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薯又名甘薯,山东俗名地瓜,属于旋花科块茎植物。因其含有大量淀粉,可以作为:粮食的代用品。 番薯原产于美洲,后传人吕宋,明万历年间传人闽广,清乾隆年间开始传人山东,鸦片战争前后逐步
推广全省,后成为山东劳动人民的主要食品,在有些县分,几乎取代了其他粮食作物,约占每年农村人口主食的三分之二。因此,弄清番薯在山东农村传播的程度及其原因,对番薯在山东全省传播历史进行研究,具有历史和现实意义。
为什么番薯在山东的传播如此迅速.而又很快为全省劳动人民所接受呢?这要先了解清朝山东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般情况。
明末清初,经过了长期战乱,山东农村遭受到极大破坏。人口锐减,土地荒芜,出现了田多人少的局面。据顺治初年记载:山东“地土荒芜,有一户之中,止存一二人,十亩之田止种一二亩者,……荒多丁少”。[1]以兖州府泗水县土地情况为例,明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清丈田亩, 共有“额地五千七百余顷”。此后,“人死地荒”,到“清朝初纪”,再一次清丈地亩, “不满二百顷”, 只剩了不到3.5%的土地。[2]以兖州府峰县人口情况为例,明清之际,“数十年来,民弃本业”,“流离转徙, 亦已过半”。[3]此外 再如东昌府高唐州,“崇祯庚辰、辛己年间(公元1640年一公元1641年),饥荒兵燹,逃亡殆尽。至国朝定鼎, 户口尚称寥寥”。顺治四年(公元1667年),高唐“豁除逃亡人丁四万五千五百六十二丁”。[4]清平县“自明季鼎革兵燹后,清邑屡经残破,户口寥寥”。顺治四年,全县“豁除逃亡人丁二万三千四百四十一丁”, 只剩“人丁一万八千六百有奇”。[5]莘县在明崇祯年间,有三万五千八十三丁。“国朝定鼎以来,户口寥寥”。顺治四年统计,“除豁逃亡人丁二万七千七百七十丁”。 只剩了七千三百一十三丁, 相当于崇祯时的百分之四点七。[6]
随着清初政治上的稳定,山东在经济上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到康熙末年,“休养生息,民康物阜, 万民享乐。利之休庶,娄获裁培之荣,较前已为倍盛”。[7]这些对清统治者阿谀恭维之词,未免有所夸大。但自此之后,山东人口骤增,土地垦殖日盛,确是历史事实。
自乾隆年间开始,到鸦片战争前为止,从山东全省人口数字与土地总面积来看,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1),全省总人口为,12,769,872人,土地(民田)为97,105,407亩,人均土地为7.6亩。[8]乾隆三十一年(公元1767年),全省总人口为25, 634, 566人, 土地(民田)为96,?14,003亩,人均土地为3.77亩。[9]乾隆四十九年(公元1784年),全省总人口为25,477,633人, 土地为92, 491,670亩,人均土地为3.62亩。[10]嘉庆十七年(公元1812年),全省总人口为28,958,764人,土地为98,634,511亩,人均土地为3.41亩。[11] 从上述人口、土地数字来看, 自乾隆十八年起,到嘉庆十七年为止,近六十年间,山东的土地只增加了1,529,104亩,增长率为0.16%;而人口却增加了16,188,892口,增长率为123%。人口增长率大大超过了土地增长率,人均亩数,由7.6亩下降到3.41亩,下降了一半以上。
人口与土地增长比例严重失调,因而就出现了人多地少,粮食不足的矛盾。
山东农村在清代每亩土地产量多少?每年每人平均所需粮食多少。这首先要弄清楚的。
青州府高苑县地处黄河以南,就土质来说,处于山东各县的中等水平。康熙年间记载:“家以八口为率,户三十亩。时虽丰稔,亩之所入,不过一钟”。[12]按“钟”为春秋时齐国的“公量”。 即四升为豆,四豆为区(瓯),四区为釜,—卜釜为钟。以后来的升斗石汁算,为六石四斗。春秋时代的升,约等于今市升0.2升。合计当时每亩产一钟,相当于今一石二斗八升。每家八口,每户三十亩,每人平均3.75亩,丰收之年,每人每年平均4.8石,完全可以温饱。但在嘉庆年间,每人平均亩数小于3.75亩。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即是在丰收之年,山东劳动人民,也难免受饥挨饿。
频繁的灾荒,是山东劳动人民迅速接受番薯普遍推广的又一因素。
山东在历史上是一个老灾区,素有“十年九灾”之称。 康熙年间,就不断的发生水旱灾荒。乾隆以后,重灾大灾,相继发生。乾隆十一年左右,山东半岛登、莱、青三府,连年发生罕见的水旱灾害,各府州县,城乡内外,尽成泽国,饿殍盈路,死亡枕藉。当时在潍县做知县的郑板桥,作《逃荒行》。诗记之。“十日卖一儿,五日卖一妇,来日剩一身,茫茫即长路。长路迂以远, 关山卒豺虎,……豺狼白昼出,诸村乱击鼓。嗟予皮发焦, 骨断折腰膂, 见人目先瞪,得食咽反吐。……道旁见遗婴,怜拾置担釜;卖尽自家儿,反为他人抚,”[13]这次大水灾,经过了三四年之久, 才得以恢复家园。但十年之后,到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午),潍县周围,又发生了特大灾荒。魏来朋的《鬻子行》对此有真实的写照:“潍北邑当丁丑年,沿海村落少炊烟。