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一)产权交易制度不完善是造成问题的症结
可以看出,大多数情况下国企改制的结果对经营者有利,而对普通职工不利。因为经营者不仅没有下岗失业之忧,而且可以更优惠地获得比普通职工多得多的企业股份,从而成为真正的“老板”,而职工则成为真正的“打工者”,有相当一部分还要面临下岗失业的威胁。究其原因,可以说是国有产权内部转让的一个必然结果,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的一种延续、一种体现。上述诸多问题中,除了社会保障水平低和对职工的经济补偿少主要取决于地方财政实力外,其余问题基本上或主要都与内部转上这种方式有关。首先,资产评估不规范一方面是内部人控制的结果,另一方面,如果是公开竞价转让的,即使是评估不规范,其后果也可能被公开竞争的市场机制有效地克服掉。其次,国有资产流失的实质主要体现为转让的价格过低或政策过于优惠,其原因也在于内部人控制和缺乏公开的市场竞争。再次,如果实行公开转让,就不可能实施“量化”或优惠购股,那么无论是职工与经营者之间,还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利益分配上的差距都要小得多。第四,改制后企业治理结构的不合理更是内部转上的直接后果。第五,劳动关系改革不彻底一方面与内部转让形成的职工人人持股有关,另一方面与在内部转上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形成的政府对企业劳动用工的约束有关⑾。最后,职工在入股方面缺乏选择自由也是一种内部人控制的结果。
内部转上的结果之所以如此,原因主要在于内部转让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利益各方在讨价还价中的地位不平等。一般而言,政府不可能完全了解企业和企业职工的真实情况,企业职工也不可能完全掌握企业的真实状况和政府的真实意图,而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的运行状况是非常清楚的,同时,作为政府与职工之间沟通的桥梁,对政府的改革意图和职工的思想状况也是比较了解的。就是说,政府、企业经营者、职工三者之间处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其中经营者处于明显的优势地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不仅要依赖经营者去做政府的工作,以便提高政府对于改制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水平;只有企业经营者既可以利用政府的威力去说服职工,又可以拿职工的要求去向政府要高价。这样,在讨价还价中,经营者就处于相当优势的地位,而政府对自身利⑿益的关注程度显然不如经营者对自身利益的关注程度强,因而往往容易满足经营者的要求;企业职工则由于会顾忌到改制以后的处境而容易妥协。这样,就必然产生一个有利于经营者而不利于职工的改革结果。
既然内部转上有如此弊端,为什么各地政府基本上都选择内部转上这一方式?其实这本身也是利益博弈和权衡的结果。首先,企业经营者的既得利益要求起着关键性作用。一般说来,国企经营者虽然名义上的薪酬不高,但掌握着企业的控制权却有着很大的好处,而公开转上意味着经营者很可能要失去这些好处,这显然是他们所不愿意的⒀。而经营者既有的优势地位也为他们反对公开转让提供了可能。一方面,企业经营者长期以来与政府有关部门和政府官员建立了很好的关系,拥有很好的关系资源,为说服政府采用有利于自身的改制方案提供了便利和可能。另一方面,在政府官员看来,企业经营者都是对企业有贡献的,至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因此在改制中应该得到照顾。再者,政府在推动和实施国企改制的过程中,很多工作要依靠企业经营者去完成,对经营者有很大的依赖性,因此也比较容易满足经营者提出的要求。
其次,巨大的改革成本迫使政府只能选择内部转让的方式。国企改制需要对债务进行清偿,对职工进行补偿,而不少地方政府的财政不具有这样的支付能力;另一方面,多数国企的经营状况不佳,资产质量不高,很难通过国有净资产的变现来实现对职工的经济补偿。考虑到这一实际情况,各地政府不得不采用内部转上的方式,并且将“量化”或优惠购买国有资产权作为对职工的经济补偿,从而减轻政府财政的支付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