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本文考证南朝文献及出土石刻史料所记北魏直勤称号,确认其意义指神元帝力微子孙,也就是北魏的宗室范围,并且探寻这一古老部族制度与古代北亚草原政治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由此分析拓跋鲜卑在其社会发育和政治进化的过程中,经历了哪些重要的阶段和转折,其部族传统制度如何被改造、被消化,并最终走向华夏国家体制。
关键词:直勤 拓跋鲜卑北魏北亚草原宗室
出土北朝石刻史料中,颇有记载北魏直勤的文字。例如,大同司马金龙墓所出司马金龙妻钦文姬辰墓铭,称姬辰为“侍中太尉陇西王直勤贺豆跋女”[1];灵丘所出文成帝南巡碑的碑阴题名中,很多人的名字前也冠以直勤头衔[2]。结合南朝的《宋书》和《南齐书》等史料,可以肯定直勤是一种身份。中华书局标点本《宋书》卷九五“校勘记”第37条,认为直勤“皆魏主子弟之称”[3]。这种说法不够准确,比如前面提到的钦文姬辰之父贺豆跋(即源贺),出自南凉秃发氏,就不能算是“魏主子弟”。据万绳楠记录,陈寅恪先生认为直勤即特勤,“为亲王之意”[4]。可是史料中提到的许多直勤,未必都是所谓亲王,也未必具有王爵,而且文成帝南巡碑碑阴题名中一些直勤,甚至没有爵位,仅具低级武官职衔。可见拓跋集团的直勤称号,与北魏所采的晋式爵制之间,并不存在相关性。
本文辨证有关史料,试图揭示直勤身份的性质、范围与制度渊源,观察拓跋鲜卑在走向华夏国家体制过程中,其部落社会的某些因素是如何被保存、被残留、被消化,探寻这些因素与北亚草原政治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并由此观察北魏宗室制度的历史渊源及大致走向。
一、正史及石刻史料中所见的北魏直勤
直勤作为草原部落体制的孑遗,不为中土及后世所熟知,所以史书传写中常常会有讹误,或误作“直勒”,或误作“宜勒”,或误作“宜勤”。《南齐书》载王融上疏议给魏书籍,分析北魏“抑退旧苗,扶任种戚”的政治格局,称“师保则后族冯晋国,总录则邽姓直勒渴侯,台鼎则丘颓、苟仁端,执政则目凌、钳耳”,并认为如果南方的书籍传至北方,“冯李之徒,必欲遵尚,直勒等类,居致乖阻”[5]。这里的直勒,“校勘记”认为即直勤之讹[6]。《宋书》记北魏有“镇东将军武昌王宜勒库莫提”[7]、“永昌王宜勤库仁真”[8],宜勒、宜勤,都是直勤的讹写。
王融上疏中以直勤代表拓跋鲜卑的“种戚”,这显然是对“直勤”的一个界定,但是“种戚”的含义究竟并不明确。拓跋鲜卑中,哪些人可以拥有“直勤”头衔呢?下面依据现有材料,尽考已知诸“直勤”的身世,或可略窥直勤制度的本来面目。
《宋书》卷九五《索虏传》载元嘉十七年北魏武昌王直勤库莫提(库莫提即《魏书》中河南王曜的长子提[9])为进兵仇池,移书刘宋徐州,宣示北魏东西齐举,对南方用兵,号称“十道并进”,提到的十三个主将,都详列官爵[10]。这十三个人中,只有“使持节、都督洛豫州及河内诸军事、镇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淮南王直勤它大翰”,带有“直勤”称号。其他十二人中,可以肯定出于拓跋代北集团、为鲜卑人或其他少数族的,有以下四人、
使持节、侍中、都督雍秦二州诸军事、安西将军、建兴公吐奚爱弼
员外散骑常侍、平南将军、南益州刺史、建德公库拔阿浴河
散骑常侍、安南将军、雍州刺史、南平公娥后延
平远将军、永安侯若干内亦千
吐奚爱弼即古弼[11];娥后延即娥延,为娥清之子[12];若干内亦千即贺纯[13]。库拔阿浴河身世无可考。这几个人以代北贵族的身份,却都没有直勤称号,可见代北贵族并非皆得获此称号。
而拥有直勤称号的它大翰,是道武帝之孙,阳平王熙之子[14]。前面提到的另外两个直勤,武昌王直勤库莫提,同样是道武帝之孙,亦同样拥有王爵。而永昌王直勤库仁真,即《魏书》中的“永昌王仁”,是明元帝之孙,永昌王健之子[15]。这三个人,既有王爵,又都是魏帝之孙。此外,《宋书》与《南齐书》,都提到北魏文成帝拓跋濬字乌雷直勤[16]。濬可能是“乌雷”读音的雅译,直勤则应当是拓跋濬本有的称号,他是作为太武帝的孙子而获得这一称号的。据此,似乎凡是皇帝的孙子都得到直勤称号。那么,是不是只有皇帝的孙子才可为直勤呢?
《宋书》卷九五《索虏传》载有北魏献文帝为进兵刘宋的淮北四州而下的一道诏书,提到许多将帅姓名,官爵完具,其中拥有直勤名号的,有以下八人[17]:
使持节、征东大将军、安定王、直勤伐伏玄
侍中、尚书左仆射、安西大将军、平北公、直勤美晨
使持节、征南大将军、勃海王直勤天赐
侍中、尚书令、安东大将军、始平王、直勤渴言侯
散骑常侍、殿中尚书令、安西将军、西阳王、直勤盖户千
使持节、征南将军、京兆王、直勤子推
使持节、征南大将军、宜阳王、直勤新成
侍中、太尉、征东大将军、直勤驾头拔
这八个人中,伐伏玄即拓跋休,太武帝之孙,景穆帝之子[18]。美辰即拓跋目辰,桓帝之后[19]。天赐、子推与新成,都是太武帝之孙,景穆帝之子[20]。渴言侯就是后来封东阳王的元丕[21],元丕为烈帝的曾孙。盖户千的官爵是“散骑常侍、殿中尚书令、安西将军、西阳王”,“殿中尚书令”当作“殿中尚书”,“令”字衍。盖户千很有可能就是《魏书》和《北史》中的元石[22],元石是平文帝的玄孙。
以上七人,四人为景穆帝之子,一人为桓帝之后,一人为烈帝之后,一人为平文帝之后。他们有的有王爵,有的没有,而且与献文帝的血缘关系远近不等,向上可以追溯至文帝沙漠汗(桓帝和穆帝的父亲,平文帝的祖父)。显然,并不是只有皇帝的孙子能够得到直勤名号,而且从血缘上说,拥有直勤名号的人,也远远超出了道武帝子孙的范畴。