无麦无禾空赤地,家家真乃如磬悬。膝下娇儿莫能蓄,百年铜钱即便鬻。但令得主免饥饿,宁甘下贱为人仆。交钱交儿说分明,钱交儿不随人行。翁亦无耐强作色,驱之使去终不能。望儿挥手频频打,旁观谁是解救者。频打频来怀中藏,儿声长号翁如哑”。[14]这些诗篇,描写劳苦大众因灾荒而饥寒交迫,卖儿卖女,骨肉离散,悲惨凄切,读了催人泪下。此后,潍县道光十三年(公元1933年)“大疫”;道光十五年(公元1835年)春“大旱”’夏“霪雨连绵”,秋发生虫灾;道光十六年(公元1836年)“大饥”、“瘟疫流行”,“饥民赴奉天就食”。潍县城内,饥民充斥,道 相望。“凡乡中来者,夜则露宿,昼则枕藉。一日一夜,不过食粥一瓢。饥寒既久,人非铁石,能勿病乎?且城隍庙、武衙门,昼夜聚处,生死杂错。产于庙者十口,幼儿生花者千人。臭秽之气,溢于街巷。至五六月,各村各隅,死者相属。虽小康者不能具材木,贫者皆以土掩之。全家 尽者无算”。[15]潍县这样,胶东其他地区莫不如此。登州府福山县,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至五月尽无雨。六月初霪淋匝月。秋抄烈风拔木,禾稼尽仆。”[16]栖霞县, 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飞蝗至,次年春,斗米千钱,民间鬻卖男女”。[17]黄县于乾隆十二年“夏蝗野生,食谷叶殆尽。大饥”。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大饥,斗粟钱一千七百文, 饿殍载道, 卖子女者无算”。[18]莱州府胶州直隶州,据统计,自顺治元年开始(公元1644年)至鸦片战争为止,近二百来年,水旱蝗雹地震等自然灾害,见于记载者五十次左右。[19]山东北部的武定府青城县,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大旱千里。室内器具俱热。风炙树木,向西南辄多死。…….(谷)斛斗至制钱二百五十文。”这年六月,劳动人民,“白天津南武定府逃走者多。路人多热死,井多无水,河浅船不可行”。[20]山东南部的沂州府郯城、兰山(今临沂县)两县,地势低洼,久而不雨则旱,一旦遇雨则涝。这一带“本水乡,村外之田辄曰湖,十岁九灾”。劳动人民饥寒交迫,“游食四方,浸以成俗”。只好“北走关东,南渡江淮,远至福建,”“携孥担橐,邀侣偕出,目曰逃荒,恬不为怪。故兰(山)、郯(城)之民, 几与凤阳游民同, 到处流亡, 以四海为家。”[21]
山东本来就人多地少,丰收之年尚且难以维持温饱,再加以如此严重频繁的自然灾害,故而加重了人多粮食少的矛盾。
清代山东大量经济作物的种植,占用大量农田,乃是山东劳动人民容易接受番薯种植的重要因素。
首先是棉花的种植。最早在山东种植棉花见于记载的,是明朝中叶。嘉靖年间,青州府临朐县:“民勤耕务, ……亦颇种棉花为布。”[22]万历年间,兖州府汶上县:“棉花:漕河以西,地多宜之”;“布:河西乡民多纺织之”。[23]到了清代,棉花在山东作为商品大规模种植还是在运河流域。如运河以西,黄河以北的曹州府濮州,在康熙年间,“其他肥饶。木棉一亩,可拾二百斤(花)。有万亩之家者,其尚奢,楼观相望”。[24]该州有“木棉成家者二三人,各巨万”。[25]
康熙末年,巨野县的棉花,已经由以前的“白一色”, 而发展到“紫花、湘花、茧花、豆花四种”。[26]荷泽县“地多木棉,以棉为布。木棉转鬻四方,其利颇盛”。郓城县“其地广衍饶沃,土宜木棉,贾人转鬻江南,为市肆居焉。五谷之利不及其半”。定陶县“所产棉布为业,它晶皆转鬻”。[27]乾隆年间,东昌府之“高唐、夏津、恩县宜木棉,江淮贾客,列肆赍收, 居人以此致富”。[28]冠县种植棉花是自嘉庆年间开始的。山西灵石县人梁永康任该县知县, 看到冠县“多沙地,民无以供赋,辄逃匿”。梁永康为了保证田赋的征收,先拨出“额地百七十二、顷有奇,沙浅者,使民改种木棉”, 结果“利倍树谷”。[29]后来,梁永康自己说:“邑多沙地,土性与木棉宜,河北(指卫河以北)清水各庄,种棉者多,夙称富庶。……余周履四境,业将沙压过甚者,……”谕民改种木棉。近日试种者,多获其利”。[30]运河东岸,马颊河以南的清平县,嘉庆年间,“四野多沙土,人多种木棉,连顷逼塍,大约所种之地,过于种豆麦,…·盖有力种者,固可得力”。清平县的棉花市场,“向来新集最盛。”到嘉庆初年,王家庄、康家庄、仓上等处,亦多买卖。四方贾客云集, 每日交易以数千金计”。[31]夏津县在乾隆年间,从城西南开始,沿城南、城东南、正东,一直到城东北乡共十五个里,都“地肥宜木棉”。农民卖棉花的市场集中在城内,“自丁字街口,又北直抵北门, 皆为棉花市。秋成后,花绒纷集,望之如茶”。夏津县“年之丰歉,率以此为验”。[32]山东西部运河流域如此,其他府县棉花的种植也在逐渐普及。如济南府历城县,乾隆年间“棉处处有之,东北乡独多”。[33]章丘县西锦乡白云湖,“宜木棉,秋夏之交,木棉花发,云罗绮布,不减黉堂夜雪时”。[34]长清县于道光八年,每年向清政府“额解阔布一项”,计三百三十八匹有奇。这一方面说明长清县种棉花之普遍,另方面也说明了该县“各乡民勤纺织, 机户甚多”。[35]青州府寿光县,“棉花,…,又名班枝花,其绒可弹为棉,纺为纱, 织为布。寿邑向有之,近日种之者尤多,新旧猕河之侧, 村民大抵以种棉为业”。[36]莱州府胶州,种棉花较晚,大约在嘉道时期才普遍种植。据记载:“草棉宜沙土,胶自近岁连鄙,始渐种之,与稼穑同”。[37]
