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内容提要 本文从中国建设经济强国的背景出发,分析了全球化时代中国的引资战略,着重研究了世纪初中国外资政策的选择与战略定位,以及如何通过培育新的国家竞争优势来更好地吸收和利用外资,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最终使中国成功地走上通往经济强国的道路。[/b] 关键词 外资 国家竞争优势 全球化 战略 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资本的稀缺一直是困扰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在内源融资不足的情况下,能否吸引并用好外源融资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它们能否顺利地发展经济。由于政策的导向作用,不同的外资政策对吸收外资的效果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引进外资和建立国际竞争优势的过程中,中国必须不断调整外资政策,以便更好地吸引外资,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一、跨国公司投资战略的改变 经济全球化促进了跨国公司投资战略的变化。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跨国公司主要推行有差别的以自立的国外子公司为基础的战略。不仅子公司与母公司相对独立,而且每个子公司都是单独运作,除了在一些自然资源部门存在垂直一体化结构外,大多数跨国公司都是横向一体化的结构。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跨国公司各部门问产生了垂直一体化的需要。80年代以后,大多数跨国公司意识到竞争会来自全球的每个角落,开始重新审视其全球网络,在跨国公司内部实行简单一体化战略。①这种简单一体化战略强调的是在具有能够提供产品增值链工序所需要的区位优势的东道国设立子公司。这些区位优势主要包括资源、效率和市场。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的经营战略再次发生了变化。“以世界为工厂,以各国为车间”,跨国公司全力推行复合一体化的经营战略。这种复合一体化战略将FDI的三种动机(市场、资源和效率)统一成为增强竞争力这一种动机,其重要特征是:跨国公司具有将生产或供应转移到任何一个更能获利的地方的能力,公司的一切职能行为,生产、销售、采购等全部被安排到最合适的地方,甚至连设计、研发和金融管理都必须在全球范围内服从公司战略的最优化。在这个阶段,东道国的区位优势已经不再那么重要,因为公司的每一项职能都可以在不同的国家进行,也就是说,产品增值链上的每一点都可能发生国际化生产,从而实现了从区域一体化到全球一体化的根本转变。 二、WTO规则下中国外资政策的调整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求各国遵守统一的游戏规则。人世是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表现,也是中国在全球范围内融资、建设经济强国的一个重要环节。入世后,中国利用外资将进入一个新阶段,不仅要提高引进外资质量,增强利用外资效率,还要在国际规则的约束下参与吸收外资的全球竞争。 (1)取消违反国民待遇原则和数量限制原则的措施。根据TRIMS的有关内容,WTO禁止采用违反国民待遇原则和数量限制原则的措施。就中国而言,现行的对外资企业实行的所谓“次国民待遇”主要有市场准入限制政策、股权限制政策和经营业绩要求等,而经营业绩要求具体又包括技术先进性要求、外汇平衡要求、当地含量要求、出口业绩要求和企业生产计划备案要求等。其中,外汇平衡要求、当地含量要求、出口业绩要求和企业生产计划备案要求根据WTO规则在新修改的《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企业法》中已经取消了上述内容,市场准入限制政策和股权限制政策也必须按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对各产业作出的承诺予以执行,对大多数领域的保护期在5年之内。而技术先进性要求等极少数限制性政策仍可以保留。 (2)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中国不仅要遵守WTO的投资规则,还要遵守其他相关规则,例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以下简称TRIPS)。虽然知识产权问题不直接构成对中国外资政策的约束,但给中国外资政策施加了压力。 WTO规则对知识产权的定义与中国的传统观念存在冲突。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资产,而中国对生物技术和遗传工程的研究起步较晚,对中药和一些遗传基因的专利保护意识不强,以致于中国的一些野生植物反而被外国抢先注册基因专利。