可是献文诏书中还有一个直勤驾头拔。这个驾头拔,应当是贺头拔的讹写。贺头拔,即前面所说司马金龙妻钦文姬辰墓铭所提到的“侍中太尉陇西王直勤贺豆跋”,也就是《魏书》和《北史》中的源贺。源贺出自秃发鲜卑。《魏书》卷四一《源贺传》:“自署河西王秃发傉檀之子也。傉檀为乞伏炽磐所灭,贺自乐都来奔。……世祖……谓贺曰:‘卿与朕源同,因事分姓,今可为源氏。’”这一段话很有疑问。太武帝给源贺赐姓,竟按照汉文音义,以拓跋、秃发同源而赐姓为源,不符合当时代北集团姓氏制度的形势。如果源贺不与拓跋同姓,而另姓源,那么献文帝诏书中提到他时,应当标明他的姓氏,如同独孤侯尼须(即刘尼)等人那样。诏书中仅仅提到他的鲜卑本名贺头拔,意味着他也姓拓跋。后来孝文改革,拓跋改姓元氏,源、元音同字异,同源分氏之义才得显现。因此,我认为,源贺一家得赐姓为源氏,是到了孝文帝确立拓跋改姓元氏之时,而不是早在太武帝之时[23]。甚至北朝后期,源氏有时也写作元氏[24]。太武帝对源贺所说的那一段话,事实上另有深意。秃发、拓跋,本同音异译[25]。太武帝承认源贺为拓跋同宗,所谓赐姓,其实是赐他姓拓跋,认可和接纳他为宗室成员。秃发凉与拓跋魏之间的亲缘谱系,很可能就是这个时候建立的。因此,源贺得为直勤,也是由于他当时所具有的宗室身份。
《宋书》载宋将姚耸夫“手斩託跋焘叔父英文特勤首,焘以马百匹赎之”[26]。特勤即直勤[27]。太武帝诸叔父中没有战死于宋魏战争的,应当是族叔父一类。这个英文,很可能就是《魏书》中的“建德公婴文”[28]。婴文为神元帝之后,而神元帝力微被拓跋鲜卑尊为始祖,是北魏宗室血统的源泉。由此可见,直勤名号的范围,涵盖了全部北魏宗室的范围,即全部神元帝力微子孙后代的范围。
文成帝南巡碑碑阴题名中,也记载很多带直勤名号的人,谨列举其名氏可考者如次:
卫大将军、乐安王、直□何良
平东将军、乐良王、直□□大汗□
征西将军、常山王、[直]□□□连戊烈
内行令、直勤□六孤
[部]尚书、兴平侯、直勤渴侯
顺阳公、直勤郁豆眷
奋威将军、内三郎、永宁子、直勤苟黄
后军将军、内三郎、遂安子、直勤乌地延
内三郎、直勤乌地干
威寇将军、内三郎、直勤解愁
武烈将军、内三郎、直勤他莫行
宣威将军、内三郎、直勤斛卢
内三郎、直勤阿各拔
内三郎、直勤来豆眷
宣威将军、折纥真、直勤□
正如《山西灵丘北魏文成帝〈南巡碑〉》一文所指出的[29],乐安王直勤何良即元良,明元帝之孙,乐安王范之子[30];乐良王直□□大汗□即元万寿,太武帝之孙,景穆帝之子[31];常山王直□□□连戊烈即元素,昭成帝曾孙[32];顺阳公直勤郁豆眷即元郁,桓帝之后,是《宋书》里提到的直勤美辰之兄[33]。此外,我们前面考证过,兴平侯直勤渴侯,即元丕。除了这五人,上列十五人中的另外十人,已经无从考证其身世。但是从南巡碑碑阴题名书写格式看,如果不是宗室成员,都姓、名毕具,如一弗步□□(即乙浑)、尉迟其地(即尉眷)、独孤侯尼须(即刘尼)、素和其奴(即和其奴)等等。只有宗室成员,即姓拓跋者,免具姓氏,迳于官爵之后书名。由此分析,上列无法考证身世的十位直勤,也都是拓跋宗室无疑。
这就使我们把直勤名号与拓跋宗室成员的身份联系起来了。以上所见直勤,除源贺外,皆不出《北史》卷一五《魏诸宗室传》及以后北魏皇帝子孙的范围。今本《魏书》卷一四《神元平文诸帝子孙传》原阙,但《北史》卷一五《魏诸宗室传》当本诸魏收《魏书》。《魏书》以神元以后拓跋子孙入宗室,应当也不是魏收个人的史学观点,而是出自北魏官方区分和界定宗室范围的传统制度。源贺本非神元帝一系,但得到太武帝特别允可,所以也享受宗室待遇,得姓拓跋,并为直勤。到孝文帝分别元、源二姓,源贺及其子孙才被逐出宗室的范畴。
只有神元帝子孙得姓拓跋,也只有神元帝子孙得为直勤,这两者的一致,绝不是偶然的巧合。
二、直勤与北亚游牧社会部落传统之关系
《太平御览》卷五九八引石崇《奴券》,是一条有趣的史料[34]:
余元康之际,出,在荥阳东住。闻主人言声太粗,须臾出,趣吾车曰:“公府当怪吾家哓哓邪?中买得一恶羝奴,名宜勤,身长九尺余,力举五千斤,挽五石力弓,百步射钱孔。言读书,欲使便病。日食三斗米,不能奈何。”吾问公卖不?公喜,便下绢百匹。闻,谓吾曰:“吾胡王子,性好读书,公府事,一不上券,则不为公府作。”券文曰……。宜勤供笔,更作多辞。乃敛吾绢,□□而归。
这里的宜勤,既是“恶羝奴”,又自称“胡王子”,属于魏晋时所谓胡奴。因疑宜勤并非姓名,而是他作为“胡王子”所带的称号,宜勤当亦直勤之讹写。魏晋洛中豪贵所谓胡奴,常得自并州[35],其中羯人为多[36]。因此,疑石崇《奴券》中“恶羝奴”,或当作“恶羯奴”。如果这些推测成立,石崇所买胡奴所以得名宜(直)勤,是因为他在原胡族(可能是羯人)部落中的贵族身份,即所谓“胡王子”。也就是说,胡王子,得称直勤。
《洛阳伽蓝记》卷五载宋云等游历西土记事(习称《宋云行纪》),有如下一段话[37]:
至正光元年四月中旬,入乾陀罗国,土地亦与乌场国相似,本名业波罗国,为嚈哒所灭,遂立敕勤为王,治国以来,已经二世。立性凶暴,多行杀戮,不信佛法,好祀鬼神。国中人民悉是婆罗门种,崇奉佛教,好读经典,忽得此王,深非情愿。
羽溪了谛认为,嚈哒侵入于阗,在公元480年前后,灭乾陀罗,差不多同时[38]。嚈哒灭乾陀罗之后,立本国的敕勤为乾陀罗王,嚈哒人与乾陀罗人的文化差距,造成不奉佛法的新乾陀罗王与乾陀罗国民之间的深刻隔阂。嚈哒的敕勤是什么角色呢?沙畹(Chavannes)解释敕勤“为突厥变号特勤(Tegin)之讹”[39]。这就把嚈哒的敕勤与突厥的特勤联系了起来。其实,仅仅从读音上看,敕勤与直勤,似乎更加接近些。
突厥官号之特勤,为读史者所习知。伯希和(Pelliot)注意到这个特勤,并非孤立地存在于突厥的行政组织中。他指出,类似鄂尔浑河流域突厥碑文上的特勤名号,“也在突厥建国以前早已有之,因为在六世纪初年时,嚈哒(Hephthalites)业已早有这个名号了”[40]。他的依据,应当就是《宋云行纪》的这一条史料。其实,如果他了解早于嚈哒的拓跋鲜卑也有类似名号,甚至,更早的西晋时期,就有“胡王子”自号宜勤(直勤),他一定会从北亚草原游牧社会的部落制度中,寻求更为普遍的解释。
