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突发事件报道的问题上存在着两种理念:一种是负面信息封锁理念,可以非典危机的前期的传媒表现为证,另一种是负面信息疏导理念,可以禽流感的报道作说明。不同的理念导致不同的实践。实践证明,以封锁信息来避免社会恐慌的做法不但不能奏效,反而有害;负面信息并不一定会引起社会恐慌,传媒向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反而能避免社会恐慌,化害为利。
关键词:突发事件 负面信息 信息封锁 信息疏导
任何行业部门的活动都是在一定的行业理念或观念的指导下进行的,新闻业当然也不例外,特别是在对突发事件的报道上。由于突发事件大多与负面信息有紧密的联系,因此,媒体在进行突发事件报道的过程中形成了两种大相径庭的理念:一种是负面信息封锁理念,认为负面信息必然会导致社会的混乱和恐慌,因此一旦发生重大的突发事件,就要尽量防止这些信息传递到社会公众之中,以减少突发事件中负面信息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而事实上,靠隐瞒的做法并不能有效地减少负面信息对社会的不良影响。恰恰相反,一旦这些负面信息通过其他途径传播,往往给社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危害。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了负面信息疏导理念,认为只要对负面信息进行及时、充分和全面的报道,就会使负面信息对社会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所以当对重大的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对其进行充分报道,并在报道中进行有效的舆论引导,从而使社会达到整体上的平衡和稳定。
本文试图通过对非典型肺炎(也称SARS,以下称“非典”)报道和禽流感报道的比较来分析两种理念的作用原理,并得出相关结论。
负面信息封锁理念与非典的前期报道
负面信息封锁理念认为,凡是负面信息都是对社会有害的,而公众是缺乏理性和心理承受能力的,负面信息的传播必然会导致社会的混乱和恐慌,所以要尽一切可能地防止负面信息在社会上传播,即使不可避免地有一些传播出去,也要把负面信息的量控制到最小范围内。
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当某一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尤其是具有负面信息的突发事件,媒体往往被人为地中断正常的信息流动,在一种非正常的传播状态下期望达到社会的稳定状态。媒体对负面新闻进行封锁,或语焉不详,或欲言又止,使新闻信息无法充分全面地传递到社会公众那里,以为社会在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就会“眼不见为净”地保持稳定。
这种理念来源于“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思想,认为老百姓遇事就乱,要减少负面信息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以保持社会稳定,就是根本不告诉老百姓负面信息。但这不过是一厢情愿的假设。这种假设的前提是社会公众完全不可能获知这些负面信息,事实上,正如传播学的基本知识告诉我们的,“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这里的“恶事”泛指一切负面的事物)在现代电子媒介高度发达的时代,这个假设更是不可能成立的。一旦社会公众从其他途径获知这些信息,由于这些信息不完整,就必然要靠猜疑、揣测来回答人人心中疑惑,社会恐慌随之而来,社会稳定很快打破,结果对社会造成了更大的危害。要想再达到稳定,就需要付出更大的社会成本。
非典的前期报道就是这一理念做最好的注脚。下面我们结合非典蔓延和结束的过程,来考察媒体对非典疫情的处理情况:
早在2002年的11月16日,广东佛山就出现了一例后来被认定为非典的病例。12月15日,来自河源紫金县的黄杏初和郭杜程因为相同的病症,住进了河源市人民医院。其后,在河源有7名医务人员被感染。直到1月21日,广东省卫生厅才以文件的形式,向各医院发布第一个调查报告,介绍这种不知名的传染病。
在疫情使社会公众担心时,媒体也有所报道,但都是尽量轻描淡写。在最早发生疫情的河源市,当地报纸在1月3日刊登了当地卫生局的声明:“河源没有流行病在传播……类似咳嗽、发烧等症状是由于天气相对较冷造成的。”这是中国媒体有关非典的首次报道。
2003年1月下旬,受到传染的城市之一,中山市的一份报纸刊登了来自省政府的一条简短消息:“这一病毒已经在广州出现已一个多月,这类传染病已经受到了有效的治疗和控制。群众没有必要惊慌。” 到了2003年春节期间,非典在广州爆发,这种传染性很强的病毒已经导致大批医务人员被感染,但媒体对此保持沉默。应该公正地说,不少媒体工作者有报道非典的要求,但没有获得支持。
