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已进入实验区实验。作为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中的重要成果,它的实验和推广必定引起全社会,特别是语文教育工作者的关注:为什么要将新修订的语文教学大纲改为课程标准?二者是怎样的关系?课程标准相对新修订的语文大纲有哪些发展?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课程标准?它对今后的中学语文教学和考试会带来哪些影响?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巢宗棋、顾振彪、郑桂华。
巢宗棋访谈录
时间:2001年 11 月 14日下午 1:40
地点:上海格致中学10楼会议室
2000年教育部公布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修订版)(以下简称《大纲》,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研制《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对《大纲》有哪些继承和发展?
我先要说明的是,《标准》的启动在前,《大纲》的修订在后。《标准》开始研制的时间是1999年初,一方面是为了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语文教育现状存在一些问题,是从问题出发;从国际大背景看,许多国家也都在进行教育改革,大家都在重新审视这个问题。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这一大动作,就是在国际教育改革大趋势中进行的。我是从1999年六七月份参与《标准》研制工作的,最初是做准备工作,做调查,探讨主要研究的问题是什么,有哪些经验,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等等。《大纲》(试验修订版)出台是在2000年,是一个过渡性文件。《标准》在2001年7月出台,先在全国38个实验区进行实验,以后实验区逐步扩大,然后,根据实验效果修改,再正式公布,扩大到全国。在正式公布之前不参加实验的地区仍使用《大纲》(试验修订版)。
2000年修订后的《大纲》是《标准》制订的准备阶段的产物,同《标准》有一定联系。修订版的《大纲》相对过去的大纲有一定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注重学生的人文修养;2.注重学生的学习主动性;3.在汉语母语教育规律上有新的认识。如注重语言材料的感性把握,即注重语感;重视诵读等。这几个突破点仍然体现在课程标准中:1.更加明确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2.系统地提出了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的目标。过去的语文重视的是学习结果,不重视隐性目标、人文精神、情感的体验、学习方法等;3.强调综合性、跨学科、跨领域学习,打破学科中心论,重视语文和生活的联系;4.关注课程的现代意识,重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培养。当然,这些突破,不仅体现在语文一门学科,而是各个学科的集体突破,是改革的目标。
语文界就语文的学科性质进行了大规模的讨论,对此,《标准》有了明确的表述:“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这与以往的《大纲》有明显的不同,这一认识在《标准》中有哪些体现?
从语文的功能看,“工具性”的表述强调的是实用功能。语言文字和语言文字构成的文章,不同于铁锤钢锯那样的工具,它们都具有人文的内涵。一个懂几种语言的人,在某个特定场合选择哪种语言表达思想是有深刻的人文背景的。当然,语文的人文性与工具性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不是三言两语就能概括清楚的。体现在《标准》上,一方面要抓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等技能技巧,一方面要重视人文内涵。语言材料中有优秀的和糟粕的东西,我们要选择语言精彩和文化含量高的东西,两者可以是互不排斥的,也是可以统一的。“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就是从这个角度来提的,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既体现在理念和总目标上,也体现在阶段目标上。如“阶段目标”一至二年级的“阅读”中,要求学生能“阅读浅近的童话、寓言、故事,向往美好的情境,关心自然和生命,对感兴趣的人物和事件有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并乐于与人交流”。撰写这一条目,我们一方面是了解现在孩子读书时的表现,同时我们也努力回忆童年时的读书情境,回想孩子在阅读中可能有的表现和行为。
在《标准》中,“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提出“综合性学习”的要求,并贯彻到每一个阶段目标和“教学建议”中。这试图表达什么样的理念?
