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作家的财政支出观与其国家观紧密相关。按照马克思主义原理,财政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财政的收入分配及其支出分配导源于国家职能,并且是国家全面履行其职能的一个工具。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交纳费用—捐税。捐税是以前的氏族社会完全没有的。但是现在我们却十分熟悉它了。随着文明
时代的进展,甚至捐税也不够用了;国家就发行期票、借债,即发行公债。”精典作家的这一论述深刻地揭示了财政与国家的关系,它不仅表明财政的职能是服务于国家“公共权力”,而且反映了随着社会
发展而引致的财政职能的拓展和财政支出分配规模的扩大,进而通过“捐税”和“发行公债”来弥补,以为国家担负的职能提供财力保障。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在
现代社会中,国家职能既有
政治性的职能,也有用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社会一般性职能,而国家的一种职能的履行也只能由财政来支持。马克思指出:“一切一般的,共同的生产条件—只要它们还不能由资本本身在资本的条件下创造出来—必须由国家收入的一部分来支付,由国库来支付。”马克思这里讲的“一般的,共同的生产条件”即是属于社会的共同需要,显然,马克思将财政支出分配看作是实现国家多种职能的重要工具,财政与国家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然而,经典作家并没有仅仅停滞在财政支出与国家职能一般关系的
分析上,而是进一步揭示了财政支出分配关系的实质,认为包括财政支出在内的整个财政分配关系在阶级社会中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恩格斯指出:“劳动产品超出维持劳动的费用而形成的剩余,以及社会生产基金和后备基金从这种剩余中的形成和积累,过去和现在都是一切社会的、
政治的和智力的继续
发展的基础。在迄今为止的
历史上,这种基金都是一个特权阶级的财产,而政治上的统治权和精神上的指导权也和这种财产一起落到这个特权阶级的手里。”这说明,财政收支分配关系是从社会产品分配关系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它是凭借国家权力实现的,其实质也是为统治阶级或“特权阶级”服务的。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法国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时指出:“法国资产阶级的物质利益是和保持这个庞大而分布很广的国家机器分不开的。它在这里安插自己的多余的人口,并且以薪俸形式补充它用利润、利息、地租和酬金形式所不能获得的东西。另一方面,资产阶级的政治利益又迫使它每天都要加强压制,即每天都要增加国家政权的经费和人员。”经典作家在谈及与财政支出直接相关的资本主义国家预算和赤字时,更加明确地指出:资本主义国家预算是“阶级的预算,是由贵族执笔写出的资产阶级的预算。”“国家财政赤字直接符合于资产阶级当中掌握统治权的那个集团的利益。”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财政支出观,既从一般意义上揭示了财政支出分配与国家的内在联系,说明财政支出分配决定于国家职能,同时运用阶级
分析的
方法,揭示了财政支出分配与国家的本质联系,说明在阶级社会中,财政支出分配从根本上说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其次,马克思创立了
科学的再生产
理论,阐明了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实现条件和形式,也为财政支出分配奠定了重要
理论基础。社会再生产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
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最初是马克思在《1857—1858年
经济学手稿》中提出的,但较为全面、系统、完整的论述则体现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另外,在《*2政治经济学批判*3导言》中也有涉及。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博大精深,其要点可以概括为:首先,社会再生产是由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构成的,各个环节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辩证统一关系,从而这些环节共同构成了社会再生产的有机整体。马克思指出:“我们得到的结论并不是说,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同一的东西,而是说,它们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生产既本配着生产的对立规定上的自身、也支配着其他要素……因此,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当然,生产就其片面形式来说也决定于其他要素。”这里,马克思指出了,在社会再生产这个统一体内部矛盾的诸方面中,生产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生产对分配、交换、消费起决定作用,但是,分配、交换、消费并不是生产的消极产物,它们反过来又积极地
影响生产。其次,从实物和价值两个不同方面揭示了社会总产品的构成,为社会再生产的分析提供了理论前提。社会总产品是整个社会各种物质资料的总和。马克思运用高度的抽象法,将社会总产品从物质形式方面区分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两部分,进而把社会生产分成第一部类生产资料生产和第二部类消费资料生产,这是十分
科学的。同时,马克思从价值形态方面把社会总产品区分为三部分,即不变资本价值(C)、可变资本价值(V)和剩余价值(m)。只有弄清了社会总产品的实物构成和价值构成,才能分析和
理解社会总产品的实现
问题,才有助于建立起科学的社会再生产理论。再次,社会总产品如何从价值和实物两个方面同时得到补偿,这是社会再生产的一个核心
问题。社会再生产要顺畅进行,必然要求社会总产品在流通中能够顺利实现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价值补偿就是产品价值的各个组成部分从商品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实物补偿就是社会总产品转为货币形式后,还应进一步转化为所需的商品,包括资本家所需的生产资料和人们所需要的生活消费资料。可见,只有社会总产品同时实现上述双重补偿,社会再生产才能周而复始地运动,如果任何一个补偿实现不了,都会使社会再生产运行遇到障碍。再一点就是,马克思将社会再生产区分为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并科学地分析了两种再生产的实现条件。简单再生产是指生产过程在原有规模上的重复,是扩大再生产的基础和出发点。简单再生产实现条件的实质就是在不扩大生产规模的前提下,具体如何实现其社会产品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对此,马克思作了精辟的分析,作出了简单再生产实现条件的内含规定,这就是社会总产品各个组成部分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关系进行交换。扩大再生产通常要以资本积累为前提,但资本积累只是一个重要源泉,不是唯一源泉。马克思认为,没有积累而通过其它因素如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生产设备的利用率、节约使用劳动对象等也可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马克思分析扩大再生产实现的条件是着重在资本积累前提下进行的。马克思指出,扩大再生产需要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即必须有追加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在这前提下,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扩大再生产的平衡条件,这就是扩大再生产要顺利进行,客观上要求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之间、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必须保持平衡。也就是社会总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在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上要相对平衡,同时总的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之间也必须相对平衡。概括地讲,马克思再生产理论的核心和精髓就是社会生产的按比例发展,客观上要求生产资料的生产与消费资料的生产要互相适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关系,在社会生产各部门、单位之间分配社会劳动,配置社会资源,使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保持相对的平衡。应该指出的是,马克思在阐述社会再生产原理时,虽然并未专门讨论财政问题,但从马克思再生产理论的一系列精辟分析中,可以引申出精典作家的一个重要的财政支出观,这就是适应社会再生产运动过程的客观
规律,作为内在于分配环节重要组成部分的财政支出分配必须在整个经济、在社会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讲求合理的比例关系,按照合理的客观比例的要求分配资金。这也是财政支出分配的一个重要
规律。财政工作只有认真按照这一客观规律的要求组织财政分配,才有利于社会再生产的顺畅运行,才能促进国民经济有条不紊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