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共财政”成为我国学术界和政府所关注的
问题。尤其在财政学界展开了一场关于“公共财政”的讨论。现将一些观点综述如下:
一、对“公共财政”的不同看法:
第一种看法认为:
社会主义国家的双重身份和双重职能,决定着国家财政的构成及其职能。我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既是政权组织, 又是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所有者的代表,行使着双重
经济职能,即社会
经济管理职能和全民生产资料所有者职能.社会主义国家的双重身份和双重职能,决定着国家的分配行为--国家财政是由两个部分即公共财政和国有资产财政组成,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具体职能和任务,应采取不同的政策。[1]
该看法还认为:
当前财政不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包大揽财政,随着社会的
发展财政职
能也将逐步转变。财政必须立足经济大局,放眼社稷民生,做治邦安民的坚强后盾。公共财政是财政
历史发展中的一种形态,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模式,它是财政职能的调整,是财政管理深化与资金投向的深刻变革,当前我国必须努力构筑公共财政新框架,适应财政体制的发展趋势。[2]
第二种看法认为:
市场经济要求的是公共财政,只有公共财政才能适应于、服务于并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存在和发展,这是数百年来市场经济在西方的发展历程所鲜明昭示的。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很
自然也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向公共财政转化的趋势:(1)税收占预算内收入比重大幅度上升而达90%以上;(2)税收制度从按所有制成分分别设置,逐步转向对不同经济成分实行同一税收制度上来;(3)经济建设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大为下降,而同期社会文教支出急剧上升;(4)基本建设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急剧下降。该支出曾是国家计划配置资源的直接财力手段;(5)财政的基本建设支出从直接投资建设盈利性
企业为主,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投资为主转化。[3]
第三种看法认为: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步伐不断促使着财政职能的转变、财政制度的改革和财政支出范围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因此,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非常必要和正确,但不能忽视“国有资产财政”。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运行体制要求政府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两权分开”,与此相对应,就要求实行税利分流,复式预算,构建“公共财政”和“国有资产财政”“双重结构财政”运行模式。我国实行“公共财政”是国家财政所固有的,但不能忽视“国有资产财政”,把“国家财政”变成单纯的“公共财政”。这是从财政基础
理论出发得出的必然结论。[4]
第四看法认为:
公共财政不是“吃饭财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构建,并不意味着财政要从再生产领域完全退出,而转向“吃饭财政”。恰恰相反,公共财政是应当且必需在再生产领域有所作为的。事实上,任何社会形态下的财政,都不可能完全不管再生产之事。另外,我国财政逐渐向公共财政转变,不会
影响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道理很简单,现在我国国有经济已经达到相当规模,到1996年底国有资产为65894亿元,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这么大的国有资产通过自己运营,不应该
影响其主导地位。
目前国有
企业的困难,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机制
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政府投入再多也无济于事。[5]
第五种观点认为:
作为唯心主义产物的“公共财政”,无论其是财政的本质还是类型的
理论,(避开财政本质讨论财政类型实际上是自欺欺人),都存在根本性的错误。正确的态度是依据邓小平同志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坚持“国家分配论”,大胆借鉴西方财政实践中有助我国财政改革与运行的具体作法,不断发展和完善“国家分配论”。[6]
第六种观点认为:
当前我国财政的关键,是采取有力措施,适当集中财力,振兴财政,充分发挥并强化财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应有的职能,而实行“公共财政”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也不能达到党中央提出的振兴财政的目标。他认为,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预算内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以至降到10%的最低点,财政收入拮据,支出安排捉襟见肘,财政职能被肢解、被代替、被削弱,财政在宏观调控中无所作为。从这个意义上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无疑是一种有所作为的政策,是财政职能的强化,是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的强化。但是,用“公共财政”则不能说明积极的财政政策的积极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基础作用,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市场不能配置所有资源,需要政府介入;二是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市场经济才可能正常运行。这次积极财政政策采取的各项措施,都是实现这三项职能的有力手段。比如,增发1000亿国债,用于加快基础设施的发展,这本是财政配置资源的职能,是其他部门不能替代的,而且是一种通过结构性调整带动经济增长的措施,这是财政的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