之所以提出“综合性学习”的要求,第一,为了打破“学科中心论”。如医院的分科,内科管内科的病人,外科管外科的病人,但假如与两科都有联系,又不明确分属内外科的病人,一时间可能就没人负责。所谓“综合性学习”,就是从素质教育这个大方向着眼,最终要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写文章本身就有其他学科内容的渗透。第二,重视体验。这一块里的目标和其他部分不一样,几乎都不是追求某种“达成度”,重视过程,重视参与,希望通过学习过程,获得对探究方法的体验,培养个性、人格。通常在这方面花的力气很大,却不会马上见到效果,但很重要。小学语文教师在这方面做的工作,在小学甚至初中可能见不到效果,但当学生到高中、大学或成人以后,就会见到成效。不要因为眼前看不到成效就不重视,在教育上不要急功近利。第三,培养课程资源意识。语文学科的课程资源是很丰富的,自然山水、人文景观都可以成为课程资源,要培养学生开发利用资源的意识,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都可以用作学习语文的资源。
所谓“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是指学习方式的转变。“自主”的内容很丰富。如教师在教学中要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创造欲,结论通常不是教师告诉学生,要让学生自己去探求。同时,要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从当今社会发展看,要完成重要的事业,需要团队精神、合作意识,中学生要学会与人合作,愿意与人合作。中国长期的小农经济造成过去的中国人不善于与人合作,从这个角度讲,中华民族更需要这个东西。这不仅是课程改革所倡导,其他的事业也需要,这也是整个国际社会的潮流。所谓“探究性学习”,不排斥传统的接受性学习,不排斥对前人的经验、基本技能的接受和继承。但在当前国际社会的激烈竞争中,对一个民族的发展来说,学会探究和创新则显得特别重要。
《标准》中没有强调“训练”二字,但实际上包含了训练的内容。之所以如此,是希望将“探究”和“训练”放在恰当的位置。从我国目前的教育现状来看,学生的探究意识是最为缺乏的,也是最强调的。探究的学习方法是让学生学会自己去思考,去寻找答案。尽管有时探究的结果并没有找到答案,但学生通过对一个问题的探究,培养出的这种意识和习惯是最大的收获。请注意,探究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学生完成某一个课题、从事专项研究,重要的是培养他们的意识和能力,千万不要将其片面理解,以为提倡探究就是希望学生都像科学家一样去搞发明创造,去搞科研;探究式学习不是一项课外活动,是在教学过程中一以贯之的学习方式和态度;对于学生来讲,要人人参与,而不是个别优秀学生的专利;课堂上的探究式教学,也不是那种教师先设定一个答案,然后千方百计引导学生钻入圈套的那种教学。
《标准》的“评价建议”中提到:“语文学习具有重情感体验和感悟的特点,因而量化和客观化不能成为语文课程评价的主要手段。应避免语文评价的繁琐化。”这种提法会对今后的高考命题有什么影响?
我希望将来会产生影响,但要有个过程。高考是全国统一考试,2001年全国有约450万学生参加高考,涉及面太广,改革一时可能跟不上。而《标准》是先在个别地区实验,根据情况逐步推广,改革将是一个较长的过程。
在“基本理念”的第二条中,强调了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并明确指出:“语法、修辞知识不作为考试内容。”对此,应怎样理解?
在小学、初中阶段,语文学习应重视语言材料本身,即字、词、篇的积累。强调它的“实践性强”,意思不是不学习语文常识,而是不“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小学、初中阶段应以感性把握语言材料为主,而语文知识,需要时讲,不需要时不讲。讲什么,讲哪些都需要研究。外国学生问中国老师,汉语里什么时候用“了”,什么时候不用“了”?几个老师讲得出?中国人有几个是学好了用“了”的规则后,说话时才会使用“了”的?再有,作家写文章时,有几个会按修辞知识来造句?也不可能一边写一边考虑这一段用什么修辞手法,下一段用什么修辞格。语文修辞知识即使学会了也未必就写得好文章。设想将学生现在学的语法知识去考鲁迅、茅盾,他们能得多少分?
“背诵篇目建议”和“课外阅读建议”所本的原则和标准是什么?
