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规律表明:强大军事帝国的生命力在于不断的征服和领土扩张,这一过程不仅使其获得丰厚的战利品以维持战争机器的正常运转和帝国财政的收支平衡,而且给其注入一种不安于现状、不断向上攀升的进取精神(Aggressive兼有两种含义:进取的和侵略的),确保了帝国的内聚力;一旦扩张由于某种原因被迫终止,它所带来的战利品和相伴而生的进取精神也就无法保持,各种各样的内部矛盾就会象定时炸弹一样爆发,国家精神上的分裂之后便是帝国的逐渐衰亡——帝国的外部敌人和内部反叛者将对帝国的生存构成严重的威胁,如果他们足够强大,帝国的肢解将注定是不可避免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命运正是这样一个历史规律的最好例证。这个横跨亚、非、欧三大洲、持续扩张几个世纪的大帝国在向西扩张受到阻遏之后,无可挽回的陷入了内忧外患之中。
与奥斯曼帝国衰落同时,北方的沙俄帝国、西欧的英国和法国却迅速崛起,神圣罗马帝国遗产的保有者——哈布斯堡家族控制的奥地利仍然保持着较强的实力,而作为“一支拥有国家的军队”的普鲁士,扩张事业也蒸蒸日上。这与封闭、僵化、破败的奥斯曼帝国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奥斯曼帝国精神上的解体过程持续了大约一个世纪。至18世纪末,肉体上的解体过程也提上了日程。此时的奥斯曼帝国已由昔日咄咄逼人的雄狮沦为刀俎上任人宰割的鱼肉,更为确切的说,它现在是一头被一群饿狼包围的孤羊,接下去将演绎一幕古老的“狼和羊”的悲剧故事。所谓的“东方问题”就是这出悲剧的正式名称。
东方问题,也就是“对土耳其怎么办”的问题,逐渐成为整个19世纪欧洲外交的主题之一,也构成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远因。在19世纪上半期,东方问题更是欧洲大国关系中的焦点,围绕它形成、发展了一种错综复杂、影响深远的大国关系模式。本文即试图从国家与国际体系两个层面对之展开分析
行为体层面的分析
东方问题主要涉及五个国家:土耳其、俄国、英国、法国和奥地利,还可以加上土耳其的属国埃及(埃及在以往的国际关系史论著中往往被忽略,但它其实恰恰是东方问题棋盘上一颗重要的棋子)。我们可以把上述六国分为三类 :承受方,土耳其和埃及;力图改变现状者,俄国(最主要的角色)和奥地利;力图维持现状者,英国(主要国家)和法国(应该预作申明的是,这里的“改变现状”“维持现状”都是从总体上进行的特征描述,并不排除在具体细节上的例外)。这三类国家构成了一种“大三角”式的格局。在每一类国家内部,也有互动的关系,或为冲突和争斗,或为合作与协调,或两者兼而有之,杂糅成一团。
先看沙俄帝国。按照彼得一世制定的扩张计划,俄罗斯要南下打败土耳其,占领君士坦丁堡,夺取黑海两海峡,打通从黑海通往地中海的航道。在女皇叶卡捷琳娜二世在位之时,发动了两次俄土战争(1768-1774,1787-1791),东方问题也由此拉开序幕。这两次战争使土耳其丧失了黑海北岸的全部领土,包括克里米亚半岛和刻赤海,还失去了多瑙河两公国的部分主权。俄国商船可以在黑海上自由航行,甚至获许通过博斯普罗斯和达达尼尔海峡。俄国终于夺得了其梦寐以求的南方出海口。但是对于扩张成性的俄国而言,这些还远远不够。它的下一步目标就是占领土耳其的国都君士坦丁堡,把它变成帝国的“沙皇格勒”。其实夺取君士坦丁堡一直是历代沙皇的梦想,除了情结和地缘政治的因素外(这两点在以往的国际关系史著作中已有充分论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以东罗马帝国的继承人自居,妄想着恢复古罗马帝国的光荣。俄罗斯的第一位民族统治者,莫斯科大公伊凡三世(1462-1505年)于1472年同拜占庭末代皇帝的侄女索非娅结婚。