这些落后的传统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因为没有知识产权意识,也就根本谈不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鉴于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现状,很多外国企业不愿意也不敢把最新的技术成果引进到中国,阻碍了国际最新科研成果在中国的吸收和利用,也影响到中国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经济效果。因此,中国在吸收外资过程中必须对在WTO规则下进一步提高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予以特别关注。 三、培育新的国家竞争优势 在分析国家竞争优势时,迈克尔·波特以产业为基本单位,创造了一个菱形的钻石体系,认为一个国家在国际产业竞争中的竞争优势来源于以下四种关键要素: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产业和支持产业的表现以及企业的战略、结构和竞争对手。引申到外资问题中,则表现为资源、投资环境、产业链、跨国公司战略。另外,迈克尔·波特创造的完整的钻石体系还包括机会和政府两种要素。因此,中国应该充分把握入世机遇,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方面的优势,提高吸收和利用外资的效率,进而全方位提高中国吸引外资的竞争力,构建中国利用外资的国家竞争优势。 1.资源的组合与升级 针对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在吸收外资方面的激烈竞争,中国应该积极培育新的国家竞争优势,力求在竞争中取得主动。 (1)资源的组合和扩散。在迈克尔·波特的菱形钻石体系中,需求条件是受“看不见的手”市场所控制的,企业的战略、结构和竞争对手是微观层面的内容,相关产业和支持产业的表现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由政府来推动的;假设撇开这三个要素不谈,那么剩下的就是生产要素。当我们在分析中国吸引外资的国家竞争优势时,首先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国家竞争优势究竟在何处?自然资源的优势是先天的,但资源的组合优势却是后天的,是可以通过努力来做到的。如果说一些周边国家和地区拥有和中国同样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相近的地理区位优势,但是它们不可能拥有和中国同样的人力资源、知识资源、资本资源和基础设施资源优势,更何况当这些优势被有机地组合起来以后在中国的不同地区和城市形成了具有当地特色的新的竞争优势。因此,当我们把资源的概念从自然资源向人力资源、知识资源、资本资源和基础设施资源扩散的同时,我们还要对它们进行重新组合,这样一来,就形成了千变万化的新的资源。因此,资源组合是形成新资源的源泉,也是拓展国家竞争优势的第一个层次。 (2)从资源优势上升到效率优势。根据迈克尔·波特的理论,一个完整的钻石体系还要在菱形钻石体系四种关键要素的基础上加上政府和机会这两种变数。机会通常非企业和政府所能控制,而政府部门制定的政策却对钻石体系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说,政府的产业指导原则可能刺激相关产业的兴起。因此,要提升国家竞争优势还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效率优势。尤其对中国来说,仅有资源优势是不够的,中国丰富的自然资源在周边国家和地区也同样存在,而资源的组合,即从自然资源向人力资源、知识资源、资本资源和基础设施资源的扩散过程不但需要时间,而且这种有机组合还需要一定的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来加以配合,这只是拓展国家竞争优势的第一个层次,要进一步提升中国吸引外资的国家竞争优势就必须从资源优势上升到效率优势,充分发挥政府在提升竞争优势中的作用。具体来说,作为菱形钻石体系四种关键要素之一的相关产业和支持产业的表现是完全可以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支持来实现的。因为产业集群的形成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相关企业、公司落户到某一区域自动形成,这是一种自然形成的过程;而另一种是通过战略性的政府干预来促成。在这方面,迈克尔·波特认为,政府的作用在于:第一,以确定目标方式进行投资和促进商业。第二,机构建设。第三,培训和提升人力资源。由此可见,充分发挥政府在提升竞争优势中的作用是中国在建设经济强国的过程中外资政策调整的一个方向。 2.市场投资环境的改善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投资环境由两部分构成:硬环境和软环境。国际经验表明,吸收外国直接投资不仅要注重硬环境的建设,更要注重软环境的建设,有的时候软环境的建设比硬环境的建设更重要。因此,新条件下中国的外资政策要从软、硬两方面着手,注重投资的“双”环境建设,实现中国总体投资环境的优化。 3.