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几年来民事案件数量逐年下降问题的状况,为贯彻落实院党组提出的:“把司法为民具体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着力解决群众关注和当事人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指示精神,我庭组织专班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四个中院和武昌区人民法院等8个基层法院一道,对当前与司法环境和审判工作密切联系的人民群众反映“打官司难”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打官司难”的具体内涵
2004年2—3月,我庭会同武昌区人民法院等8个基层人民法院,通过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部分案件当事人、律师、人大代表,妇联和信访单位工作人员、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人民法庭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845份,回收560份。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人民群众对“打官司难”的看法不一,不同职业的人认识不一致,打过官司的人与没有打过官司的人说法不尽相同,熟悉法律的人与对法律生疏的人理解也不同。但是,他们普遍认为“打官司”就是上法院,其中,有40%的人认为“打官司”还包括与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检察院打交道。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打官司难”应包括狭义和广义两种内涵。狭义上的“打官司难”是指当事人在法院难打官司,即人民群众不好告状和在审判过程中感到困难。广义上的“打官司难”是指人民群众通过行政救济程序和司法救济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包括由于主客观原因造成的困难而导致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甚至受到侵害的现象。
二、当前“打官司难”的主要表现形式
被调查人员中,认为“打官司”不难的占30%,认为“打官司”难的占50%,认为比较难的占10%,认为非常难的占10%。通过对问卷调查的统计,被调查对象中认为“打官司难”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对“打官司”心存畏难情绪。被调查的群体中绝大部分没有打过官司,他们对打官司的认识不深刻、不全面。多数群众的观点是打官司比较难,主要是基于对社会的认识,认为现在社会上存在不正之风,官僚主义习气严重,群众一般办事都要讲关系,更何况是“打官司”,打起官司来涉及程序复杂,关系更复杂。一部分人认为打官司难是出于根深蒂固的观念,这些人主要是农民群众,他们认为历来就有“打得一场官司赢,累得死一头牛”,“赢了官司输了钱”、“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之说,因此心中存有怕打官司、不愿打官司的观念。还有一些人认为“打官司难”主要是听别人说或是自己打过官司的亲戚朋友们传说的。
(二)不知如何打官司。农民群众有了纠纷或者问题,不知找那些部门解决;有的通过打听知道要到法院起诉,但又写不出起诉状,更不知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对打官司的程序也不懂。对于这些人来说,打官司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
(三)费用过高。不少人反映打官司要请律师,得花一定费用,又要交纳诉讼费,还要交纳申请执行费,各种费用不堪负担,对打官司望而生畏。
(四)费时又费力。不少打过官司的人称,一场官司一审得半年,有的又要上诉,还要二审,甚至申诉后还要再审,官司了结得一、二年且还要时时准备应付开庭,收集证据,弄得心力憔悴,既要浪费大量的时间,也要花费很多心思,确实是难。有的群众甚至说“要得官司赢,脚板得磨平”。
(五)怕空调白判。有的人反映官司赢了,但判决内容得不到执行,说“偷鸡不成反而蚀把米”。这些人主要是对法院执行问题不满,认为法院判决如一纸空文,判决了却兑现不了,执行力度不大,执行措施乏力。
(六)怕法官裁判不公。有些人对法官的素质持怀疑态度,认为有的法官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和礼物,在审理案件时有意偏袒一方。
三、造成“打官司难”的原因
通过对调查资料的分析,我们认为,群众反映的“打官司难”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院自身的一些原因,也有一些外部因素的影响。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点:
(一)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感下降。一是一些司法机关存在着为钱办案的现象,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个别办案人员贪赃受贿、枉法裁判更是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使得一些人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下降。二是舆论宣传也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打官司难的问题虽然客观存在,但有的媒体对“打官司难”的个案过份报道使“打官司难”的观念“深入人心”,加之对司法腐败现象的报道,使人民群众更感到“打官司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