正如拓跋鲜卑的直勤在文献中常常讹写为“宜勤”、“宜勒”或“直勒”,突厥的特勤,在古代文献中也常常被讹写为“特勒”[41]。钱大昕根据石刻史料中皆作特勤,认定文献中的“特勒”都应作特勤。他说:“予谓外国语言,华人鲜通其义,史文转写,或失其真。唯石刻出于当时真迹,况契苾碑宰相娄师德所撰,公权亦奉敕书,断无讹误,当据碑以订史之误,未可轻訾议也。……按古人读敕如忒,敕勤即特勤。”[42]按照钱大昕这一说法,直勤、敕勤和特勤,乃是同一词汇的不同汉译。也就是说,拓跋鲜卑的直勤,嚈哒的敕勤,突厥的特勤,以及西晋某胡族的直勤,反映的是同一种制度。
《周书》卷五○《异域下·突厥传》,记突厥制度曰:“大官有叶护,次设,次特勒(勤),次俟利发,次吐屯发,及余小官凡二十八等,皆世为之。”《北史》卷九九《突厥传》、《隋书》卷八四《北狄·突厥传》同。照这种说法,特勤是突厥职官系统中的一级,高于俟利发而低于叶护和设。这种出于中原政权官僚制度的思想背景而产生的对突厥政治组织的描述,未能准确地反映突厥政治组织的面貌与特色。当然,这也起因于对突厥社会与政治的真实面貌,中原人知之有限。
《通典》对突厥政治组织的描述就进了一步:“土门遂自号伊利可汗,犹古之单于也;号其妻为可贺敦,亦犹古之阏氏也。其子弟谓之特勤,别部领兵者谓之设。其大官屈律啜,次阿波,次颉利发,次吐屯,次俟斤。”[43]按照这个记述,突厥可汗的子弟,皆得称特勤,其中别部领兵者则谓之设。护雅夫隶定特勤原音为tegin或tigin,“为突厥诸族可汗(君主)子弟所戴称号之一”[44]。特勤称号是因为与可汗的血缘关系而自然地获得的。韩儒林认为不仅可汗宗族得为特勤,“异姓亦得为之”,其依据是“突厥文《苾伽可汗碑》之撰者,为可汗之甥Yoligh特勤”,外甥而称特勤,故特勤称号“不限于可汗子弟”[45]。可是,依据国内通行的鄂尔浑河突厥文阙特勤碑和苾(毗)伽可汗碑铭文的耿世民译本,碑铭中对碑文作者的自述,都是阙特勤和毗伽可汗的侄子药利(Yollugh)特勤[46]。芮传民综合国内外各种译本所作的新译本,译两碑的作者为阙特勤与毗伽可汗的侄儿夜落纥特勤[47]。苏联学者伯恩什达姆认为,两碑的作者侄子药利“是汗的氏族的直系成员,而且是年纪最小的成员”[48]。法国学者勒内·吉罗也认为,和硕——柴达木碑文的刻写者药利特勤,“根据他的亲族的名称ati来分析,他应该是毗伽可汗的侄子”[49]。药利是毗伽可汗的侄子,而不是外甥,已成定论。韩儒林所据外甥说,当本于旧译,未可采信。
据《旧唐书》卷五七《张长逊传》,张长逊隋末为五原郡通守,“及天下乱,遂附于突厥,号长逊为割利特勤”[50]。张长逊身为隋朝降官而得名“割利”,号曰“特勤”,但是,这不意味着异姓和异族通常可以获得特勤称号。赐以突厥名及特勤称号,相当于赐以国姓,意在给予宗亲地位,是一种政治行为,间接地说明了特勤称号的重要性。贺豆跋(源贺)入魏后亦号直勤,宇文泰及其诸子赐其追随者多人姓宇文氏,杨隋、李唐大量赐北族为国姓,情况都差不多。
突厥有特勤之号者,不限于可汗之子与弟。写作阙特勤碑和毗伽可汗碑的药利(夜落纥)特勤,是阙特勤和毗伽可汗的侄子。《北史》记突厥“沙钵略从弟地勤察”[51],韩儒林认为“地勤”即特勤之异译,并论证沙钵略可汗的从弟名察者亦得为特勤[52]。其实,只要是突厥可汗的男性族人,姓阿史那氏者,即得为特勤。《通典》:“思摩者,颉利族人也。始毕、处罗以其貌似胡人,不类突厥,疑非阿史那族类,故历处罗、颉利代,常为夹毕特勤,终不得典兵为设。”[53]拥有特勤之号,是作为阿史那族人的基本权利,纵使思摩的血统令人怀疑,这项权利也不能被剥夺。
这样看来,特勤、直勤和敕勤等名号,不是政治组织中的一种官称,而是社会结构下的一种身份。这一身份所反映的内容,相当于汉文中的“宗室”,英文中的royal clan,是对血缘范围的界定和认可。从政治史的角度看,这种界定和认可,首先是对统治权继承权利的界定和认可。继承权利的实现要经由继承顺序的制约,而继承权利又是继承顺序的前提。从民族史和社会史的角度看,这种血缘身份源自古老的部族传统及其社会制度。
综上所述,拓跋鲜卑、嚈哒和突厥,以及某一难以确认的胡族,都有这种直勤、特勤的社会制度,反映了这一制度在中古时期北亚草原民族的普遍存在,而不是某一民族、某一部族的孤立现象。在鲜卑之前,由于现存的匈奴史料过于稀少,使匈奴社会的类似制度已无从考辨[54]。在突厥之后,契丹的部族社会传统中,可与直勤相比类的,是横帐制度。
辽代所谓横帐,大致相当于中原王朝的“宗室”。刘浦江说:“历代中原王朝的所谓宗室,都只包括开国皇帝以下的子孙,而辽朝横帐除诸斡鲁朵皇族外,还包括由太祖的两个伯父和五个弟弟的族属所构成的三父房,这究竟说明了什么问题?我认为,三父房正是阿保机取代遥辇氏出长契丹部落联盟以后,耶律氏家族内具有世选可汗资格的大致范围。”[55]可见所谓横帐,正如直勤、特勤一样,代表着继承权利,界定和确认继承权的范围。当然,中原王朝的所谓宗室,也并非只包含开国皇帝的子孙,事实上往往要扩大到开国皇帝的同父兄弟及其子嗣,甚至及于从父乃至从祖的子嗣[56]。这与北魏直勤包含神元帝子孙、辽朝横帐包含三父房,还是有一定近似的。与此相类的,还有著名的蒙古“黄金氏族”(Altan Urugh)。所谓黄金氏族,指姓乞颜(乞牙惕)·孛儿只斤(Kiyad Borjigin)的氏族。拉施特《史集》明确说,把儿坛把阿秃儿的“第三个儿子为成吉思汗之父也速该把阿秃儿。乞牙惕-孛儿只斤[部落]出自其后裔”[57]。这就是说,黄金氏族包含成吉思汗的父亲也速该·把阿秃儿(元烈祖神元皇帝)的所有子孙,这与辽朝横帐包含三父房完全一样。
对直勤、特勤、横帐、黄金氏族的认识,如果把它们置于北亚草原游牧社会古老而生生不息的部族背景之下,就可以看到漫长岁月里游牧部族制度的相似、相同和一致。按照人类学界早已流行的Elman R. Service所建立的“群队(Bands)——部落(Tribes)——酋邦(Chiefdoms)——国家(States)”的分析框架[58],拓跋鲜卑的直勤制度,又产生于这一社会发育和政治成长历程中的哪一阶段呢?
