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毛泽东来说,收权仅仅是摆脱暂时困难的权宜之计。一旦经济好转,他心再一次打碎苏式的中央计划体制。六六年三月,毛泽东在杭州政治局会议上提出“虚君共和”的口号。在他看来,中央政府只应是个象征性的“虚君”,经济实权仍应分散到各地区去。他批评中央部门收权收得过了头,指示凡是收回了的权力都要还给地方。用他的话说就是“连人带马全出去。”[15]
几个月后开始的文化大革命导致了天下大乱。从一九六六年下半年起到一九六八年底,从中央到基层,各级政权基本上都处于瘫痪状态。毛泽东个人虽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国家指导经济活动的能力几乎等于零。六七年的计划订出但无法传达到基层;六八年干脆就没有计划。国家财政收入从六六年的559亿元降到六七年的419亿元。六八年更跌至361亿元,比十年前的水平还低。
七十年代初,形势刚刚稳定下来,毛泽东再一次发起了分权运动。这次,他要求所有“适合”地方管理的企业统统将管理权下放到地方。连鞍钢、大庆油田、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开滦煤矿、吉林石油化工公司这些巨型企业也不例外。[16]与此同时,财政收支权也再次下放。
权力下放的目的是激发地方的积极性。但中央很快发现,这样激发出来的地方积极性主要表现在追逐狭隘地方利益上。象大跃进期间一样,地方政府有钱后第一件事就是投资固定资产。基建计划因此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突破。由于缺乏有效的中央宏观调控,分权体制带来的是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基建膨胀引发职工人数剧增;职工人数剧增,导致工资总额暴涨。本来计划规定七零年至七一年国营企业招工三百零六万,而实际招工人数是九百八十三万。六百多万多招的工人给国家财政增添了巨大的包袱,也给市场供应增添了巨大的压力。[17]
面对由权力下放引起的种种问题,周恩来等温和派领导人曾试图重建中央对工业管理和预算资金控制。但他们的努力受到了“四人帮”的干挠。[18]毛泽东有时能起到制止“四人帮”过激行为的作用,但总的说来,他的屁股是坐在“四人帮”那一边的。由于毛泽东坚持各地尽量建成独立的经济体系,总的说来,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权在七十年代前半期比六十年代要大得多。
地方政府的一个财源是所谓“五小工业”(小钢铁、小机械、小化肥、小煤、小水泥)。一九七零年,中央定在随后五年内安排80亿元专项资金,由省、市、自治区掌握使用,重点扶持“五小”工业发展。新建的县办“五小”企业,在二、三年内所得的利润,60%留给县,作为发展“五小”企业的资金。既使亏损,地方政府也不会因办“五小”企业而吃亏,因为经省、市、自治区批准,可以由财政给予亏损企业补贴,或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减免税照顾。[19]
预算外资金在七十年代初也开始再度膨胀。七零年至七六年间,预算收入只增加了17.1%,但预算外资金增加了172.8%。七零年,预算外资金只相当于预算内资金的15.2%;七六年,这个比率已上升到35.5%。[20]随中央对财力控制权的削弱,不少地方政府对完成国家调拨指针的态度也消极起来。更有甚者拒绝按国家调拨价将本地物资卖给外地。[21]
文革时期堪称是极权主义登峰造极的年代。社会生活的每个方面都受到国家的干涉。但是极权统治赖以存在的地方各级政府同时也是削弱国家管理经济能力的主要因素。统治方式的严酷并不能保证国家如愿以偿地实现它自己制定的经济目标。当毛泽东于七六年离开人世时,中国经济已在相当程度上分裂成一批各自为政、自成门户的封闭体系。[22]
毛泽东的权力下放不仅唤醒了地方政府的自我利益意识,也扩大了地方政府的财力。自我意识加上独立了财源使地方政府有可能变成在的离心力量。毛泽东留下的政治遗产中因此既包括极权主义的统治方式,也包括一个裂痕重重的政治经济体制。
在毛泽东的有生之年,外在的离心倾向受到了他极权主义统治方式的钳制。尽管他偏好分权式的经济管理,但他从未须臾放松统一集中的政治领导权。七十年代初,大多数省级领导刚刚恢覆职位,文革早期对他们的冲击记忆犹新,他们必须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以防稍有不慎又被打入十八层地狱。在这种情下,谁还敢搞什么“地方主义”呢?因此,离心倾向在省一级显得很弱。[23]地县以下,情就不一样了。地县领导不必直接与凶神恶煞的“四人帮”打交道,他们的顶头上司----省级领导----用邓小平的话来说十分“软、懒、散”。中央不是号召自力更生、自给自足吗?地县领导正好可以钻这个空子。各自为政、自成门户的“独立王国”因此便显得名正言顺起来。[24]
另外毛泽东晚年时,财权虽下放了不少,中央手里仍集中较大的财力。七十年代初,财政收入的80%是地方政府收上来的,但它们支出只占整个财政支出的45%。这个比例虽然比六十年代初重新集权时期要高一些,但仍低于大跃进时期的水平。更重要的是,中央-地方的分成比例一年一变,使中央有较大的灵活性。事实上,从七零年到七六年,财政体制几乎每年都在变。七六年运行的体制与六十年代初的体制已相去无几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