以,贷款期限越长,所要求的期限风险补偿费越高。
(4)目标收益。为银行股东提供一定的资本收益率所必须的利润水平。
根据以上分析,可得出“成本加成模式”下贷款保本利率及保利利率的计算公式:
贷款保本利率=(1)+(2)+(3)
贷款保利利率=(1)+(2)+(3)+(4)
2.简要评价
(1)总体而言,“成本加成模式”属于“内向型”。它主要考虑银行自身的成本、费用和承担的风险。银行的资金成本、贷款费用越高,贷款利率就越高。此种模式未考虑当前资金市场上的一般利率水平,因而可能会导致客户流失和贷款市场的萎缩。
(2)“成本加成模式”需要银行有一个精心设计的成本计算系统,能够精确地归集和分配成本。但是,由于银行属“多产品企业”multiproductindustry或称“金融百货公司”financialdepartmentstore,在成本分配方面往往存在很大困难。如,将信贷人员的工资或某些贷款专用器具的折旧费用分配给多笔贷款,需要大量的主观判断;将信用调查费、抵押物评估费等按每笔贷款进行归集,需要银行的电脑系统能够满足“分产品核算”和“分客户核算”的要求。
(3)采用此种定价模式,需要充分估计贷款的违约风险、期限风险及其他相关风险。但在现实生活中,精确地估计风险是十分困难的。这需要银行建立健全信用评级制度,并拥有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风险评估人才。
(二)基准利率加点模式
这是国际银行业广泛采用的贷款定价方法,其具体操作程序是:选择某种基准利率为“基价”,为具有不同信用等级或风险程度的顾客确定不同水平的利差一般方式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加点”,或乘上一个系数。
1.基本原理
在30年代经济大萧条时期,西方一些大银行提出“优惠利率”primerate的概念。在当时,这是银行对信誉最好的顾客发放短期营运资金贷款征收的最低利率。优惠利率是为其他借款人确定贷款利率的基础。实际确定的贷款利率如下:
贷款利率=优惠利率包括了银行的预期利润+风险加点主要考虑客户违约风险和期限风险。
近几十年来,由于银行同业竞争的加剧,某些时候某些贷款的利率可能会低于优惠利率,于是出现了“优惠利率是否为最低利率”的争论,有些银行甚至不得不与借款人“对簿公堂”。为避免引起争论,有的银行开始使用其他基准利率来取代传统的“优惠利率”。如,自70年代始,很多银行开始使用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作为基准利率。目前,我国境内外资银行外汇贷款的定价,一般以国际市场同业拆借利率为基础,结合银行成本、贷款风险、客户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等因素,加一定利差的方法。
2.简要评价
(1)总体上看,此种贷款定价模式是“外向型”的。它以市场一般价格水平为出发点,寻求适合本行的贷款价格。通过这种模式制定出的贷款价格更贴近市场,从而可能更具竞争力。
(2)此种模式不能孤立地使用。在确定“风险加点”幅度时,应充分考虑银行的资金成本。
(三)客户盈利分析模式
此模式认为,银行在为每笔贷款定价时,应考虑客户与本行的整体关系即应全面考虑客户与银行各种业务往来的成本和收益,因而可称为“以银-客整体关系为基础的贷款定价模式”。
1.基本原理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银行与某一客户进行业务往来,必须能够保证“有利可图”或至少不亏本。用公式表示为:
来源于某客户的总收入≥为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成本+银行的目标利润
鉴于贷款利息是银行的主要收益来源,上式可变为:
贷款额×利率×期限×1-营业税及附加率+其他服务收入×1-营业税及附加率≥为该客户提供服务发生的总成本+银行的目标利润
在上式中,若将“利率”视为未知数,其余视为已知因素,便可得出贷款保本利率和保利利率的计算公式(此处从略)。
2、展开分析
下文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客户盈利分析模型”的三大要素——“为客户提供服务发生的总成本”、“来源于客户的总收入”、“银行的目标利润”展开分析。
(1)为客户提供服务发生的总成本
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A.资金成本。银行对客户提供贷款所需资金的成本。
B.贷款费用。如信用调查费、项目评估费、抵押物的维护费用、贷款回收费用、贷款档案费、法律文书费、信贷人员薪金等。
C.客户违约成本。根据客户的风险等级和平均违约率来确定。
D.客户存款的利息支出。银行对客户活期存款账户及定期存款账户支付的利息。
E.账户管理成本。客户活期、定期存款的账户的管理费用和操作费用,如提现、转账、存现、账户维持费用。
(2)来源于客户的总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A.贷款的利息净收入。此处所谓的贷款,应包括所有的授信资产,包括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票据贴现、一般贷款等。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利息收入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总计约为利息收入的8.5%。因此贷款的利息净收入为:
贷款额×期限×利率×(1-8.5%的营业税及附加)
B.客户存款账户收入。客户将款项存入银行,银行缴纳存款准备金后,余额可用于贷款、投资等,从而产生一定的收益。此种收入即为“客户存款账户收入”。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在我国,商业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是有利息收入的,客户存款账户收入可按下列程序计算:
客户存款账户收入计算表
(1)账户平均余额毛额
(2)减:账户平均浮存额
(3)账户平均余额净额
