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中国处于国家工业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其间发生的两次危机基本一样:工业扩张、投资膨胀的同时农业供给下降;其后是财政赤字导致分配不足,新增生产能力下降引发就业问题……其中,由于分配和消费都在严格的计划控制之下,因此对物价上涨的反应并不明显。
改革后的两次危机则显然与前两次迥异。一是危机形成于投资消费双膨胀造成的通货膨胀。二是对应危机所采用的行政计划手段与改革后的经济结构不适应,过度紧缩往往造成国有企业的生产停滞,反过来再作用于政府财政,形成恶性循环。三是随着市场化的民营经济逐渐成长和海外资本的大量涌入,政府毕竟已开始尝试着运用利率、汇率、税率等经济手段来解决问题。在国有资产瓜分狂潮和随之而来的权力财产再分配的动荡大体就序之后,一个理智的政府将有可能在对以往危机教训的认识中建立起“学习机制”,不再像过去那样大起大落地搬动经济杠杆,变幼稚无度为稳健干预。
此外还应看到,一方面近年来国际剩余资本对缓解中国资金供给趋紧、市场利率过高的矛盾有愈益明显的作用。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在对外开放,与世界经济并轨的过程中,也会受到国际性经济波动的影响。以八十年代以来国内的两次危机与同期美国的经济波动做对比分析,会看到某种程度的相似和相关。八十年代中期里根政府为了刺激美国经济采取高利率政策,使得海外资本大量涌入美国,造成短暂的虚假繁荣,背后却是企业不堪高利率重负,工业资本出逃,就业水平下降,外国商品包括中国货在八十年代中后期迅速地高比例占领美国市场,最终导致美国经济“空心化”。布什政府上台之后不得不大幅度降低利率,又使得金融资本出逃,带累不动产业危机。共和党两任总统在利率上的跳跃式调整给美国经济造成巨大损失,不得不让位于民主党。克林顿新的利率政策显然比两位前任稳健得多:利率水平介乎于里根和布什之间---可以认为,这是美国经济缓慢复苏的内在原因。
三. 中国与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经济问题比较分析
中国与前苏、东诸国在国家经济体制上有许多本质上的相同之处。中国十年改革的成功之所在,即是从国家垄断资本控制最薄弱的环节农村入手,对国家以人民公社名义所拥有的土地资本,再分配为以农户承包为形式的小额劳动者资本,创造了以大量劳动替代资本投入、进行民间资本再积累的基础。而城市改革从“利改税”入手作为第一步,恰恰让各部门根据实际占有的资产和既往收益留利交税,这就静悄悄地使国家资本演化为部门资本。
堪称无独有偶的是八十年代下半期,当中国的经改开始触及城市工业体制中部门垄断资本的产权问题时,所遇到的麻烦与现在的苏、东诸国如无二致,随着国家资本演化为部门资本,全民所有制演化为单位所有制,国营企业产权的“灰化”程度越来越大,城市国有企业职工早已把“爱厂如家”变成“厂里有啥家有啥”,而各类干部则依托自己控制的部门资本份额来进行“资源置换,权钱交易”,社会性的腐败正在蔓延。而从传统意识形态出发,在经济上采取对国营企业“输血”、“倾斜”的政策,则不仅造成数千亿无效益投资转化为库存占压资金和消费基金大量增加,而且进一步加剧了社会腐败。
西方舆论界对东欧国营企业民营化的诸种问题有不少分析。较为表面化的有两种,一是分析企业本身的问题,认为设备陈旧,管理水平和职工素质低下,无法运转;二是市场环境问题,不仅政治不稳定,而且缺乏资本市场必备的会计、法律制度和资产评估机构。而要等东欧诸国建立起必要的制度环境和完善的资本市场,他们认为起码还需30年。这种看法在中国推行国营企业承包制的八十年代也曾一度流行过。
无论是根据西方经济制度提出的私有化方案,还是套用西方经济理论得出的上述分析判断,其针对的仍是苏东诸国和中国传统的“全民所有制国营企业”概念。而问题的结症恰恰在于这种“完全公有制”现阶段只是名义上的或理念上的;实际上,无论苏东诸国还是中国,公有制国营企事业单位早已在开放市场,货币交换的同时,静悄悄地转化为“单位所有制(企业所有制) ”。
既然在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的东方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家资本的部门垄断或称部门资本,以及全民所有制演化为产权关系极度模糊的单位所有制是苏、东诸国(包括中国城市体制)的本质性弊端,那么,解决的办法只能是“国家资本社会化”:通过清晰国营企业产权;还原劳动者付出的剩余价值,据以建立劳动者资产份额并以此做为劳动者资本再积累基础的经济机制,以此改造国家垄断资本和官僚政体,发展由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这当然不是私有化,而是真正按马克思原意走向社会主义的必要一步。
大多数二战之后形成的东方各社会主义国家,在国家工业体系建设的过程上有相似之处。在工业化初期,国家凭借革命战争形成的权威,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获取工农业劳动者全部剩余价值,形成国家资本。而对付出剩余价值的“国家主人”--劳动者,则通过平均分配消费品或票证供应支付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生活资料。此时,因为体现在最终消费环节上的平均化,使得“国家主人”并不产生强烈的“相对剥夺感”,在这个意义上,全民所有制在原始积累阶段是存在的,也可以掩盖产权主体不清的问题?
