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亚帖木儿朝与明朝之间的贡赐贸易以绢马交易为大宗。除马匹外,帖木儿朝还进贡宝石和珍禽异兽,并因此得到明朝统治者的喜爱,进而得到优厚的赏赐。不过,明朝对奢侈品所需毕竟有限。成化、弘治年间,帖木儿朝所进狮子甚至遭到明臣的非议。另一方面,明朝的丝绸、绢布和瓷器则是帖木儿朝人需要的生活必需品。贡赐贸易是维持帖木儿朝与明朝频繁往来的物质基础。
【关键词】帖木儿朝 明朝 贡赐贸易
Abstract:This article discusses tributes and rewards. The exchange between silk and horses was largely carried out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Luxurious goods, as precious stones and rare birds and unusual beasts tributed by the Timurids were welcome by the Ming emperors, but the need was finite. The lion-tribute from the Timurids were even reproached by the Ming’s ministers during Cheng Hua and Hong Zhi periods.
Key words:the Timurids the Ming tributes and rewards
中亚帖木儿王朝(1370—1506年)是明朝与之交往频繁的西域大国,它与明朝之间的贡赐贸易,是两国能够维持长期往来的根本原因。国内学术界对此关注不多,国外如美国学者罗萨比等人虽有所研究,尚欠深入。本文试从两国往来的物品论述两国的贸易关系。
一、绢马贸易
马的贸易在明与帖木儿朝两国贸易中份量最重。帖木儿朝来华使臣进贡的物品中,几乎每次都有马匹。明初战事尚多,需要大量马匹。明廷除派人到各地市马外,对外国或外族进贡马匹多加鼓励,赏赐优厚。洪武二十年(1387)九月,撒马儿罕驸马帖木儿遣回回满剌哈非思等帖木儿朝使臣首次来朝贡马十五匹、驼二只,明太祖诏赐白金一十八锭。[1]平均每匹一锭多。当时白金一两折四石米。一石米值钞二贯五百文。一两白金值钞五贯。洪武二十一年八月,帖木儿又遣回回答术丁等五十九人来朝贡马300匹、驼2只,诏赐白金人六十两及钞有差。[2]答术丁可能是帖木儿未等哈非思回国派往明朝的另一使臣。
大概明廷向帖木儿朝使臣表达了对马匹的需求,洪武二十二年,满剌哈非思再次来朝时,又贡马205匹,明太祖诏赐白金400两及文绮钞锭,从者俺都儿等八人,白金700两及文绮钞锭。[3]明廷仅白金就花去了1100两,平均每匹马花去五两多,明廷还另有钞锭之赐。
