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是歷史上的大一統時期,兩代政權都注重發展農業,大量開闢耕地,廣東地區利用瀕臨海洋的自然環境,開展了圍海造田的高潮,工築沙田成為珠江三角洲造田的主要形式。沙田,是指沿海濒江淤泥積成的田地,並不是指含沙質多的土地。宋代以前,珠江三角洲的發展較為緩慢,沙田的形成主要靠自然的因素,即由三江挾帶泥沙淤積而成。明清時期開發進一步加快,各河道不斷淤淺,新生沙坦不斷浮露,人們將浮露的沙灘加以圍築,以防止被水沖走。明代人們通過拋石、種草實行人工促淤,加快了沙田的淤漲。清代,人們逐漸把目光轉移到未成之沙上,開始了與海爭田,堤圍的修築迅猛發展,沙田的開墾進入了前所未有的的全盛時期。在明代二百七十六年中,河岸堤圍總長達二十二萬零三百九十九丈,約共一百八十一條,耕地面積達萬頃以上,使珠江三角洲的範圍比前擴大了接近一倍。而清代從乾隆十八年至嘉慶二十三年(1753—1818年),共開墾了五千三百余頃,咸豐、同治年間,又新開墾了八千頃。①沙田的擴大,促進了珠江三角洲地區農業的發展,也帶動了地區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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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譚棣華:《清代珠江三角洲的沙田》,廣東人民出版社,1993年1月第1版,第25頁。
首先,沙田的開發解決了當時的人口壓力。清代乾隆朝是我國歷史上人口出生的一個高峰時期,人口的不斷增加使廣東的糧食日益緊缺,加上北方大量的人口不斷南遷,加重了廣東的糧食負擔。為了解決糧食問題,必然要求耕地的擴大。於是勞動人民在珠江河道的兩岸和海岸的海灘上,修建堤圍,將沙灘圍築起來,進行墾殖。他們還不斷地向江海要田,使耕地面積逐漸增加,為農業的生產發展尋求了新的出路。其次,沙田的開發,尤其是堤圍的修築,在一定程度上達到了防洪保收的目的,大片的農田免受洪水的衝擊,確保了糧食的收成。如屈大均《廣東新語》記:「凡粵之田,近海者虞潦,則有基圍,近山者虞旱,則有水車。故凶荒之患常少,其大禾田,歲一收。早禾田,歲種旱粘早糯則二收。」①再次,沙田的開發,促進了珠江三角洲農業的商品化,帶動了珠江三角州經濟的迅速發展。廣大的勞動人民在修建堤圍的同時,推行基塘種養技術,在低窪的地方挖塘,環水築基。他們在塘內養魚,合理利用了塘內的水源,又在堤圍上種植桑樹、果樹、甘蔗等經濟作物,形成了「桑基魚塘」、「果基魚塘」、「蔗基魚塘」,從而改變了單一的種植水稻的農業形態,發展了商品性的經濟作物,使珠江三角洲成為富庶的魚米之鄉,躍上了全國農業生產的先進行列。
然而人們在與海爭田的同時,卻很少注意到這一過程對環境所造成的影響。由於明清沙田開發是封建制度的產物,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之下,對環境產生了許多不利的影響。不少學者對沙田的問題已有所研究,但他們所注重的是圍海造田的有利方面,很少注意到它對環境所產生的影響,下文將著重討論其對生態環境產生的負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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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清] 屈大均:《廣東新語》卷十四《食語·穀》。
一、阻礙江流宣洩,造成嚴重水患