但是,一旦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结束,各产业门类之间日趣频繁的交换便产生出日趋明显的不同利益,国家资本的公有制形式和内容即演变为各个国营单位依据事实上占有的不同国家资本份额,享有不同资本收益,从而造成社会收益分配差别化的部门资本。部门资本的受益主体是政府部门自身,而这些部门并不是付出剩余价值的劳动者,为了维护其所有权的合法性,部门资本所派生的既得利益者阶层必然一方面加强政治强权,形成官僚集权政体,另一方面强调“既得利益者所有制”的合理合法,维持僵化的意识形态控制。
如果真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就应该认识到,这种资本类型包含的产权关系不仅是最模糊的,也是理论上对马克思主义的反动。东方后发达国家普遍存在的国营企业长期不景气,财政包袱沉重,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甚至导致社会动乱的根本原因即在于此。以这种产权关系为内容的所有制,和以这种所有制为名的企业资产,在任何主义、任何制度、任何国家中,尚无成功运转的先例。
因此,应该从企业产权清晰入手,还原不合理的部门资本所占有的劳动者份额,再建立独立的产权主体,使之进入有制度约束的市场。这样才有可能打破国家(部门)资本的垄断,铲除官僚集权政体的根基。这个过程中,公众中新的利益分配机制产生,人们才会意识到产生于市场交换中的平等自由是不可侵犯的权力。于是,民主政体和市场经济便有了社会基础。而这个过程的起码条件是要求相对稳定而有权威的政治控制……。如果象苏东各国那样搞私有化,把已经产权关系不清楚的国营企业统统交给一个新组建的、从未在资本形成过程中起过作用的、依靠一种并不稳定的社会政治结构的“私有化部”来售卖,那当然解决不了苏东诸国的问题
从国家垄断资本最薄弱的农村入手发育市场;奠定民间资本再积累的基础,是中国改革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正如毛主席所说,中国自50年代初开始的社会主义建设,其实是搞了“国家资本主义”。而中国最近10年的经济发展,则是对国家资本做了一次“社会化”的再分配,各种非官方的独立经济主体在市场条件下的再原始积累。
1978年开始经济改革之前,中国仅用了不到30年的时间,完成了工业化所必需的“国家资本原始积累”。这一阶段的基本特征和条件,一是通过战争夺得政权的“英雄政府”的有力控制;二是国民动员机制中作用较强的极端化意识形态;三是通过自上而下结构严密的组织体系贯彻“剪刀差”,以垄断性的不等价交换获取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而这些特征在多数东方社会主义国家都是类似的。如果不涉及庸俗的意识形态之争,那么东西方之间真正实质性的区别在于资本的原始积累方式、方法的不同。
中国50年代初只有5%的工业人口,15%的工业产值,15%的城市人口,人均国民收入仅50美元;没有外部市场,没有外部资金投入,并且周边地缘政治环境险恶,从朝鲜战争开始,区域战争和边境争端不断。在苏联断绝援助和西方封锁的条件下,实现中国工业化高速积累的制度选择是集权体制下的“自我剥夺”。政府通过对国民党官僚资本的无偿没收和对私营工商业的“赎买”,建立起国营工业的“启动资本”,然后通过“统购统销”关闭市场,垄断经营,推行工农产品剪刀差,使政府在高价销售工业品和低价收购农产品两头获利。再以财政二次分配和计划调拨投入国家工业化建设。
而为了保证统购统销的垄断性,扼止亿万自给自足小农的反抗,则必须在农村组建控制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全部经济环节的政社合一的准军事组织人民公社;在城市则建立以利益分配机制固化其中的科层金字塔式体制结构,向城市劳动者凭证分配低价生活必须品,以保证工业劳力的简单再生产。这样,城乡工农业劳动者全部剩余价值都通过这种体制投入国家资本的原始积累。经过不到30年,到70年代末中国已形成了大约3万亿工农业固定资产和城市房地产。那时,由于公众在不同层次上的最终消费大致平等,因此,只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公有制”是客观存在的。
如果单纯从城市经济看,中国的问题与前苏联、东欧相类似:国营企业效益低下--政府税收困难,财政赤字增加,举借内外债,通货膨涨--政府调控能力下降,社会动乱……。造成此类问题的根源也是类似的:即国家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完成之后,社会化大生产促进专业分工---各个产业门类之间交换频繁必然要求符合价值规律的市场体系取代旧的计划分配体系--市场化的商品交换冲击了旧的集权主义政体,经济危机于是转化为政权危机。
对照苏东国家的经验教训来看,中国90年代改革与发展的理性趋势是清楚的。尽管1989年的事件使各方面对中国的进一步改革失去信心;尽管中国国内决策倾向一度企图靠“输血”给国营企业维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但这两方面显然都囿于庸俗的意识形态之争,因而都错了。
既然部门垄断资本和单位所有制是中国乃至前苏联、东欧诸国国营经济的通病,那么,解决问题的方法只能是清晰产权。通过还原企业资产中劳动者剩余价值形成的积累为“劳动者资本份额”,使之成为劳动者进行民间资本再原始积累的基础。这不仅应是推行股份制的真正合理内涵,而且应是判别今后改革决策的理性标准。
