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英国肯珀斯为代表的一些欧洲东南亚史学工作者在论及古代东南亚地区文明的来源及性质时,提出了“东南亚古代文明印度化”的观点,认为该地区古代文明来源于印度并在此后若干世纪中一直表现出外来的印度文明特征。本文以
历史资料为依据,对肯珀斯的这一观点作了剖析并得出与之相反的结论:就总体和本质而言,东南亚的古代文明绝非源于印度,即使是在受到印度文明
影响的若干阶段,东南亚古代文明始终呈现出强烈的本地特征和鲜明的个性。
关键词:肯珀斯观点;东南亚文明;印度化
以英国肯珀斯为代表的一些欧洲东南亚史学工作者在论及古代东南亚文明时,往往冠以“印度化”的名称,用于指明“这一地区古代文明属于印度古文明的范围”[1]。这种被称为“东南亚古代文明印度化”的观点从表面上看有其一定的理由,在古代东南亚文明范围的某些区域,例如爪哇、占婆、吉蔑和马来半岛,也确实发现了受古代印度文明影响的若干例证。但是,当我们透过历史的表象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时就会发现:就总体和本质而言,东南亚的古代文明是东南亚的,表现出强烈的本地特征和鲜明的个性,而不是移植于印度的,更不是“印度化”的。本文试图以有关史料和实况为基础,结合西方学者的“印度化”观点进行分析,粗略地探讨一下东南亚古代文明的几个问题。
1 史前时代东南亚文明并非来自印度
在东南亚史前时代文明起源问题上,持“印度化”观点的学者认为[2]:该地区的古代文明是印度移植、输入而产生的。以肯珀斯为代表的西方学者作如是观,影响所及,甚至一些东南亚国家的历史学家在论述早期文明起源时也往往从“古代印度文明”开始作为卷首语,将本国历史认定为“开放于古印度文明土壤上的一支绚丽花朵”。
“印度化”观点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首先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1]:古代隶属于印度文明范畴的锡兰山地部族“维达”型文化形态,在东南亚古代文明的几个地区——琅勃拉邦、暹罗北部、马来半岛大部和苏门答腊东部沿海地区都有普遍发现。于是,这种“印度文明”范围内的所谓“维达文明”是东南亚古代文明植根于古印度文明的一个证据。
我们认为这一观点是过于武断而且不符合历史事实的。首先,十九世纪末发现的人类学上的人种维达人,并不等同于古代东南亚文明的创造者;其次,锡兰某一山地部落的“维达文明”没有证据表明整个东南亚古代文明与其构成了“子文明”与“母文明”的隶属关系,“印度化”观点至今无法为我们排列出两种文明之间发展顺序的时间表;第三,考古学对锡兰“维达文明”的发掘并不能证明其足以代表整个东南亚古代文明。相反,我们有理由认为:远离东南亚的锡兰维达文明与东南亚文明之间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东南亚古代文明不是古印度范畴的。在印尼爪哇发现的属于地质年代中的更新世早期和中期的莫佐克托猿人和爪哇猿人化石、在梭罗河流域发现的昂栋人化石都足以证明:创造古代灿烂文明的东南亚原始居民可以追溯到由爪哇人进化而来的某一支智人。中石器时代东南亚古代文明的遗迹分布之广泛进一步说明了这个问题:大量的以单面加工为显著特征的石器和在日常劳动中普遍使用的骨器、生活中广泛使用的陶器并非来自印度的当地文明。从不可知的遥远年代起,东南区的土著居民们已经通过自己的勤劳智慧创造了独特的、绝非来自印度的本地文明。值得注意的倒是另一个问题,即东南亚古代文明起源的东亚背景,由于这一问题不在本文的范围内,兹不赘述。