我们知道,在群队和部落两个阶段,领导者的产生通常要通过选举,酋邦阶段领导者已经开始世袭,即使选举的古老习俗仍然保留,被选举者也限于一个狭窄的血缘范围。在北亚草原民族历史上,见于传说性质的首领世选制,就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这也是所谓克里斯玛(charisma)型领导者产生的基础[59]。
从群队到部落再到酋邦,血亲氏族的内部构造随着社会复杂程度的提高而变化。伴随着血亲集团的分裂、分化,确认血亲的远近关系,即划分血亲范围,在氏族的发展中意义重大。我认为,直勤、特勤制度与血亲集团的分化、社会分层的提高、政治组织的复杂化之间,很可能存在着相关性。进一步说,直勤制度就是社会分层达到一定程度、政治组织复杂到一定程度之后,产生的区定拥有统治权的核心氏族或家族男性成员的制度,是为了适应血亲集团分裂与分化所引起的血亲关系的再构造。这种再构造包含有祭祀与会议等复杂内容,而新的血亲集团名号的获得,以及在同一名号下男性血亲成员身份的确认,是直勤、特勤制度的重要来历。直勤和特勤制度,反映了具体氏族内部、或具体家族内部血亲成员的平等关系,收继婚或相关婚姻形态及制度所造成的血亲男性成员间亲缘关系的混乱与复杂,或许是这一平等关系的的社会基础。
但是,正如符拉基米尔佐夫所指出的,游牧部族政治结构的高级化和复杂化,有赖于非血亲成员数量、地位和重要性的提高(如那可儿等)[60]。这是游牧部族建立联盟和国家的重要条件。江上波夫认为,匈奴单于所属的挛鞮氏集团与其异姓姻族集团是统治与控制的基础,垄断了匈奴帝国的一切国事,挛鞮氏主外,姻族主内[61]。从北魏早期历史看,有的情况下,姻族地位和重要性的削弱,以及对传统的姻族影响力的突破,才是游牧国家进入更高阶段的必要环节。田余庆先生对北魏“子贵母死”制度和“离散部落”历史问题的研究,就提供了一个生动而有力的例证[62]。以血亲与姻族为基石而构造的部族结构,是北亚草原部族传统的基础。这种传统是那些在北亚草原上建立起宏伟事业的部族所赖以崛起的力量之源,而在某些阶段,特别是政权成长的后期,又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和负累。要突破这个瓶颈,既包括对姻族地位的削弱,也包括对类似直勤制度所保障的血亲成员平等地位的破坏。
中国历史上多次出现的民族政权的历史,既是中国传统政治和社会的历史,又是那些突破了自身民族发育的种种瓶颈与束缚、终于建立起中原式政治构造的民族独特的历史。突破所制造的痛苦和血腥,有时会掩盖、模糊历史转折点的真实面貌,甚至遮掩了转折之前的真相。探寻和了解这些真相,既有助于我们把握北亚民族史的某些重要环节,而且,这些民族的历史细节,又是更一般意义上认识人类历史的重要资料。因此,研究北亚游牧社会部族传统的本来面目及其变化,就成为极有价值的历史学问题。
美国人类学家Barfield指出,以匈奴为代表的内亚游牧国家的组织表现为“帝国联盟(imperial confederacies)”的形式[63],处理外交事务时,它就是专制国家,而处理内部事务,则依靠协商和联盟的机制[64]。也就是说,北亚游牧国家的政治构造,是一种军事专制政体与部落联盟的复合体,部落联盟的基础,仍是其传统的部族制度。以Elman R. Service的理论看,这正是一种酋邦形态。正如前面所说,随着一步步深入汉地,游牧国家便逐渐转向全面而彻底的专制政体,在处理内部事务中曾经居于主导地位的部族传统,逐渐让位于汉式官僚机器。这就是从酋邦向国家的进化。在这个过程中,部族传统的利用与扬弃,值得特别留心。北魏的直勤制度,是拓跋鲜卑代北集团部族传统的一部分。从考察直勤制度出发,我们可以尝试着探寻北魏国家制度的部族背景及其变化。
三、从直勤制度看拓跋部族的汉化
北魏有所谓“帝之十族”的说法。《魏书》记道武帝天赐二年(405)“祀天于西郊”,“选帝之十族子弟七人执酒”云云[65]。这“帝之十族”是指哪十族呢?《魏书》的《官氏志》有如下一段读史者非常熟悉的话[66]:
“初,安帝统国,诸部有九十九姓。至献帝时,七分国人,使诸兄弟各摄领之,乃分其氏。自后兼并他国,各有本部,部中别族,为内姓焉。年世稍久,互以改易,兴衰存灭,间有之矣。今举其可知者。献帝以兄为纥骨氏,后改为胡氏。次兄为普氏,后改为周氏。次兄为拔拔氏,后改为长孙氏。弟为达奚氏,后改为奚氏。次弟为伊娄氏,后改为伊氏。次弟为丘敦氏,后改为丘氏。次弟为侯氏,后改为亥氏。七族之兴自此始也。又命叔父之胤曰乙旃氏,后改为叔孙氏。又命疏属曰车焜氏,后改为车氏。凡与帝室为十姓,百世不通婚。太和以前,国之丧葬祠礼,非十族不得与也。高祖革之,各以职司从事。”
按照这个说法,到献帝邻时,拓跋氏族发生过一次巨大的分裂,一分为八,加上先已分出的两支,共有十支氏族,由于十族同源,故称“帝之十族”。十族各得其姓,帝室得姓拓跋,或自此始。这段话列举九姓之后,非常明确地地说“凡与帝室为十姓”,帝室是独立于九姓之外的,只有姓拓跋的才属于帝室。因此,康乐先生“帝室十姓”的说法,恐怕不能成立[67]。还是使用史籍中“帝之十族”的说法比较稳妥。这一次氏族分裂,如果的确发生在献帝邻时期,而不是稍晚,那么我们可以以慕容鲜卑历史上的慕容廆与吐谷浑的分裂来作一比较。从慕容氏族分裂出去的吐谷浑氏族,得姓吐谷浑。献帝邻与兄弟分开之后,每人各有所领,自成一族,也各得一姓。这与慕容鲜卑的分裂基本相近。不同的是,慕容与吐谷浑两支此后各有传承,虽然同祖同源,却互不来往。在拓跋鲜卑中,九姓分裂出去以后,并没有高飞远走,而是仍然与拓跋氏族保持同部落或同联盟的政治及社会关系。马长寿先生认为,献帝邻时期所发生这一重新组合,表明鲜卑部落联盟的地域关系正在超越血缘关系[68]。这显然是对拓跋集团的部族发育估计过高[69]。我认为,献帝邻时期发生的这一氏族分化,可能是拓跋集团从部落阶段向酋邦阶段转化的一个标志。
据《魏书》卷一《序纪》,拓跋鲜卑从“大泽”(呼伦贝尔地区)南迁,始于献帝邻晚年,完成于洁汾时期,在“匈奴故地”(阴山中东部地区)站稳脚跟,则是力微时期。献帝邻时期的部族分化得以成为此后拓跋集团的基本框架,应当与南迁和南迁后力微时期拓跋部的衰而复兴有很大关系。拓跋珪建国后,尊力微为始祖神元皇帝,意味着只有力微的子孙被视为拓跋氏族成员。从前面的考证看,这也恰恰就是北魏直勤的范围,后来北魏宗室亦以此划定范围。不知道献帝邻除洁汾外是否还有儿子,也不知道除力微外洁汾是否还有儿子。如果他们另有儿子,那么这些儿子的后代是不是也得姓拓跋呢?这个问题尚有待今后的研究[70]。
《文苑英华》所收庾信《周使持节大将军广化郡开国公丘乃敦崇传》,对北魏“帝之十族”的来历,提供了另一个解说:“魏道武皇帝以命世雄图,饮马河洛,兄弟十人,分为十姓,辨风吹律,丘氏即其一焉。”[71]澳大利亚学者Holmgren可能就是受庾信此文的启发,对《魏书》前述的说法发生了怀疑,而主张十姓的格局完成于道武帝时期[72]。庾信对北魏历史了解不多,所述模糊影响,似是而非。道武帝幼而丧父,哪里有什么“兄弟十人,分为十姓”的事情?昭成帝诸子皆姓拓跋,道武帝岂能分兄弟为异姓?这条材料的价值,正在于说明北朝后期,人们对北魏早期历史已经相当隔膜和陌生,也难怪北朝文献中全然不见直勤制度的踪影。Holmgren所猜想的北魏十姓形成时间表,也同样缺乏根据,不能成立。我认为,Holmgren之所以相信北魏十姓不可能形成于神元帝力微以前,而一定要把这个时间降到道武帝复国以后,是对拓跋集团的部族发育估计过低。
从君主继承问题的角度,看拓跋鲜卑的部族发育和拓跋集团的早期历史,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氏族和部落会议选汗的原始时期;第二是君位世袭的兄终弟及时期,氏族成员的平等地位被破坏了,只有拓跋氏家庭的男性成员有机会轮流实现其继承权,同氏族其他家庭男性成员的继承权事实上被剥夺了;第三个时期,则是从兄终弟及制转向嫡长子继承制,氏族中居于支配和主导地位的特定家庭内部,男性成员间的平等地位也被破坏了,出生顺序和母系身份成为最主要的标准。从《魏书·序纪》看,献帝邻以前的拓跋君主,没有父子世系关系,可以看作氏族和部落会议选汗的时期。从社会发展程度看,这也属于群队和部落阶段。献帝邻以后的君主,都有明确的世系和继承关系,显然正在从第一个阶段进入第二个阶段。献帝邻分别七族十姓的历史重要性,可以放在这个背景上认识。神元帝力微使拓跋部衰而复振,在位最久,死后诸子轮流继位,是兄终弟及制度最为鲜明的时期。我认为,从献帝邻到力微,是从部落进入酋邦的转折时期,力微正式开创了拓跋部的酋邦时代。从什翼犍建立代国到道武帝复国并开启魏朝,是拓跋部及其领导下的代北集团走出酋邦时代,进入了国家阶段。
