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先秦把师与天、地、父并列,三代的治国之道之所以被历代儒家大加称颂,就在于三代治国之道持续了一个"恒道"原则――尊师重教。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首创私学,具体实践"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将教育对象从王宫贵族扩大到庶民百姓,促进知识文化的下移。他所提倡的"学而优则仕"将教育和为官联系到一起。孔子所倡导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明显地是主张德教的重要性。儒家亚圣从"性善论"的思想理念出发,认为任何人只要接受教育,肯于学习,"人皆可以为尧舜"。荀子从人性本恶出发,认为人之所以能为善,全靠后天的努力学习,因而将尊师重教看作是制定国家的法令制度并能否得以推行、进而上升为国家兴衰存亡的标志。于是,荀子对为师者的标准尺度、责任、师术作了严格的法度。道家老子、墨家也对尊师重教有过阐述。
周朝按照名位、官阶品级分划了一整套礼仪等级制度,用"法度"即法统、条律贯彻之。师的地位、职责、作用有详细具体的规定,对于尊师有一整套严格的礼数法度。学子修习的主要内容是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基本内容包括德、行、艺、仪四个方面。大学以礼、乐、射、御为主,小学以书、数为主。
先秦圣哲尊师重教的睿智卓识以及周代所制定的一整套的尊师重教的礼数、法度,对后世的教育制度的发展、沿革、衍变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 尊师 重教 礼数 法度
一 圣哲尊师重教的睿智卓识
《尚书·咸有一德》云:"德无常师,主善为师。"
《礼记·文王世子》对"师"的职责有明确的界定:"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说文解字》:"事,职也。"那么,何为"职"?《说文解字》:"职,记微也。古假借为士字。"对于"事",在不同时代由于社会生活、文化境域的变迁可以有不同的解释,我们现在可以将之一方面理解为从事某项工作的技能、技术、本领。这种理解还是源自古人的"事为,谓百工技艺也。"这是郑玄对《礼记·王制》的八政:"饮食、衣服、事为、异别、度、数、制"中事为的注解。《吕氏春秋·尊师》言:"力耕耘,事五谷。"至于事有侍奉,服事,效力之意似乎也应涵盖在内。《孟子·梁惠王下》有:"事齐乎?事楚乎?"《易·蛊》:"不事王侯。"另一方面,事还可以理解事功,建功立业也是师必须教的。
《礼记·礼运》对"师教"非常看重:"天生时而地生财,人其父生而师教之。四者君以正用之。"把师与天、地、父并列,可见"师"的地位着实重要。后世的"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大概由此延伸而来。既然师的职责是教,那么尊师便意味着重教,教育遂得以有与天地并列的显赫:"地之道,寒暑不时则疾,风雨不节则饥。教者,民之寒暑也,教不时则伤节。"(《礼记.乐记》)
先秦儒家对尊师重教具有卓越的贡献。儒家怀念夏商周三代盛世,《荀子·王制》云:"王者之制,道不过三代,法不贰后王"。三代的治国之道之所以被历代儒家大加称颂,就在于三代治国之道持续了一个"恒道"原则――尊师重教。所谓"三代之道,乡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史记·儒林列传》)。教、序、庠都是指的地方学校。《礼记·学记》记载:"古之教育,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战国时的孟子还指出:"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并解释道:"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孟子·媵文公上》)
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也是在世界领域产生巨大影响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其教育思想和经验对后世产生巨大影响。他首创私学,具体实践"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将教育对象从王宫贵族扩大到庶民百姓,促进知识文化的下移。他所提倡的"学而优则仕"显然是将教育和为官联系到一起。孔子所倡导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明显地是主张德教的重要性。他的意思很明白,用行政手段引导百姓,用刑法来约束百姓,虽然可以使百姓由于惧怕触犯刑律而不为非作歹,但并不能使百姓有羞耻之心;而用礼仪道德教育的手段来引导、约束百姓,不仅可以使人耻于为非,而且人心也会归服,可收到法律难以取得的效果。孔子"三人行,必有吾师"可谓是对师者时时有之,事事有之的经典表述。至于孔子的"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则说明在求道上人人是平等的,无所谓孰尊孰贵之分。
