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认真研究明清史
明清两代,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按照一般说法,在我国封建社会中,曾经出现过四个最为繁荣强大的朝代,即所谓汉、唐、明、清四朝。明、清两代都是处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晚期,历时五百多年。在此期间,史事的发展变化很大,真可谓头绪多端,情节纷繁。如何整理,怎样评价,确实是一个重大的问题。我们必须郑重审慎,要作具体分析。切不可认为,既然明清两代已处在封建社会的末期,就按此推论,得出一切都必然是在走下坡路,一概都是反动腐朽而毫无值得肯定之处的结论。必须把这两个朝代合起来作为一个比较完整的独立社会发展阶段来考察,因为这段历史,上承两千多年封建制的发展,下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开端。两个朝代都有一段往上发展的比较繁荣和稳定的时期。清初曾有过所谓“康乾盛世”,明初也有过所谓的“洪宣盛世”。明代的“盛世”虽然没有清代那样持久和全面发展,但许多适应封建社会晚期的政治制度、国家典章、统治政策大体上是在明初打下基础的,清朝是在明朝体制的基础上结合满族的特点和需要来进行治国的,即所谓“清沿明制”。
还必须注意到,清朝有一个重大特点是,由一个在各方面都比较落后的少数民族的上层;对全国进行了长达267年的统治,并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和在许多方面,确实干得有声有色,推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其文治武功均不逊于其他朝代。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在明清两代统治阶级——地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农民及其他劳动人民中,都曾涌现出许多卓越的人物,积极活动在这五百多年的历史舞台上,谱写过威武雄壮的篇章。历史有情,我们将永远不会遗忘他们。一定要严格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准则来正确评价这些人物的功过和得失,绝不能再肆意褒贬和“因风改史”了。
前人对明清史的研究,为我们打下了基础,留下了许多珍贵的成果,但也难免留下一些谬误。如何以事实为根据,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进行严肃认真的研究,乃是摆在我国史学工作者和历史档案工作者面前的一项责无旁贷的庄严任务。
二、明清史研究和当时历史档案工作的密切关系
明清两代继承了我国封建统治者重视编纂史书的传统。从这些王朝刚建立开始,即考虑到为本王朝留存系统的历史记载。为此,从组织上、史料上作了比较周密的准备。翰林院编撰、修撰、庶吉士之类的“清贵之官”,就是代皇帝起草文件,参加修史工作的。除翰林院外,明、清两朝都设有国史馆。凡文武大臣身死而又还保持宠遇的,大体上,都要“宣付国史馆立传”。为保证编纂史书的需要,明、清王朝对其本身活动中所形成的档案,都很注意保管整理,并制订有各种严密的规章制度。如中央级的各部、院、寺、监衙门和各省总督、巡抚等文武官吏给皇帝的题奏,各衙门之间的来往文书,在处理完毕后,都要妥慎保管起来。有些档案更显然是为了准备修史才形成的。例如,明《实录》和清《实录》,它的主要内容就是按年代顺序辑录各个皇帝在其一生活动中所批发的谕旨、批示等。《玉牒》则是有关皇室皇族繁衍、婚娶、袭封、生死的登记册,体现着当时的宗法制度和皇室皇族依其亲疏所享有不同等级的特权;《起居注》则更是专为记载皇帝“嘉言懿行”的史册;而各种“史书”,就是按照吏、户、礼、兵、刑、工等六科发抄的题本而编纂成的。不但中央如此,各级地方文武衙门的档案也不许随便烧毁,每隔若干年,一般是三十年左右,还要利用来编写省志、府志和州县志。自古以来,为适应封建宗法社会的习惯和需要,许多家族都编纂有自己的族谱和家谱。稍有名望和地位的人死后,又大都立有墓铭、行状、传略之类的东西,明清时期尤其盛行。这便组成了一个层次分明的相当详细的历史档案编纂网。为各级部门修志编书准备了相当多的历史档案。史学因利用此一原始的丰富的史料而提高了质量,档案工作又因史学研究的需要获得了提高,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起到了互相依存又相互推进的作用。我们同样不能忽视,许多明清时期的图书文献,其中相当一部分也其实就是当时或其后公布的档案文件汇编。这种源于档案的图书文献,在明清史料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例如,《明大诰》三篇,原来是根据明太祖朱元璋口头指示的记录刊布成书的。《皇明诏全》和《皇清谕旨》等类书籍则是两朝历届皇帝诏谕文件的汇编;《明经世文编》和《清经世文编》(及其多种续编)等则主要是汇集了明清的大臣们的奏章公牍;明清许多文武大臣都有自己的文集,其中相当一部分的内容乃是这些大臣们在任职期间撰写的公文。清朝有两部重要的史料书,即乾隆时期蒋良骐编的《东华录》和光绪时期王先谦编的《东华录》,其所以能成书,主要因为蒋氏和王氏都曾先后在清朝的国史馆任过纂修官。可以论断,如果蒋王二氏不是因职务的方便,得以饱读保管在宫廷之内的皇家档案,这两部《东华录》是无从录起的。