其次是烟草的种植。烟草种植何时传人山东?尚待研究。山东地方志最早关于烟草的记载是顺治年间。滋阳县志记载:“蔫(即烟)之为物,滋阳旧无其种。自国朝顺治四年间,城西三十里颜村店、史家庄创种。相习渐广,至今(康熙十一年)遍地栽蔫。每岁京客来贩,收卖者不绝。各处因添设烟行,稍为滋民一生息云”。[38]到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方苞指出:“种烟之利独厚,视百蔬则倍之,视五谷则三之”。据他说:“上腴之地,无不种烟”, 他说的就包括山东在内。[39]由此可见,山东在乾隆初期,种植烟草已经是很普遍了。看来,滋阳以西的济宁州是山东种植烟草最多最早的地区之一。早在康熙年间,“济州种烟,…大约膏腴尽为烟所占”。当时城东人臧咸(号虚斋)算了一笔种烟帐,“方亩之地,种烟草三千株”。“以中数计之,亩得烟叶五百斤,斤得钱十五文”,合计亩得七千五百文[40]。寿光县的烟草种植,是从济宁传来的。据记载:“烟草,寿邑星无是种。自康熙时,有济宁人家于邑西, 购种种之,获利甚赢。其后居人转相慕效。不数年而乡村遍植,负贩者往来如织,遂成邑产”。[41]由于济宁地区农村大量种植烟草,到乾隆年间,“济州之产,甲诸郡。齐民趋利若鹜”。[42]鸦片战争之后,到清朝末年,山东烟草的种植从地域来看,进一步扩大。东平州“菸(烟)叶销售直隶客商,岁约十余万斤”。[43]肥城县“菸叶,…随地种植, 可获厚利”。[44]清末以来,昌潍一带著名的产烟区,已经形成。 莱州府志记载:“烟草之著于本境者,昌(邑)潍(县)较胜。 潍胜昌, 昌胜掖(县)。昌邑昔种烟草(注:俗名旱烟),今皆用潍烟”。[45]宁海州(今牟平县)“烟草一名菸,一名淡巴菰,……园户多莳种以利”。[46]
除了棉花、烟草大面积作为商品生产而外,山东种植瓜果花木也很普及。荷泽县的牡丹、肥城县的水密桃、益都县的银瓜、乐陵等县的金丝小枣、沂蒙山区的柞树,山东半岛各县的苹果等都是满山遍野,大面积种植。有的行销全国,有的誉满中外。占有耕地面积也相当可观。
总上来看,清代山东本来就地少人多,地瘠产低,再加以灾荒频仍,经济作物扩大种植,这就决定了人均口粮的大幅度下降,出现了严重粮荒。劳动人民为了生活下去,除大批逃亡他乡外,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利用代食品,就成了摆在人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据近年来学者研究,番薯之传人我国,约在明朝中叶。其传播来源与途径大体有三:(1)由缅甸传人云南;(2)由安南传人广东;(3)由吕宋传人福建。[47]此后,再经过这三条道路传布全国。但山东的番薯是由福建传入的。
明朝万历年间,福建长乐商人陈振龙,“历年贸易吕宋。 久驻东夷, 日靓彼地土产朱薯被野,生熟可茹。询之夷人,咸称薯……同五谷,乃伊国之宝, 民生所赖。但此种禁人中国”。后来,陈振龙“目击朱薯可济民食,捐资阴买,并得岛夷传种法,则带归闽地”。[48]时间大约在明万历二十一年(公元1593年)五月陈振龙回到福建,其子陈经纶,“诚恐性不合”,在“本屋后纱帽池边隙地试栽”。经过试种,秋收后“果有成效”。在此之后,陈经纶上书当时的福建巡抚,浙江钱塘人金学曾,“以敬陈种薯之利益”。金学曾是一个有头脑的官僚。他最初并不盲目相信,随“即觅地试栽。俟收成之日,果有成效”,才决定在全省推广。万历二十一年,恰好福建碰到多少年来少有的严重灾荒。巡抚金学曾,为了“筹备荒策”,敦聘陈经纶为“门下士”,协助其推广番薯,以济民救灾,在陈经纶精心筹划之下,金学曾颁布了“海外新传七则”。并“饬所属如法授种,复取其法:刊为海外新传, 遍给农民”。当年秋收, 番薯“大获,远主食裕”,度过了灾荒。福建劳动人民“德公(即金学曾),故复名金薯”。这就是番薯称“金薯”的由来。自此之后,番薯在福建才安家落户,开花结果。
清朝康熙初年,陈经纶之曾孙,陈世元之父陈以柱由海路北上浙东鄞县(即宁波)经商,见当地“多旷土,……阴栽种”,“地迩斥卤及诸硗确”, 他再次把番薯由福建传播到浙江,“教其土人如法布种”。-番薯在浙东的传播, 起初也带有试验性的。在这种盐碱不毛之地上种番薯,能否取得成功,陈以柱自己也“犹疑与土宜不协”。但番薯当年“经秋成卵,大逾闽地”,终于取得了意料之外的成效。
清朝乾隆年间,陈经纶之五世孙,陈以柱之子陈世元“久客胶州”,在古镇经商。清朝的胶州,是山东半岛的重要通商之地,也是山东五大
交通枢纽之一。据康熙年间记载:“山东要害之地凡五:临清南北之咽喉也,武定燕蓟之门庭也,曹濮鲁卫之藩蔽也,沂州淮徐之锁钥也,登莱边卫海东之保障也”。[49]而古镇, 又是胶州的两大海口之一(另一为唐岛口),故称古镇口。古镇地势险要,“在大珠山前,海道迤西”,因“北岸多礁石”,所以“从来船所不泊之地”,“船不敢以近岸”。即“间有商船上载,必停舡中洋,用小船拨运”。虽然如此,古镇在清代成了江南、关东各地商人 集之中心,商业繁盛,人口密集的大市镇。[50]
乾隆十年以来,胶东地区连年水旱蝗灾频仍。清政府从国库拿出银子“数百余万”,“发帑赈恤”[51]。由见于此,陈吐元根据其父陈以柱在浙江鄞县教种番薯得出来的“东西南北无地不宜”正确结论,决定将番薯继续北移。
乾隆十五年陈世元与同乡商人余瑞元、 刘曦等,“捐资运种,及