在索非娅影响下,伊凡三世采用了拜占庭宫廷的礼仪,选择了拜占庭的双头鹰作为他的徽章。伊凡四世更以拜占庭帝国的后裔自居,在拜占庭帝国灭亡(1453年)的百年之后自称沙皇(“沙皇Czar,Tsar”源于罗马帝国的皇帝称号“恺撒Caesar,Kaisar”)。两者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一斑。理解了这一点,我们便可以对沙俄帝国南下战略的意图一览无余。由于以上诸原因,俄国在东方问题上注定是一个改变现状派,而在1806——1856这五十年间,俄国就发动了三次大的对土战争,并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攫取了大片土地和大量特权。
奥地利在巴尔干半岛上抱有与俄国同样的野心。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奥地利给自己蒙上了一层“调停者”的面纱,给人造成一种持不偏不倚的中间立场的印象。在危机时刻,奥地利总是呼唤国际调停和倡议召开国际会议,乐于充当热情洋溢的会议主席。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奥地利还奉行追随俄国的政策,甘当俄国的“小弟弟”。在俄国人吃肉时,奥地利人也能喝上汤,双方利益均沾,各得其宜。1833年,俄奥签订了《明星格利兹协定》,协调了双方在东方问题上的立场。俄奥达成一致意见:将来土耳其“发生变动”时,双方采取共同态度。但奥地利的心思其实是相当复杂的,它一方面力图瓜分土耳其,并且在中欧事务上与俄国结盟,但它境内有大量斯拉夫人,因此对于俄国势力在巴尔干的任何加强都是反对的,它不可能容许俄国在自己南翼的步步进逼。俄奥合作的局面也仅仅维持了二十年,1853-1856年的克里米亚战争标志着俄奥双边关系的根本逆转。在多瑙河两公国问题上,奥地利不仅和俄国唱起了反调,而且作出了让俄国人大动肝火的选择。在土耳其的默许下,奥地利“暂时 ”占领了多瑙河两公国,以填补俄国人被赶出后的真空局面。通过1856年3月30日的《巴黎和约》,奥地利以国际条约的形式巩固了它的既得利益,行使保护多瑙河两公国的权利;俄国人伤筋动骨、大动干戈,到头来不仅一无所获,还被迫吐出了许多以前获得的赃物,更为恼火的是,向它捅刀子的竟然是自己的“小弟弟”奥地利,这叫它如何甘心?俄奥因此交恶,埋下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种子。俄奥激烈争夺、牵扯众多大国利益的巴尔干地区也成为此后一百多年间欧洲的“火药桶”。
与俄奥力图改变现状、瓜分土耳其不同, 英国在东方问题上是坚定的维持现状者,早在1791年,当时的首相小皮特就在议会辩论中指出:“俄国的扩张和土耳其的衰落,关系到我们的商业和政治利益”,而“维持奥斯曼帝国完整完全符合英国利益” 。与俄奥抱有领土扩张野心不同,英国在东方问题上的主要利益是商业利益。而商业利益的维持和拓展得益于这一地区的稳定与和平。1838年,英土之间签订了一个有利于英国商人在土耳其的所有属地(埃及除外)获得商机的贸易条约。巨大的既得利益和潜在的获益前景既坚定了英国维持这一地区的安宁和土耳其的政治独立的决心,也加强了它防范任何改变现状的企图对英国的经济利益可能构成的威胁的警觉。19世纪上半期,英国已成为世界头号海军强国,拥有一支所向披靡的强大舰队。它在世界上占有广袤的海外殖民地,成为握有世界霸权的“日不落帝国”。当时,苏伊士运河还没有开通,东方航线是英国通往它的亚洲殖民地印度的交通生命线。英国清楚:唯有维持住土耳其的政治独立,确保君士坦丁堡不落入俄国人手中,东方航线的安全才有保证。在外交上,英国有“势力均衡”或“均势”的传统。英国是一个海洋国家,无力与陆地强国在欧洲大陆上直接展开争夺。因此采取了不断变换支持或反对一国或数国的的策略以大致维持主要大国之间的力量均衡,以防出现一个在力量上对所有其它欧洲国家具有压倒性优势的国家联盟,或形成一个将英国孤悬海外、阻止英国进入大陆的欧洲帝国。