孟子对师教有精密的逻辑致思:对于统治者来说,善教比善政更重要,因为"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孟子·尽心上》),对于普通民众来说,"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孟子·藤文公上》)----一个吃得饱,穿得暖,住得安逸,却没有受到教育的人,和禽兽差不多。对此"聖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媵文公上》),故而师教者是在做"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人人亲其亲、長其長,而天下平"(《孟子·离娄上》)的艰巨工作。孟子曰:"君子之所以教者五:有如时雨化之者,有成德者,有达财者,有答问者,有私淑艾者。此五者,君子之所以教也。"这一逻辑思路必然引导出他的三乐思想:"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孟子·尽心上》),显然,孟子把"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当做与"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并列的"三乐"之一,甚至没把君王天下包括在"三乐"之中呢。孟子的教育理念显然建立在"性善论",他认为人之所以不同于禽兽的地方就在于人性本善。但是,仅有仁义礼智的四个善端还不足以做一个完善的人。人之贤愚,还取决于能否对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这种先天的善端加以保存和扩充。如果泯灭丢弃,或者受到后天不良环境的影响诱惑,就可能失掉这种善端。"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正是孟子从"性善论"出发所得出的教育作用的逻辑必然。在他看来,任何人只要接受教育,肯于学习,就可以成为圣人,"人皆可以为尧舜"。
荀子认为人性本恶,本来并不存在仁义礼智等道德品质,如任其发展而不加节制,必然使社会产生混乱。人之所以能为善,全靠后天的努力,他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伪是指人为,泛指一切通过人为的努力,这就把"性"与"伪"分开了。鉴于对人性的深刻认知,荀子的教育理念则更加明晰,"君子隆师而亲友"(《荀子·修身》),"隆"即尊重的意思,这就是说一个深明大义的人懂得尊师和亲友。这样的人才有可能做到"上则能大其所隆,下则能开道不已若者"(《荀子·儒效》)。在荀子看来师之所以受到敬重、礼遇是因其有"辩知"、"烝矫"、"砻厉"的职责、功能,一个人若想求得"心辩知",则必须访求贤师向其学习、效仿。"夫人虽有性质美而心辩知,必将求贤师而事之,择良友而友之"(《荀子·性恶》),"枸木必将待櫽栝烝矫然后直,钝金必将待砻厉然后利"(《荀子·性恶》)》。显然,师的存在与否关乎社稷安危、统序曲直真伪的程式走向。
因此,在荀子那里,尊师重教被看作是制定国家的法令制度并能否得以推行、进而上升为国家兴衰存亡的标志,"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贱师而轻傅,则人有快。人有快,则法度坏"(《荀子·大略》)。荀子指出:"人有师有法而知,则速通;勇,则速威;能,则速成;察,则速尽;辩,则速论。故有师法者,人之大宝也;无师法者,人之大殃也"(《荀子·儒效》),国家兴盛的一个标志是贵师而重傅,法度得以衍生、存在的根由在于师能教授人知、勇、能、察、辩这些"大宝",国家故而强盛。"法度"即法统、条律,管子认为"法制度量,王者典器也"(《正言第三十四》),
"法度者,主之所以制天下而禁奸邪也,所以牧领海内而奉宗庙也。……有法度之制者,不可巧以诈伪"(《明法解第六十七》),"法度者,万民之仪表也。"(《形势解第六十四》),"所谓仁义礼乐者,皆出于法"(《任法第四十五》)。