為了迅速得到耕地,人們想方設法對沙田進行墾殖。首先,他們將石塊抛於海中,利用石塊攔阻上游的泥沙,加速灘地的淤高。這種抛石築壩聚沙的做法,通常需要花費很大的財力,因而多是富貴豪家的所為,大都是圖一時之利,沒有經過詳細的勘察。將石壩築在江河出海口之旁,侵佔了深水道,從而阻礙了水流的流速,使泥沙淤積日多,而水道就愈來愈窄。當大雨來時,由於不能及時宣洩,於是釀成水患。「曆歲既久,土結堤堅,潮不能沖沙,複壅積堤外之沙,則潛滋暗長,海邊之地,複日積歲淤,沙灘愈墾而愈寬,水道則愈侵而愈狹,每遇西北兩江水潦陡發,百川驟漲,即至淹沒田廬,傷害民命,水之患其所由者漸矣。」①泥沙淤成之後,接著就將其圈圍「預圖日後報墾」②,堤圍的建立,也是一種無計劃的只顧眼前利益的行為,「其圍築之法有數村合築者,有各自為築者,有增舊築而高厚之者,有附他圍基而成者,有專護田隴者,有但衛村舍者,有村社田隴並防者……情事不一」③。這種盲目圍墾在地方志中多有記載,於是隨意圍墾釀成嚴重的水患。如《東莞縣志》載,道光十九年五月十六日,番禺案犯郭進祥等在南沙鄉之南興工圈築堤壩,約長三、四千丈,據為已有,由於其「幹礙河流」,「不料本年四、五、六月三見水災,低下田廬皆成巨浸,加之東南兩江盛漲陡至,經月始消,田禾浸沒,黎民阻饑」。④有人統計,有明一代,廣東水患有一百六十年次,六百四十四縣次,清代增加到二百四十七年次,一千一百八十六縣次。⑤水患的發生當然與天災有關,但與堤圍的無計劃盲目的濫修也有一定的關係。當時的有識之士也認識到其禍害,如《桑園圍志》記:「自來言治水者,為順其自然之性,不與水爭地,須寬其身,暢其流,今則偏墾沙坦侵佔水道,是與水爭地也,將何以順其流而弭其患乎,是以嘉慶十八年暨二十二年及道光三年至九年先後共遭漫決四次,去夏水災淹沒民田廬舍為害尤甚,此水災之所以累見而為害之所以愈烈也,」⑥「潦水驟漲,下流不能暢消,一時宣拽不及」⑦,「滄海盡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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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⑥ [清]何如銓:《桑園圍志》卷十五《藝文》。
③ 咸豐《順德縣志》卷五《建置略二·堤築》。
④ 民國《東莞縣志》卷九十九《沙田志一·公牘》。
⑤ 梁必騏、葉錦昭:《廣東的自然災害》,廣東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8、42頁。
⑦ 民國《東莞縣志》卷九十九,《沙田志一·公牘》。
桑田,將來水患有不可問者」①「築壩拒水,利在己,害在人,利在目前,害在日後」②。
面對無計劃圍墾所帶來的危害,地方官員以及鄉紳提出了一些防禦水患的措施,如修築堤圍。基圍可以起到保護田地,保證灌溉的作用,但是由於當時修築堤圍時,並沒有進行合理的計劃安排,盲目的、自發的的修築,加之方法的欠缺以及修築費用的不足,使得堤圍的質量不高,不但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反而使水患增多,所以才有人提出「此急計非本計也」③,「廣東水患,患在多堤,無堤則害多利少,多堤則利多而害亦隨之」④。清朝從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開始限制圍墾,「伏查粵東近海沙灘先於乾隆三十七年奉前督憲李,以出水要區,恐高築堤垸有遏水勢奏禁開墾,不准報承」⑤,但到乾隆五十五年時,「前撫憲孫,以粵東田少人稠,產穀不敷民食,議請沿海無礙水道之沙灘給民承墾升科,以千頃為計」⑥,於是放鬆了對圍墾的限制,但仍有定例,「仍云瀕臨江海湖河處所沙坦地畝,如有阻遏水道為堤工之害者,毋許任意開墾,妄報升科,如有民人冒請認種以致釀成水患,即將該民人家產查抄,嚴行治罪」⑦。雖然有千頃的規定,可是仍然不能滿足人們的貪欲,「自乾隆五十五年弛禁起至五十八年,已墾至一千五百余頃,嘉慶元年至二十五年又添墾一千三百余頃,道光元年以來又增墾二百六十餘頃,統計開墾至三千餘頃之多」⑧,而且「所墾者不僅大海淤沙,甚至開及內河灘岸」⑨,所以清政府實際上無法加以限制。面對水患危機日增,道光年間嚴加整治。從道光九年開始,又對在海口築田加以限制,規定「沿海之番禺、順德、香山、新會等縣」嚴禁報墾沙坦⑩。再如拆毀石壩,「疏瀹入海下流石壩,未築者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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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民國《東莞縣志》卷九十九,《沙田志一·公牘》。
②③⑤⑥⑦⑧⑨ [清]何如銓:《桑園圍志》卷十五《藝文》。