产业链与集聚效应的形成 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各国利用外资已经经历了从最初的重视硬环境,到后来的重视软环境,直到现在注重产业链和集聚效应的发展过程。目前,国内大部分经济开发区建设缺乏明确的定位和长期发展战略,没有形成为外商投资配套的产业链,也没有取得产业集群的集聚效应,这将影响中国吸引外资的竞争力。因此,通过国家政策的导向作用促成产业链和集聚效应的形成是中国培育新的国家竞争优势的一项重要内容。 4.错位竞争与重点支持战略相结合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形成了从沿海、沿边、沿江到内地的多层次的梯度开放格局,包括5个经济特区、14个沿海开放城市以及各种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国家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15个保税区等多种形式。在此基础上,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应进一步确立不同层次的引资带和引资区域,与不同的周边国家进行竞争,形成点、线、面相互交错的引资网络,实行错位竞争和重点支持战 略相结合的外资政策。例如,以深圳、珠海、汕头、厦门 和海南等经济特区为圆心,辐射周边的中小城市,形成 各自相对独立的引资区域,从而扩大引资规模和范围, 使经济特区的引资能力得到拓展;进而以这五个引资 区域联结组成粤闽琼引资带,与香港形成产业和资源的优势互补。该引资带的优势在于:香港金融业发达但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比较落后,而深圳等地的制造业比较发达,整个地带的自然资源比较丰富。该引资带的形成,结合了三大产业的优势,既能增强香港与新加坡的竞争能力,又能补充香港制造业、农业之不足,与东南亚地区竞争。同时,通过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吸引外资,实施重点支持战略。最后,以全国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国家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保税区为点,分层次、梯度推进的引资带为线,结合不同规模、有特色的引资区域形成全国吸引外资的整个网络(面),构成一个全方位的有梯度的网状引资模式。通过加强国内各经济区的协调,最终从三个层次上实行梯度平衡:第一,城市内部各经济开发区之间的协调和平衡;第二,引资带和引资区域内部各经济开发区之间的协调和平衡;第三,整个国内各经济开发区之间的协调和平衡。 5.从注重数量到注重质量的转变 由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国有股权向外资转让的有关管理办法《外国投资者向境内企业参股或购买资产管理办法》已经制定完毕。该办法一旦公布,将实现中国允许外资收购国有股权的政策性突破,改变以往个案审批的情况。①法案一旦实施,外资进入中国的渠道更为通畅,规模也会有所增加,引进外资的数量可能急剧增长;同时,该法案的实施也会加大外资对国有企业兼并收购的力度,使国有企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和冲击。因此,今后在引进外资的同时,不但要注意引进外资的数量,还要注意引进外资的质量,要设立相应的配套工程和监管措施,因为高质量的外资只有在高质量的投资环境中才能完全发挥作用。同时,还要建立一种有效的筛选机制,避免无效率外资的引进,进一步吸引高质量的外国直接投资,尤其是对中国产业发展有利、符合中国产业指导原则的外资。按照以上原则,应细分投资主体,有针对性地引资,也就是说,针对不同国家的产业和技术优势以及本国不同城市和区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引进外资。因为每一类国家有其不同的产业和技术优势,而每个区域和城市急需建设和引进的产业和技术也不同。引进外资就是要引进质量,引进拳头产品和技术,只有这样才能既发挥引进外资的活力,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6.引进适用技术,提高利用外资的有效性 吸引外资主要是为了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但是,先进技术并不意味着就一定是高新技术。中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国家,沿海地区的经济比较发达,已具备了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开发水平,对吸收外资的技术要求比较高,本身的技术吸收能力也比较强,但是中国的内地还比较落后,一些地区甚至还处于十分贫穷的状态,这些地区吸引外资主要是吸收资金而不是技术,一些地区目前还不具备吸收国际尖端技术的水平,盲目引进高新技术后很有可能造成生产力的闲置,对他们来说,引进适用技术远比引进高新技术产生的经济效益要高,而大部分地区则处于介于两者之间的中间地带,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吸收技术的水平以及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的比例。