既然师肩负有如此重任,显然并不是什幺人都可以为师的。荀子对为师者的标准尺度、责任、师术作了严格的法度,"尊严而惮,可以为师;耆艾而信,可以为师;诵说而不陵不犯,可以为师;知微而论,可以为师。故师术有四,而博习不与也"(《荀子·致士》),尊严、耆艾、诵说、知微是衡量为师者的四条标尺。显然,荀子坚持为师者应有端庄、持重,有威严,知识面不但要广博,还要精微。荀子这里的耆艾,大概是从年龄上讲的,古时六十岁为耆,五十岁为艾。人到了五六十岁,老成、庄重,有信誉,可以为师。当然,耆艾本身还有一个师傅的含义,《国语·周语上》:"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韦昭注:"耆艾,师傅也。师傅修理瞽史之教,以闻于王也。"
道家同样也重视师教的重要性,老子云:"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道德经》二十七章)。
墨家亦是高度重视师教:"夫为弟子,后生其师,必修其言,法其行。力不足,知弗及而后已"(《墨子·非儒下》)。
《周易》对教育的深远意义体悟颇深。《临》卦《大象传》,其辞曰:"泽上有地,临;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意思是:低泽之上有高地,象征临卦;君子因此花费无穷的思虑教导百姓,发挥无边的美德容纳养育民众。教思,两字均作动词,犹言施行教导,费尽思虑。[1]其它诸如观卦、贲卦、颐卦等,都一再强调教育的重要性。
管子对教育的礼识是非常在行的:"先生施教,弟子是则,温恭自虚,所受是极。见善从之,闻义则服。温柔孝悌,毋骄恃力。志毋虚邪,行必正直。游居有常,必就有德。颜色整齐,中心必式。夙兴夜寐,衣带必饰;朝益暮习,小心翼翼。一此不解,是谓学则。"(《管子·弟子职》)。
晏子在教育的内容上倡导德行为先:"列士并学,终善者为师"(《晏子春秋·内篇第二》)。
《吕氏春秋》则公然宣称尊师不必盘诘其贵贱贫富,即不可用贵贱贫富来作为划分其师是否可尊的标准:"古之圣王未有不尊师者也,尊师则不论其贵贱贫富矣"(《吕氏春秋·劝学》)。
二 尊师重教的礼数法度
先秦圣哲尊师重教的睿智识度,对后世影响颇深。然而尊师重教的礼数法度则是由统治者制订执行的,因此在具体的现实社会生活层面,"师"的地位自然而然的要比君主与高级官吏逊色一些了。庄子曾讲述了一则师不可以为天子的故事:
尧之师曰许由,许由之师曰啮缺,啮缺之师曰王倪,王倪之师曰被衣。尧问许由曰:"啮缺可以配天乎?吾藉王倪以要之。"许由曰:"殆哉圾乎天下!啮缺之为人也,聪明睿知,给数以敏,其性过人,而又乃以人受天。彼审乎禁过,而不知过之所由生。与之配天乎?彼且乘人而无天,方且本身而异形,方且尊知而火驰,方且为绪使,方且为物絯,方且四顾而物应,方且应众宜,方且与物化而未始有恒。夫何足以配天乎?虽然,有族,有祖,可以为众父,而不可以为众父父。"(《天地第十二》)
庄子在这里阐明诸如像啮缺这种聪明睿智、机警敏捷、天性过人的师,还是不可以为天子的,此乃由于他极有可能用人事来对应天然。比如因为他精於禁阻过失,却不知道过失所产生的根由。让他这样的人做天子,就会依凭人为而摈弃自然,会以自身为本位来区分人我,会尊尚智巧而谋急用,会为琐事所役使,会为外物所拘束,会酬接四方不暇,会事事求合宜,会受到外物影响而没有定则,所以像他这样的师或许只可以作百姓的官长,却不可以做国君。
道家大概是如此看待国君和师傅的差别的,这种看法固然和道家崇尚自然、无为有关,或许至少代表了古人对师的为学、为人、为术的一些成见。由此也可以理解师的地位为何逊色於君主与高级官吏了。
周朝按照名位、官阶品级分划了一整套礼仪等级制度,相应配套有一系列的礼节规范和仪礼容态,统称为礼数。《左传·庄公十八年》:"王命诸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周礼》对师教的地位、作用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周礼·天官冢宰》载:"以九两系邦国之民:一曰牧,以地得民;二曰长,以贵得民;三曰师,以贤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也就是说,要采用九种统和的方式,维系上下关系之通顺:第一是君主,以占有的土地得到臣民的拥戴;第二是长官,以尊贵的地位使臣僚尊重;第三是师长,以贤德使受教者敬爱;第四是儒士,以道学使学生信服,……。在九种人中,师与儒仅次于"牧"与"长"而居三四,地位也算居中偏上。
尽管"师"的地位居于统治者之下,可是统治者唯有尊师才能达到安国、富国、强国的理想,实现统治的长治久安。商汤灭夏以后,其左相仲虺作书告诫曰:"能自得师者王,谓人莫己若者亡"(《尚书·仲虺之诰》),其意为:能自己求得老师的君主,就能够称王于天下;(像夏桀那样)以为别人都不如自己的君主,就会灭亡。