(4)减:存款准备金
(5)账户可投资净额
(6)乘: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
(7)账户可投资净额赚取的收益
(8)加:存款准备金利息收入
(9)账户总收入
注释:
A、“账户平均浮存额”。指客户的存款余额中,客户已经开出支票,但尚未办理提现和转账的部分。此部分存款额银行不能自由运用,故在计算“账户可投资净额”时应予扣除。
B、“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指银行全部生息资产的平均利润率,可通过历史财务数据求得。此处之所以用“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来计算账户可投资净额赚取的收益,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银行的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换言之,银行无法判定某一客户存款账户的资金被用于何种资产项目。
C、结算手续费收入。银行为客户办理国内结算和国际结算所取得手续费收入。在计算结算手续费收入时,必须将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从中扣除。
D、其他服务费收入。银行为客户提供其他服务如代发工资、代理买卖外汇、保管箱业务等所取得的收入。如果这些收入按规定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则应从有关收入中扣除。
(3)目标利润
银行的放贷资金来自“资金库”,而“资金库”中的资金最终来源于“负债”和“产权资本股东权益”两个渠道。由此,西方一些财务学家认为,银行发放的任何一笔贷款,其资金来源都可以相应的分解为两个方面:举债和产权资本。举例来说:设一家银行的产权资本占资产总额的9%,这意味着,贷款资产项目的9%是由银行产权资本来支持的,其余91%是通过负债资金来支持的。根据上面的分析,银行可以根据既定的产权资本目标收益率通常由银行上层管理者决定、贷款额、贷款的资本金支持率来确定目标利润:
目标利润=贷款的资本金支持率×本客户贷款额×产权资本的目标收益率=资本/总资产×本客户贷款额×资本的目标收益率
3、简要评价
(1)“客户盈利分析模型”体现了银行“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它摈弃了“就事论事”的思维框架,试图从银行与客户的全部往来关系中寻找最优的贷款价格。采用这种模式,可能会得出富有竞争力的贷款价格。如:若银行的某客户经常保有大量的存款余额,且大部分结算业务也是在该银行叙做的,那么银行通过“客户盈利分析模型”,可能得出较低的贷款利率——这相当于银行通过优惠的贷款利率对客户“让利”。
(2)“客户盈利分析模型”以银行的电脑系统能够实现“分客户核算”为前提。对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来说,目前还难以做到这一点。
(3)“客户盈利分析模型”对银行的成本计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为了计算“账户管理成本”,银行需要知道:开一张支票需要花费多少成本?为客户办理一次转账需要花费多少成本?……对此类信息的需求,导致西方银行业“作业成本计算会计”activity-basedcostaccounting的产生。其理论基础是:在银行内,每一项金融产品如贷款的生产过程,总是由许多必须完成的具体“作业”activity构成的换言之,每一项金融产品都是“一系列作业”的集合体;每完成一项作业要消耗一定的资源,从而形成“作业的成本”;将所有作业的成本加起来,就是该金融产品的成本。可想而知,在我国银行业现有的技术条件和管理水平下,设计这样一个成本计算系统,具有相当的难度。
二、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模式的现实选择
基于上文分析,同时考虑各方面的现实条件,笔者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建立“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变动成本为下限、充分考虑客户风险及银-客整体关系”的贷款定价机制(目前主要是外汇贷款的定价)。具体来说:
(一)以市场价格为参考
贷款价格不能远离市场的一般水平。近年来,在我国某些发达地区的外汇贷款市场上,外资金融机构成为主角,各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不断下降。原因之一是外资金融机构报价方式灵活,利率水平低,而各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报价机制较为僵化,对国际市场的利率变动反应迟钝。
(二)以变动成本为下限
所谓变动成本,是指其总额会随着贷款业务量的变化而按比例增减的那些成本,也就是说,如果银行停止贷款业务,此类成本也就不会发生。这些成本是与贷款业务直接相关的。变动成本主要包括两部分:资金成本和变动性贷款费用。
1、关于资金成本
由于一般情况下,银行的资金运用与资金来源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所以在确定某笔贷款的筹资成本时,往往采用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的整体资金成本。
银行资金有多种来源,如客户存款、央行借款、发行债券、同业拆入、股东投入等。不同的资金来源,其资金成本也不同。银行的整体资金成本是各类资金成本的综合,它是以各类资金在总资金中所占的比重为权数而形成的加权平均成本(WeightedaveragecostofcapitalWACC)。用公式表示就是:
WACC=K(i)*W(i)
K(i)代表第i种资金来源的个别资金成本;W(i)代表第i种资金来源占全部资金的比重。
在计算WACC时,有一个经常引起争议的问题:产权资本股东权益是否应该参与WACC的计算?