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1-1714年)和奥地利帝位继承战争(1740-1748年)中,英国支持奥地利以对抗法西等国,目的是不让奥地利受到过度削弱而让法国过分强大。在七年战争(1756-1763年)中,英国为避免普鲁士被奥法同盟吞没转而支持普鲁士。英国组织多次反法同盟以反对拿破仑是为了避免一个统一的欧洲帝国的可怕噩梦。在东方问题上,英国采用的也是同样的策略,竭力避免任何一个欧洲大国独霸巴尔干的局面,当然,如果可能的话,英国也不反对自己单独控制土耳其的前景。以上四个因素结合起来,构成了英国在东方问题上的政策基础——尽量维持巴尔干半岛的现状,抑制任何大国单方面谋求改变现状的企图。在两次土埃战争(1831-1833年,1839-1841年)中,英国都站在土耳其一边,坚决抵制埃及总督穆罕默德·阿里对土耳其领土和帝位的觊觎之心,不使土耳其的实力受到进一步的削弱,以免给任何大国以可乘之机。在克里米亚战争中,英国更是与土耳其站在一条战壕中来对抗俄国。
法国在东方问题上之所以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力图维持现状者,主要因为法国在这一地区与英国有着相同的或类似的利益。早在1535年,奥斯曼帝国就与法国签订了《特惠条例》,给法国商人以贸易特权。1740年法土签订了新的贸易条约,法国人又获得许多好处,并且在叙利亚确立了势力范围。出于维护这些利益的考虑,法国对俄国在土耳其的扩张采取坚决抵制的态度。然而,在拿破仑战争后,事情起了一些微妙的变化。法国对俄国的态度虽未见转折,但对土耳其的态度却有了一定的改变。由于在与英国商人的竞争中,法国商人处于劣势,法国在土耳其的经济利益日趋缩小,英国人的地盘和市场份额日益扩大。法国在土耳其的些微商业利益已不能使法国人眨眼和动心。相反,在土耳其的属国埃及,法国人却如鱼得水,左右逢源。拿破仑远征埃及使法国人的势力渗透到那里。他的最终失败并没能抵消法国的军事和文化对埃及的巨大影响。在穆罕默德·阿里统治下的埃及,法国人是唯一受到埃及的统治集团欢迎的外国人和异教徒。由于埃及总督控制着对外贸易垄断权,西方国家的商人不能轻易进入埃及市场。出于对法国人的友好和信任,穆罕默德·阿里把在埃及进行商业活动的优先权授予法国,使法国人在埃及的商业利益迅速上升,以至于法国在埃及的经济利益远远超过了在埃及的宗主国土耳其。这样,法国作为在东方问题上的维持现状者,在对待俄国人的问题上,与英国的态度是一致的,如在克里米亚战争中英法联合对俄作战;但在处理土耳其和埃及的关系时,特别是当土埃发生冲突时,与英国的协同立场即消失了。埃及在法国人眼里的重要性要远大于土耳其。在两次土埃战争中,法国人与英国人大相径庭的立场即说明了这一点。但总起来看,法俄矛盾通常是远大于英法矛盾的,法国决难容忍俄国对土耳其的作为。
最后是东方问题的承受国——土耳其和埃及。19世纪上半期的土耳其,政府愈加腐败无能,官僚对突发事件往往惊慌失措,根本无法作出快速有效的反应;政府财政捉襟见肘,陷于破产的边缘,为了填补这个巨大的黑洞,土耳其政府往往割肉补疮,屡屡增赋加税;民族矛盾和矛盾像两座活火山,一触即发。此时虽距奥斯曼帝国崩溃尚有一百年,但全欧洲公认土耳其已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与土耳其不同,埃及是当时奥斯曼帝国的唯一有生命力部分。1805年,被马克思称作“唯一能用真正的头脑代替讲究的头巾的人”的穆罕默德·阿里成为埃及总督,在经济上、军事上实行了一系列改革。在近代工业发展的同时,埃及建成了一支强大的陆军,并拥有一支庞大的海军舰队。在镇压希腊独立运动和两次土埃战争中,埃及军队都显示了不俗的战斗力,以至土耳其苏丹对阿里恨之入骨,扬言如果有人提阿里的人头来见,则愿意把君士坦丁堡和帝国拱手相让。然而,埃及的这种生机并没有持存多久,在与土耳其的无休止的内斗中,国力耗尽。外国势力则利用土埃矛盾,打着“援助”“调停”的幌子大举进入。1840年原本以法国为靠山的埃及在英国大炮的威逼下被迫签订了《亚历山大和约》,此后埃及虽然名义上的主子仍是土耳其,实际上却换成了英国,以致最终沦为英国的殖民地。