直勤制度就是上述第二阶段,即酋邦阶段的产物。在这个阶段,力微诸子拥有平等的继承权,实现这一继承权主要凭借出生顺序。这种平等也决定了他们的儿子们对于君位的平等继承权。由于收继婚或相关婚姻形态,区分世系十分困难,这应当就是不分行辈的平等继承权利的社会基础。也就是说,力微的孙辈,以及从此向下的世代子孙,都拥有平等的继承权利。非力微的子孙,即使在献帝邻时期划归拓跋“帝室”者,也被排除在继承范围之外。于是,力微子孙得号直勤,直勤制度亦因此产生。直勤的本意已无从考证,但显然是标志与力微血缘关系的称号,本来应当缀于人名之后,如文成帝本名乌雷直勤,突厥之阙特勤等等,但后来适应华夏姓名官爵的排列习惯,亦以直勤列于人名之前,犹如一种官号。
应当注意的是,兄终弟及制并不意味着同一家族内部男性成员平等继承权的长期有效,事实上随着时间推移和家庭分化的复杂,这种轮流实现继承权的范围,也发生变化,拥有继承权的特定家庭也不断缩小其指向。当力微诸子轮流继位以后,新的继承权的实现,仅仅限于力微长子沙漠汗的子孙之间[73]。这和匈奴单于的兄终弟及制下的继承关系,也有近似之处[74]。力微本人无疑是所谓克里斯玛(charisma)型的领袖,而他长达五十八年的统治,足以使他的家庭和子孙在整个氏族和部落内,享有超然的地位,从而开创酋邦时代。这很可能是拓跋氏兄终弟及制得以成立的关键。同样的,力微子孙中也会有这类卓越而强有力的领导人,干扰和影响继承顺序。这使直勤制度事实上随着世代推移而失去其本来意义。拓跋鲜卑兄终弟及制度与母族干预继承传统的结合,造成了拓跋集团的长期纷争和内乱,却也逐渐酝酿和积聚了走出这一历史阶段的内部力量,并终于在道武帝时期爆发出来[75]。在我看来,恰恰是这种不断缩小指向的兄终弟及制度及其实践,为道武帝确立华夏式嫡长子继承制,准备了历史的和现实的条件。
正如田余庆先生所指出的,北魏前期宫廷政治的核心纠葛,是解决君主继承问题,彻底消除部族传统的兄终弟及制的残余影响,代之以中原王朝式的嫡长子继承制。道武帝为此思虑最多,用力最巨,但是他本人仍然死于亲子弑逆,可见这个问题尚未解决。明元帝以太武帝监国,太武帝以景穆帝监国,显然都是意在及早树立储君的地位和影响[76]。景穆帝的早死,是对成立未久的嫡长子继承制的考验。虽然经历了宗爱和吴王余的小小波折,有嫡皇孙身份的文成帝终于即位,这可以看作北魏嫡长子继承制完全成立的象征。后来献文帝欲禅位于叔父京兆王子推,遭到大臣强烈反对,咸以奉戴皇太子为辞[77]。这更进一步显示,北魏的嫡长子继承制,在制度建设和政治文化等方面,已经深入人心,不可动摇。至此,拓跋鲜卑游牧部族的国家机器,已经具备了全面改造为传统中原王朝的条件。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孝文帝才能够展开其激烈的汉化改革。
那么,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上,直勤制度又具有什么样的认识价值呢?
即使是在道武帝之前,直勤制度早已丧失其标示继承权的意义。但作为部族深厚传统的延续,氏族血亲成员间共同利益、共同目标的确认,仍然要通过血亲关系的辨识。虽然事实上失去了君主继承权,但酋邦向国家进化的过程中,力微子孙追随垄断了君主继承权的核心家庭,追随现任君主,是其根本利益的保障,而核心家庭也由于得到整个氏族的支持而确保其对于酋邦和国家的支配地位。这是拓跋鲜卑从酋邦向国家过渡的历程中,直勤制度的功能和意义。道武帝复国和征服华北的历程中,大量并无继承权的拓跋宗亲成员前驱征战,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宗亲,应当都是部族传统中的直勤[78]。
魏国建立之后,直勤是宗室身份的标志。但我们知道,随着魏晋模式的政权建设的进行,血缘因素、部族因素都将日益丧失其重要地位。道武帝天赐元年(404)九月推行爵制改革,“皇子及异姓元功上勋者封王,宗室及始蕃王皆降为公,诸公降为侯,侯、子亦以此为差”[79]。这一改革被学者称为“北魏政权由部族联盟进入国家政体的重要标志之一”[80],也就是从酋邦向国家完成过渡的标志。其主要内容,就是取消了拓跋氏族血亲成员在氏族内部表面的平等地位,因而拓跋宗室在此次改革中受到冲击最大。可能是为了补偿宗室及代北集团其他成员在爵制改革中的利益损失,两个月后,道武帝又下令“大选朝臣,令各辨宗党,保举才行,诸部子孙失业赐爵者二千余人”[81]。当然,这一补偿的前提,是尊重爵制改革之后所构成的宗室成员间的新型关系架构。宗室成员根据其在血缘关系上与皇帝的远近亲疏,而享有大小不等的政治和经济权利。酋邦时代直勤制度下拓跋氏族成员理论上还存在着的平等关系,被正式地、全面地破坏了。北魏前期采行晋式爵制和官制,对统治集团进行等级化区分、阶层化管理,从上述角度来观察,就具有了走出部族传统、建立新型政治文化的意义。爵制改革使普通宗室成员的政治发展受到抑制,同时对异姓、异族开放了较大的政治空间。赵翼《廿二史札记》有一条“异姓封王之滥自后魏始”,列举太武帝、文成帝、献文帝及孝文帝前期所封异姓王甚多[82]。这个问题,应当放在道武帝爵制改革之后,异姓贵族政治空间加大而同姓政治空间受到挤压的背景上来认识。在这种变局之下,直勤制度依附于新型的爵制和官制,直勤名号以附加的形式出现在宗室成员的名字前面,唯一的作用是表明姓氏和血统。虽然直勤制度已经不具备实际意义,但作为部族传统的残余因素,随着北魏汉化进程的深入,势必面临最后的挑战。
直勤制度的消失,应当在孝文帝发起“改降五等”之时[83]。前述王融上疏议给虏书,分析北魏政局,有“总录则邽姓直勒渴侯”之句。邽姓即邦姓,直勒即直勤,渴侯即元丕。牟发松考证王融上疏时间,在齐明帝永明七年,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三年(489)[84]。这是史料中直勤制度的最后一次出现。两年后(491),冯太后去世,孝文帝获得大展抱负的机会。第二年,即太和十六年(492),孝文帝下令“改降五等”。《魏书》载其诏令内容曰:
制诸远属非太祖子孙及异姓为王,皆降为公,公为侯,侯为伯,子男仍旧,皆除将军之号。[85]
按照这个诏令,非太祖(道武帝)子孙即被算作“远属”,不得封王。这就把道武帝爵制改革中对宗室的限制和挤压,进一步强化了。“改降五等”的确得到了贯彻执行,连王融列为北魏重臣之首的东阳王元丕(直勤渴侯),由于是烈帝翳槐的五世孙,也“例降王爵,封平阳郡公”[86]。《南齐书》载孝文帝“改降五等”诏令,有“烈祖之胄,仍本王爵,其余王皆为公,公转为侯,侯即为伯,子男如旧”句[87]。以烈祖为断限,而不是以太祖为断限,与《魏书》异。可是元丕身为烈祖子孙,仍然“例降为公”,可见《南齐书》作烈祖误,当从《魏书》。
凡神元帝之后皆得为直勤,凡神元帝之后亦皆属宗室,这是拓跋氏部族传统所决定的。然而,当孝文帝明确地以道武帝子孙与非道武帝子孙把拓跋宗室一分为二之后,毫无区别、不能反映亲疏远近关系的直勤制度,的确到了寿终正寝的时候。所以我认为,直勤制度就是随着“改降五等”而被孝文帝取消的。传世的孝文帝《吊比干碑》碑阴题名皆具官爵,中有元姓宗室十三人,不见直勤名号,也是一个证据[88]。
依照华夏宗法传统,宗亲关系随世代而递减(所谓“杀”)。北魏接受华夏宗法文化之后,势必也要依世代远近而决定其宗亲关系。这是孝文帝汉化改革之后难以逆转的大势。可是,考虑到拓跋鲜卑代北集团一百年前还处在部族传统之下,大多数鲜卑民众对中原文化还相当隔膜,这种变化来得的确过于猛烈。那些因为这一变化而被剥夺或部分地剥夺了政治经济特权的拓跋贵族,对于这些变化即便无力抗拒,适应起来也相当困难。
孝明帝熙平二年(517)七月,洛阳朝廷发生了一次有关宗庙礼制的争论[89]。道武帝之子阳平王熙的曾孙江阳王元继上表,对于自己不能参预庙祭道武帝,表示不满。元继是道武帝玄孙,相隔五世,但是他在献文帝时出继京兆王黎之子京兆王根,因而又成为道武帝的曾孙[90]。而从道武帝到孝明帝,已传八世,从宗法传统看,元继早成疏属,自然不能参预宗庙祭典。可是,从元继自己的观点看,他作为太祖的曾孙,却不能参预在太祖庙中举行的宗庙大祭,实在不能接受。所以他愤愤地说:“臣曾祖是帝,世数未迁,便疏同庶族,而孙不预祭。……今臣之所亲,生见隔弃,岂所以桢干根本,隆建公族者也?”参与争论的,多数坚持宗法原则,不同意元继预祭。任城王元澄等尤其维护孝文帝礼制改革的精神,说:“江阳之于今帝也,计亲而枝宗三易,数世则庙应四迁,吉凶尚不告闻,拜荐宁容辄预。高祖孝文皇帝圣德玄览,师古立政,陪拜止于四庙,哀恤断自缌宗。”正如参加讨论的李琰之所说,假使太武帝诸子中有活到今天的,那么依照现行礼制,是不是连他也不能参预庙祭大典呢?李琰之主张“因宜变法”,后来也得到胡太后的同意,这场礼制之争才算告一段落。