有人认为,产权资本应参与WACC的计算,其资金成本应是“股东要求达到的最低报酬率”。对此争议较多,依据也不统一。笔者认为,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及国有商业银行的“特性”,确定“股东要求达到的最低报酬率”十分困难,所以产权资本不宜参与WACC的计算。这样,WACC其实就是银行各类负债的加权平均成本或称“平均利率”。
2、关于变动性贷款费用
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的电脑系统尚不能实现“分产品核算”,所以在计算某笔贷款的相关变动性费用时,可能在技术上存在一定困难。对此,可以考虑以下两种对策:
对策一:建立“信贷费用辅助账”,对信用调查费、项目评估费、抵押物估值费、贷款档案费、法律文书费及其他有关变动性贷款费用进行逐笔辨认,并按每笔贷款进行归集。对于同时使多笔贷款受益的变动性贷款费用,按一定方法分配计入各笔贷款。
对策二:只将资金成本作为变动成本,贷款费用只作为参考因素。
3、其他讨论
有人主张,贷款价格应以贷款资金的“完全成本”为下限。即,贷款价格中不仅应包括变动成本,而且应包括全行发生的人事费用、业务费用、折旧费用等。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可取,因为:
(1)人事费用、业务费用、折旧费用大多属于固定成本,是为维持银行的存在并处于继续经营状态而发生的,其总额不会因银行业务量的变化而增减。这些成本与贷款业务量之间往往不存在直接联系,即使银行停止发放贷款,它们也会照样发生。因而,将这些费用作为贷款资金成本的构成因素来考虑,在逻辑上有矛盾之处。
(2)完全成本法的理论基础是:银行的经济职能就是向社会提供资金,因而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成本均应计入贷款资金的成本之内,并通过贷款利息收入得以回收。可以说,这是在资金普遍短缺的情况下“卖方市场”观点在成本会计中的反映。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往几乎完全由银行控制的卖方市场,已逐渐转化为客户占主导地位的买方市场,银企关系逐渐变为经济主体之间的双向选择关系。完全成本法的理论基础已经丧失。
(3)如上文所言,银行是“多产品企业”或称“金融百货公司”,贷款只是银行提供的一种金融产品。将全行发生的人事费用、业务费用、折旧费用总额全部分配给贷款产品而不分配给其他金融产品,在逻辑上也是讲不通的。
(4)银行发放的贷款有多种币别,但人事费用、业务费用和折旧费用大多表现为人民币。按照完全成本法,需要将这些费用按一定标准如某外币资产额占各货币汇总折人民币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无疑,分配过程是相当武断的。由此得出的成本信息是歪曲事实的,会导致错误的定价决策。
(三)充分考虑客户风险和银——客整体关系
商业银行在贷款定价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不同客户的违约风险。这就需要对所有授信客户进行信用评级creditscoring,并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风险评估方法体系。同时,贷款定价中,必须充分考虑银行与客户的关系,采取“综合权衡、互惠互利、区别对待”的原则。对那些与本行有长久的业务往来、具有良好的还贷记录、在银行有大量存款余额的“重点客户”,在贷款利率上适当给予优惠。
上文的分析说明:贷款定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门具有丰富内涵的艺术。要确定合理的贷款价格,需要仔细权衡内、外各种因素,全面考虑主、客观各种条件。各商业银行应以贷款定价的基本原理为指导,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修订已有的定价方法,逐步提高本行在贷款市场上的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