新石器时代文化的遗迹似乎又给“印度化”、“印度文明输入论”提供了新的证据:发现于印度支那和印尼海岛的矩形石斧文化的分布范围和南岛语系的传播范围大致相符。持“印度化”观点的学者对此的解释是[2]:“原始马来人”从西方的印度越过布拉马普特拉河流东来,在传播南岛语系各语支的同时也就将矩形石斧文化传入了东南亚。但是,正如现代人种学的研究不能完全取代、等同于古代实际情况一样,语言学对今天存在的语言做出的某些分类(姑且不考虑这些含糊不清的分类法是否科学)也同样不能代替考古学的权威解释。二十世纪中叶以来的考古发掘业已证明:以矩形石斧文化为代表的东南亚新石器文化遗迹主要集中于占婆、“交趾支那”、柬埔寨等广大地区,考古发现的石器工具表明远在新石器时代,东南亚的先民们已经能用美丽的雕刻装饰木屋,制造精美的陶器,生产某些纺织品。另有证据表明:在新石器时代东南亚土著居民已能根据季节的变化种植水稻,而水稻的种植是东南亚古代文明有别于印度古代文明的特有的一个显著标志。有证据表明:印度的水稻种植历史最早不超过公元前十世纪。拥有这种新石器文明的东南亚先民,在航海和造船技术方面已都有较高的技术,他们已能在季风和信风的季节里,利用世代积累起来的航海技术和天文导航知识进行海上航行,这非常便利于东南亚各文明区域之间的文化交流和相互传播。另外,作为新石器时代文明的另一个显著特征是“巨石文化”——通常是雕刻成祖先的肖像的巨石像;具有当地原始宗教意义的庞大的“魔石”;保藏死者头骨的石槽;墓葬标志的石冢;由长形石板建成的墓地石室或具有纪念性、象征性,或精细雕刻具有写实性、装饰性。以老挝查尔平原的“石缸”文化为典型的巨石文明在东南亚的各区域广泛分布,至今散发着古老文明的巨大艺术魅力,而在同一时期或前一时期的古代印度却找不到相类似的实例。显然,仅仅以语言学上的一个巧合性因素来试图证明古代东南亚文明来源于印度是没有说服力的。
在东南亚地区青铜器、铁器文明的起源问题上,也同样存在着一种以印度为中心的见解。欧洲的一些学者认为[2]:雅利安人来到印度征服原地居民,促成了原来的土著居民离开本土,或通过海路,或经由陆路陆续来到东南亚,将原有的印度此种文明移植到新居住地。然而,迄今为止,这只是一种找不到证据的假说和推测。印度不能等同于殖民时期的古代希腊,东南亚陆地和海岛也不是古代印度什么“殖民时期”的“海外殖民地”。有些国外学者将古代印度商人在东南亚的经商活动比之于一场“移民浪潮”,更是将古代正常的海商贸易混淆于文明的大规模传播和输入,缺乏起码的事实根据。
总之,在经历了自身的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东南亚古代历史即将迈入国家产生的门槛之际,土著居民已创造出了绝非输自于印度的高度发达的古代文明。史前时代的东南亚文明是一个按顺序发展演变而来的有机整体,正如我们已看到的:这种文明并非来自印度,它具有其本身的显著特征。
2 印度文明影响时代的东南亚古代文明并非是“印度文明”
诚然,在东南亚古代历史上产生国家之后的公元后的几个世纪中,东南亚相当大一部分地区和国家确实感受到了印度文化的强烈影响,这种影响在建筑艺术、式样、风格,宗教传播,王朝的称号、排列方式乃至社会生活的某些具体方面体现出来。肯珀斯等国外学者据此认为[1]:在印度文化影响时期,东南亚大部分国家已经“印度化”,持这种观点的一些学者甚至使用了“外印度”、“大印度”这样的概念。
这样的观点我们同样认为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至少是片面的。我们认为:即使是深受印度影响的东南亚古代文明,并不是前者的全盘翻版和印度文明“在海外的延伸”,而是经过当地居民对印度文明加以改造之后,以本地固有的文明为主体,依然具有鲜明的本地特征。