明廷对贡马的厚赐,不仅招徕了帖木儿朝使臣来华时携带不少马匹,还诱使帖木儿朝的马商来华。如:洪武二十三年(1390),撒马儿罕回回舍怯儿阿里义等以马670匹抵凉州互市。[4]此后,帖木儿接连遣使臣来华,均贡有马匹等物。如:洪武二十四年,帖木儿遣回回舍哈厘等来朝贡驼、马、方物。[5]洪武二十五年,帖木儿遣万户尼咎卜丁等来朝贡马84匹、驼6只、绒6匹、青梭幅9匹、红绿撒哈剌2匹、镔铁、刀、剑、盔甲等物。诏赐白金、文绮有差。[6]洪武二十七年,帖木儿遣酋长迭力必失等来朝贡马300匹。[7]洪武二十八年,撒马儿罕回回迭力必失等贡马212匹。[8]洪武二十九年(1396),撒马儿罕回回阿剌马丹等20人贡马240余匹,赐钞5900余锭。平均每匹值钞二十四锭多。[9]同年,撒马儿罕回回札鲁剌等191人来朝贡马1095匹,赐钞25190锭。[10]平均每匹值钞二十三锭。
明洪武八年(1375),中书省制大明宝钞,每钞一贯,准钱千文,银一两。“洪武十八年(1385),天下有司官禄米皆给钞,二贯五百文准米一石”[11]太祖时物价,户部尚书胡濙答英宗问折粮事,曾答曰:“太祖皇帝尝行于陕西,每钞二贯五百文,折米一石;黄金一两,折二十石,白金一两折四石;绢一匹折一石二斗;布一匹,折一石。”[12]据李洵先生研究,每钞五贯为一锭。[13]若依此计算,帖木儿朝的每匹马依二十三锭计算,则值钞一百一十五贯,折米四十一石。洪武后期,明廷对贡马多赐以钞锭。
从洪武二十年(1387)至二十九年(1396)十年间,帖木儿朝贡马的数量,仅《明太祖实录》上明确记载就不下3050多匹,实际贡马数肯定大于此。尽管这个数字相对于明朝这样的大国并不算高,但因其所进皆西域良马,对明朝养马业发展非常有利。洪武三十年(1397),明朝在陕西、甘肃设立行太仆寺,“职专提调马匹、比较孳生”。[14]
马有良劣,其价亦有高低。市马贸易要求对马价有所规定,从明廷的赏赐数额看,这种规定是有的。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建文四年)九月壬辰,陕西行都司奏:“回回可古思于宁夏市马,请官市之,以资边用”。成祖从之,命有司偿其直。上马每匹给绢四匹,布六匹;中马绢三匹,布五匹;下马绢二匹,布四匹;驹绢一匹,布三匹。军民私市者禁之。[15]这大概上是太祖或建文帝时的马价。
但成祖很快又认为马值太薄。永乐元年四月壬戌,湖广、四川、云南、广西所隶宣慰使杨昇等并西北诸夷各遣人朝贡马及方物。成祖以其远至,且旧所定马直薄,命礼部第马之高下增给之。上马每匹钞千贯,中马八百贯,下马五百贯。[16]
明成祖对马价的规定摇摆不定。如永乐元年十一月,兀良哈头目哈儿兀歹遣部属脱古思等贡马,成祖“命礼部赐钞币袭衣并偿其马直,上马每匹钞五十锭,中马四十锭,下马三十锭;每匹仍与彩币表里一”。[17]次年三月丙寅,安定卫指挥朵儿只速自愿纳马、成祖以绢布给之,上马给绢三匹,布二匹;中马绢一匹,布二匹;下马绢一匹,布一匹。[18]此马价值较低。永乐三年三月,兀良哈以马至辽东互市,兵部定其直:上上等每马绢八匹,布十二匹;上等每马绢四匹,布六匹;中等马绢三匹,布五匹;下等每马绢二匹,布四匹;驹绢一匹,布三匹。[19]此马价较高。各地马的品种不一,马价亦有高下,但马分为五等,按等计值的规定由此确定下来。永乐年间,帖木儿朝的使臣多次贡马和方物。《明太宗实录》未明确记载给帖木儿朝使臣贡马的酬值。《明会典》对此的记载亦含糊。《明会典》卷一百二·礼部六十一·诸番四夷土官人等二·赛玛尔堪:“洪武间进贡各赏银并紵丝、表里、衣服等物,正统以前赏例优厚。”不过《明会典》指出撒马儿罕、哈烈等处进贡依哈密赏例。而哈密赏例,《明会典》是有明确规定的:“回赐大马每匹四表里,达马不分等第,每匹二表里,驼每只四表里,驼羔每只紵丝一匹,绢二匹,倒死驼绢六匹,折钞绢一匹,梭服每段绢六匹,金钢钻上等每颗绢四匹。”
