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天,上海十余万公务员正经历着一场力度空前的收入调整“风暴”。从3月开始,他们面对着一份新的工资条。“大幅降薪”的传闻,已经在公务员圈内,持续数日而未绝。一位科级干部最终发现,12万年薪缩水至10万。
根据方案,此次规范旨在有效遏制津贴补贴发放混乱的现象,实行统一的补贴项目,将公务员津贴补贴统一归并为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两大类。一律取消各部门自身设立的其他名目的津贴补贴。由上海市纪委、组织部、监察委、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六部门联合颁布的《上海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实施方案》的文件和《上海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宣传提纲》同步下发,但官方并没有向记者提供任何情况。那么,公众有权知道公务员工资改革的具体情况吗?对此,上海市人事局一官员对《南方周末》记者称,规范方案隶属公务员内部事务,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披露的范畴。
我试图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寻找答案。很遗憾,上海市人事局官员说得没错,《条例》中找不到公开公务员工资的具体要求。在政府应该主动公开的内容里,没有公务员工资的条目,而公民申请公开,答复的权力在政府。如果公民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则在第三十三条里有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就是说,当上海市政府不公开公务员工资的信息,公民如果觉得属于行政机关未履行义务,可以向国务院或中央监察部举报,这样的救济可行性显然很差。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从财政预算监督的角度提出问题?从理论上讲当然是可以的。公务员拿的是纳税人的钱,主人有权知道他按照什么标准拿了多少钱,这应该纳入财政预算,经过人大审议批准。人大也有责任向广大纳税人公布整个财政预算,其中当然应该包括公务员的工资数及其计算依据。但是,这在实践上还不可行。我国的财政预算监督是相当空洞的,根本不可能知道公务员工资的细账。等到预算监督像国外那样,细到一顿招待饭、一道高价菜时,公务员的工资当然也就会逐一列出了。但是,估计要做到这一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那么,我就想请教一个法律问题:公众有权知道公务员的工资吗?当人民的公仆不把自己的工资情况告诉主人时,主人真的就无可奈何吗?连知情权都没有,还怎么去当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