以上是明清时期本朝的人为本朝、本地、本族、本人利用有关档案写的史书。还必须注意到另外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后一朝代的统治集团几乎都搜集和利用过前朝的档案,为前朝修史。这可以清修《明史》和民国初年修《清史稿》为例。
清王朝于1644年(顺治元年),开始建立了全国性的统治。翌年,即宣布建立明史馆,陆续委任了一大批史官,下诏集中明代各官署的档案以供明史馆参考。从1679—1735年(雍正十三年),《明史》才定稿,1739年(乾隆四年)刊行。先后持续工作了近六十年之久。在旧的封建正史,即所谓二十四或二十五史中,《明史》算是较好的一种,资料比较丰富,史事的考订比较严谨,也有其特点。例如,鉴于明中叶以后宦官横行,作恶多端,专写了《阉党传》;鉴子明代朱家宗藩问题已经形成当时社会上的大灾难,为诸王、公主等写的传记中不乏对他们贪婪昏庸的披露;有些皇帝的本纪和大臣的列传,也写得比较生动具体,这显然都是参考了明人留存下来的详细记载。据清朝官方的记录,顺治和康熙年间,都曾专门下谕,着将明朝中央各部门的档案集中到明史馆。稽考《明史》本书,利用档案的痕迹也是极其明显的,不少地方甚至把当时皇帝的诏令谕旨全文公布或录引其详细摘要,许多大臣的奏疏往往也成为本人传记中的主要史料,试读《李三才传》,《杨继盛传》等篇,即可了然在目。
对清朝历史的系统研究,也几乎是从清王朝一灭亡就开始的。袁世凯篡位当上总统后, 便匆匆忙忙以大总统令的形式决定将原来清朝的国史馆改名为清史馆,继续负责纂修《清史》。
此项工作从1914年(民国三年)正式开始,到1927年大致完稿,历时共十四年,修成现存的《清史稿》一书。这部书因为编者们顽固地站在维护封建帝制的反动立场上,对一切革命的,或要求维新改良的思想行动都肆意进行诬陷攻击,同时歌颂和美化了清王朝的统治,并鼓动复辟,存在着许多重大的原则错误。加以内容比较冗杂,各篇成于多人之手而未作统一润饰,彼此很少照应,体例不一,繁简失当,往往发生年月,事实、人名、地名的差错、遗漏和颠倒,甚至还有文理不通的地方。不论在政治上学术上,《清史稿》都不能列为好的史学著作,不符合一代信史的要求。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还未编出另外一部更为严谨完备的清史,它又仍然是现存的唯一一部系统的纪传体清史,还可供参考利用。
《清史稿》没有编好,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上文已有所述。但其中有一个因素也是很重要的,那就是,清史馆在其编书的全过程中,并未能充分利用清王朝遗留下来的极其大量的历史档案文件,在史料来源上就存在先天不足。清史馆确实接收了清朝国史馆历年搜集而来的资料,但是,反映二百六七十年清朝统治真实记录的“大内档案”,其中的大部分在爱新觉罗·溥仪被赶出故宫以前,一直幽藏在宫内内阁大库及宫中各处,清史馆的人员并未参阅。当时虽然也有一部分内阁大库所藏档案已移放宫外,但因北洋政府的腐败无能,几经周折,遭受到难以令人置信的摧残践踏,发生了所谓“八千麻袋”事件。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更谈不上发挥其作用了。所以《清史稿》编撰者们当时没有,也不可能充分利用这批清代历史档案进行《清史稿》的编纂工作,因而严重影响了此书的质量。这一事例充分说明了一旦离开了档案这一丰富的原始史料的运用与研究,将会造成何等严重的后果。一部中国史学发展史,反复地说明了这一点。
三、明清
历史档案的陆续发现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上所称的明清档案只是指当年在清官内所存放的,后来保管在当时故宫博物院
文献馆,现在则是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品的一部分,亦即是所谓的“大内档案”(其中有一小部分被国民党政府带到
台湾,现保藏在台北故宫博物院内)。这个概念在二十年代初期大体上是正确的,现在则已不确切了。因为所谓“大内档案”,仅仅是明清两代中央王朝在其全部活动中所形成的大量档案中的一部份。其中明代的档案大体上是在清初为修《明史》而搜集来的明档的残余部分,现在保存下来的只有三千余件,至于清代档案,其数量确实很大,