2月8日,一条消息借着手机短信以惊人的速度在广州传播:“广州发生致命流感”。根据广州移动的统计,仅2月8日,短信流量就达到了4000万条,9日4100万条,10日4500万条。⑴
2月9日,中国南方发生了抢购醋和板蓝根的风潮,因为熏醋和服用板蓝根在当时被认为是预防的好方法。第二天抢购风达到高潮,几乎所有的药店都人潮涌动。平时一大包十元以下的板蓝根飙升至三四十元,普通的白醋的价格节节攀升,从10元至80元、100元。⑵
直到2月11日,广州市政府才召开新闻发布会。会后“在不到一周时间里迅速弥漫到广东全省甚至波及湘、赣、浙、琼、港、澳的病毒恐慌,终于在一夜间趋向平息。”⑶
华北第一例患者在2月出差广东省时感染非典,回到山西住院,后来又转到北京的医院,并引爆了北京、天津的疫情。《中国青年报》引述北京一位医生说:“如果我们提前获取广东在防治非典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就不会出现现在的局面。”
3月19日,卫生部长张文康称:广东非典已得到有效控制。3月23日,世卫专家到达北京。三天后,中国首次承认病毒超出广东,称北京有8人感染。4月3日,卫生部长张文康举行记者会,声称中国安全,非典已经受到有效控制,北京只有12例非典病例。
4月4日,72岁的退休军医蒋彦永写下了那封改变中国抗非进程的署名信。信中称,仅他知道的309医院,就收治了60例非典病人,到4月3日已有6人死亡。《时代周刊》4月9日在自己的网站上发表了蒋的公开信。世卫组织在第二天明确批评了北京的疫情报告系统,认为北京的非典病例远远超过官方公布的数字。
在媒体遮遮掩掩下,本来是地区性的非典迅速波及全国25个省份。引起了社会不同程度的恐慌,本来希望通过媒体的信息“沉默”来消除社会恐慌,却造成了更大规模的社会恐慌。为了达到新的社会稳定,我们不得不付出更大的社会成本。
4月20日,由于防治非典不力,卫生部长张文康、北京市委副书记孟学农被免职。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公布疫情,决不允许缓报、漏报和瞒报。卫生部决定,原来五天公布一次疫情改为每天公布。⑷至此,我国媒体才开始大规模、充分全面地报道非典。 4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宣布成立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表示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坚决打赢防治非典型肺炎这场硬仗。自4月下旬起,中国举国动员战非典。
6月24日,世界卫生组织的官员指出,在非典疫情爆发的早期,中国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信息不够透明,也不够及时。但自4月中旬以来,中国政府在防治非典方面的承诺是非常坚定和强有力的,出台的各种防控措施也是非常有效的,提供的信息也是透明和及时的,群防群控也具有强有力的群众基础。⑸
当日,世界卫生组织官员宣布:从即日起解除对北京的旅行警告,并将北京从非典疫区名单中删除。
从以上所列情况可以看出,媒体早期对非典的“沉默”和4月20日以后的信息公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对比说明了态度和认识的转变。非典早期,在负面信息封锁的理念下,媒体对突发性的非典事件“三缄其口”,人们无法从主流媒体上获知关于非典的充分信息,这造成了两个后果:一方面,由于缺乏正当的获取信息的渠道,谣言、流言、“小道消息”满天飞,造成了社会的恐慌,出现了抢购醋和板蓝根的风潮;另一方面,由于媒体的“沉默”,使非典在人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加快了其的传播速度,最终使一个地区性的传染病迅速成为全国性甚至世界性传染病,从而丧失了最佳的治疗和控制的时机。而后期,由于大张旗鼓地报道包括非典扩散、蔓延、防治的一切信息和知识,使全国人民都心中有数,感到不必惊慌,而且人们正是从信息的大量公开中,看到整个国家对非典的重视而信心大增,因此很快制服了非典。与此同时,正是因为这样做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大为改善,中国向世界公开疫情,正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表现。
负面信息疏导理念和禽流感报道
负面信息疏导理念认为,受众是具有理性精神和心理承受能力的,负面信息的传播并非一定会引起社会的混乱和恐慌,只要及时、全面、充分地传达信息,并在信息的传达中进行疏导,这样就会最大程度地减少其对社会的危害,保持社会的稳定,从而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这些效果的取得的前提是及时、充分和全面地公开这些信息,充分满足受众的知情权。