④ 轉自《珠江三角洲農業志》,佛山地區革命委員會1976年初稿,第88頁。
⑩ [清] 何如銓:《桑園圍志》卷十二《防患》。
已築者拆,此本計也」①,道光十年,開始拆毁了一批靠近海口和靠河沙坦的石壩,以疏通出海水道,「勘明有礙水道應行拆毁之堤椿壩閘,番禺縣屬五處,東莞縣屬八處,順德香山兩縣各十七處,新會縣屬四十二處,總共七十二處」②。是否全部拆除,並沒有完全的記載,但仍然立碑永遠示禁。可見,隨著沙田的大量墾築,珠江三角洲的江河出海口變窄,潛伏了水患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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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 [清]何如銓:《桑園圍志》卷十五《藝文》。
二、影響潮汐的發生,破壞了潮汐生態
珠江三角洲一帶的農民很早就懂得利用潮水的漲落來灌溉農田,「濱海之地以潮汐為血脈」③,「顺邑襟帶江海,地涵滋潤,潮水去來複為灌溉,其高田為潮水所不及者無幾也」④。因為潮水含有的鹽度較大,會影響農田的收成,「其味鹹,雨則溪澗之水勢高於潮而為利,旱則溪涸潮溢,殺禾無遺,反為害也」⑤,因此潮水的利用十分講究,要預防鹹潮帶來的危害。所以農民在修建堤圍時設置了閘門,根據當地的潮汐規律起閉閘門,以吸納或排除堤內的農田用水,從而減小鹹潮的危害,降低農田的損失。最初堤圍是順河道水流的走勢而修築的,目的在於保護沿河和沿海的耕地,因而適當的修築有利於潮汐的灌溉,但是如果毫無計畫的濫修,就會改變潮汐的傳播規律。堤圍的修築,使得江面變窄,潮汐湧入江口的壓力增大,更易損害農田的水利設施,引起灌溉系統的失靈,因而堤圍的修築,不但不能保護農田,反而會增加鹹潮災害的發生。一旦颶風發生,使得潮汐成為了一種自然災害,「康熙五十一年八月颶風,海水失潮,一日夜溪港皆竭」⑥。水道變窄,潮汐湧流入江的潮水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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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⑤ 雍正:<揭陽縣志>卷一,《星野·潮汐》,雍正九年刻本,載《稀見中國地方志匯刊》四五冊,中國科學院圖書館選編,1992年12月第1版,第25頁。
④ 乾隆:<順德縣志>卷四《食貨志·田賦》,乾隆十五年刻本,載《稀見中园地方志匯刊》四五冊,中國科學院圖書館選编,1992年12月第1版,第854頁。
⑥ [清]屈大均:《廣東新語》卷四《水語·廣州潮》。
使珠江腹地的漲潮低落,影響了潮汐的灌溉與利用,造成糧食的減產。潮汐的變異對生態造成了嚴重影響。水生動植物依潮汐生長,這種變化導致某些動植物種類的繁衍受到損害。以廣州地區的潮水為例:「廣州潮,以朔日長,至初四而消,以望日長,至十八而消,謂之水頭。以初四消至十四,以十八消至廿九、三十,謂之水尾。春夏水頭盛於晝,秋冬盛於夜。春夏水頭大,秋冬小。」①魚的繁殖和潮水的關係甚密,「水頭魚多,水尾魚少」②。一旦潮汐變異,則嚴重影響魚的繁殖。此外,江河的潮汐升降對依託潮汐生息繁衍的各類水生物如蟛蜞、蝦、蟹、蚌、蛤、螺、蜆、禾蟲、青蛙……都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許多水生動植物的減少和退化,表面來看好像都是自然災害,但與人們的盲目造田不無關係。
珠江三角洲的沙田墾辟後多採用基塘的養殖方式。由於基塘當中的塘泥含有大量的有機質和氮磷鉀等肥料,當潮水退時,這些有機物會隨之流入海中,使沿海的藻類植物過渡繁殖,產生有毒的物質,威脅到海洋生物的生存,使魚貝類大量死亡,造成了漁業的減產。可以推斷,赤潮的災害與人工造田不無關係。赤潮是一種自然現象,也是人為因素引起的。它是在特定的環境下,海水中某些浮游植物、原生動物或細菌爆發性增殖或高度聚集而引起的一定範圍、一定時間的水體變色現象,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海水的富營養化。泥沙是營養物質進入海岸水域的主要來源之一,現代研究表明,99%的有機物來自泥沙。