目前在中国第—历史档案馆保藏的即有九百多万件,在台北还有三百万件左右,所反映的
内容也极为广泛重要。但它终究只是清王朝统治时期反映皇帝和宫廷各方面活动而形成的档案,并不包括清朝各部、院、寺、监等中央一级衙门和各省、府、州、县等各级地方衙门的档案。当然,“大内档案“是目前所知数量最大的、保藏最完整的、学术价值最重大的明清档案。它的被发现和被抢救出来,一直
发展为现在举世知名的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规模,在我国学术史上是一件大事。三十年代就有学者认为,殷墟甲骨、战国秦汉竹简、敦煌写经、明清“大内档案”的发现,是当时具有极高学术价值的四件大事,它们意味着这些方面的
研究开拓出新的领域,意味着必将出现新的突破。对这样的估计,本人是完全同意的。
笔者还有一个建议,即应该编写一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史。这个档案馆(包括它的前身故宫博物院文献馆)在其存在和活动的半个多世纪中,曾经走过一段坎坷不平的道路,已为我国的历史档案工作和明清史研究作过重大贡献。当年鲁迅先生曾著文论述过“大内档案”。自二十年代初期以迄解放前,我国学术界中如陈垣、沈兼士、许宝蘅、沈士远等有识之土,或则奔走呼号以把从宫内流散出来的“八千麻袋”档案抢救下来,或则竭费心力对这些档案进行了一些分类整理,并在当时条件允许之下,编辑出版了一些专题资料。他们,以及随同他们长期坚守历史档案工作岗位的许多人,甘于淡泊和默默无闻,在旧
社会的黑暗统治下总算把这一个摊子维持下来。他们在过去的成绩,虽然无法与解放后的今天相比较,但也应该说是难能可贵的,表现了我国学术界和档案工作者中的识见和操守,值得我们缅怀和纪念。解放以后,从这个档案馆的物质建设和专业人才的补充,规模的扩大,为
科学研究和社会主义各个方面所提供的丰硕成果,又有力地说明了我们党和政府对历史档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当然,这个馆在十年动乱期间,也遭受过许多摧残破坏,工作受到了严重的损失。但浩劫终于过去,光明重照大地,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它又踏上了健康发展的坦途。正因为它在新旧社会都有生动的事迹值得记述,有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值得吸取和引为借鉴;正因为它在我国、甚至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属于规模很大的档案馆之列,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这个档案馆的馆史将成为中国档案事业发展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会从侧面生动地反映出当代中国历史档案工作发展的历程。
除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藏的明清档案外,解放以来陆续发现或引起学术界注意的其他明清档案也是很不少的。
首先,是一些地方性政权机关形成的历史档案。最重要的有原东北档案馆所藏的清代原东三省总督及三个省军政衙门在其活动中所形成的档案,其中还有一些明档和满族在未入关前形成的老档:在西藏档案馆藏有自元、明、清以来历届中央政府给西藏地方政府的文件以及西藏地方政府在其本身活动中所形成的档案:顺天府档案是当时首都所在的地方官府档案;四川省巴县旧政权的档案是迄今所知县级衙门档案保留下来的数量最多的;清代直隶正定府获鹿县的《编审文册》,是一套比较具体地记载该县土地占有、变动和田赋丁银负担情况的系统资料。
山东曲阜孔府是一个大封建贵族地主庄园,它拥有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所授予的种种特权,因此孔府形成的档案也应该归入明清档案这一类。
其次,是一些具体业务部门在其自身活动中所形成的档案。例如,清末建立并长期受外国帝国主义控制的海关总署档案全宗里保藏有一部分清末的档案。其他如设在广州的粤海关及其所辖九龙、琼崖、潮州等分关的档案里都有一部分清末的档案,其内容除了有关关税、缉私及来往公函以外,还涉及到诸如贸易统计、华工出洋、通商
旅游、考察留学和社会
政治事件等方面。又例如,近年我们从南方个别老城市的房管部门所保存的本城市的房地契约中,发现了一些清代自康熙、雍正、乾隆以来形成的房屋契纽,这些契约是当时的房主在房屋建成宿报官领契,交税验印时缴存在官府的。这些契约对研究各该城市的发展布局,了解各该地区人民的居住状况、物产房地价格和建筑特点等都具有一定的价值[①]。在我国其它各古老城市的房管部门里,很有可能也保藏有这一类陈年的房地契,这是一笔有待于深入调查摸底,有待于发掘并发挥其作用的财富。在各级人民法院保存的档案里,是否藏有一些清代后期遗留下来的旧案,也还有待调查发掘。希望在政法部门做档案工作的同志能够留心这一点,也建议国家档案局和人大档案系在适当时候组织人力作些调查。
