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培训市场的理论依据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培训定义为:为达到某一种或某一类特定工作或任务所需要的熟练程度,而计划传授所需的有关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训练。
市场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市场的概念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今天我们所说的市场,不仅是商品交换的场所,而且还是一种运行机制或调节手段,市场的本质体现了各种交换关系的总和。
在培训活动中是否存在交换关系,培训活动是否具有产业性质是能否形成培训市场的关键所在。
(一)培训活动中的交换关系
一个市场的形成,最主要的条件为是否存在着买方和卖方,买方和卖方之间是否存在着交换关系。
从培训活动的本质上讲,它是一个传授知识与技能的活动,交换存在于这个活动当中。
首先,社会(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都是培训领域交换的利益实体,是培训需求的一方,即买方。培训机构是办学实体,是提供培训的一方,即卖方。在培训活动中,受训者必须交纳一定数目的培训费,从而使资金流向培训机构,同时也使受训者获取了参加培训的权力。经过培训增长了知识,提高了技能,增加了在社会竞争的能力,这是培训活动中存在的一种交换关系。
其次,培训是传授知识的过程,同时也是教与学的过程,这个过程是通过教育工作者的劳动实现的。在当今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讲,教育工作者的劳动仍然是一种谋生的手段。教师通过自己智能和体能的消耗,向学校和学生提供了服务,同时也获取了相应的报酬,实现了劳动价值的交换。
再次,发展教育事业是国家的基本职能,国家每年都提供大量的教育经费,通过设立培训机构,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满足社会需求。国家及地方政府也投入大量资金推行或举办大量带有公益性质的培训和为达到某种政治目的所开展的培训。国家通过教育投资,开发了人力资源,提高了综合国力。国家既是培训活动的投资者,也是培训利益的获得者。
可见在培训活动中,存在着国家与学校、学校与社会、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之间的交换关系。其中国家、社会、个人既是教育资源的供给者,又是教育资源的需求者;培训机构既是教育资源的供给者,又是产品的生产者。在培训活动中存在着供需交换和价值交换,为完成这种交换必然存在一个市场,通过市场,使社会、教育部门和个人之间实现价值交换和供需交换。
此外,教育交换与物质交换相比,教育交换更为复杂,有其特殊的规律性。首先,教育培训活动与一般商品活动的目的不同,教育不仅具有经济功能,同时还有政治功能、社会功能和育人功能。教育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为社会培养合格劳动者为目的。第二,教育培训交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交换。因为教育的对象是人,在人才形成的过程中,虽然教育起了巨大的作用,但人才并不是教育的独立产品,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培训者不属于培训机构所有,培训部门也不能把受训者作为自己的产品拿到劳务市场去出卖。
总之,培训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培训机构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实体,必然与社会其它系统发生交换关系,这种供需和价值交换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培训市场就是完成这种交换的场所。
(二)教育培训的产业性质
教育培训活动的产业性质是由它的资源消耗性,生产性和可经营性所决定的。
1资源的消耗性。
开展培训活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校舍、教学仪器设备、师资和教育管理者、教育经费、时间与空间等,这些教育资源在培训活动中都有不同程度的消耗。
2生产性和服务性。
通过培训可以提高受训者的素质。经过培训的人,会导致个人价值的增长,一旦所学知识运用于生产,便会创造价值。在实际生活中经过培训的人比未受训的人就业机会更多。
3可经营性。
培训机构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绝大部分办学机构自负盈亏,自主办学。培训机构的生产和经营就是通过对人力、物力、财力的有效结合来创造价值,发展壮大自己。
承认教育培训活动的产业性质,并不是把学校当企业办,并不是只强调经济规律,而不顾教育规律。它的实质在于明确教育部门与社会其它部门的交换关系,社会上的任何部门要想得到教育服务,就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培训机构要想在社会上发展壮大,就必须接受社会的选择,培训机构要有经营意识,要加强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在社会上的竞争能力。
教育培训的产业性质与教育培训市场紧密联系,既然教育培训是产业,就得进入市场。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就是要通过市场的调节,来达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培训市场的概念界定
市场体系是一个大系统,是由许多专门市场组成的,培训市场是社会主义统一的大市场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教育所具有的产业性质和培训活动中的交换关系的存在体现了市场的特征。只是由于我们没从本质上去认识它,因而也没有形成相应的理论。市场是商品交换的场所,又是交换关系的总和,也是一种运行机制,它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因此,我们对培训市场的理解也不能过于狭窄。目前很多问题正在争议之中,给培训市场下一个定义确实比较困难。从一般的表面概念上界定它,培训市场是以与职业相关的知识技能的提供和需要为交换内容的市场。从深层次界定它,是指培训活动的运行机制或运作形式,是围绕着培训所发生的交换关系的总合。
