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和谐财政政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和谐财政政策的抉择应该实现“两只手”的和谐,实现价值观的和谐,实现短期和谐与长期和谐的统一,实现局部和谐与整体和谐的统一,实现内部和谐与外部功效和谐的有机统一。对财政政策的和谐性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是最大程度发挥和谐财政政策功效的保证。
关键词 和谐财政政策 内部和谐性 外部功效和谐性 抉择原则 评价框架
1 和谐财政政策的内涵
和谐财政政策,是指能够支撑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而财政体系自身又能够和谐循环的财政方针、准则和措施。和谐财政政策要求既能够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又不至于损害社会经济长远发展和财政自身的和谐循环,从而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和谐财政政策至少应该从两个角度进行诠释:第一、内部和谐性。和谐财政政策的内部和谐是指各项财政收入政策之间具有和谐性,形成科学协调的财政收入体系;各项财政支出政策之间具有和谐性,形成科学协调的财政支出体系;财政收入政策与财政支出政策之间有效协调,实现和谐。第二、外部功效和谐性。财政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任何财政政策对社会都具有一定的调控功效。和谐财政政策的外部功效和谐是指各项财政政策的调控目的是统一协调的,在调控中发挥着配套作用,应该防止出现功效矛盾甚至完全抵消的情况;同时各项财政政策均应该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
和谐财政政策的内部和谐性与外部和谐性是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和谐财政政策的内部和谐性是和谐财政政策的内在要求,是外部功效和谐性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内部和谐的财政政策体系,就不可能实现财政政策的外部功效和谐,也就不可能长久支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和谐财政政策的外部功效和谐性是和谐财政政策的本质内容和根本目的。和谐财政政策是构建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甚至是主要手段,因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和谐财政政策的根本目的。
2 和谐财政政策的抉择原则
树立科学明确的抉择原则是和谐财政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前提要求,也是构建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和谐财政政策的抉择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为依据,以实情为基础,采用正确合理的方法对各项财政政策进行科学比较择优的过程。总体方向上和谐财政政策应该遵循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原则,具体来说主要应该遵循以下根本性原则:
2.1 遵循市场优先原则,实现“两只手”的和谐
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中必然存在“市场失灵”,因此政府应该注重发挥主导调控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但是政府主导绝不是政府主宰,回到传统计划经济的老路而不依照市场规律办事;也不是政府主财或政府主干,不发挥市场活力;政府主导不是要求政府对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都进行全方位的干预,而是要求市场自身能够解决好的尽量由市场解决。总的来说就是要处理好政府调控(看得见的手)与市场调节(看不见的手)之间的关系,实现“两只手”的和谐。
2.2 遵循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原则
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是我国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和原则。这些要求和原则在和谐财政政策中就是要注意处理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合理的效益观价值观。国内外的历史经验表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不顾社会和生态效益,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就不可能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谐财政政策应该注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实现价值观的和谐。
2.3 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注重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追求的是长期和谐。而一项具体的财政政策的外部功效相对来说具有时效性和短期性。如果为了追求短期的和谐而损失效率,实质是对长期和谐的损害。因此和谐财政政策必须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短期和谐必须服从长期和谐而实现统一。
2.4 遵循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和谐财政政策的外部功效是相当广泛的,在抉择过程中必须根据科学的价值观对其在不同时段、不同产业、不同区域的外部功效进行判断权衡。只注重某一方面和谐而损害整体和谐并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和谐财政政策应该综合考虑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实现局部和谐与整体和谐的统一。
2.5 明确主次和先后
财政力量相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和发展的需要是有限的,急功近利思想不仅不能够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和发展,相反会危害财政政策的内部和谐性,从而不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长期性和谐以及整体性和谐。和谐财政政策只有明确主次和先后,在实现内部和谐的基础上才能够最大程度的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和发展。
3 和谐财政政策的评价框架 构建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和体现。为最大程度的发挥和谐财政政策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功效,对其和谐性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是客观要求。
3.1 评价的价值取向
在和谐财政政策的评价中,首要环节是判断的价值标准,即要求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谐财政政策的根本目的在于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因此在和谐财政政策的评价中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一切财政政策都要以其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功效判断其价值,并做出相应的取舍。
3.2 评价方法
任何具体的评价方法都难免具有片面性和局限性,因此为保证评价的科学性需要采用多种方法并从多个角度进行。和谐财政政策的评价方法至少要注意这样几个方面:第一,评价方法多样性。只注重量化指标的做法很可能导致南辕北辙的后果,只有把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结合起来才可以既保证准确的方向,又能够做出精确的判断。其次,评价时机全面化。既要注重事前评价(政策出台前的评价),还要注重事中和事后评价(即政策实施过程评价和政策实施后效果评价),加强对政策的跟踪监控才能持久保证其科学性。最后,评价角度多样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多方面的,仅仅在某一方面进行评价,难以对财政政策的和谐性形成正确认识。
3.3 和谐财政政策的评价框架
和谐财政政策的评价,需要一系列的量化指标。而具体指标的选择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用同一指标体系评价不同具体政策是不科学的。但根据和谐财政政策的内在要求,可以构建统一的评价框架体系,如图1所示财政政策的内在要求。
4 和谐财政政策的评价框架的应用
和谐财政政策的评价框架的建立,至少可以有两个层面的意义。一方面通过该框架可以明确和谐财政政策的内在要求和基本内容,指导和谐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另一方面在该框架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设计出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下面将对后一方面进行说明。
4.1 关于和谐财政政策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
根据评价框架,指标体系首先分为三个一级指标体系,即内部和谐性评价指标体系、外部功效和谐性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内外和谐性评价指标体系;然后对每个一级指标体系再次分为相应的二级子指标体系,如内部和谐性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再分为收入政策和谐性评价指标体系、支出政策和谐性评价指标体系以及收支和谐性评价指标体系;最后根据具体情况对每一个二级指标体系设计出具体的评价指标,如收入政策和谐性评价指标体系可以采用以下具体指标,具体包括财政收入的各种比例结构、财政收入依存度(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财政收入对经济增长的弹性(财政收入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比)等。
4.2 关于和谐财政政策评价模型的构建
根据评价框架以及和谐财政政策的内在本质,可以从多个角度采用多种方法建立多个可用评价模型。较为容易的是建立线性规划模型,通过对各项具体指标打分加权汇总,得出总的目标函数,同时根据一定的价值观设定出一些基本的约束条件。这种评价模型的优点是可操作性强,适用于多种评价要求且难度不大;缺陷在于评价结果受评价人员主观性影响较大,精确性不高,但通过人员素质的提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予以克服。
参考文献
1 刘思华.可持续发展经济学[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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