体系层面的
分析 通过对以上对三类当事国——承受国(土耳其和埃及)、力图维持现状者(英国和法国)与力图改变现状者(俄国和奥地利)的利益目标的分析,我们把它们的交互关系解析为十五对关系。它们是:1俄-英关系(主要是冲突关系)、2俄-土关系(主要是冲突关系)、3英-土关系(主要是协调、利用关系)、4英-法关系(主要是协调、利用关系)、5俄-法关系(主要是冲突关系)、6英-奥关系(呈混合关系——即冲突与协调并存)、7俄-奥关系(主要是协调、利用关系)、8法-埃关系(协调、利用关系)、9英-埃关系(冲突关系)、10法-土关系(呈混合关系)、11奥-土关系(呈混合关系)、12法-奥关系(呈混合关系)、13土-埃关系(冲突关系)、14俄-埃关系和15奥-埃关系(最后两对“关系”的“关系”不大,在分析中忽略)。这十五对或十三对关系函数(Function),加上英、法、俄、奥、土、埃六个自变量,构成一个不断变动的体系(System),而通过对这样一个体系的分析,我们看到:
其一,大国之间实力相差不大、矛盾错综复杂,形成了一种多极格局。比如英俄矛盾是这一时期欧洲国际关系中的主要矛盾,但英法之间的矛盾有时甚至达到远甚于英俄矛盾的程度,从1840年7月15日英俄撇开法国与普奥土在伦敦秘密达成《解决近东事件协定》中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当协定通报给法国后,法国颇受刺激,大为光火。一气之下在国内动员了军队,准备不惜与诸大国对抗。然而实力的对比和现实的国际局势使法国很快冷静下来,明白自己不足以与诸大国抗衡,于是主动作出让步,在英国满足了自己的一个菲薄的条件后,乖乖接受了《解决近东事件协定》的安排。这个事件说明,在多极的国际体系中,某几个大国的“协调”可以决定利益的分配。如果某个大国意气用事,在某个
问题上固执己见,不采取变通一点的态度,往往会使自己失掉发言权,因为这会促使别的大国联合起来,作出不利于它的安排,而这种作为其它大国协调一致的结果的安排,自己即使感到不满意,也不得不忍辱接受。再比如俄国,在18世纪后半期的两次俄土战争中,欧洲列强鞭长莫及,使它顺利的独吞了战果,而在19世纪上半期,欧洲大陆上同时存在着五、六个同一当量的大国,俄国的每次行动也就逃不脱来自西欧的干涉,这使得它无法为所欲为,只能寄希望于利用众多势均力敌的对手之间的矛盾,所以每当西欧大国之间矛盾激化之日,便是俄国大获其利之时,反之俄国则不得不大大吃亏。这种情形正体现了“多极”的特点,没有一个行为体可以单独主宰一切,在一种均势状态之下,成败可能更多的取决于行为体在体系中的“位置”(即其他行为体之间的矛盾是否对它有利)而非实力。同时我们也看到,这种相互制衡的格局并不稳定,各国利益目标存在根本的冲突,在既缺乏保证正义的国际法和国际机制,又没有一个压倒一切的霸主的情况下,“正义的原则只存在于炮火猛烈的一方”(拿破仑语)所有的协调、缓和都成为暂时的“休战”,各种力量不断分化组合,矛盾不断演化
发展,最终导致了世界大战。
其二是在体系中“牵一发动全身”,一个自变量或一对关系函数的发展、变化将
影响整个中近东和欧洲的局势。其中俄-土关系与俄-英关系、俄-法关系的交互作用最为重要,俄国对土耳其的进逼不断引发东方危机,而英法的反应则决定了危机的进一步发展。例如在1821-1830年的希腊独立运动中,沙皇本想借支持希腊独立对土耳其大开杀戒。但在奉行正统主义原则的奥地利首相梅特涅的警告下,一时未敢轻举妄动。在土耳其政府扩大了对东正教臣民的镇压运动后,俄国又急于动手,然而苦于没有一个可靠的同盟者,所以只好按兵不动。1823年3月25日,英国首相坎宁发表了一个颇令人奇怪的声明,宣告从即日起,英国承认希腊和土耳其是交战国。这既表明了英土关系的复杂微妙,也显示的决策者个人对