“背诵篇目建议”所本的原则:第一,如果说现在学生学习语文有缺陷的话,最大的缺陷就是积累太少,学好语言,必须有丰厚的积累和良好的语感。培养书面语语感的一个重线径就是诵读,这也是中华民族学习语文的优秀传统。有人认为诵读不重要,这是误解。诵读的作用起码有以下几方面:1.记住了优秀的语言材料。2.在头脑中储存起感性的语言模型。3.能够形成从大脑到发音器官甚至连视觉器官、听觉器官的良好的反应机制,否则口不应心。4.诵读的过程就是体验和感悟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学生会受到文化和审美的熏陶。第二,关于量的多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做过这样的实验,大致是以学生的承受能力来测算的,再就是从古人选文的经验中得来的。通常的量是两百篇左右,《古文观止》就是这样。选文从分布上看从先秦到晚清,主要融学生的接受能力和作品本身的思想性、艺术性。有些诗文学生背了不一定马上理解,但这是一个储存,特别是一些优秀作品,不可能一次性理解透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学生的理解力增强了,会慢慢地理解。另外,《标准》中规定九年里共要背诵240篇(其中包括大量的短诗),《标准》中建议的有120篇(段),留出120篇(段)由教材编写者或教师推荐。
关于课外阅读。要学好语文,光在课堂上学是不够的,学生的语文水平和阅读能力需要在大量的阅读中长进。因此,《标准》中要放入“推荐作品”作为导向,具体推荐哪本书并不是最根本的出发点。而且,这里仅是阅读建议,并不是必读必背书目。至于要求的量是 400万字,其实这个标准并不高,但考虑到地方差异、学校差异,不宜定得太高或太低。总体意思是要学生扩大阅读量。有人问,“阅读建议”中为什么没有当代作品?主要是考虑到当代作品的推荐要给教师留下更大的自由度。
《标准》是否借鉴了国外和港台地区的经验?
当然借鉴了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制订时,国外的《标准》参考了几十种,其中美国比较多,美国一个州就有一个课程标准,还有加、英、法、德、日、韩、澳和港台地区等。目前,我们课程的理念与国外的差不多,课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也差不多,特别是母语教育,有许多共同性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这个《标准》还有哪些地方有待完善和改进?
第一,目标制订还不是很有把握,合适与否还有待实验,各地情况不一,学生情况不一,差异很大。目标是否适合全体学生,我们尚不知。第二,《标准》在实施上怎样更有可操作性,还有待通过实验加以改进。因为现在有许多目标是带有前瞻性的,以前没有。处理前瞻性和继承性的关系有待探索。对于前瞻性与继承性的关系,我们不能脱落后。第三,接受性学习和探究性学习的关系如何处理好有待实践中不断完善。另外,对于《标准》的实施,最重要的问题是教师观念的转变和修养的提高,还有评价机制的转变。
顾振彪访谈录
时间:2001年11月21日上午
地点:人民教育出版社中语室
《标准》对语文课程的性质和地位作了新的表述,对此,能否谈谈您的看法。
20世纪90年代,对语文课程性质基本上有三种看法:坚持工具性,坚持人文性,坚持科学人文相融。三者没有完全达成共识,但观点已经相当接近。坚持工具性者,不否定人文性;坚持人文性者,不否定工具性。去年修订的语文教学大纲就已经明确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于漪老师认为,大纲对语文性质的阐述有突破性的进展。但也有同志认为这一表述不尽理想。现在课程标准又加上“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这一句,应该说对语文课程性质的表述是至今为止最为恰当的,也是语文教学界绝大多数同行所认同的。
课程标准还指出:“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语文课程的多重功能和奠基作用,决定了它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地位。”在这里,课程标准把语文课程的地位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过去教学大纲已经提出了。“是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却是这个课程标准新提出来的。课程标准强调语文课程的“多重功能和奠基作用”,语文课程不仅发展学生的语文能力,而且在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也使学生得到发展;不仅为学生的语文能力奠基,而且为一辈子做人奠基。由于种种原因,现在语文教学的多重功能远远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有的语文教学仅为应试而教,有的语文教学走上纯工具训练的羊肠小道,有的语文教学仅限于讲解课文内容,有的语文教学脱离生活。如此种种,不一而足。不过最主要的弊病是忽视学生人文素养的发展。因此,课程标准突出了语文教育应有的丰富内涵,突出了语文教育的人文性。
课程标准重视“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对此,能谈谈您的认识吗?