总之,要从国情和地方实际出发,把眼光放远,引进外资的关键是要能够顺利地转化为生产力,能够为我所用的才是真正的好项目,高新技术固然要引进,但应主要放在沿海以及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即使是这些地区也不能只盯着高新技术,传统产业中也有不少具有创新能力,拥有先进技术或适用技术的好项目;同时,还要注意引进一部分适用技术,开发和开放目前比较落后的中西部地区。 7.外资政策与国内经济政策的相互协调 贸易、投资和金融,这是三个既相互独立又相辅相成的行业,要提高吸引外资的国际竞争力必须兼顾这三个战略性行业的整体综合性效率。同时,在吸引跨国公司时,作为东道国的中国还必须与跨国公司及其母国政府进行谈判,而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贸易和金融环境、国际化程度不仅是跨国公司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还是东道国政府与跨国公司、东道国政府与母国政府之间进行博弈时重要的谈判筹码。因此,国内经济指标、国际化指标和金融指标都是衡量一国吸引外资的国际竞争力水平的重要方面。由此可见,中国吸引外资竞争力的提高不能仅仅依靠投资政策本身,还必须依靠其他国内经济政策的相互配合,在这方面,贸易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以及中国整体的国际化程度都与之密切相关,是中国在WTO规则下提升吸引外资竞争力的重要谈判筹码。 8.利用外资与参与全球化生产体系 在全球化条件下,国际分工只是跨国公司整个生产体系的一部分,因为产品增值链上的每一点都可能发生国际化生产,从而形成了各国产业的国际化趋势。同样地,随着入世后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外资在大量涌入中国的同时,不仅会促使中国经济迅速参与全球化,也会促进中国产业分工的国际化。而中国经济的比较优势一直在制造业。可以说,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在全球化条件下,如何利用外资的推动作用迅速提升中国的产业结构,使中国完成从以制造业为主逐步走向以高科技和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转变将是中国经济强国建设过程中外资政策的一项重大调整。中国不能仅仅停留在过去以提供资源、提供初级加工和装配为基础的阶段,应该迅速向技术密集的深加工阶段转化,并积极培育自己的R&D中心,争取成为跨国公司的研发中心所在地。这是中国构建国家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的政策导向。 总之,分析世纪初中国外资政策的调整与国家竞争优势的构建必须兼顾国际与国情,从多方面培育中国吸收外资的新的国家竞争优势,从而吸引更多的外资流入,合理而有效地利用外资,更好地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最终成功地走上通往经济强国的道路。 世纪初中国外资政策的选择与战略定位 一般来说,在经济发展的最初阶段,发展中国家比较注重引进外资的数量,因为巨大的资金缺口促使它们选择大量的外资流入以促进经济增长。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建设经济强国的过程中,一个新的问题开始引起我们的思考,那就是,外资引进越多是否对建设经济强国越有利?事实并非如此。拉美经济危机和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表明,外资的无序引进和与实际需要不相匹配的过度引进对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反而不利,有可能建设经济强国反而受制于外资的扩张和产业链。因此,中国在建设经济强国的过程中,要坚持合理、有序地引进外资,提高利用外资的效率。 (1)提高有序效益,避免无序竞争。目前,中国引资几乎没有原则,各地区为引进外资展开激励竞赛,不断降低门槛,以致造成资源配置的不优化,利益外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外资是一种资源,涉及到国际间的资源配置问题。资源的利用往往通过市场化和竞争来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国际间吸收外资的竞争实际上也是一种市场化的表现。但这种竞争必须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无序竞争不但无助于资源配置的优化,而且会反过来降低利用外资的效益,造成利益的外流。WTO对外资限制性政策的规定就是希望从规则的角度来维护引资竞争的合理性,使无序竞争向有序竞争转变。虽然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则来对各国之间的激励竞赛加以规范,但就国内各地区而言,按照WTO规则行事,避免各地区和城市之间的无序竞争应当是中国外资政策调整的一个重要方向。当然,外资政策不可能一下子改变,必须保持前后的连贯性,这就需要一定的过渡时间。 (2)注意引进外资的合理性。外资的过度引进会引起利用外资的效率问题,即外资的浪费现象。因为外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不仅取决于引进外资的数量,还取决于引进外资的质量。过度引进外资有可能会对中国建设经济强国产生副作用,这种副作用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如果产业的发展完全依赖于外国资本的投入,本国企业并没有从中得到技术提高,那么外资增长超过一定规模以后,中国的产业发展有可能会受制于外资的扩张,其中一部分本国企业还可能被外资并购后成为跨国公司产业增值链中增值较低的环节;如果整个国民经济对外资的依赖程度过高,那么一旦涌入的外资不再继续则国家建设都可能陷入困境,经济强国的发展受阻,这种情况在拉美经济危机和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已经发生过。另外还牵涉到一个外资的合理流向问题:外资引进的总量并未过度,但流向结构不合理,有些地方过量,有些地方又缺乏,还有一些地方引进的外资与当地的吸收能力不匹配,造成外资利用效率不高。因此,合理引进外资是新阶段中国外资政策调整的一项重要原则。 (3)在入世开放中充分利用国际规则维护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第一,中国可以援引WTO相关的保障条款。保障措施是国际贸易协定中常见的一种条款,其目的在于使缔约方在特殊情况下免除其所承诺的义务,从而得以补救或避免因履行协定而造成的严重损害。根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第三条“例外”条款,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项下的所有例外均应视情况适用于该协议的规定。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十九条“对特定产品的进口的紧急措施”、第六条“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第十二条“为保障国际收支而实施的限制”、第十七条“国营贸易企业”、第十八条“政府对经济发展的援助”、第二十条“一般例外”和第二十一条“安全例外”都包含了保障的内容,其中第十九条是最基本的保障条款。另外,《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有关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还包括电影片的例外、特殊补贴的例外、差别运费的例外、政府采购的例外等。 第二,中国可以实行不违背国民待遇原则下的优惠与限制。根据WTO的有关规定,成员国必须执行国民待遇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给予外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的意义在于“高于”仍然是允许的,这意味着虽然禁止使用歧视性政策,但不禁止给予外商更优惠的政策,也就是说,“超国民待遇”仍然可以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在新阶段的外资政策应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充分运用上述条款的规定来保护中国的国内市场,实行“不违背国民待遇原则下的优惠与限制”政策。 第三,注意提前开放与及时开放相结合。虽然根据有关规定和国际惯例,保留对国防工业等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和烟草等国家专营的领域的外资进入限制是受WTO规则所允许的,但在2002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中国已经将过去一直保密的民用卫星、运载火箭的设计和制造以及历来由国家垄断经营的电信、铁路运输、商品批发等行业向境外投资者开放,表示了中国对高科技领域和垄断行业进行改革开放的决心;但是,部分行业和内容的提前开放并不意味着中国整体开放的加速,在目前情况下,中国仍应坚持谨慎开放的原则,成熟一部分,开放一部分,对银行、保险等服务贸易领域还是应该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及其相关时间表进行开放,做到提前开放与及时开放相结合。 第四,逐步向国际规范靠拢。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国要一步到位迅速建立起与国际规范相一致的政策体系是不可能的,而且WTO也提供了过渡期保护,在大多数领域是5年,因此,中国在现阶段主要是理顺机制,为5年后与国际规范并轨提供先决条件。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入世开放中,中国完全没有必要作出超越自己能力的承诺和要求。充分利用国际规则是中国在建设经济强国过程中通过有序竞争吸引外资的一个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