可是,这场争论所反映的,并不仅仅是典章制度的问题。这场争论是拓跋宗室内部深刻分裂的一个表现。孝文帝的“改降五等”,把拓跋宗室划分成道武帝子孙和非道武帝子孙两个阵营。现在,随着典章礼乐全面的华夏化,也随着世代的进一步增加,在道武帝的子孙内部,又要进行新的分割了。依据五服理论,到孝明帝时候,应当绝服除属籍的宗室,甚至包括到了恭宗景穆帝的子孙。《魏书》有这样一条材料:
初,(元)遥大功昆弟,皆是恭宗之孙,至肃宗而本服绝,故除遥等属籍。遥表曰:“窃闻圣人所以南面而听天下,其不可得变革者,则亲也、尊也。四世而缌服穷,五世而袒免,六世而亲属竭矣。……臣诚不欲妄亲太阶,苟求润屋,但伤大宗一分,则天子属籍不过十数人而已。……臣去皇上,虽是五世之远,于先帝便是天子之孙,高祖所以国秩禄赋复给衣食,后族唯给其赋不与衣食者,欲以别外内、限异同也。今诸庙之感,在心未忘;行道之悲,倏然巳及。……”……灵太后不从。[91]
元遥是景穆帝之子京兆王子推的儿子,从辈分上说,还是献文帝的堂兄弟。可是到孝明帝时候,景穆帝子孙已出五服,应当绝服除属籍。灵太后坚持礼制原则,从华夏文化传统的角度看,完全是合理的。但是,元遥所说的“大宗一分,则天子属籍不过十数人而已”,也符合当时宗室人员构成的实际情况。景穆帝子孙众多,在孝文帝以后的北魏政治中相当重要,而现在突然要除其属籍,这无论如何都会引起宗室内部严重的情感挫伤。
无论是元继请求参预宗庙祭典,还是元遥请求暂缓绝服,他们都引据华夏经典,企图从不同的古注中寻求理论支持。这说明孝文帝已经成功地改造了北魏上层社会的政治文化。元继和元遥已经想不起拓跋鲜卑曾经有一个直勤制度时代,在那个时代,神元帝的子孙平等地参预宗庙祭祀和会议,无论世代如何久远,直勤们都是平等的氏族成员,甚至平等地享有继承机会。然而,即使元继和元遥了解直勤制度及其时代,这些洛阳的元氏贵族也不会认同那个时代的价值观和制度原则,除非当前社会发生突然的、颠覆性的变动。
问题在于,在洛阳之外,在晋阳以北的秀容川,在阴山东西数千里的六镇地带,那些同样生活在北魏旗帜下的人们,并没有经历洛阳城里的文化变革。在那里,直勤时代的价值、原则、文化风尚甚至语言,不仅残留着,而且可能还居于支配地位。鸿沟越来越深,危机亦越来越迫切。这使我们对于后来发生的造成北魏衰亡的变乱,不仅能够理解,而且还有所期待。
[1]山西省大同市博物馆、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山西大同石家寨北魏司马金龙墓》,《文物》1972年第3期,20-29页。司马金龙夫妇墓铭又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35-36页。
[2]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灵丘县文物局:《山西灵丘北魏文成帝〈南巡碑〉》,《文物》1997年12期,70-79页。
[3]《宋书》卷九五,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年,2364页。
[4]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义》,黄山书社,1987年,258页。
[5]《南齐书》卷四七《王融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72年,819页。
[6]《南齐书》卷四七“校勘记”第5条,829页。
[7]《宋书》卷九五《索虏传》,2334页。
[8]《宋书》卷七二《文九王·南平王铄传》,1857页。
[9]《魏书》卷一六《道武七王·河南王曜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年,395-396页。
[10]《宋书》卷九五《索虏传》,2335-2336页。
[11]《魏书》卷二八《古弼传》,689-693页。
[12]《魏书》卷三○《娥清传》,720-721页。
[13]《魏书》卷二八《古弼传》,载古弼指挥对仇池杨氏用兵时,麾下将领有“永安侯贺纯”,见691页。案《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若干氏,后改为苟氏。”与贺纯之为贺氏似相矛盾,疑传写有误。
[14]《魏书》卷一六《道武七王传》,阳平王熙“长子他,……(他)世子吐万,……(吐万)子显”。见391页。《北史》卷一六《道武七王传》,他作佗,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年,590页。他与佗,当是一音两写。而吐万之子元显的墓志称:“祖大汗,司徒、淮南静王。父万,并州刺史、淮南王。”见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359页。由此可知,他或佗是它大翰的简化译音。
[15]《北史》卷一六《明元六王传》:“永昌王健,……子仁袭。”见603页。
[16]《宋书》卷九五《索虏传》,2353页;《南齐书》卷五七《魏虏传》,984页。
[17]《宋书》卷九五《索虏传》,2355-2356页。
[18]《魏书》卷一九下《景穆十二王下·安定王休传》,517-518页。
[19]《北史》卷一四《魏诸宗室传》,544-545页。《宋书》所载献文帝诏书称美辰为平北公,而《北史》称“封南平公”,当有一误。
[20]《魏书》卷一九上《景穆十二王上》有阳平王新成、京兆王子推、济阴王小新成及汝阴王天赐的本传,分别见441页、443-444页、447页和450页。据本传,新成与小新成皆不封宜阳王,未知所指是哪一个新成。天赐始封汝阴王,不载其后改封勃海王事。据《宋书》,天赐很可能曾经改封。
[21]据万绳楠记录,陈寅恪先生认为这里的“侍中、尚书令、安东大将军、始平王、直勤渴言侯”是指元勰,理由是《魏书》记载元勰始封始平王,后改封彭城王。见万绳南(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259-260页。可是,《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太和九年三月“封皇弟禧为咸阳王,干为河南王,羽为广陵王,雍为颍川王,勰为始平王,详为北海王”。卷二一下《献文六王下·彭城王勰传》亦云:“太和九年,封始平王,加侍中、征西大将军。”据元勰墓志(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卷四下,图版一八五;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54-55页),元勰死于宣武帝永平元年(508),三十六岁,生年当在孝文帝延兴三年(473)。《宋书》卷九五《索虏传》所载献文帝诏书,发布时间在宋前废帝景和元年、宋明帝泰始元年,即文成帝和平六年(465)。这时距元勰出生还有八年,所谓直勤渴言侯当然不可能是元勰。我认为这个渴言侯,是元丕。只是据《魏书》卷六《显祖纪》,皇兴年间元丕还只是东阳公,尚未封王,见127页。《北史》卷一五《魏诸宗室传》云元丕于太武帝时赐爵兴平子,“献文即位,累迁侍中,丞相乙浑谋反,丕奏闻之,诏收浑诛之,迁尚书令,改封东阳公”。见553页。乙浑被诛,事在天安元年二月。据此,《宋书》所载献文诏书中的尚书令,只能是元丕。前引王融上疏中所说的“总录则邽姓直勒渴侯”,就是指当时的北魏重臣元丕,疑邽当作邦,今存北朝石刻中,邦字颇有写作邽者。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灵丘县文物局《山西灵丘北魏文成帝〈南巡碑〉》所录碑阴题名中,有“尚书兴平侯宜勤渴侯”,宜勤当作直勤,渴侯即渴言侯,亦即元丕。南巡碑载其爵位为兴平侯,可见他在文成帝时已经由兴平子进为兴平侯了。综上所述,渴侯或渴言侯,乃是元丕的鲜卑本名。当时北族中以渴侯为名者很多,显然是常用的嘉名,兹不赘。《宋书》所载献文诏书中诸臣爵位,与北朝诸史有一定出入,或由于传写之误,或由于中间改封而史书漏记,问题多多,姑且存疑。
[22] 寻绎《魏书》与《北史》中参与此一战役的将领官爵姓名与身世背景,只有元石比较接近。《魏书》卷六《显祖纪》天安元年九月:“殿中尚书、镇西大将军、西河公元石,都督荆、豫、南雍州诸军事,给事中、京兆侯张穷奇为副,出西道,救悬瓠。”见127页。《北史》卷一五《魏诸宗室传》有《元石传》,见552页。北魏无西阳郡,故知献文诏书中的“西阳王”必为传写之误。