马的贸易在明与帖木儿朝贸易中份量最重。景泰七年(1456)之前,有据可查的帖木儿朝的56次朝贡,几乎每次贡品中都有马匹。马绢贸易给帖木儿朝的商人带来了丰厚的利润。 至景泰七年,明朝终于觉得应对帖木儿朝的马价予以限制。事件的起因是这样的:景泰七年三月,撒马儿罕地面使臣指挥马黑麻·捨力班向明朝进贡马、驼、玉石等物。[20]马黑麻·捨力班对明朝接待外使的制度非常熟悉。据礼部报告,他初至甘州时,托故迁延,不肯赴京,坐支廪给一千七百六十余石,余物不计。礼部对此十分不满,上报皇帝,认为不能给其旧时一、二等赏例、而应当对原有的赏例予以更改。礼部的报告如下:撒马儿罕等地面使臣马黑麻·捨力班等来朝贡马、驼方物。考之旧例;各分等第给赏,其一等、二等赏例太重,今难与。宜令正副使如旧时三等例,每人彩段四表里,绢三匹,各织金、紵丝衣一袭。随来镇抚、舍人、打剌罕人等如旧时四等例,每人彩段三表里,绢二匹,紵丝衣一袭,各靴、袜一双。其余存留甘州使臣妇女人等俱如六等例,每人彩段一表里、绢一匹、绵布一匹。自进阿鲁骨马每匹彩段四表里,绢八匹,驼每匹彩段三表里,折钞绢十匹。达达马不分等第,每匹紵丝一匹,绢八匹,折钞绢一匹。给军骑掺中等马每匹紵丝一匹,绢八匹,折钞绢二匹。下等马,每匹紵丝一匹,绢七匹,折钞绢一匹。其不曾到京各头目人等带进过马不分等第,每匹回赐彩段二表里,阿鲁骨马回赐彩段六表里,西马回赐彩段五表里,折钞绢十匹,金丝豹皮一张,彩段一表里。猫儿例不给赏,红紵丝铁甲一幅,描金花椀一个,旧无回赐之例。礼部的报告得到景泰帝的批准。[21]帖木儿朝使臣此后的进贡赏赐当以此例。马匹贸易中,明廷喜欢给钞锭。罗萨比指出:“明朝早期,明廷几乎给每一个内亚朝贡使团都赐以纸币。在四夷馆和边界市场,外国使臣用它与中国商人贸易。既然外国人在中国花纸钞,明廷就什么也没有失去了。”[22]但纸币是最易贬值的。洪武年间平均每匹马值钞二十三锭左右。成祖时马每匹值钞30至50锭之间。正统中等赏钞三千贯,下等赏钞二千五百贯。赏钞越多,纸币也就越不值钱了。其实外商需要的不是纸币,而是用纸币购物。
二、宝石贸易
宝石是帖木儿朝向明进贡的第二大项。陈诚在《西域番国志》中称哈烈有水晶、金刚钻、剌石[23]等,但指出可能非其所产,悉来自他所。[24]据笔者所见,《明实录》提到帖木儿朝贡宝石的有下列11次(有时《明实录》只提到帖木儿朝贸易使臣贡“方物”,这些“方物”中是否含宝石,因未明确,故未统计在内):
1.永乐八年(1419)十一月,撒马儿罕并火州等处回回者马儿等献玉璞、硇砂。[25]
2.永乐十年(1412)四月,哈的兰回回僧人马黑、哈密回回百户阿马丹等来朝贡马及玉璞。[26]
3.宣德六年(1431)正月,赐撒马儿罕使臣卜颜札法儿等钞、彩币、表里有差。初,行在礼部奏:卜颜札法儿等进速来蛮石一万斤,多不堪用,今还请薄其赏。但宣宗认为,“厚往薄来,怀远之道。撒马儿罕去中国最远,毋屑屑与较”。[27]