再次,是明清时期各种类型的民间文书契约的被发现。早在五十年代初期,邓拓同志即花了很大的力量搜集了有关京郊西山门头沟地区民营煤窑的大批明清时期的契约文书,从中研究这些煤窑的生产、投资、经营管理的特点和雇佣关系,并对其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状况作了自己的估计,写出了著名的论文[②]。五十年代中期,在安徽徽州地区及其所属的休宁、歙县、黟县、祁门等县也发现了大批民间契约文书、帐册等,分别由各地酌博物馆、图书馆、 高等院校和研究单位选购收藏。这些单位还分别搜集保藏了我国其他地区的许多明清时期的民间契约,其中,以中国历史博物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数量较多,内容也较珍贵。
近年来,在福建发现了一批清代闽北土地买卖契约,在四川发现了一批自贡井盐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状况的契约,在北京发现了有关通县地区土地买卖、人口买卖、租佃、雇工和商业合同等方面的契约,有人从苏州的明清碑刻和北京工商行会碑刻中也发现了一些珍贵的契约资料。反映太平天国革命活动的文书、表册、挥条、自述等也相继有重要的发现。
以上三方面明清时期历史档案的相继发现,成了对明清“大内档案”的有力补充和参证。随着祖国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开展,随着社会上各方面对历史档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类似这样的明清历史档案文件,将逐步会有新的发现,祖国历史档案宝库将会不断地得到新的补充。
四、明清历史档案在明清史研究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几十年的历史证明了,明清史的研究工作是离不开明清历史档案工作的。不
参考利用明清时期的各类历史档案,而能进行科学的高质量的明清史研究,实在是难以想像的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自解放以来,除了经常接待来自全国各方面的查阅利用者外,还独自或与其他单位合作编辑出版了诸如《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李煦奏折》、《第二次鸦片战争档案史料》、《戊戌变法档案史料》、《义和团档案史料》、《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天地会》等等重要的明清档案文件汇编,近年出版的《清代档案史料丛编》也深受史学工作者欢迎。这个馆正在进行着其他许多专题的编辑出版工作,必将对明清历史的研究发挥出愈益重大的作用。
随着明清史研究的深入,明清时期各种档案的摸底、发掘整理和利用的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加快地开展起来了。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编纂的《明史资料丛刊》,已将明代的档案契约,年谱家乘等列为主要的收辑内容:近两年来,四川省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已经陆续公布了该地区清代的有关盐业的各种契约;厦门大学历史研究所也发表了《清代闽北土地文书选编》一书;人民大学李华同志编的《明清以来北京工商会馆碑刻选编》一书;南京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辑的《太平天国文书汇编》一书,均已出版。南京大学历史系的明清研究室对苏州地区工商业碑刻的编选工作已经完成,即将出书。同时,对上述历史档案的研究工作也相应地开展起来了,相继发表了一些较有质量的论文。在我国历史学和档案学的领域里,向科学的广度和深度的进军已经开始。
当然,成绩还仅仅是初步的。明清史研究领域中,还有大量的重大的课题需要我们进行探索;现已查明的明清历史档案,在其内容及其史料价值上,还有着大量的
问题需要我们研究。这是一座刚刚在开发的宝山,许多基础性的整理和编辑工作还有赖于我们认真去做。明清史学研究和明清历史档案工作本来是一双孪生的兄弟,贵在密切的协作和相互支持。应该欢迎史学工作者进入档案馆充分利用历史档案文件,也应该欢迎历史档案工作者进入史学研究的领域,做一部份明清史的研究工作。在共同的进军中将见百花争艳,万紫千红。辛勤的耕耘,定会结出累累的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