我们以肯珀斯等学者认为最能体现“印度化”的几个古代区域来分析一下。扶南是古代东南亚最早出现的国家之一,关于憍陈如到扶南后与当地“女王”柳叶通婚的传说,被“印度化”观点的学者认定为扶南是由印度王族或王家支系的憍陈如在东南亚建邦立国,从而导致了在印度文明“灌输”下东南亚始有国家和文明的起点,有的学者[1]为了给这种观点寻找根据,力图在对音上证明扶南古代王朝世系与印度古代某王朝之间的对应和继承关系。但是考古学已充分证明扶南最早的国家遗址纯粹是东南亚型的,丝毫找不到印度同一时期文明影响的痕迹。在稍后的公元九世纪阇耶跋摩和其继承人因陀罗跋摩一世时代,正是印度教在东南亚广泛流行时期,“受印度文明的影响”,建造了著名的巴孔庙和洛利寺。在肯珀斯等人称为“印度文化的典型代表”的罗卢奥斯建筑群,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当地固有文明的特征:在印度教建筑的外在形式下,却并非供奉着湿婆等神像,而是将两位君主的父母、祖父母等祖先石像高踞于祭殿正中[3],它们正作为东南亚史前时代即已流传下来的祖先崇拜的一个典型例子。公元十世纪的古代柬埔寨正是这个国家古代文明的辉煌时期,以国王为首的王族成员和高层僧侣阶层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印度文化的影响,出于祭祀的需要而修建了许多神殿,殿中的许多神像也曾被冠以印度神话中神祗的名称,如湿婆、毗湿奴、吉祥天女、雪山女等,但具有嘲讽意义的是这些具有印度神灵称号的神像在体形和面貌上却是彻头彻尾的古代吉蔑人,而且这些显然脱型于现实生活中的王室成员和吉蔑僧侣的神像上都镌刻有其原型人物的姓名[3],在印度文明的外壳下展示着古代吉蔑帝国统治集团的权力体系。这种习俗和特征,不仅在古代柬埔寨,而且在许多东南亚国家都广为流行,与其说它显示了东南亚自新石器时代以来的祖先崇拜与印度文化的结合,不如说是当地居民对外来文明进行改造使之适合于本地需要。在古代缅甸,历史的真实面貌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即使在印度文明强烈冲击的时代,东南亚地区的古代文明仍然是以其本地固有的传统为内部核心和最终归宿的:蒲甘王朝是缅甸历史上以“印度文明覆盖”而“著称”的,阿奴律陀国王统一国家期间曾征服直通,而发动这场征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取得据信珍藏于直通的“巴利文三藏经”,这件事被“印度化”观点的学者们称之为古代东南亚君主们“主动吸收、依附印度文明”[1]的一个典型例证。但是,事实上统一后的蒲甘帝国所流行的佛教,却并非纯粹的外来文化,而是以根深蒂固的那迦崇拜和纳特崇拜为基础的。作为东南亚和缅甸固有文化传统中主要成份的“纳特”,是当地原始宗教中的神灵,从史前时代即已广泛流行下来。传说中认为全缅甸有37个重要纳特,他们以居住于布波山上的摩诃祗利兄妹为首领。纳特崇拜是古代东南亚固有的万物有灵论和亡灵崇拜的具体表现,所以阿奴律陀征服直通要求取得佛经只不过是为了使战争师出有名的借口,统一后的蒲甘佛教始终是以当地原始宗教为核心的。这可以从缅甸这一时期佛教的教义、仪式上清楚地看到,甚至许多佛像的外貌、面容都是“纳特式”的。在印度教、佛教等印度文明盛行的年代中出现的这种情况充分证明了东南亚本地文明对外来文明的强大的融解和改造能力。阿奴律陀们绝不是为引进外来文明而引进佛教,而是为了将此种适合自己统治的宗教外壳作为统治国家的工具。因此,正如在缅甸所发生的情况,印度文明包括宗教,在东南亚各地都或多或少地呈现出被改造、利用的差异。在阿奴律陀的继承人江喜陀时代,被誉为与埃及罗塞达石碑同样重要的“江喜陀石碑”,其铭文的文字、内容更是与供奉这一碑铭的佛寺毫无关系。本应记载佛经的石碑却用骠语、缅语和小乘佛教的巴利文记载了江喜陀王征战四方的文治武功,这种用佛寺的碑文为统治者歌功颂德、让天国为人间唱赞歌的行为,无疑是印度文化充其量成为东南亚文明的一种承载工具,为东南亚当地实际生活服务的例证,这种情况在印度文明所及的古代印度尼西亚也十分明显。爪哇岛的婆罗浮屠是夏连特拉王朝时期古代人民艺术才能的精华和集中表现,从外表上看确实深受印度古代文明的影响:直通塔顶的走廊两边墙上所刻浮雕,是大乘佛教经典的图解,雕塑的风格仿效笈多时期印度的古典形式。