培训市场本身也是一个小系统,它是由培训信息市场、培训教材市场、培训生源市场、培训师资市场等构成。
培训市场既可以作为单独存在的市场,又可以作为劳务市场、人才市场、科技市场的组成部分,它的形成是人才市场、劳务市场、科技市场成熟与完善的标志。
三、培训市场的本质
揭示目前业已形成的培训市场的本质,是我们认识问题的深化和具体化。具体地说,现阶段培训市场本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商品--市场"层面
精神商品与物质商品一样,都凝固着人们的一般劳动,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从使用价值来看,参加培训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一定的知识与技能,以使自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自身的价值,增强竞争能力。从交换方式来看,知识与技能进入市场后,最简便易行的方式是以"货币"为手段进行交换。要想获得某一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就得交费参加某一培训机构的学习,这些现象的存在充分表明了知识与技能等教育产品已具有"商品货币"性质了。
(二)"不完全"--"不成熟"层面
在一般市场中,实行等价交换的原则,但在培训市场,有时却不能执行,有些类型培训的学费并不反映教育成本,也不反映教育价值和效用大小,学费并不完全成为调节教育供需均衡的杠杆。
竞争是市场运行的动力源泉,是市场的最基本特征。然而在培训活动中,国家为了全社会共同利益对某些培训项目进行某种程度必要的垄断和干预;某些行业本身就具有垄断性,使培训市场中的竞争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和一定的程度内。
培训市场从萌芽、发育到完善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对培训市场的认识不能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事实证明,现阶段的培训市场不论从性质作用意义上,还是从程度范围上看,都是不成熟、不完善的。主要表现在培训市场的界定不明确,发育不平衡、机制不完善、管理不得力,一些培训机构收费不合理,个别学校教育质量低劣,甚至还有以学经商的现象存在。上述种种原因表明,目前培训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虽已初步形成,但是不成熟、不完善。
四、建立培训市场的可行性分析
培训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并不是偶然的、孤立的,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过程中多种因素促成的结果。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经济结构的变革,市场体系的发育,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这一系列现实背景,是培训市场得以启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教育是政治经济的反映,教育体制总是与经济体制相适应,一旦经济体制发生变化,教育体制也必须相应地进行改革。党的十四大明确地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对社会主义理论认识上的深化。这一重大变化给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带来了深刻变化,也对教育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理所应当地成为教育体制改革的目标与方向。
成人教育是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联系最紧的一种教育类型,经济领域中的一些基本运作方式,同样适用于成人教育领域。其中建立成人教育科技市场、成人教育生源市场、成人教育人才市场、成人教育培训市场等一批成人教育市场,是成人教育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只有这样,才能使成人教育与市场经济体制接轨,才能使学校面向社会办学,同时也使社会能够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学校的活力和动力才能得以增强,才能更好地发挥成人教育直接有效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功能,这是培训市场得以形成的动力与源泉。
其二,劳动人事用工制度的改革为培训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可能。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是我国企业制度的重大改革。这一变化促进了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以往那种国家包分配,用工终身制等劳动用工制度必将被聘任制、合同制所代替。企业有权选择职工,职工也有权选择企业和工作岗位。需要学习,要求培训已成为职工获取新的工作,更好的工作、更高的工资、职务晋升的必要手段和途径。这种培训是个人根据自身的需要自觉自愿地参加,在经济学上称为"个人人力资本投资",只有当个人经过投资,而获得了收益成为可能,个人才会到培训市场寻找培训信息,参加培训。所以说,只有职工真正拥有了选择职业、企业和工作岗位的自主权时,职工培训市场才能形成。