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当重大的突发事件爆发后,媒体迅速及时地将信息传达到社会公众那里,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保持顺畅的信息传播通道,并在信息传达的过程中进行舆论引导,从而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社会不良影响,最终达到社会的稳定。与信息封锁形成的社会稳定相比,这是一种动态的稳定,也是更为持久牢固的稳定。
之所以负面信息充分传播会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社会的危害,保持社会的稳定是因为当重大突发事件爆发,媒体传播及时充分的新闻信息给社会公众,就可以有效地消除公众对该事件的不确定性,在充分了解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后,公众就可以做到“心中有数”,就可以知道如何避免自身利益受损并找到应对的办法,从而避免了社会恐慌。
今年年初,媒体以积极的姿态应对禽流感就很能说明这一问题。
禽流感最早于2003年12月15日在韩国中部地区首次确认发现传染性极强的“A/H5N1”禽流感病例。就在当天,中国日报网站就将这一消息公布于众。
紧接着禽流感迅速席卷韩日越三国。2003年12月28日,日本山口县阿东町养鸡场发生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约6000只雏鸡染病死亡。2004年1月12日,世界卫生组织认为11名越南人可能死于禽流感。新华社都及时进行了报道。尽管在各个国家的高度戒备下,禽流感还是以极快的速度在亚洲地区蔓延。
中国农业部1月19日向各地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制度,并要求各地精心组织,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同非典时期媒体的“沉默”相比,这一次媒体在第一时间对发生在我国的禽流感进行了报道。中国大陆最早于2004年1月23日在广西隆安县丁当镇发现第一例疑似禽流感病例。1月27日,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最终确诊发生在广西隆安县丁当镇的禽只死亡为A/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当日,新华网将这一消息公布出来,并报道了相关治理措施。
1月26日在湖北武穴市和湖南武岗市分别发生疑似禽流感的病例。紧接着安徽、上海、广东等地出现禽流感疑似病例。新华社和众多传媒也立即做了报道。
1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禽流感防治工作,第二天,全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正式成立。
2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农业部副部长刘坚介绍中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100多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2月8日,卫生部要求已发现禽流感疫情的地区必须实行禽流感疫情日报告制度,包括“零”病例的报告。
从2月9日起,农业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每日疫情。这些疫情被其他媒体转载,每天向社会公众公布,并且配上感染地区的分布图和动态图,各种数据详实可靠。
政府和媒体积极应对禽流感的举措也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联合国粮农组织顾问、动物疫病高级专家劳伦斯·格利森2月18日在对中国内地发生第一例确诊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区考察后说,当地政府在疫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是“恰当的”。⑹
在这次抗击禽流感的战斗中,媒体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除积极报道禽流感疫情外,媒体还积极报道各个方面的信息,包括禽流感的基本知识及其预防、政府部门的措施、国外疫情及其防治经验等。医生专家也纷纷在媒体上发表文章,回答公众关心的一些问题,例如鸡鸭感冒怎样传染人?人与人之间会传播病毒吗?吃鸡鸭肉会被感染吗?穿羽绒服、盖鸭绒被会被感染吗?⑺媒体充分及时地报道使公众对禽流感这一传染病有了充分的了解,知道如何预防,现在疫情发展到什么程度,自己如何避免感染等,这样一来“心中有数”的公众就避免了不必要的恐慌。
与非典报道相比,在禽流感的报道中,媒体将禽流感的信息毫无隐瞒地和盘托出,而且在第一时间传达到社会公众那里,这样的做法不仅没有造成社会恐慌,而且给公众留下一个负责任的媒体和政府的形象。