应用犁锄铁钯等器”,并从福建敦聘种薯有丰富经验的老农,“同往胶之古镇,依法试栽”。[52]按:康熙年间胶州志,并无番薯记载。到乾隆胶州志记有;“番薯,闽人余瑞元、 陈世元、刘曦移种于胶滋息,适合土宜,因广其传焉。”[53]与上述陈世元记载正相符合道光年间志载,“番薯,俗名地瓜。 胶初无此产, 乾隆初年,闽商自吕宋携至,适合土宜。今蕃衍与五谷等,南鄙尤多”。[54]
劳动人民是最讲求实效的。陈世元等人在(古镇)的试种番薯,
并没有立即为当地人所接受,“始人犹不信可佐谷食”。等到当年“秋间发掘,子母钩连,如拳如臂,乃各骇异,咸乐受种。从此,番薯在古镇才被群众接受,并立定了脚跟。
陈世元等人在山东全省传播番薯,曾得到当地各级官僚、地主乡绅等大力支持。当乾隆十八年陈世元命令他的长子陈云将番薯由古镇向“胶州州治”推广时,得到“本籍举人纪在谱”和胶州知州周于智、宋文锦先后支持。“纪己在谱,字瑶编,少孤,躬操农圃。……长乃发愤读书,以乾隆十八年举人,试用山西夏县知县,多惠政”。[55]纪在谱等,“阁庄传种, 受法适收”。 知州周于智于乾隆十六年五月,出示布告,以示推广。宋文锦接替周于智于乾隆十七年任知州,将推广番薯经验,“汇收入志”。[56]到乾隆十九年, 番薯再由胶州向西邻县潍县推广移种,又得到潍县乡绅,曾任过山西沁水县知县的王某,“暨其亲邻,竞来传习,到处收掘”。[57]而以官府下令, 在山东全省传播番薯的,是当时任山东布政司使的李渭。
番薯在山东全面传播,到底在那一年?众说纷云,莫衷一是。
据我所见,山东方志的记载,其说法列表如下;
府县
传年代
传入过程
资料来源
沂州府费县
康熙年间
土向无此种,康熙年间洋舶从海外带来。
《光绪费县志》卷一,《物产》。
东昌府馆陶县
乾隆十一年
乾隆十一年,各州县奉文劝种于高阜沙土地。
《光绪馆陶县志乡土志》卷八,《物产》。
青州府安丘县
乾隆十四年
乾隆十四年,有越人携种至北郭,昂其直。
《道光安丘县志》卷十,《方产考》。
青州府诸城县
乾隆年间
近又有白藩来自闽粤,从前所无,今亦为土产矣。
《乾隆诸城县志》卷十二,《万物》。
青州府寿光县
嘉庆年间
万历年间,闽人得之于吕宋国,近则寿邑多种之。
《嘉庆寿光县志》卷九,《物产》。
登州府海阳县
乾隆十七年
相传明初自小吕宋入
中国,……乾隆十七年奉文劝种。
《光绪海阳县志》卷七,《物产》。
登州府黄县
乾隆嘉庆年间
明季闽人得之吕宋,乾隆嘉庆间,山东始知种植。
《同治黄县志》卷三,《物产》。
莱州府高密县
乾隆年间
出吕宋,乾隆间入中国。
《宣统高密乡土志》
莱州府平度州
同治年间
同治间始多种者,今可能大宗。
《光绪平度州乡土志》。
泰安府泰安县
乾隆十七年
清乾隆十七年奉文劝种于高阜沙土地。
《民国泰安县志》卷一,《物产》。
泰安府东阿县
乾隆十七年
自乾隆十七年各州县奉文劝种于高阜沙土地。
《道光东阿县志》卷二,《物产》。
泰安府东平州
乾隆十七年
自乾隆十七年各县奉文劝种于高阜沙土地。
《乾隆东平州志》卷二,《物产》。
兖州府宁阳县
乾隆十七年
相传明初自小吕宋入中国。乾隆十七年奉文劝种。
《光绪宁阳县志》卷六,《物产》。
济宁直隶州
乾隆十七年
相传明初自小吕宋入中国。乾隆十七年奉文劝种。
《咸丰济宁直隶州志》卷三,《物产》
曹州府郓城县
乾隆十七年
乾隆十七年奉文劝种。
《光绪郓城县志》卷三,《物产》
曹州府巨野县
乾隆十七年
乾隆十七年奉文劝种。
《道光巨野县志》卷三,《物产》。
济南府德州
明万历年间
吴川人(广东)林怀竺得其种于交趾。中国始种之。
《民国德县志》卷十三,《物产》。
从上表可以看出,山东地方志上,对番薯在山东开始全面推广的时间,记载不一。到底那一种说法对呢。
首先,《民国德县志》记载,广东吴川县人林怀竺,于明万历年间从“交趾”(今越南)传人广东,“中国始种之”。这是记述明万历年间番薯传人中国的途径之一,并不说明番薯传入山东,在山东全面普及等
问题。据广东省《光绪电白县志》卷三十;《光绪吴川县志》卷十,《民国桂平县志》卷十九等书记载:林怀竺原是一名中医,他给安南国公主治好了不治之症。后来,他经过层层关卡,费尽了千辛万苦,将安南“严禁”向中国出境的番薯,成功的带回了广东,然后再加以传播。[58]
其次-,康熙年间由海外传入山东说是完全错误的。我看过清初顺抬、康熙、雍正三朝所修,山东各府州县一百三十二种地方志,其中一百三十一种《物产》部分都没有“番薯”、“地瓜”的记载。我所见到的,只有“山药”、“芋”、“芋头”、“薯蓣”、“蓣薯”等类似的记载。按“山药”是薯蓣科植物,地下呈园柱形块茎,可供食用。在中医学上具有强脾健胃, 滋补肺肾的作用。所以, LU药、薯蓣、蓣薯都是同一种类不同的名称。至于芋、蓣头,南方又名芋艿,为天南星科植物,地下呈球茎,可供食用与药用。这两种薯类,都不同于番薯。只有武定府圳页治乐陵县志》上,有“地瓜”的记载。[59]到《乾催(27)乐陵县志》,仍有“地瓜”记载。“叶茎如泽荫,其根生瓜,腌食甚佳”。“《月令》:王瓜生,即此”。[60]从各方面考察, 这里所说的“地瓜”,并不是“番薯”。 一直到清末宣统年间, 乐陵县仍没有“番薯”的记载。由此可以推想,乐陵县引进番薯的时间,可能较迟,或不普遍。[61]