历史进程的重大影响。俄国感受到了这个声明对自己在希腊问题上的优先发言权的的巨大挑战,同时也嗅到了一个对土耳其发难的绝好机会。于是,东方问题关系史上一个空前绝后、绝无仅有的奇怪局面出现了。一方面,坎宁认为,解决东方问题的关键在于俄国,如果英国不与俄国协调好关系,将使自己失去在东方问题上的主动权和发言权;另一方面,虽然英俄矛盾极深,俄国还是一直希望英国成为自己在东方问题上的合作者,获得英国的支持是俄国的第一选择。这样,尽管英俄各怀鬼胎,它们的立场在1825-1826年间迅速接近,成为19世纪上半期的一道奇特景观。1826年4月4日英俄签订了《彼得堡议定书》,协调了双方在希土问题上的立场,规定英俄将相互支持,调停希土争端,以图建立一个在土耳其皇帝统治下的希腊;如果调停失败,英俄再采取一致行动,建立一个独立的希腊国家。俄国在得到奥援之后,借机对土耳其人施加压力,迫使土耳其签订了《阿克尔曼协定》。协定丝毫没有涉及希腊问题,而只是使俄国人不战而屈人之兵,扩大了自己在巴尔干半岛的势力。这是英国人始料不及的,英国人对俄国人的仅有的一点信任打了一个大折扣。次年,俄国人支持的卡波迪斯特利亚在希腊国民会议上被选为总统,表明俄国人在希腊的势力极大增强,更引起了英法的担心。法国也很快与英国协调了立场,积极介入希腊问题。同年7月7日,在英法压力下,三国召开了伦敦会议,以《彼得堡议定书》为基础,就希腊问题缔结了《伦敦条约》,要求希土迅速脱离接触,在一个月内交战双方签订停战协定。我们可以看到:当大国在东方问题上争吵不休、矛盾重重的时候,土耳其尚可以依仗某个大国(主要是英国)夹缝求生 ,勉强度过难关;而当大国暂时达成妥协、取得相对一致意见时,这个“病夫”就毫无“外交”可言了,不管它表现出了怎样坚定的决心,也只有挨宰的份儿。在1827年10月底,英、法、俄三国联合舰队于纳瓦里诺全歼土耳其舰队后,土耳其感受到了自己生存面临的巨大挑战,遂决定绝断与三国的外交关系,并向全国发出对三国开展圣战的号召。事实证明土耳其的态度是极不明智的。俄国趁机于1828年4月14日正式对土宣战,在自身付出了惨重代价后,迫使土耳其求和。次年9月14日的俄土《亚得里亚那堡条约》使俄国人的势力接近了君士坦丁堡。条约反过来引起了英法的不安,使三国在这一地区的关系又趋于紧张,最终导致了下一轮东方危机直至克里米亚战争的爆发。
其三,国家利益因素乃是整个大国关系模式背后的无形巨手,推动着各种矛盾的发展。在国家层面的分析中,这一点已经充分体现,而在更宏观的体系层面上,国家利益的驱动力就更加彰显了。我们当然决不否认国内
政治体制、民族传统、决策者个人性情等诸多因素的作用,但19世纪上半期的欧洲国际关系史一再表明:国家利益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各国在东方问题上的政策、战略,也决定了各国之间的矛盾的存在;而且随着利益关系的变化,矛盾的重要程度不断调整,这也就决定了谁是谁的头号大敌,谁是谁当前可以利用的朋友,谁会和谁结盟对付谁。比如土耳其对欧洲基督徒的暴虐绝非英法所乐见,但这并不对它们共同对抗俄国造成妨碍;又如土耳其和埃及,尽管后者名义上是前者的藩属,但它们却偏偏要依靠“异教徒”之力来争斗不休。尽管各国都会为自己的行动找到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俄国自封为“东正教徒的天然保护者”“斯拉夫民族的解放者”,英国则要“遵守奥斯曼帝国古代惯例”),但在奉行“丛林法则”的国际无政府状态下,正义的原则成为了侵略者的幌子,成了卑鄙者的通行证,那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政治家和外交家们早已向我们说明:“没有永恒的朋友和敌人,只有永恒的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