课程标准把语文课程的教学目标规定为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方面。把过程和方法列入教学目标,是过去教学大纲所没有的;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放在教学目标的突出地位,更是过去教学大纲所没有的。体现了课程标准新的导向,这就是:在着力提高学生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的能力的同时,特别注重丰富学生的人文素养。
对学生的语文素养,课程标准根据时代的发展,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例如,强调学会略读和浏览,要求学生具有搜集和处理信息(包括网上学习)的能力;突出口语交际能力,特别提出了口头交流和沟通的要求;提出阅读、书写和写作的速度要求,并有量化指标。又如,要求学生关心当代文化的变革与发展,努力吸收人类进步文化的营养。又如,注重培养创新精神。提出了综合性学习的学习方式;提倡独立阅读、自主阅读、研究性阅读后造性阅读;鼓励自主写作、自由写作、有创意的表达;鼓励有独到的见解,鼓励用适合自己的方法和策略学习。这些新的要求,是课程标准在注重更新观念,借鉴国外课程理论,总结我国语文教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这样做,有力地增强了课程标准的现代意识,有利于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人才。
课程标准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请您谈谈对这种学习方式的理解。
这是课程标准四条基本理念中的第三条,它作为一种精神贯穿于课程标准的始终。
第一,自主性。课程标准强调,语文学习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近十年来,在美国兴起的建构主义心理学认为,学生学习的过程是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而不是被动接受外界的刺激;学生以自己已有的知识、经验为基础,对新的知识信息进行加工、理解,由此建构起新知识的意义,同时原有的知识经验又因为新知识经验的进入而发生调整和改变。所以学习过程不是对新信息的直接吸收和积累,而是新旧知识之间的相互作用。在这种作用中,包括了主体对知识客体的选择、分析、批判和创造。其实,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接受理论早已指出:作品意义和价值只有在读者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作品的意义和价值是读者和作者共同创造的。学生是阅读的主体,课文的意义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以已有知识和生活经验为基础生成的。叶圣陶先生说,阅读是吸收,写作是倾吐。实际上,阅读也需要倾吐,可以说阅读是伴随着倾吐的吸收。犹如吃饭,吃饭自然是吸收,但必须分泌唾液、消化液,伴随着倾吐消化液才能吸收食物营养。由此看来,在语文教育中,毫无疑问,必须十分尊重学生这种自主性。
第二,合作性。按照建构主义心理学和接受美学的观点,每个人都是以自己不同的方式去构建对事物意义的理解,不同的人往往看到的是事物的不同的方面。在语文教学中,同一篇课文、同一个人物形象,学生的理解往往是各式各样的。外国说“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中国说“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林黛玉”,就是这个意思。学生写同一篇作文,由于原有知识积累和生活经验不同,写出来的也不免千差万别。针对这种情况,特别需要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使他们互相取长补短,都变得知识更加丰富,能力更加全面。不消说,除了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外,还有教师与学生的交流与合作。教师也是一个读者,他有自己的哈姆雷特和林黛玉;他写“下水”作文,述说自己对自然和人生的感悟,带有自己的个性色彩。教师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与合作,对学生有指导意义。
第三,探究性。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建议》中指出,“学生学习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他们对学习的对象采取研究的态度”。布鲁纳认为,教学过程就是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发现的过程,要求学生主动地学习,强调要自我思考和探索事物,而不应消极地接受知识,要像数学家那样去思考数学,像历史学家那样去思考历史,亲自去发现问题的结论和规律,成为一个发现者。语文的探究性学习,要把课文以及自然、社会、自我都作为查阅资料等等。探究性学习方式,可以使学生在更高的层面上进行学习。当然,重视探究性学习,并不意味着接受性学习不重要,也不意味着记忆、理解等层面的学习没有必要了。恰恰相反,接受性学习是探究性、创造性学习的前提。