最后,乾隆年间在山东全面传播说。 其中说法不一, 多种多样。有的笼统的记载“乾隆年间”、“乾隆、嘉庆年间”。这种说法没有说明具体年代,不能说它完全错误, 但应该说是不全面的。“乾隆十一年,各州县奉文劝种”说,是毫无根据的以讹传讹。“乾隆十四年”说,是胶州东南邻县安丘县志记载。 系指陈世元传人胶州的年代。至于“道光年间”、“同治年间”,系指番薯在各该县传人的年代。因为番薯开始传人山东的年代,和在山东全面普及的年代是不相同的。’即是官府下令普及, 各州县开始种植的时间也有先后早晚,不可能划一。上表有八个县志记载:“乾隆十七年各州县奉文劝种”,系指山东布政使李渭于乾隆十七年十二月向全省所颁布的《种植红薯法则十二条》该《法则》的全文,我们在山东地方志上还没有发现记录,但在陈世元的《金薯传习录》上,却珍贵的保存了下来。因此,“乾隆十七年各州县奉文劝种”说,无疑是完全正确的。
李渭的功绩在于, 他将明代金学曾在福建颁布的《海外新传七则》,结合LU东的土地,气温、雨量等
自然条件,取长补短,因地制宜,
发展为《种植红薯法则十二条》,“以种薯为救荒第一义”,推行全省。从此,山东各州县,自乾隆十七年起,陆续推广种植番薯。
在山东协助和支持陈世元父子推广种植番薯有功的,还有官僚陆耀,陆耀江苏吴江县人,乾隆四十八、九两年出任山东布政使。他见到当时番薯在山东“虽间有种者,而遗利尚多,因而复为条例于篇,冀僚属中,留意民瘼者,广为劝导, 以补穑事所不逮云”。[62]因此,他继承和
总结了陈世元父子在山东推广番薯和李渭侣导种薯“以教山东之民”的经验,他权衡利弊,扬长补短,“刻有《甜薯录》一编,颇为明切易晓。……颁行各府州县,分发传钞,使皆知种甘薯之利:多为栽种”。从而在山东各州县进一步推广了番薯的种植面积。
当乾隆四十九年皇帝看过“陆熠所著《甘薯录》颇为详晰。著即钞寄刘峨(直隶总督)、毕沅(河南巡抚), 令其照明兴(时任山东巡抚)所办。多为刊布、传钞,使民间共知其利,广为栽种,接济民食”。[63]正因为陆耀在山东推广番薯有功,当年即擢迁为湖南巡抚之职。
番薯在由福建向山东的传播过程当中,薯种的贮藏和薯秧的繁育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如果掌握了技术,能在当地成功的贮种和
科学的育秧,一方面节省了成本费用和争取了时间,另方面也有力的证明了山东的自然条件,能完全适合番薯的成长和大规模的推广。
陈世元父子在向山东传播番薯的初期, 薯秧是由“闽省乘时采择”,然后再带到山东来的。在当时交通十分不方便的情况下,山东与福建无论从海运还是从陆路,都相隔数千里之遥,不但成本高昴,而且颇费时日。且经过长途跋涉, 薯秧“易烂: 易干,须用桶装藤,拥土其中,方易携带,……藤本须带根者, 力厚易活”。在运输途中,损耗颇多,非常麻烦。[64]在乾隆二十年冬,陈世元从山东“倦游归闽”。乾隆二十一年,他的长子陈云、次子陈燮,把番薯再次传人到河南朱仙镇;乾隆二—卜二年,陈世元的长子陈云、三子陈树,又把番薯传人到北京附近的通州。都是因为没有很好的解决薯种、薯秧问题,“未谙栽植法”,因此,“地纵屡迁,效皆不爽”而
影响到番薯的传播。 后来, 陈世尢接受了失败的经验教训,再次自愿携带薯子,契同孙仆,前往教种,甚属急公”。从而为番薯在北方较寒冷的地带大面积栽培,创造了有利条件。有鉴于此,清朝政府,于乾隆五十年七月,对于年逾八句,“教种有效”的陈世元,“赏给举人职衔,用示奖励”。[65]此外,地方官僚李渭、陆耀等在以官府名义推广番薯的同时,也叶·分注意薯补的窖藏过冬,薯秧的温床育培,以及“就近购采”等技术问题[66]
在陈世元等的倡导下,在地方官僚李渭、陆耀等全力支持下,番薯在山东的全面传播自乾隆十七年开始,以胶州为中心,向各州县推广。如乾隆二十四年,距胶州不远的威海卫, 已经“有种番蓣(即番薯)者”。[67]邻近胶州的青州府诸城县,乾隆二十九年记载:“近又有白薯,来自闽粤。从前所无,今亦为土产矣”。[68]鲁南沂州府,康熙年间州志只有“山药”的记载,到乾隆二十五年,除了种植“山药”、“芋”外,有了“地瓜,白色,根可食”的记载。[69]乾隆四—年前后,曲阜县“近年多种廿薯,即番薯,俗名红薯,生熟皆可食”。[70]乾隆二十五年,泰安一府七州县,“高阜沙土, 依法种植,最易生成, 之可以代食。 今所在有之。 俗名红芋、 白芋,又谓之地瓜”。[71]我查看了乾隆年间修的山东各府州县志共六十三部。其中在乾隆十七年前修的志书共十八部,没有一部有“番薯”的记载。四十五部在乾隆十七年以后修的, 共有三十九部书志, 虽然详略不同,都有“番薯”、“地瓜”的记载。只有六部缺乏记载。由此,我们可以大致看出,山东在乾隆年间大部地区已经普及了番薯。嘉庆时人吴其浚在谈到清代某些农作物迅速传播时指出:“近时木棉、番薯,航海逾岭,而江、而淮、而河、而齐、 煎, 赵。 冬日之阳,夏日之阴,不召自来,何其速也。”[72]
山东番薯的传播是不平衡的,在有些县分内,种植较晚。如青州府寿光县,邻近潍县,在胶州之西,一直到嘉庆初年才“多种之”。[73]沂州府费县,“道光以后, 始盛行种植。[74]”武定府商河县,道光年间,有一名叫张敏行者,世为农人。邑无地瓜,种自敏行始”。因此,张敏行“以此成家,积有资”,发了大财。[75]与此同时,莱州府荣城县,种植番薯,当地人民达到了“日食常佐”的程度,当时有“田家饭菜一半”的谚语。[76]平度州,“同治间始多种者”,到光绪,宣统年间,才“大宗”种植。[77]有少数县分,一直到民国初年,还没:有见到番薯的记载。
番薯在山东的全面传播,具有深远的意义。