从宗教观点而言,婆罗浮屠的整体形成了那烂陀寺教教派所传佛教的“一部动人的、有说服力的经书”[4]。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大乘佛教经典图解的大量的、数以千计的浮雕内容却并不是真正描绘了经卷内容和佛本生故事,爪哇的古代艺术家们在采用印度宗教、建筑形式时已经对其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造,他们的发型、面部、服饰、背景图案已不是印度式了,而在很大程度上是具有当地、当时特征的爪哇式的[4],实际上提供了古代爪哇社会生活和习俗的一幅生动图景。浮雕中那些传统的人物形象也经过改造,刻画得很有生气,冲破了古印度同一题材构图的旧形式而颇具人情味。离婆罗浮屠不远的曼杜陵庙、沙里陵庙、普劳桑陵庙和由于某种不可知原因而未完工的西巫陵庙,至今仍屹立在日惹附近的克杜平原上,“印度化”的观点认为这些都是“印度移民浪潮的产品”[4],但是至今并没有找到发生过这样一次移民浪潮的证据。事实上至少可以使我们对这一点确信不疑的是:这些宏伟的建筑外表上诚然是湿婆教庙和佛教寺庙,但绝不等同于印度的寺庙。这些宗教纪念物不但是由爪哇石工和雕匠所建造的,而且同爪哇本地的宗教思想和仪式有高度紧密的联系。在古代爪哇(在古代被称为“印度化”的东南亚其它地区也是如此),当一个统治者将自己的统治扩展到一个新近征服的地区时,就着手建筑一座“陵庙”(巨大的纪念物)以显示自己的武力之强大。在陵庙内供奉的并非印度宗教诸神,而是他生前愿被认为与之同一、而他死后与之合为一体的那个神灵。很显然,有着湿婆教和佛教外形的陵庙,实际上是显示统治者大君主地位的外部标志。统治者一旦由于某种原因被迫放弃王位而“献身”于宗教生活,修建宗教建筑以“积功德”时,也并非真正醉心于印度的文化,他们往往将古代印度宗教的神灵改名换姓,代之以自己的王号或姓氏,实际上成为其在位时期的“文治武功”的记载。说到底,婆罗浮屠、曼杜陵庙等古代印度尼西亚文明的典范给我们留下的是夏连特拉山帝王朝在历史上走过的踪迹,又何论“印度化”的“例证”?这种情况在另一些所谓“印度化”的国家中也很普遍,限于篇幅我们不再评述。总之,即使是印度文明影响表现最为强烈的宗教、建筑方面,“印度化”、“大印度”、“外印度”的观点也是片面而缺乏根据的。
3 劳动人民创造的文明是“印度化”时代东南亚文明的主流
如前所述,东南亚古代上历史上确有一个时代在某种程度上感受到印度文化的冲击和影响。究其原因,首先是古代东南亚宫廷王朝、统治者为了巩固自身统治的需要而采取的措施;第二,也是古代东南亚与印度文化之间文化、文明相互交流、影响的结果在东南亚地区的反映,相信随着历史学、考古学的进展,有关东南亚文明对印度文明的影响也会日渐清晰。我们要说明的是:不存在着肯珀斯等学者所说的单方面的、移民浪潮覆盖下所造成的东南亚地区的纯粹的“印度化”时代。我们还要说明,即使在所谓“印度化时代”(我们在很谨慎的程度上借用这个词),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的主流仍然是当地人民创造的东南亚自身的文明。
封建时代东南亚各国史料往往侧重于宫廷王朝的活动,而对普通人民创造文明的主要方面——生活、生产则很少记载,即使偶尔涉及也往往语焉不详,这对我们在此方面作出比较全面的描述是一个很大困难。但是,通过对普通人民生产、生活方面的一些零星记载,我们仍然能够得出结论:即使古代印度文明对东南亚地区有所影响,那么这种影响也主要限于上层统治集团的狭小范围和涉及于建筑、文学、宗教等方面,而构成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主体部分仍然是由劳动人民创造的,具有鲜明的东南亚本地特征。