课程标准倡导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对此,请谈谈您的看法。
第一,课程标准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反对离开教材思想内容的纯工具训练。第二,重视语文的熏陶感染作用。语文课程丰富的人文内涵对学生精神领域的影响,学生人文素养的提高,不是靠教师的空泛分析或“满堂灌”、“满堂问”、“满堂练”,而是主要靠熏陶感染、潜移默化。第三,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看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认为培养语文能力的主要途径是语文实践,也就是说,从阅读中学习阅读,从写作中学习写作,从口语交际中学习口语交际。语文知识既然只起辅助作用,就“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第四,重视开辟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语文是母语教育课程,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教师应高度重视语文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创造性地开展各类活动,增强学生在各种场合学语文、用语文的意识。第五,重视培养良好的语感和整体把握能力。据季羡林先生分析,西方的思维模式以分析为主,中国的思维模式以综合为主,因此西方语言是有形态变化的语言,汉语是没有形态变化的语言,在古代,研究汉语语法的书几乎没有。古代汉语“由于没有形态变化,一句之中,字与字的关系有时难以确定,可以有多种解释,灵活圆通,模糊性强。学习和理解这种语言,不能靠语法分析,而主要靠语感,靠个人的悟性”。现代汉语虽然仍然没有形态变化,但字与字之间的关系逐渐清楚,理解的灵活圆通性逐渐减少了。理解起来,靠语感的成分渐减,靠分析的成分渐增。不过现代汉语的综合性依然存在,因而模糊性依然存在,多义性依然存在。学习汉语,还得重视语感。另外,在教学中国文学过程中,应该充分利用汉语言文字的特征,用心培养学生的想象能力、联想能力和形象思维能力;应该多诵读,让学生细细体会我国文学作品的音韵美。整体把握能力与现代汉语的综合性有关。我体会,整体把握似应指整句、整段、整部分直至整篇文章的整体把握。这与零敲碎打的分析是针锋相对的。那种搞繁琐的零碎的题海训练的做法显然应该尽快抛弃。当然,强调培养语感,强调整体把握,不是说不搞一点分析。问题是,这分析应该是科学的;局部分析要与整体把握紧密结合起来。
最后,应该指出,这个课题标准除了具有鲜明的理念和明晰的教学目标以外,框架是全新的。有些部分,例如评价建议,几乎是全新的尝试。
郑桂华访谈录
时间:2001年11月29日下午
地点:《语文学习》编辑部
作为一线教师,你觉得《标准》的公布对今后的语文教学有哪些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语文教育出现两次大的改革:一次是20世纪80年代,一次是90年代后期。80年代的改革,主要成果体现在教学方法的探索,涌现了像钱梦龙、魏书生这样的语文教学专家。这一次主要是在教育观念上的变革。因此它的影响将更深远。90年代的改革是在这样两个背景下发生的。一是传统的语文教学受到了国内各界前所未有的质疑,信息社会的新形势、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全球一体化的新趋势,对语文教育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是形势逼人,不得不改。其实,《标准》中的一些提法,比如“自主学习”、“探究性学习”,不少地方的中小学已经在做了,并取得了一些好经验。但是,老实说,这种探索一凭校长的兴趣,二凭教师的责任心,不能深入,发展也不平衡。新的《标准》适应了社会形势的发展,反映了教育界改革的呼声,可以说体现了最新的教育观念和教改成果。因此,《标准》的公布有利于解决这几年对语文学科性质的一些无意义的争执,把语文教育改革由局部的、分散的、各自为政的尝试,变成有观念引导、有法规可依的行动。这样一来,学校和教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危机感就更强了。可以预见,未来几年,语文教育局面也将有一个大的改观。当然,最后成果的大小有赖于全国教育环境的实质性改善,教师教育素质的整体提高。
《标准》的“教学建议”中指出:“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的对话的过程中进行”。联系自己的教学,你怎样理解?