[23]《魏书》与《北史》的《源贺传》,都说给源贺赐姓的是世祖太武帝,分见《魏书》919页和《北史》1023页。可是《资治通鉴》卷一一六晋安帝义熙十年(414)记其事,却说是太宗明元帝拓跋嗣,见中华书局标点本,1956年,3671页。如果《资治通鉴》别无所本,则有可能是因为系源贺奔魏事于南凉亡国之后,正在明元帝神瑞初年,去太武帝即位还有十年,《通鉴》当是推此情理,改系其事于明元帝之下。依据本文观点,源贺一族改姓源氏,要迟至孝文帝时期。太武帝赐姓之事,只说明源贺是在太武帝时被接纳为宗室,享受宗室待遇。明元帝时期,源贺尚未被接纳为宗室。故《通鉴》此条不可从。
[24]隋代李和墓志中,就把源子恭写作元子恭。李和墓志见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陕西省三原县双盛村隋李和墓清理简报》,《文物》1966年第1期。
[25]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二二,商务印书馆,1958年,446页。《隋书》卷三三《经籍志二》史部,有《托跋凉录》十卷,中华书局标点本,1973年,963页。《旧唐书》卷四六《经籍志上》写作《拓跋凉录》,中华书局标点本,1975年,1993页。这部南凉史书,应当是北魏迁洛以前的作品,那时南凉国姓,与北魏相同,故称拓跋凉。孝文区别南凉国姓曰秃发,改为源氏,而以北魏皇室独专拓跋,改为元氏。此后有关南凉诸史,遂尽用秃发一姓。姚薇元认为秃发是魏收所改,见姚薇元《北朝胡姓考》,中华书局,1962年,239页。其实改南凉拓跋为秃发,要早得多。崔鸿《十六国春秋》有《南凉录》,已尽改为秃发,见《太平御览》卷一二六南凉三主各条,中华书局,1960年,609页。亦请参看白鸟库吉《东胡民族考》,方狀猷译,商务印书馆,1934年,128-133页。
[26]《宋书》卷六五《杜骥传》,1722页。
[27]《宋书》卷六五“校勘记”第10条,称特勤为直勤之异译,见1727页。
[28]《魏书》卷一四《神元平文诸帝子孙·建德公婴文传》,345页。本传不言婴文死于与宋的战争,或为史文遗漏。
[29]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灵丘县文物局:《山西灵丘北魏文成帝〈南巡碑〉》,《文物》1997年12期,79页。
[30]《魏书》卷一七《明元六王·乐安王范传》,414-415页。
[31]《魏书》卷一九上《景穆十二王上·乐浪王万寿传》,452页。
[32]《北史》卷一五《魏诸宗室传》,565-566页。元素的鲜卑本名,墓志中往往写作素连,如元侔墓志,见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60页。《元和姓纂》误以为素达,见林宝《元和姓纂》(附岑仲勉四校记本),中华书局,1994年,400页。今据南巡碑碑阴题名,知元素的鲜卑语本名是素连戊烈,素连也是简化形式。
[33]《北史》卷一五《魏诸宗室传》,544页;《魏书》卷一四《神元平文诸帝子孙》,347-348页。
[34]《太平御览》卷五九八引石崇《奴券》全文,中华书局影印本,1960年,2694页。又卷七七三又引其部分,3429页。这个本子引文颇有衍夺,语句或难通解。兹全据严可均《全晋文》卷三三石崇《奴券》,见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华书局影印本,1958年,1651页。
[35]魏晋之际以胡人为奴婢,是一种时尚。史料所见胡奴,也偶有出自氐羌者,如晋王嘉撰、梁萧绮录《拾遗记》卷九,记晋武帝时有一老羌姓姚名馥,“充厩养马”。中华书局,1981年,198-199页。这条材料当然不尽可信,但魏晋时有氐羌沦为中原奴婢,应当是可能的。另外,《三国志》卷三《魏书·明帝纪》注引《世语》云:“并州刺史毕轨送汉故渡辽将军范明友鲜卑奴,年三百五十岁,言语饮食如常人。”见《三国志》,中华书局标点本,1959年,101页,虽然离奇怪诞,幽州缘边地区之有“鲜卑奴”,也是可能的。但是,洛中诸贵收买奴婢的主要地区,还是并州。《三国志》卷二二《魏书·陈泰传》:“正始中,徙游击将军,为并州刺史,加振威将军,使持节,护匈奴中郎将,怀柔夷民,甚有威惠。京邑贵人多寄宝货,因泰市奴婢,泰皆挂之于壁,不发其封,及征为尚书,悉以还之。”见 638页。
[36]西晋末年石勒建议郭敬诱诸胡至冀州“就谷,因执卖之”,东嬴公司马腾也“执诸胡于山东卖充军食”。见《晋书》卷一○四《石勒载记上》,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年,2708页。祖逖有胡奴名王安,祖逖对他说“石勒是汝种类”,可见也是羯人。见《晋书》卷一○○《祖约传》,2627页。
[37]范祥雍:《洛阳伽蓝记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317-318页。
[38]羽溪了谛:《西域之佛教》,贺昌群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154页、239页。
[39]沙畹:《宋云行纪笺注》,冯承钧译,《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译丛六编》,43页,收入《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译丛》第二卷,商务印书馆,1995年。
[40]伯希和:《汉译突厥名称之起源》,冯承钧译,《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译丛二编》,51页,收入《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译丛》第一卷。
[41]《资治通鉴》卷一六四:“土门自号伊利可汗,号其妻为可贺敦,子弟谓之特勒。”《通鉴考异》:“诸书或作特勤,今从刘昫《旧唐书》及宋祁《新唐书》。”5078页。《资治通鉴》面对特勤与特勒的纷歧,干脆统一用法,偏偏选择了错误的一个。《通鉴》如此,他书可想而知。
[42]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六“特勤当从石刻”条,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140-141页。
[43]杜佑:《通典》卷一九七《北狄·突厥上》,中华书局,1988年,5402页。《旧唐书》卷一九四上《突厥传上》几乎全袭《通典》。
[44]护雅夫:《〈隋书·西突厥传〉笺注》,余大钧译,载余大钧《北方民族史与蒙古史译文集》,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102页。
[45]韩儒林:《突厥官号考释》,载韩儒林《穹庐集——元史及西北民族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318页。
[46]耿世民译《阙特勤碑》与《毗伽可汗碑》,载林幹《突厥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8年,253-272页。
[47]芮传民:《古突厥碑铭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217-276页。
[48] A. 伯恩什达姆:《6至8世纪鄂尔浑叶尼塞突厥社会经济制度(东突厥汗国和黠戛斯)》,杨讷译,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年,48页。
[49]勒内·吉罗:《东突厥汗国碑铭考释——骨咄录、默啜和毗伽可汗执政年间(680-734)》,耿昇译,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1984年,98-99页。
[50]《旧唐书》,中华书局标点本,1975年,2301页。
[51]《北史》卷九九《突厥传》,3293页。
[52]韩儒林:《突厥官号考释》,载韩儒林《穹庐集——元史及西北民族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318页。
[53]杜佑:《通典》卷一九七《北狄·突厥上》, 5414页。
