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0年招考选调生简章
选调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乡镇机关工作,是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为各级党政机关储备后备人才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规定,2010年广州、汕头、韶关、梅州、湛江、肇庆、汕尾、揭阳、云浮等9个市统一招考选调生434名,有关招考对象、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考试内容和时间等事项,详见《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招考职位
各市选调生招考职位和具体条件以本简章公布的职位表为准。具体可在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查询。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选调生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人员限211工程院校及其他重点院校。
具有《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吃苦奉献精神,安心基层工作;
2、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或研究生毕业的应同时获得相应学位;
4、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1984年3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79年3月31日后出生)。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等优秀高校毕业生优先选调。
四、招考方法与程序
报考人员统一参加广东省2010年公务员考试,按规定经过招考职位所在市组织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择优招录。
选调生职位的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公务员统一考试的内容相同;《申论》根据选调生职位特点单独命题,注重组织领导能力、基层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
本简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