其三,建立培训市场是成人教育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成人教育体制,存在许多弊端,学校缺乏办学自主权、奉命办学、教育资源得不到充分地利用和发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来规划和设计成人教育,已成为成人教育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转变行政管理职能,下放权力,使学校真正成为办学的实体,建立以竞争为手段,以提高效益,优化结果为目的的运行机制(市场体制),已成为成人教育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在这种背景下,培训市场的形成与发展成为必然,它的出现可以使成人教育按市场的需求办学,使市场调节成为管理成人教育的重要手段。
五、北京市培训市场的现状分析
(一)北京市培训市场的主客体
据统计,北京市目前有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84所,成人中专校142所,各类民办教育机构2136所,此外还有近3000所乡镇成人学校、村办文化技术学校和培训中心。已初步形成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多渠道的办学培训体系。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的人在各类成人培训机构中接受培训。可见北京市存在着一个庞大的卖方市场和一个潜力很大的买方市场。对于这个客观现实,我们只有正视它,承认存在,研究规律,因势利导,促使其不断发育和完善。
(二)北京市培训市场的专业设置
目前北京市成人教育培训市场所开设的课程大体分为四类,即文化补习类、外语类、艺术类、职业技术类。
文化补习类的主要对象是准备参加各类考试的人,如高考补习班,成人高考补习班,自学考试辅导班等;外语类主要以英语、日语为主;艺术类主要包括书法美术绘画、器乐声乐、舞蹈体操健美;职业技术类主要以美容美发、烹饪、服装剪裁、装璜设计、计算机操作、家政、家电维修、财会和汽车驾驶等。
当前,北京市培训的市场化趋向明显加强,除文化补习仍保持相当的热度外,职业培训越来越面向劳动力市场需要,面向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变革的需要。培训方向明显呈现以下特征:
(1)职业培训的专业多为实用性和操作性强的专业;
(2)办班方式灵活多样、讲究速成,见效快。
六、关于促进北京市培训市场成熟与完善的几点设想
(一)做好建立培训市场的基础工作
1认真搞好办学体制改革,这是建立培训市场的前提。必须切实地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改变政府对教育事业包揽过多的状况,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应在政府管理下,主要依靠行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举办,或由社会各方面和公民个人联合举办"的精神,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社会力量办学,欢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外友好人士来华合作办学或单独办学。
2落实培训机构的法人地位,保证培训机构的办学自主权,这是建立培训市场的内在基础。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为培训机构的发展创造一个较为适宜的外部环境,促使其成为一个真正的办学实体,使其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宏观指导下自主办学。就目前而言,培训机构应享有招生自主权、设置专业自主权、制定收费标准的自主权、用人自主权和对外交流权。
(二)建立和完善培训市场体系
1加快筹建我市培训信息市场。目前北京市培训市场体系还不十分健全,其中培训信息市场是较为薄弱的一环,应加紧筹办,发挥其培训中介机构的作用。以市成人教育培训中心为中介,建立全市成人教育培训信息网,把企事业用人单位、各类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普通教育培训机构纳入信息网,开展各级各类教育的信息咨询服务,使之逐步完善。
2逐步扩大市场调节范围。培训市场开放的范围,目前首先应开放政府计划调节之外的培训领域--即社会培训领域。其次是系统内、企业内部培训,逐步扩大市场调节范围,逐步使中小企业内部培训的任务由社会培训机构承担。
3在培训市场的组织方式上。组织与筹建培训市场时,要坚持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以无形市场为主的原则。在交换过程中应由目前的相互依附关系转向契约关系,使在培训市场中各方的利益都受到法律保护。
(三)加强对培训市场的宏观管理与调控
1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都应当转变职能,由传统的行政指令性管理转为制定政策,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并行的调控体制,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2加快立法,规范培训市场。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律,并以此来规范和约束培训市场的活动,是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尽快制定有关培训市场的规定,通过立法来保障培训机构的办学自主权,规范办学行为,认定培训资格,协调各方关系,从而使培训市场有序地发展。
3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宏观预测和调控上,采用科学手段,准确地把握社会发展趋势,正确地预测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并把这些信息通过一定的方式,及时提供给培训机构,为加强办学机构与社会沟通打下基础。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宏观上把握住培训机构的数量、专业设置,以求供需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