[54]从匈奴单于继承情况看,冒顿和老上单于皆传子不传弟,而老上之后,多有兄终弟及,可见老上单于是后来所有单于的共祖,意味着很可能匈奴挛鞮(虚连鞮)氏是从老上单于时期确立的。此外,呼韩邪单于的支系在东汉以后受到格外推重,特别表现在南匈奴的文化传统中,反映呼韩邪复国以后所进行的社会改造及其长远影响。
[55]刘浦江:《辽朝“横帐”考——兼论契丹部族制度》,《北大史学》第八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29-49页。
[56]比如,刘邦大封同姓王,就有其弟楚王交、兄代王喜、从父弟荆王贾、从祖昆弟燕王泽。见《汉书》卷一四《诸侯王表二》,中华书局标点本,1962年,397-406页。从历史编纂的角度看,后代正史列“宗室传”,往往只收开国皇帝子孙以外的宗室人物,而以开国皇帝子孙另立专篇。如《晋书》卷三七《宗室传》,所收入的都是司马懿的兄弟及其子孙,见1081-1117页。《宋书》卷五一《宗室传》,收刘裕弟刘道怜、刘道规及族弟刘遵考及其子孙,见1461-1487页。例证甚多,兹不赘述。
[57]拉施特:《史集》第一卷第二分册,余大钧、周建奇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61页。
[58] Elman R. Service, Profiles in Ethnology, New York: Harper & Row Publishers, 1971. 并请参看谢维扬《中国早期国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171-235页。
[59] Peter B. Golden, Nomads and Sedentary Societies in Medieval Eurasia, Washington DC: American Historical Association, 1998, pp.10-17.
[60]Б·Я·符拉基米尔佐夫:《蒙古社会制度史》第三章第一节,刘荣焌译,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社会历史室,1978年,108-117页。
[61]江上波夫:《骑马民族国家》,张承志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28-30页。
[62]田余庆:《拓跋史探》,三联书店,2003年,9-91页。
[63] Thomas J. Barfield,The Hsiung-nu Imperial Confederacy: Organization and Foreign Policy,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 41, No. 1, 1981, pp.45-61.
[64] Thomas J. Barfield, The Perilous Frontier—Nomadic Empires and China, 221BC to AD 1757, Cambridge MA: Blackwell Publishers Inc., 1996, p.8, pp.36-37.
[65]《魏书》卷一○八之一《礼志一》,2736页。
[66]《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3005-3006页。
[67]康乐:《从西郊到南郊——国家祭典与北魏政治》,台北,稻禾出版社,1995年,35-52页。
[68]马长寿:《乌桓与鲜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284页。
[69]康乐:《从西郊到南郊——国家祭典与北魏政治》,44页。
[70]《新唐书》卷七五上《宰相世系表上》:“源氏出自后魏圣武帝诘汾长子疋孤。七世孙秃发傉檀,据南凉,子贺降后魏,太武见之曰:‘与卿同源,可改为源氏。’”中华书局标点本,1975年,3361页。把匹孤与洁汾联系起来的做法,如果发生在北魏,说明在北魏官方的观念里,洁汾的子孙亦姓拓跋(秃发即拓跋)。也就是说,洁汾的子孙从部族传统上说的确是属于拓跋宗室的。当然,这种把匹孤与洁汾联系起来的观点,也可能来自源氏家族,并不代表北魏朝廷的立场。而且,这个观点的形成,也许在北魏后期或更晚。
[71]《文苑英华》卷七九二,中华书局影印本,1966年,4186页。庾信此文,又收入清人倪璠注、近人许逸民校点的《庾子山集注》卷十一,中华书局,1980年,660-671页。
[72] Jennifer Holmgren, Annals of Tai, Early To-Pa History According to the First Chapter of the Wei-Shu, Canberra: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1982, pp.20-21.
[73]要简明地了解拓跋早期君主继承关系,请参看田余庆先生《拓跋史探》所附神元帝力微和文皇帝沙漠汗的世系表,见19页。日本学者内田吟风也曾列力微以下拓跋君主传承关系表,可以参看,见内田吟风《北アジア史研究——鲜卑柔然突厥篇》,京都,同朋舍,昭和五十年(1975),108页。
[74]林幹:《匈奴史》附“匈奴单于世系表”,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9年,193-196页。亦参看武沐、王希隆《秦、汉时期匈奴单于继承制度考辨》,《民族研究》2003年第3期。
[75]田余庆:《拓跋史探》,24-30页,59-61页。
[76]曹文柱:《北魏明元、太武两朝太子的世子监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又可参看何德章《北魏太武朝政治史二题》之“太平真君末政变的真相”,载武汉大学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十七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46-51页。窪添庆文先生专门研究了北魏的太子监国问题,可是他着眼于太子监国所带来的制度变化,而没有从皇位继承角度考察太子监国的重要意义。见窪添庆文《魏晋南北朝官僚制研究》,东京,汲古书院,2003年,187-206页。
[77]《魏书》卷四○《陆俟传》,905页;卷四一《源贺传》,921页;卷九四《赵黑传》,2016页。
[78]《北史》卷一五《魏诸宗室传》,543页、544页、546页、552页、559页、561页、565页、574页、576页、577页、578页。
[79]《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2973页。
[80]陈爽:《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13页。
[81]《魏书》卷二《太祖纪》,42页。
[82]王树民:《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300页。
[83]关于孝文帝改降五等,请参看陈爽《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18-29页。
[84]牟发松:《王融〈上疏请给虏书〉考析》,《武汉大学学报》1995年第5期。
[85]《魏书》卷七下《高祖纪下》,169页。
[86]《北史》卷一五《魏诸宗室传》,554页。
[87]《南齐书》卷五七《魏虏传》,991页。
[88]王昶:《金石萃编》卷二七,上海扫叶山房石印本,1921年。关于《吊比干碑》的刻写时间,碑文提到太和“维皇构中迁之元载”,即太和十八年,而王昶怀疑在太和二十年以后。我同意王昶的意见。
[89]《魏书》卷一○八之二《礼志二》,2763-2766页。
[90]元继在上表中口口声声自称道武帝的曾孙,就是从京兆王黎、京兆王根算起的。如果从出生的世系算,他是道武帝的玄孙。故元继墓志说他是“太祖道武皇帝之玄孙”,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科学出版社,1956年,图版七十六。
[91]《魏书》卷一九上《景穆十二王传》,4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