番薯的种植,不但为山东农作物增加了一个新品种,填补了一项空白,而且部分地解决了粮食不足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当时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
第一,土壤是农作物赖以生长的基础,而土质以及土壤内部所包含的成分、水分、空气等是农作物生长好坏的关键因素。一定的土壤,适应一定的农作物的成长;一.定的农作物,向土壤提出一定的要求。
但番薯和其他农作物比较,对土壤的要求条件较低,适应各种土壤的能力较强。
番薯最适宜于沙壤,番薯茎叶丛生,藤蔓遍地,藤节着地,易生须根。番薯是块根植物,“子母钩连,小者如臂, 大者如拳”。[78]因此,要求土壤疏松,通风条件好,排水性强,而沙壤土地,恰好附合这些条件。据《日照县志》记载:番薯种植,“沙瘠倍—收”。[79]
番薯在其他板结性的土壤上也可以种植。 不过必须在“岁前滦耕,以大粪壅之……先用柴灰或牛马粪和匀土中,使地脉散缓,与沙土同,庶能行根”,有利于薯块成长膨大。[80]
番薯“宜于沿海诸卤壤”,特别耐碱性土壤。[81]乾隆年间山东布政使陆耀说:“海中人不业耕稼,惟掘地种甘薯。”[82]明代万历年间,商人陈经纶率先在我国传播番薯,就是在“枕山襟海,土瘠民贫”的福建沿海长乐县一带开始的。[83]清朝康熙年间,陈以柱又将番薯由福建传播到浙江鄞县,也是在“地迩斥卤及诸硗确”的盐碱土地上补梳成功的。[84]乾隆年间,陈世元等再次将番薯向北传播,又是在黄海沿岸的胶州古镇。
番薯之所以耐碱,并不是因为番薯需要从碱性土壤中汲取什么养分。而是因为根据番薯生长的特点,在碱性土壤中开沟降低地下水位,压盐上升,再引淡水冲刷盐分,从而达到改良土壤的目的。
山东是运粮河的流经之地,也是黄河的人海口。运河从鲁南衮州府峄县台儿庄由苏北进入山东境内,转向西北过微山、南阳、蜀山、东平等九湖,进入鲁西大平原,经过四府两直隶州十余州县,最后由德州桑园镇出境进入直隶,全长约一千公里。而黄河则从鲁西南荷泽、濮州由河南进入山东,向东北伸展,在寿张、东阿、东平三州县之间与运河相交,经长清、齐河过济南洛口镇、东下济阳、惠民,蒲台、利津入海,全长近六百公里。在纵穿东南、西北的运河流域和横贯西南、东北的黄河下游,由于
历史上长年决口汜滥,淤积沉淀,给两河沿岸广大的土地上,带来了大量的黄河泥沙,形成了大片沙壤阳碱土地带。据估计,全省沙壤土质, 约占全省可耕土地的百分之二十左右。
山东又是一个海岸线很长的省分。从鲁北处于渤海湾的海丰县—(今无棣县)起,经过利津黄河人海口,进入莱州湾,东到登州,威海进黄海,绕山东半岛,过胶州湾,南下至日照县为止,经过五府二十余州县,全长约三千公里。在沿海各州县,无论是沙滩,还是岩岸,由于遭受海水潮汐的袭扰,到处充满了冲积沉淀而生成的低洼盐碱地带。据估计,全省盐碱土壤,约占全省可耕土地的百分之十五左右。
这些盐碱沙荒, 有的是不毛之地, 有的虽可以种植其他农作物,但属于低产田。番薯的全面传入山东,并大面积种植,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种植其他农作物低产的不足。
第二, 自然灾害(包括旱、涝、洪、潮、蝗灾)是农业生产的大敌。尤其在封建
社会里,由于科学的不发达,人们对自然灾害的无能为力。一旦遇到自然灾害,轻则粮食减产,重则颗粒无收。
种植番薯和其他农作物比较,具有防灾、抗灾、耐旱、耐涝,不怕虫害的特点。
和其他农作物不同,番薯是一种生长在地下的块茎植物。根据共生长的生理特点,必须把薯秧栽种在隆起的土堆上, 即所谓“起脊尺余,朴在脊上”。因为土堆(亦称薯堆)土质松软, 易于薯块的膨大增长。薯堆与薯堆之间,有一条深沟相距。如遇天旱,借垅沟可以“汲水浇灌”,以抗旱灾。与此同时,番薯本身枝繁叶茂,能大面积盖复地表,使其免于被阳光烈日曝晒,土壤内水分蒸发缓慢,这也是番薯之所以耐旱的主要原因。番薯又可以抗涝,“即遇涝年”,积水可以尽快从垅沟中排出,以免除雨水阻滞,使番薯伤枝烂根。
番薯对蝗虫灾害的适应性, 也大大超过了其他农作物。
因番薯的块根生于地下,一旦蝗灾发生,蝗蝻遮天盖地,顿时禾苗吃光,草木荡尽,“惟薯根埋地中,蝗食不及。即令茎叶皆尽,尚能发生,……蝗去之后,滋生更易,是天灾物害,不能为之损。”[85]监察御史苏琰指出:“蝗蝻蚕害禾苗,赤地皆空,薯叶亦被剪尽。”其他农作物遭受蝗灾之后,茎叶枯,颗粒无收,往往酿成特大灾荒,而番薯则照样发出新的枝芽,虽然有所减产,只要灾后田间管理得当,依然会有所收获。[86]
如前所述,山东是全国闻名的重灾区之一。据有人统计:在清代二百六十八年当中,山东曾出现旱灾233年次,涝灾245年次,黄、运洪灾127年次,潮灾45年次,蝗灾不在
计算之内。由此可见,山东清代的
自然灾害是十分频繁严重的,是危害山东劳动人民的一大祸害。[87]据各县记载:在每一次大的灾荒之后, 跟踪而来的是劳动人民“流亡载道,饿殍遍野。”[88]“一遇凶歉,愈不能不仰食奉省(奉天),流亡关外谋生。[89]“岁歉则轻去其乡,奔走京师、辽东、塞北,甚有挚家以逃者”。[90]但自从番薯传入山东,并在全省各地普及种植之后,。虽不能根本改变自然灾害带来的灾难,至少可以减轻受灾面积,使劳动人民少受或免受离乡背井、颠沛流离之苦。乾隆年间山东布政使李渭提倡广种番薯,其目的在于“以种薯为救荒第一义,推之其可以裕盖藏,备凶荒”。[91]确有一定道理。