据《尚书.舜典》记载:舜之时,业已有"鞭作官刑,扑作教刑"的法度。殷商天子有"六大","大(太)宰"为六大之首。周天子有"六官",即将官职分六个系统,大宰为六卿之长,均尊称为"天官",掌管全面政务、地官司徒公众事务官(掌管教化)、春官宗伯负责祖先事务的族长(掌管祭祀)、夏官司马军事官员、秋官司寇掌管刑罚事务的官员、冬官考工记工艺审核记录。
"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六典之中,"教典"仅次于"治典"而位列第二,其作用是"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周礼·天官冢宰》),也就是说,各诸侯邦国之贡献服从,天下百姓之驯顺牧养,天下之太平安定,官府运作之指导,都依赖于一部教典。至于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则具列教典之下了。"小宰之职,掌建邦之宫刑,以治王宫之政令,凡宫之纠禁。"属于地官。地官系统是次级官职,负责全国的教育,协助天子教化安定天下。地官之长称"司徒",在六卿之中的地位仅次于"大宰",其正职为"大司徒",副职为"小司徒"。"大司徒之职,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他应根据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湿五处居民不同的生活习惯,施行十二种教育:
一曰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苟。
二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
三曰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
四曰以乐礼仪教和,则民不乖。
五曰以仪辨等,则民不越。
六曰以俗教安,则民不偷。
七曰以刑教中,则民不虣。
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
九曰以度教节,则民知足。
十曰以世事教能,則民不失职。
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则民慎德。
十有二曰以庸制祿,则民与功。
每年的正月初一,大司徒就要向王畿之内、公卿大夫的封邑之中及各诸侯国宣布教典,并把写有教典的木版悬挂于宫廷之外的阙门之上,供万民观看,满十天之后方才收藏起来。接着就将教典颁赐给公卿大夫与各诸侯国国君,让他们以此为据,施教于属下之民。"正月之吉,始和布教于邦国家都鄙。乃悬教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教象,挟日而敛之。乃施教法于邦国都鄙,使之各以教其所治民。"他还承担:"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周礼·地官司徒》)。
"小司徒之职,掌建邦之教法。"即小司徒的职务是负责建立国家的教令教法,每年正月,率领属官观览写有教典的木版,摇动木铎振鸣惊众,告诫人们依法行事,还要命令各属官把有关教令悬挂于各自的治所。"正岁,則帅其属而观教法之象,徇以木铎,曰:'不用法者,国有常刑!'令群吏宪禁令,修法纠职,以待邦治。及大比、六乡、四郊之吏,平教治,正政事,考夫屋,及其众寡、六畜、兵器,以待政令。"每逢三年一度的"大比"之期,小司徒就要考校六乡四郊的官吏,评核他们的教育工作。
地官系统设有七十九个官职,司徒之下又有乡师、乡大夫、党正、族师、舞师、载氏、闾师、县师、师氏、保氏、胥氏、贾师、遂师、鄙氏、旅氏等,名目繁多,各有专职。例如"乡师之职:各掌其所治乡之教而听其治。"乡师掌理所治之乡的教育,并负责监察属下各级官吏的政务。"乡大夫之职,各掌其乡之政教禁令。正月之吉,受教法于司徒,退而颁之于其乡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艺。"乡大夫掌管本乡的政教禁令,每年正月,接受司徒颁发的教令,然后再转颁于本乡的各级官吏,使他们遵照这个教令,各自教育所治的人民;督促本乡的各级官吏将这些教令在各自的衙门里公布。周代五百家为一党,设"党正","各掌其党之政令教治。及四時之孟月吉日,則 属而读邦法以纠戒之。……,正岁,属民读法,而书其德行道艺。" 党正掌理本党的政令教治, 每季第一个月的初一日,便召集民众宣读邦法,纠正、教诫他们。"族师: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月吉,則属民而读邦法,书其孝、弟、睦、姻、有学者。"即族师掌理本族的戒令政事,并于每月初一日聚集民众阅读邦法等。舞师掌理教习兵舞,遂师掌管政令禁戒等。而师氏与保氏,则是专门负责教育统治阶级的。师氏负责以善美之道教育天子;以"三德""三行"来教导公卿大夫的子弟。"三行"之一的"顺行"就是要尊师敬长。师氏还必须在朝中观察天子临朝的一切事情,熟悉国家以往的得失掌故,用以教育公卿大夫的子弟。公卿大夫的子弟凡未出仕者,都要在宫内的学校中接受师氏的教育。保氏则掌管劝谏天子的过失,并负责用"六艺"、"六书"等教育公卿大夫的子弟。《周礼·小宰》载:
师氏:掌以媺诏王。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順行,以事师长。
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艺,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在宫廷之中,还设有一个专门教育妇女(嫔妃)的女官----九嫔,其职责是教宫女们以"四行":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她们如何按"礼"侍奉天子等。九嫔隶属于"天官"系统。
周朝的学校为官府所办,有一整套严密的管理制度。尊师的一个重要标志除了一系列严格的礼数法度外,还表现在对合适教师的严格挑选上。由于师肩负着教育未来国君的重任,"故师也者,所以学为君也。是故择师不可不慎也"(《礼记·学记》),这是对教师的职责的充分肯定。只有尊重教师,老百姓才能真正重视教育,因此,必须把教师放在崇高的地位。"师尊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周礼·春官宗伯》载:"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也就是说,只有德才兼备的人,才有资格担任教师。《礼记·学记》其中一条就是讲教师的条件。"君子既知教之所由兴,又知教之所由废,然后可以为人师也"。教之所由兴有四点:"大学之法,禁於未发之谓豫,当其可之谓时,不陵节而施之谓孙,相观而善之谓摩。" 教之所由废有六点:"发然后禁,則捍格而不胜;時过然后学,则勤苦而难成;离施而不孙,则坏乱而不修;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燕朋逆其师;燕辟废其学。"显然,这是非常懂得教育的人制定的法度。《学记》要求教师熟练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防止四种偏颇的出现:"学者有四失,教者必知之。人之学也,或失则多,或失则寡,或失則易,或失則止。此四者,心之莫同也。知其心,然后能救其失也。教也者,长善而救其失者也。"教师不但具有渊博的知识和崇高的道德修养,还要熟练掌握教育、教学理论和技能技巧,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当教师。
西周建立的是"学在官府"的制度。这种教育制度,学校官办,设在官府;教师由官员担任,政教一体,官师不分。学校分为国学和乡学。国学设在王都和诸侯都城,分别叫辟雍和泮宫。乡学按当时行政区划乡、州、党、闾设立,有校、序、庠、塾几种。西周教育体制分为大学与小学。辟雍和泮宫属于大学,而校、序、庠、塾均为小学。教育对象为贵族子弟,一般八岁入小学,十五岁入大学。平民子弟没有受教育的权利。西周教育尚文重武、讲求实用。其典章制度是用"礼"来制度的,"礼"涵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广泛内容。"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別於禽兽"(《礼记·曲礼上》),"人有礼則安,无礼則危。故曰:礼者不可不学也。"故学习的主要内容是以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为主要学习科目。其基本内容包括德、行、艺、仪四个方面。大学以礼、乐、射、御为主,小学以书、数为主。学校的教育场所同时又是统治者政治活动场所,国学的教学在帝王宣政的殿堂举行,乡学是在乡间举办礼仪和议政的公堂进行的。西周的这一系列教育制度,对后世产生了很大影响。
对于尊师有一整套严格的礼数法度。"礼,闻取于人,不闻取人;礼,闻来学,不闻往教"(《礼记·曲礼上》),意思是学习之礼,只听说到老师处学习,没听说让老师上门来教的;懂礼的人,只听说别人主动来学,没听说主动去教人的,足见师道之尊。师生相处,尊师的礼数套路严格细致。诸如出行、站立、路遇、谈话、饮食、穿戴等都有详细的条目规定。比如跟老师出行,只能尾随其后,不可越过老师而与旁人答腔说话。在路遇老师,要快步向前,先站正了,再拱手向老师表示敬意;老师问话就答,不问速退一侧。在座谈或筵席之间,面前倘有老师的书籍或琴瑟等,应跪着把它搬开,切不可抬脚跨过。陪老师闲坐,老师问事,要等老师说完才回答;向老师请教时要起立。老师召唤时,答应不能用"诺",而要用"唯"来回答,并且立即起立,以示恭敬。管子对这一套礼仪全面继承,在《弟子职》中做了严格规定,如:
摄衣共盥,先生乃作。沃盥彻盥,(汎)拚正席,先生乃坐。出入恭敬,如见宾客。危坐乡师,颜色毋怍。
后至就席,狭坐则起。若有宾客,弟子骏作。对客无让,应且遂行,趋进受命。后至就席,狭坐则起。若有宾客,弟子骏作。对客无让,应且遂行,趋进受命。
至于食时,先生将食,弟子馔馈。摄衽盥漱,跪坐而馈。至于食时,先生将食,弟子馔馈。摄衽盥漱,跪坐而馈。
先生有命,弟子乃食,以齿相要,坐必尽席。饭必奉擥,羹不以手。亦有据膝,毋有隐肘。既食乃饱,循咡覆手,振衽扫席。已食者作,抠衣而降。旋而乡席,各彻其馈,如于宾客。既彻并器,乃还而立。
其他诸如如何执箕执帚打扫,天黑点灯必须"右手执烛,左手正栉",如何伺候师就寝盥洗等,都有相当明确严格的法度。
中国古代有一整套严格的避讳制度:子孙要避讳父祖之名,百姓要避讳官长之名,臣民要避讳君主之名。可是,严格礼制下也有不必避讳的情况:一是《礼记·曲礼上》载:"诗书不讳,临文不讳,庙中不讳";另一是《礼记·玉藻》篇云:"凡祭不讳,庙中不讳,临文不讳"。也就是说,除了在被古人看作是头等大事的祭祀时,面对着诸神或祖宗英灵,可以不必避讳外,那就是在诵读《诗经》、《尚书》等儒家经典之时或教师教学之际可以不必避讳了。显然,这也是给予教师的一种"特权"。
西周在学校上学的贵族子弟,其次序并不以其父祖的爵位高低而排列,而是以年龄的长幼排座次。即使是周王的法定继承人太子,也没有优先权。这就是《礼记.祭义》篇所说的"当入学而与太子齿"。
无论是给教师以"不讳"之特权,还是取消太子序列之优先权,其实都是尊师重教制度的一种体现。
一九九三年十月,湖北荆门市沙洋区四方乡郭店村的一座战国墓葬中,出土了一批楚文字竹简及器物,其中一件殉葬耳杯有铭文"东宫之师",该师即为楚国太子的老师。"他应该是当时水平很高的知识分子。……是一个知识水平极高的老师对儒家早期最精的图书的选择。"[2]古人的殉葬品有极为严格的甄选,此耳杯或许为君王所赐,弥足珍贵。这说明师在先秦时期确实享有很高的尊荣。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急剧震荡。周朝"礼崩乐坏",教育发生重大变化的特征之一即是官学式微,私学兴起。孔子首创私学,打破了"学在官府"的限制。他收门徒的条件是"自行束(十条干肉)以上"(《论语·述而》)即可。于是,一般平民有了可以接受教育的机会。孔子一生教授的门徒多达三千人,其中"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史记·孔子世家》)。战国时,百家争鸣,私学之风更盛。以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儒家与其他道、墨、法、名、兵、农等各家也纷纷聚徒讲学,传授学术。他们的门人弟子又多继承师业、兴办私学。从此,"学在官府"的局面彻底被打破,教育体制从官宦政治中剥离分裂出来,发展成为相对独立的事业;教师亦从官吏中游移分化出来,逐渐形成为专门的职业;具有统治者意志的官学蜕化嬗变出具有"家法"、"师承"特色的私学。但是,无论怎么变化,"尊师重教"的礼数法度并未湮灭坠毁,在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尊师重教始终是各个朝代禀行的基本国策。
注释:
[1]参见张善文编著《周易辞典》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5次出版 第571页。
[2]见杜维明《郭店楚简与先秦儒道思想的重新定位》载《中国哲学-郭店楚简研究》第二十辑辽宁教育出版社 2000年1月
参考文献:
1:冯友兰 《中国哲学史新编》〔M〕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82年版
2:《诸子集成》[M] 北京 中华书局出版 1996年
3:〔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北京 中华书局 1983年
4:杨伯峻 《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 1995年
5:方东美《生生之德》〔M〕,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79年版
6:颜之推《颜氏家训》〔M〕北京 中华书局198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