由於吸附在泥沙中的有機物質可能停留幾年到幾十年,因此人類活動對海洋所造成的影響是潛在的、長期的③。如果說沙田的形成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那麼從宋代開始,加上人為的因素,泥沙當中含有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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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清]屈大均:《廣東新語》卷四《水語·廣州潮》。
② 宣統《南海縣志》卷二《輿地略一·前事沿革表》。
③ 吳永勝:《泥沙對富营養化和有害赤潮形成的影響》,摘自《中國有害赤潮信息綱》。
機物質就越來越多,「以海上淤泥隨潮而積,人居所流之惡歸焉……以污垢多而新也」①,造成赤潮的現象也是有可能的。「萬曆三十八年大水,南河尤甚,水色黑,魚蝦浮出」②,「崇禎二年牡蠣血生南頭海灘,剖之有血,遍灘皆然,民不敢採食」③,「順治六年五月,海上流血」④。雖然史料當中記載沒有明確解釋這些現象,但這很明顯是赤潮造成的現象。當赤潮發生時,大量的藻類附著於魚、蝦、蟹、貝類的鳃部,使其窒息死亡。赤潮生物耗盡了海水當中的氧氣,致使局部海區失去了淨化能力,從而使海水發生變色。更為嚴重的是,赤潮危害到人的健康,在明清時代,人們對它還沒有充分的認識,不少人吃了被毒死的魚貝類,或者就會導致疾病的發生,甚至是死亡。這是過去三角洲濱海地帶的人們壽命短的原因之一。
三、對漁業生產和海產養殖業的損害
廣東漁業素稱發達。珠江盛產魚花,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魚苗,「魚苗,亦名魚花。來自西江,隨漲而至,取之者多南海九江村人」,「魚苗非潦不來,然潦急則去,潦徐則留」。⑤海岸的灘塗、河口、濕地往往是魚類回游、產卵、覓食、避敵的重要場所。從明代到清代,沙田圍墾的區域和堤圍的修建不斷地向西北江的下游發展,直抵珠江的入海口,從而使得珠江的出海口越來越窄,潮汐來時,由於海水與淡水的交换,不能緩慢地進行,從而改變了江水生態,加上急潦暴發,魚苗隨著急潦而走,流失了魚苗。同時由於在圍墾之初,沒有考慮到灌溉的來源,造成圍而不墾的現象,結果,破壞了魚蝦蟹的棲息環境,甚至破壞了它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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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清]屈大均:《廣東新語》卷十四《食語·穀》。
② 民國《陽江志》卷三十七《雜志上》。
③ 康熙《新安縣志》卷之十一《防省志·災異》。
④ 民國《東莞縣志》卷三十二《前事略四·國朝一》。
⑤ [清]張渠撰、程明校點:《粤東聞見錄》卷下《魚苗》,廣東高等
教育出版社,1990年1月第1版,第115頁。
產卵場所。加上人類大量的水上作業,擾亂了魚類的繁殖,魚的產量
自然就會減少。嘉慶《東莞縣志》就明確指出:「近日沙田漲淤,江流漸淺,鹹潮漸低,兼以輸船往來,攪使驚竄,滋生卵育棲托無由,不惟海錯日稀,即江魚亦鮮少矣,此亦可以觀世變也。」①
廣東是古代貝類養殖業最發達的地區之一,養殖場地大部分在江河出海口和內灣以及泥沙底、水流暢通的區域,也就是在田少海多的地方。如《業蠣考》載牡蠣的生長環境,「沿海之氓,田少海多,往往借海為生」②。「水淡則蠔死,然太鹹則蠔瘦,大約淡水多處蠔易生,咸水多處蠔易肥」③。它們的生活環境要求的水溫、海水的比重、混濁度、鹽度以及營養物質很嚴格。海灘的大量圍墾,堵住了出海口,影響了潮汐的發生,使得海水與河水不能正常交換,改變了河水的鹽度和混濁度,破壞了牡蠣的生長環境,使得產量大減,「惟是今古滄桑水土變幻,仍在不測之目」④。再如新會地區,「*[虫 雷]產崖門海坦中,種以小者,一二年方大,惟鹹潮多則*[虫 雷]肥」⑤,水的鹽度的改變,使*[虫 雷]的產量大減。由此可見,棲息地的破壞,會對魚貝類的生存環境產生巨大威脅,造成水產資源的減耗。蚶也是適宜咸水生長的貝類,水鹽度的改變同樣也對其造成影響,「放蚶,蚶苗販自閩省,其質至細而價甚高,亦咸水放於泥坪,養之不數月獲息甚夥。淡水漫入即群斃,更或蚶虎,族生亦收成減半」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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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嘉慶《東莞縣志》卷十五《輿地略十四·物產下》。