第三,气温高低,温差大小,季节早晚,土质好坏,对农作物生长是至关重要的条件。因此,不同的农作物,对气温、温差、季节、土质等有不同的要求。所以,有些农作物,只适应于南方种植,而不宜于北方;与此相反,那些适应北方种植的农作物,到南方也难于安家落户。我国地域辽阔,从最南方的热带、亚热带气候,到最北方的寒带低气温,气候相差很大。而番薯对气候、温差、季节、土质的适应性很强。“东西南北, 无地不宜”。[92]不独东南,西北尤利”。[93]
番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气温,可分为春薯、夏薯、秋薯,一年当中,有九个月都能种植。李渭在《种植红薯法则十二条》中指出:“种薯,二三月种者,每株种用地方二步有半尸……每官亩约用种三十六株;四五月种者,用地方二步,……每官亩约用种六十株;六月种者,用地方一步有半,……每官亩约用种一百六株有奇;七月种者,用地方一步,……每官亩约用种二百四十株,八月种者,用地方三尺以内,……每官亩约用种九百六十株。种之疏密,略以此准之”。一直到九月份还可以种植,不过“所生之卵, 如箸如枣,不堪作粮,以备来岁之种”。[94]这些论述,系指全国范围来说的。就山东自然条件而论,多种春薯,即三、四月分栽插。另外,在麦收之后,也种一部分夏薯,即五、六月分种植,不过产量低于春薯。
番薯对土地的要求较低,不宜于种植其它农作物的土地它可以生长;对季节的适应较强,其他农作物过了一定季节种植就要籽粒。无收,番薯则可以照常有所收获。即所谓“割地以栽薯,则似妨谷;竭力以栽薯,则似妨功。而薯则不择地而生,不计时而种。补不宜种粟之旷区以栽薯,则地力弥广;分已经耕耘之暇日以栽薯,则人功更逸。地无荒废,家有余饶”。[95]
种植番薯和其它农作物比较,还可以有省工,省力,节省成本开支的优越性。“薯则插苗入地,俾之自蕃。 薤草以犁, 培而待熟。荷锄无耘籽之劳,涤场无刈获之瘁。始播西畴,终殿南亩。工力未半于农功,丰登自倍于百谷”。[96]
番薯的传播,对山东这样一个气候条件、土地条件并不十分优越的省分来说,花费的劳力少,收到的成效大,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第四,山东的主要粮食作物是玉米、小麦、小米、高梁、大1等品种。这些农作物产量不高,如前所述,遇有灾荒,御灾力不强。番薯本身含有大量的淀粉,不但可以代替粮食,而且产量很高。
关于番薯的产量,陈世元对此有详细记载。他说:“薯,上地一亩约收万余斤,中地约收七、八千斤,下地约收五、六千斤。”鲜薯“每万斤,晒干三千五百斤零”,大约每三斤鲜薯,晒薯干一斤。当时北方的粮食产量,“凡膏腴上地,更际丰年,每亩收谷子(即小米)一大石,计官斗三十余斗,连桴不满五百斤。如大麦、高梁、荞麦。到秋收成,轻重大略相等”。[97]乾隆五十年代,山东种番薯,“一亩种数十石,胜谷朴二十倍”。[98]
番薯用途很广,不但可以做各式各样食品,而且可以做粉丝,酿酒,还可做猪饲料。李渭说:“甘薯可生食、可蒸食、可煮食、可煨食。可切为米,晒干可作粥饭。可磨为粉,晒干团为饼饵。共造粉之法,取薯卵洗净和水磨细,仍以大缸贮水,淘去浮渣,做法同藕粉,渣可饲豕,将其粉作丸, 与弥珠细谷米无异”。[99]陈世元也说:番薯“可生、可熟、可截、可羹,可为饼饵,可制团饴,可如瓠以丝,可如米以碓,可连皮以造酒,可捣粉以调羹,可作脯以资粮,可晒片以积囤,味同梨枣,功并稻梁。”[100]
总之,自清代乾隆中叶番薯在山东传播之后, 各县“所在右之”,[101]成为本省的“寸。。产矣”,[102]劳苦大众拿番薯“用以代粮”,[103] “可以代食”,[104]“甚为谷与菜之助”,[105]从中“大获其利”。[106]在日照县,番薯抵谷之半。根蔓叶皆可食, 晒干耐陈”。[107]平度州将番薯“切片曝干囤藏,以御荒歉”。[108]高密县“乡人皆蓄以御冬, ……值与粮食等”。[109]
对于番薯在山东广为种植的意义,清人郑洛英的《金薯诗》,对此给予高度评价:“生齿日以繁,原因或不足。兼之水旱虐,无乃生理促。伟哉造物仁,异种佐百谷。……一亩之所收,连篝 盈苍。较之柜枉种,什佰倍其熟。……浮浮而于蒸,甘 如米栗。糁糁而于羹,丰香如腼肉。或粉而如膏,或屑而如玉。渴可以生津,饥可以果腹。剪叶当园蔬,抱藤资牲畜。……百利具此中,易生谢灌沃。……万历间以来,百有余年俗。一岁半藉此,可以免育鞠。…辛苦嗣箕裘,江淮相往腹。相彼青豫间,慈心一怅触。…辗转数年间,连阡皆蓼蓼。硗确无弃遗,甸垦及峦谷。…河南及山东,膏腴极遥瞩。一岁三年储,岂遂无积蓄。如何偶灾 ,流离祸尤酷。…天高地厚恩,博济未敢卜。其时有此薯,万或免颠覆。救荒宁在多,但今无窘蹙。年岁或不登,薯可补其缩。…兹薯若遍栽,天壤问之福。无令太平民,斗米珠—斛……”[110]
[1] 《清世祖实录》卷十三。
[2] 《康熙泗水县志》卷三,《田地》。
[3] 《光绪峰县志》卷六,《风俗》。
[4] 《康熙高唐州志》卷四。《户口》。
[5] 《康熙清平县志》卷上,《户口》。
[6] 《康熙莘县志》卷上,《户口》。
[7] 《康熙寿张县志》卷五,《物产》。
[8] 《清朝
文献通考》卷四,《田赋》四;卷十九,《户口》一。
[9] 《清朝文献通考》卷四,《田赋》四;卷十九,《户口》一。
[10] 《乾隆大清一统志》卷一二五。
[11] 《嘉庆会典》卷十一,《户部》。
[12] 《康熙高苑县志》卷一,《风俗》。
[13]郑 《郑板桥集》,《诗钞·逃荒行》。
[14] 《民国潍县志稿》卷三。
[15] 《民国潍县志稿》卷三。
[16] 《乾隆福山县志》卷一,《灾祥》.