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东南亚劳动人民创造了与其它人类文明相比毫不逊色的光辉灿烂的古代文明。在进入国家建立的阶段之后,当各国统治阶级醉心于用印度文明的外在形式为自己服务时,缅甸人民在中部干燥地区建立了被称为“人类奇迹”的皎克西水利灌溉系统,它对于以后相继崛起的蒲甘文明和阿瓦文明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在菲律宾碧瑶附近,劳动人民开辟了被后人誉为“世界第八奇迹”的巴纳韦梯田,但令人费解的是,肯珀斯等人却将菲律宾排除在古代东南亚的范围之外又未见说明其理由。在爪哇,拉巴扎和锦石两地之间辽阔平原上灌溉系统密如蛛网地广泛分布,其设计之精巧、规模之宏大令现代人们惊叹不已,这一水利工程对于谏义里、新柯里沙、满者伯夷等强大王国的连续兴起是一个重要因素。在吴哥时代,柬埔寨人民修建的高度发达的供水系统,其水利灌溉农田功能的意义大大超过“印度化”观点认定的“为人们在吴哥寺祭祀神灵”[1]的供水饮用功能。在这个意义上,没有古代的这一水利工程,也就很难产生伟大的以农业为基础的吴哥文明。在肥沃的稻田中,人们使用驯养的水牛耕作田地,还种植茂密的竹林、棕榈和各种果树,以捕鱼作为副业。我们完全有理由说,这种以水稻、水牛、竹子和小艇为特征的文明,其意义的重要性远远高于统治集团所热衷的神庙、祭祀、石碑、陵墓的意义。东南亚人民在悠久的历史中,栽培了许多作物,后来传流于世界各地,对全人类的文明作出了巨大贡献。棕榈科树木的载培始于古代东南亚,它们的浆液被用于制糖和酿酒,叶子被用于覆盖竹层的屋顶,还可用于书写,这在古代中国古籍史料中被多次提到。而作为古代东南亚历史记载的重要来源的中国史籍却从未提及过古代印度文明对东南亚人民普通文明的影响,中国史籍为我们描绘的是一幅东南亚本地特征的文明图景,这对于我们指出“东南亚文明印度化”、“印度文明输入论”的片面性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佐证。
古代东南亚人民在种植区域种植了大量的椰子、香蕉、木瓜和芒果。马鲁古群岛和班达群岛上大量人工种植的丁香、肉豆蔻,爪哇西部和苏门答腊南部种植的胡椒、龙脑、松脂和安息香等,都是中古时期国际贸易,特别是东西方贸易的重要商品,而且也是东南亚古代各国对外贸易的独特产品。在印度尼西亚古代特有的蜡染法“巴提克”印出的花布,不仅以色彩古朴、具有强烈的装饰性和象征性而闻名于世,而且图案的式样也与充满宗教气息的印度图案毫无关联,是东南亚人民抒发自己情感的一种独有形式。古代印尼的皮影戏,反映的内容主要是当地普通人民的生活和生产活动,这是东南亚古代文明不同于印度文明的又一个显著标志。特别应当指出的是:古代印度是一个种姓制度典型发展的国家,也是一个妇女地位非常低下的国家,如果历史上东南亚文明确如肯珀斯等人所认定的有“印度化”、“大印度”时代,那么这两项印度社会独有现象就应在东南亚古代有明显的反映。但古代东南亚却找不到迹象可以印证它采用了印度那种具有特殊章规和礼仪的真正的种姓制度。古代东南亚妇女相对印度妇女而言,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例如在古代柬埔寨、爪哇的宫廷中都有关于妇女充任高级官员的记载。这一切可以表明:印度文明的影响,主要集中于统治者和宫廷有关的狭窄范围内,而古代历史记载将注意力集中于宫廷、宗教、陵墓、神庙、王朝世系、王号等诸因素又易强化“印度化”观点的影响,实际上,印度文明对广大的东南亚普通人民的影响,对社会深层的影响是远远低于这一估价的。欧洲学者的“印度化”观点是应该打上一个问号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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