四. 本世纪末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前瞻
如前文所述,中国在近半个世纪中会有4次明显的经济危机。而历次缓解危机对策之中最有效的是“大包干”,即把国家资本在农村的一半做了一次静悄悄的分配,根据区域血地缘关系所赋予社区成员的天然权利分配到农户,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于是,农村户营经济有了“民间资本再原始积累”的基础,从而不期然创造了80年代上半期农村经济的高速增长。其理论意义,类似现在捷克已被国际社会公认是成功的“国家资本社会化”。其不同点,一是中国的农村是国家垄断资本统治最薄弱领域;农村的国家资本再分配迫使国家资本垄断经营获取剩余价值的基础---人民公社制度和统购统销制度同时解体,中国从此有了发育独立经济主体和政治主体所必需的市场化前提。二是这种再分配为“民间资本再原始积累”奠定了产权关系基本清楚的基础。劳动替代资本,即个体经济或户营经济不计报酬的大量劳动投入,创造出成倍高于国家资本原始积累的民间资本再积累率。
中国农民自发地按照平等原则,成功地做了一次权利财产的再分配,使得农户经济在形成之初即有机会获取最起码的“启动资本”,可以在户规模内优化要素配置。农户家庭和具有家族(家庭)结构特征的农村社区组织在经济上有两个主要功能,一是区域资源配置;二是收入、福利的整合。在农村组织创新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过程中,这两者都是无成本或低成本的。因此,效益最优,收益和剩余绝对化。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对于改革的特殊贡献。
应该看到,中国在国家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社会,在15年的改革进程中有了新的变化:集中的部门垄断经营的城市资本与分散的民间市场化的农村资本相对立;与之相关联的,则是城市政治和农村政治因为利益结构不同和权力指向不同的相对立。这两种对立的统一,是中国得以在苏联东欧巨变之中幸免,并仍可稳定发展的根本原因。
占中国人口80%的农民不仅是从事商品生产的独立经济主体,而且已经演变为纳税人阶级,除交纳农业类税赋外,还向地方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交纳以提留、统筹为名的“行政税”,以农业主产品合同定购为名的“经济税”。因此,农民与基层政府的政治关系日渐“现代化”,即农村社区自治组织通过普选实现直接民主;基层政府与村级组织建立经济契约关系,变行政控制为管理服务。而在城市,除个体私营经济的从业者之外,市民仍为非纳税人并且是享受全面消费补贴的既得利益者阶级。城市政府对于市民仍通过既得利益分配机制来保持集权政体的行政控制关系。
“大包干”之后,村户之间形成两极化的产权构造,利益关系基本清楚。其后的发展,则是合乎逻辑的。因为农户经济的发展,实质是一次非官方民间资本的再原始积累,表现为农户家庭成员不计成本的活劳动替代物化劳动资本投入所创造的高积累;农村户营经济的剩余必然转化为货币,并且投向在剪刀差作用下可以产生超额利润的非农产业。然后是城乡壁垒条件下的第二次工业化高潮。
与第一次工业化(国家工业化)高潮不同的是,第二次是农村工业化--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随着农村工业对于规模经济的追求和市场条件下不同产业之间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乡镇企业团地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将会同步发展。此时,农村中以国家资本再分配为基础的第二次工业化高潮及其相伴生的大规模市场交换,必然对另一半国家资本,即城市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和政府房地产形成压力,迫使城市国有资产进行社会化再分配,并且生成新的经济主体,以此为城市非官方民间资本再原始积累奠定基础,形成本世纪末市场趋向的第三次工业化高潮。
90年代市场环境的不断完善,对中国城市国营经济“负效益”的压力日益严重,中期发生的危机(1994-1995),将会使企业新增债务和新增库存占压资金、加上历年财政赤字形成的超发货币量,大于国营工业账面固定资产……这种险恶的危困局面比苏联、东欧社会主义阵营解体时状况更为严重,但中国仍然不会垮。这一方面在于占人口80%以上的农村商品生产者所提供的占农副产品商品量绝对分额的市场供给量,“九亿人给两亿人搞饭吃”,足够保证吃饱穿暖;中国城乡关系好比“四抬大轿”,四个农人抬一个城人,四平八稳。另一方面在于被隔绝于城市计划体制之外的非国有经济已经开展了十几年市场化民间资本再积累,创造出粗估总值约9万亿元人民币(包括地产)的新财富增量;并且其产值已经占到GNP的一半以上(1993年)。即使在经济危机给国营经济造成极大损失的年份,民营经济仍表现出较高的增长势头。
有鉴于此,本世纪末中国的发展前景仍取决于能否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一是对国家负责任的政府主动推进民营化改革,允许民资继续对国有企业产权进行改造融合,促使其存量资本活化;二是改善对外开放政策,利用外资于基础建设并与政府主导的解决劳动力过剩的密集就业计划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