② 轉自趙希濤:《中國沿海環境變遷》,北京海洋出版社,1994年版,第75頁。
③ 道光《香山縣志》卷二《輿地下物產》,載《中山文獻》(三)。
④ 民國《東莞縣志》卷十五《輿地略·物產下》。
⑤ 光緒《四會縣志》編一《物產》。
⑥ 嘉慶《澄海縣志》卷之六《風俗》。
四、基塘種養代替農田耕作,有利也有弊
珠江三角洲是個低窪之地,新墾沙田更為潦涝之區,隨著堤圍的不斷修築,農田排水日加困難,於是迫使其推廣基塘的種養生產方式,新的生產方式改變著珠江三角洲的自然生態環境。基塘種養有其進步的一面,它使水歸低塘,基高便於種植和防水,同時能充分利用動植物的排泄廢物,形成互補的食物鏈,是農業生產的新創造。然而,基塘的生產方式也嚴重破壞了植被,耕地面積嚴重受損,深挖的魚塘再也恢復不了農田。大面積農田的損失是生態危機的表現。明初,人們只是將一些地勢低窪、水潦頻仍、生產條件較差的土地深挖為塘,這種做法有利於充分利用土地。發展到清代以後,隨著基塘利益的不斷增加,人們逐漸的開始把一些肥沃的沙田也挖為魚塘,「廣州諸大縣村落中,往往棄肥田以為基」①,結果使得農田面積減少,特別是乾隆二十四年以後,廣州成為一口通商,對生絲的需求擴大,從而刺激了人們大量地發展基塘農業,出現了「棄田築塘、廢稻樹桑」的熱潮,耕地被大量的挖塘,稻作生產受到排斥。鴉片戰爭以後發展更為迅速。基塘的生產方式獲得的只是利害相兼,如果管理不善,任其自身的循環發展,到最後也只能成為廢棄的魚塘;而農田一旦喪失,不只是難以恢復,更重要的是造成了糧食的減產。如龍山鄉「鹹同之間,村西良槎大帽閘裏尚有民田數十頃,皆種粘稻,今帖息以樹桑,無複有稻花之香矣」②。順德地區「縣屬至光緒末年,禾田多變基塘,蒔禾之地,不及十一,穀之登場亦罕矣」③。雖然珠江三角洲地區發展了商品性的農業,但是糧食的產量卻有減無增,只好依靠外省的輸入,這不能不說是盲目的發展基塘業所產生的結果。現在有
研究表明,對大多數的沙田來說,比較合理的結構是水稻占耕地的65—70%,魚塘則占5—10%,④它說明盲目開挖魚塘,嚴重損害了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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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清]屈大均:《廣東新語》卷二十二《鱗語·魚》。
② 譚棣華:《清代珠江三角洲的沙田》,廣東人民出版社,1993年1月第1版,第204頁。
③ 民國《順德縣志》卷一《物產》。
④ 廣東省農村研究中心編:《廣東農業發展戰略研究》,1984年9月版。
新的養殖法也帶有嚴重的致命傷。它使物種處於封閉的生態系統,近親繁殖,隨著時間的推移,會產生物種的退化和有害物質的滋生,醞釀著新的災難。《廣東新語》記載:魚「大率出於海者十之七,出於江者十之三,然皆美於池塘者也」①,這是說海鮮、江鮮要比池塘所養的魚鮮美。更有甚者,有些地區養育
方法不對,局限於封閉養殖,有的魚已經變了味道,「畜於池塘者臭不堪食」②。「鳊魚,小頭縮項闊腹弓脊,綑鱗色青白,產江中,陂塘亦有之,然不及產于江者鮮美」③。有的地方由於技術條件較差,將魚苗放于水中之後,就不再進行管理,並且對魚病缺乏有效的防治技術,從而出現了鯉魚「海鯉金赤色,大者十數筋,畜池塘者大不過二筋」④的現象,造成了明顯的物種退化。另一方面,堤圍的大量修築,使得大水來時無以宣洩,魚塘當中的水漫溢,魚苗大量的流失,如順德龍江鄉「嘉慶十八年癸酉,西潦水漲,塘魚多溢」,「道光九年已醜,潦水大至,魚塘半溢」,「十四年甲午大水,魚塘多溢」,「十七年丁酉夏五月,潦水大至,六月複至,七月始退,魚塘多溢」。⑤更重要的是,沿海灘塗圍墾之後,生態要發生變化,水流的淤積作用減慢,水質改變,含鹽度降低,圍墾區原有的生物品種將漸趨滅絕或生勢微弱,而另一物種的形成又需要很長的時間,這意味著,原有的生態資源在圍墾中受到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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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清]屈大均:《廣東新語》卷二十二《鱗語·魚》。