在负面信息疏导理念的指导下,媒体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将各个方面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道出来,这样的做法达到了以下社会效果:
1、有效地杜绝了谣言和流言的传播。传播学研究表明,诸如“谣言”、“小道消息”之类,往往是在权威的信息得不到通畅的表达途径时才得以大行其道的;而防止之道在于公开。与非典期间相比,在禽流感疫情期间社会上几乎没有流传“谣言”和“小道消息”。⑻
2、有效地避免了社会公众的恐慌。在掌握了充分的信息后,社会公众就会对突发事件做到“心中有数”,反而不会产生恐慌。这从新浪网的一项民意调查中可以得到明证:在这项您认为目前的禽流感疫情是否会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安排调查中,共有76862 人参加,其中44064人表示不会影响到正常生活,占到总人数的57.33%;其中说不清的有10366人,占总人数的13.49%;只有22432人表示会影响到正常生活,占到总人数的29.18%。⑼
3、有效地制止了疫情的蔓延。由于充分全面地了解了禽流感的信息,社会公众都提高警惕,知道如何避免感染,此外各地政府部门也在信息畅通的情况下,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了禽流感的蔓延。截止到目前为止,中国内地没有出现一例人类感染禽流感的疑似病例。⑽
新的时代背景呼唤新的传播理念
不同的理念产生不同的实践,不同的事件又导致了不同的结果。由以上分析,我们从非典报道和禽流感报道的对比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些结论:
1、谣言止于公开。在信息封锁理念下的非典前期报道中,产生了大量的流言谣言,而在信息疏导理念下的禽流感报道中社会上几乎没有大规模流言传播。当重大的突发事件发生时,社会对信息需求空前增多,在此背景下,如果公众无法从政府那里获得消息,也不能从媒体上看到,即使看到了,也只是语焉不详。那么就会给谣言和“小道消息”留下生存的空间,尤其是在网络、手机短信、电话等的电子媒介帮助下,各种谣言和流言就会快速大量地传播,避免这些流言谣言的唯一办法就是信息公开。
2、重大突发事件多为负面信息,负面信息并非一定会引起社会的恐慌,关键在于是否向社会公众提供了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在负面信息封锁理念下,当突发事件爆发后,媒体对其负面信息通过不报、少报或露报来达到社会稳定的预期。然而其结果往往是南辕北辙,因为该理念的假设前提是:社会无法获知这些信息。事实上在现代电子媒介的帮助下,这个假设前提是不可能实现的。一旦这些信息得以在非正规的渠道传播,反而会增加社会恐慌,对社会的危害作用也更大。在负面信息疏导理念下,当突发事件爆发后,媒体为社会公众提供权威、全面的资讯,尽管不能完全避免社会恐慌,但却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负面信息对社会的危害。例如在禽流感报道中,媒体及时充分地报道禽流感疫情、政府的措施、国外的疫情和经验、预防的基本知识等,这样反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有了结果再公布”的做法不可取。长期以来,一些政府部门的思维惯性就是“没有结果不公布”,出了事情可以紧急来处理善后事宜,但就是不愿意公开已经发生的实情,一直等到有了结果才全盘托出,例如在非典前期报道中媒体的沉默。然而随着现代社会信息传播的发达,人们需要的已经不仅仅是事件的结果,对事件处理的过程也往往关注;人们要得到的不仅仅是实质正义,更想得到程序正义。⑾
4、任何一个出现的问题后面都隐藏着解决问题的契机,当突发事件爆发的时候也就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在第一时间报道问题,就可以使社会各个部门及时地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防止问题进一步蔓延。如果一味地隐瞒问题,文过饰非,只能够导致两个后果:一是丧失了最佳的解决问题的时机,二是使问题越来越严重,最终还是欲盖弥彰。此外媒体和政府积极面对突发事件不仅能够促进问题的早日解决,还可以在社会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使公众对政府和媒体充满信心,同时还可以在国际上赢得良好声誉。
注释:
⑴⑵⑷《非典百日实录》《南方都市报》2003年5月21日特刊
⑶⑻《恐慌止于公开》见《南方周末》2003年2月13日
⑸新华社2003年6月25日报道
⑹新华社2004年2月18日报道
⑺⑼http://news.sina.com.cn/z/birdflu/index.shtml" TARGET=_blank>http://news.sina.com.cn/z/birdflu/index.shtml
⑽《防范禽流感袭人》《南风窗》2004年2月下期
⑾《哈尔滨宝马案应打破“有结果再公布”思维惯性》,见《新京报》200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