我认为所谓的师生平等,只是一种粗略的说法,或者说是比喻。实际情况则复杂得多师生关系有许多层面。如果从人格上看,说“师生可等”大体上是不错的。但是,从社会角色看,又是不可等的。教师是特殊的社会职业,社会赋予教师向学生灌输社会价值、传授社会法则、矫正成长偏差的责任和权利,课堂上的老师相对于学生而言,拥有相当大的话语霸权和知识霸权,学生很少有选择权和决定权,师生不可能平等。而从教育目的看,学生又是决定的一方是上帝,学生学不好可以有许多理由,老师教不好则没有任何理由,在这里,学生和老师又是不平等的。我理解,教师既做“引导者”,又“平等对话”的意思,主要是应该确立这样一个观念:尊重学生的学习利益和成长利益。否则,则“宽严皆误”,师生平等又有何益?当前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打着为学生的幌子损害学生利益,比如组织教学活动,包括一些公开课和大奖赛课程,都不是从学生出发的。而是比谁的教案设计得好比谁的时间卡得准,千方百计把学生思路引入教师预设的轨道。我最反感一些人为了学校和教师一时的利益而牺牲学生一生的利益。
《标准》的“课程基本理念”中提倡“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并建议教师“在教学中努力体现语文的实践性和综合性”。你对此怎样理解?在实践中是怎样操作的?
实践性和综合性,是母语教学固有的特点,比如孔子和他的学生周游列国,就是一边生活,一切实践,一边学习,这是典型的综合性与实践性相结合。我想,新的课程标准专门强调这一点,应该有它的明显的针对性,即针对单纯地为学语文而学语文,单纯地学教材,单纯地学知识。新时期,社会对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的人才不仅应该会读书,有知识,更重要的是会研究,学会终身学习,有合作性,有动手能力。这也是我国教育中比较欠缺的,因此,《标准》的有关论述也有很强的现实性和紧迫性。
我们学校有一种说法:“语文是学生自己学会的,而不是老师教会的。”这就是尊重学生的自主地位,给学生留出自主学习的巨大空间。比如备课,有一个大体的方向,至于课堂上学生的接受状态如何,会遇到什么意想不到的问题,具体流程细节,何时结束,都是自然的发展。同一篇课文,同一个教案,这个班与另一个班的上法、流程会有很大的差异,甚至完全不一样。我认为,在尊重学生自主学习的前提下,还应该百花齐放,地区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之间都应该有差异。另外,学段与学段也会有区别,我主张小学与初中阶段的语文学习应该以“活动中学习”为主,高中阶段可以以“探究中学习”为主。在我的教学中,对初中生,我很注重培养学生关注生活热爱生活书写生活的能力,注重情景设计与活动设计,组织小组讨论与班级辩论,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高中应多给学生个体更多思考的空间与时间,课堂上提倡学生对教材对老师对同学质疑问难,交互影响,拓展和开掘思维的广度和深度。
《标准》提出一些新的理念,在课程目标上也有新的阐述,这无疑对语文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你怎样理解?
新的课程标准当然对语文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实,就是在以前,语文教师自由发挥的空间也是很大的,不少教师把在语文教学中出现的问题统统记到应试教育、规范化教育的账上,我觉得,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种托词。为什么呢?因为应试教育是让学生花力气,有了问题还可以往应试教育身上一推了之,不用负多少责任。而搞素质教育、探究性教学,让学生自主性学习,教师就要花大力气,而且有风险,不容易把握。因此,很多人就选择前者,而冷落后者。现在,新的标准做了规定,有很强的导向性,这必然会推动教育改革,带动教师的探索热情。如果再配合相应的培训提高,考核淘汰等机制,必将使中国语文教师队伍的素质来一个大的提升。我自己看来,目前的语文教师要着重解决的一个是开放的意识,包括对学生,对教材,对评价尺度的开放;另一个是学习能力。我们要求学生自主学习,教师首先要会自主学习。比如少数语文教师常年不读书,不看报,不思考,这样,是不可能适应新要求的。有了这两条,具体的教学方法就容易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