② [清]張渠撰、程明校點:《粵東聞見錄》卷下《雜魚》,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年1月第1版,第116頁。
③ 宣統《高要縣志》卷十一《食貨第二·物產》。
④ 道光《香山縣志》卷二《輿地下·物產》,載《中山文獻》(三)。
⑤ 民國《順德龍江鄉志》卷一《编年》。
五、低濕地的喪失,使水禽和涉禽的生存環境遭到破壞
濕地是眾多動植物的庇護所,是僅次於森林的物種多樣性最豐富的場所,特別是水禽和涉禽的繁殖地與棲息地。珠江三角洲在沒有開發或者說還沒有充分開發之前,曾是眾多鳥類越冬的去處,許多的鳥類長期留住在此,其中以江鷗、鶴類、鷺鳥、野鴨特別多,文獻中常記。如「鷺,水鳥也。林棲水食,群飛成序」①。「有水鶴,亦小,狀類白鷺,其性通風雨,有風雨則鳴而上山,否則鳴而下海,尋常多在榕樹」②;「江鷗,在漲海中隨潮上,常以三月風至,乃還洲嶼,頗知風雲」③;「野鴨,比家鴨小,色雜青白,背上頗有文,短喙長尾,卑腳紅掌,性肥而耐寒,常入水取百蜆食之,又名蜆鴨」④。這些鳥類通常在濱海沙灘或者是水中的小島上活動,並且在淺水處覓食魚蝦和水生植物。珠江三角洲被開墾以後,對濕地的生物資源進行了過度的利用,嚴重破壞了濕地生態系統的平衡。沙灘和水域的大量圍墾,使濕地的面積大量減少,許多水鳥、涉禽賴於棲息和覓食之地日益縮小和消失,從而造成了鳥類數量的急劇減少,甚至造成了一些珍貴物種的滅絕,如「潮將至則先鳴」的鹡鹡⑤,生於海邊「夜當潮漲則鳴」的潮雞⑥,都日漸稀少。據現在的研究,中國現存的鷺類有20種,都屬於珍貴的鳥類。全世界已經開始了對濕地的保護,中國有眾多的濕地,已有6個被列入國際重要濕地名錄,⑦但是卻沒有廣東地區,這明顯是由於珠江三角洲自明清以來的過度圍墾,破壞了大量的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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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明]李時珍:《本草綱目》卷四十七《禽部》,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82年11月第1版,第2575頁。
② [清]屈大均:《廣東新語》卷二十《禽語·鶴》。
③ [清]屈大均:《廣東新語》卷二十《禽語·江鷗》。
④ [清]屈大均:《廣東新語》卷二十《禽語·野鴨》。
⑤ [清]張渠撰、程明校點:《粵東聞見錄》卷下《水鳥知風》,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年1月第1版,第108頁。
⑥ [清]張渠撰、程明校點:《粵東聞見錄》卷下《潮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年1月第1版,第109頁。
⑦ 《中國生物多樣性國情研究報告》編寫组:《中國生物多樣性國情研究報告》,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8年2月第1版,第91頁。
明清時期珠江三角洲的圍海造田已給後一代人留下了種種隱患,時代發展到今天,有些地區仍然存在盲目圍海造田的現象,而且不僅僅局限于造田,有的甚至是建造工廠和民房,生態環境的惡化更是顯而易見。歷史的經驗證明,自然生態環境只可以滿足人們的需要,但不能滿足人們的貪欲,有效的利用生態環境,又有效的保護她,才是人類必須擔負的歷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