[17] 《乾隆栖霞县志》卷八,《灾异》。
[18] 《乾隆黄县志》卷九,《纪述》。
[19] 《乾隆胶州志》卷八,《大事纪》;《道光胶州志》卷三十十五,《祥异》。
[20]嘉庆青城县志》卷十,《祥异》。
[21] 《乾隆沂州府志》卷四,《风俗》。
[22] 《嘉靖临朐县志》卷一,《民业》。
[23] 《万历汶上县志》卷七,《物产》。
[24] 《康熙濮州志》卷二,《风俗》。
[25] 《康熙濮州志》卷四,《货殖传》。
[26] 《康熙四十八年巨野县志》卷七,《风土》。
[27] 《康熙兖州府志》卷五,《风土志》。
[28] 《乾隆东昌府志》卷五,《物产》。
[29] 《道光冠县志》卷六,《宦绩》。
[30] 《道光冠县志》卷三,《物产》。
[31] 《嘉庆清平县志》,《户书》。
[32] 《乾隆夏津县志》卷二,《建置志》。
[33] 《乾隆历城县志》卷五,《方产》。
[34] 《乾隆章丘县志》卷五,《风土》。
[35] 《道光长清县志》卷六,《食货志》下。
[36] 《嘉庆寿光县志》卷九,《食货》。
[37] 《道光胶州志》卷十四,《物产》。
[38] 《康熙滋阳县志》卷二,《物产》。
[39]方苞:《方望溪先生文集》,《奏 》。
[40] 《咸丰济宁直隶州志》卷三,《物产》,引《前志·艺文》。
[41] 《嘉庆寿光县志》卷九,《食货》。
[42] 《同治金乡县志》卷三,《物产》引《乾隆直隶州志》.
[43] 《光绪东平州乡土志》卷下。
[44] 《光绪肥城乡土志》卷八,《物产》。
[45] 《光绪莱州府乡土志》卷下。
[46] 《同治海宁州志》卷四,《土产》。
[47] 《
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三期,陈树平:《玉米和番薯在中国传播情况
研究》。
[48]陈世元:《金薯传习录》卷上,农业出版社,1982年10月影印本。
[49] 《康熙胶州志》卷一,《海防》。
[50] 《康熙胶州志》卷一,《海防》。
[51] 《道光胶州志》卷三十五,《详异》。
[52]据陈世元:《金薯传习录》卷上页14--1 5,记载,陈世元等由福建带往胶州古镇种薯农具“铁犁、铁耙、 铁爬每样各二件, 并给照采募善圃十人敦习”。
[53] 《乾隆胶州志》卷六,《物产》。
[54] 《道光胶州志》卷十四,《物产》。
[55] 《道光胶州志》卷二十七,《列传》。
[56] 《道光胶州志》卷八,《职官》。
[57] 此处陈世元记载失误。查乾隆年间任山西沁水知县的王某,只有王 先,山东胶州进士,和他的堂弟王统先,山东胶州举人,并无山东潍县籍的王某出任。(请
参考《嘉庆沁水县志》卷七,《职官》。)
[58] 《农业考古》,1982年第二期,杨宝霖:《我国引进番薯的最早之人和引进番薯的最早之地》。
[59] 《顺治乐陵县志》卷三,《物产》。
[60] 《乾隆乐陵县志》卷二,《物产》。
[61] 《宣统乐陵县乡土志》卷六,《物产》。
[62] 陆耀:《甘薯录》(《赐砚堂丛书》本)。
[63] 《清高宗圣训》卷八十三,《爱民》十四,乾隆四十九年九月。
[64] 《清高宗实录》卷一二三四,乾隆五十年七月。
[65] 《清高宗实录》卷一二三五,乾隆五十年七月。
[66] 陆耀:《甘薯录》(《赐砚堂丛书》本)。
[67] 《乾隆威海卫志》卷四,《物产》。
[68] 《乾隆诸城县志》卷十二,《方物》。
[69] 《康熙沂州志》卷一,《物产》。
[70] 《乾隆沂州府志》卷十一,《物产》。
[71] 《乾隆曲阜县志》卷三七,《物产》。
[72] 《乾隆泰安府志》卷二,《物产》。
[73] 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卷六,《甘薯》。
[74] 《嘉庆寿光县志》卷九,《物产》。
[75] 《光绪费县志》卷一,《物产》。
[76] 《道光商河县志》卷七,《人物》。
[77] 《道光荣城县志》卷三,《物产》。
[78] 《光绪平度州乡土志》。
[79] 陈世元:《金薯传习录》卷上,第8页。
[80] 陈世元:《金薯传习录》卷上,第19页。
[81] 陈世元:《金薯传习录》卷上,第29页。
[82] 陆耀:《甘薯录》.
[83] 陈世元:《金薯传习录》卷上,第12页。
[84] 陈世元:《金薯传习录》卷上,第10页.
[85] 陈世元:《金薯传习录》卷上,第17页。
[86] 陈世元:《金薯传习录》卷上,第31—32页。
[87] 袁长极等:《清代山东水旱
自然灾害》,《山东史志资料》,1982年第二辑。
[88] 《光绪肥城县志》卷一,《风俗》。
[89] 《道光蓬莱县志》卷四,《食货》。
[90] 《道光荣城县志》卷三,《户口》。
[91] 陈世元;《金薯传习录》卷上,第12页。
[92] 陈世元:《金薯传习录》卷上,第17页。
[93] 陈世元:《金薯传习录》卷上,第12页。
[94] 陈世元:《金薯传习录》卷上,第21-22页。
[95] 陈世元:《金薯传习录》卷上,第24页。
[96] 陈世元:《金薯传习录》卷上,第24页。
[97] 陈世元:《金薯传习录》卷上,第24—25页.
[98] 陆耀:《甘薯录》。
[99] 陈世元:《金薯传习录》卷上,第21页。
[100] 陈世元:《金薯传习录》卷上,第24页.
[101] 《乾隆泰安府志》卷二,《物产》.
[102] 《乾隆诸城县志》卷十二,《方物》.
[103] 《同治即墨县志》卷一,《物产》.
[104] 《乾隆东平州志》卷二,《物产》。
[105] 《乾隆曲阜县志》卷三十七,《物产》。
[106] 《光绪海阳县志》卷七,《物产》。
[107] 《光绪日照县志》卷三,《食货》。
[108] 《光绪平度州乡土志》。
[109] 《宣统高密县乡土志》。
[110] 陈世元:《金薯传习录》卷下,第59—6l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