4.宣德七年(1432)七月,哈密忠顺王卜答失里遣指挥捨黑马黑麻等及哈烈等处头目沙哈鲁迷儿咱遣使马速等来朝贡驼马、玉石。[28]
5.正统十年(1445)七月,撒马儿罕等处兀鲁伯苦列干王等遣使臣伯颜答巴失等来朝贡马驼、金钱豹、玉石等物。[29]
6.正统十二年(1447)十一月,哈密忠顺王倒瓦答失里,遣脱脱卜花及撒马儿罕使臣捨黑马黑麻等,贡马六十三、驼二十七,速来蛮松都鲁思玉石二万斤、青鼠皮三万张。[30]
7.正统十二年十二月甲申,撒马儿罕使臣脱脱不花等以正旦节,献玉石,金黄锁弗、红撒哈剌、镔刀等物。[31]
8.景泰四年十二月丙戌,西番黑楼等地面三十一处男妇共一百一人来朝贡驼七匹、马二百四十七匹、骡十二匹、驴十匹、玉石三百四十一块、镔铁、腰刀四把、碙砂七十六囊。[32]
9.景泰七年三月,撒马儿罕使臣马黑麻·捨力班贡玉石一千余块。[33]
10.弘治元年(1488)三月,西番撒马儿罕等处使臣阿剌倒剌癿等贡玉。[34]
11.弘治三年(1490)三月,撒马儿罕马黑麻王、天方国速坛阿黑麻王,土鲁番速坛阿黑麻、哈密卫左都督罕慎及把丹沙等地面失保丁等,各遣使贡马、驼、玉石等物。[35]明会典卷一百二记载了此次进贡物品及定价其中玉石情况是:“弘治三年奏准内府估验定价例:玉石每斤绢一疋,夹玉石每四斤绢一疋,速来蛮石二斤绢一疋,青金石一斤绢一疋,把咱石十斤绢一疋。”[36]
上述11次中,第9、10两次,《明实录》论述较多,因这两次所贡玉石实在不堪使用。据明朝礼部的报告,景泰七年马黑麻·捨力班所贡玉石千余块,重六十余斤,堪用者止七块,但马黑麻·捨力班不听明朝官员的选择,自满驼车,车载赴京。礼部只好上奏皇帝,请求派内臣携玉工与礼部官员一道,选择其玉。结果选中堪用者二十四块,重六十八斤。其余不堪者五千九百三十二斤。令其自卖。但马黑麻·捨力班坚持进贡,礼部无法阻止,只得将玉石每五斤回赐绢一匹,同时报告皇帝。马黑麻·捨力班与礼部某些官员之间究竟怎样交涉,今已不得其详。
弘治元年三月撒马儿罕使臣所贡玉石,明朝内府承运库检查后认为,内有把咱石、夹石,欲退还。但礼部此次扮演了宽容的角色,认为:“外夷效顺中国,远来入贡,今已贡而复却,恐非怀远之道,宜量给赏赐,以慰其意。”明孝宗采纳礼部意见,只是令通事晓谕使臣,以后不许再有此类事情。[37]
正如陈诚所指出,帖木儿朝不产玉石,从帖木儿朝使臣多与哈密、于阗等地使臣一道进贡玉石来看,帖木儿朝所贡玉石可能来自南疆。或者就是和阗玉。克拉维约告诉我们:在撒马儿罕城内,有自和阗运来宝玉、玛瑙、珠货,及各样珍贵首饰。和阗所产之货,具极名贵者,皆可求之于撒马儿罕市上。和阗之琢玉镶嵌之工匠,手艺精巧,为世界任何地所不及。[38]但上述使臣所贡之玉,究竟是携自本朝境内(可从由海路入帖木儿朝的商人那里购进),还是出使途中在和阗顺带购置的,今已无从查考。有一点可以肯定,使臣所贡玉石并非一定是出自帖木儿朝的物产。两国玉石贸易只是更大的贸易圈(陆上与海上丝绸之路)中的一环。
三、西域贡狮
帖木儿朝向明朝贡的第三大项是珍禽异兽如狮子、豹、哈剌虎剌[39]、鹦鹉等以及这些动物的皮制品如狮子皮、金钱豹皮等。其中最重要的对明朝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是贡狮。
对帖木儿朝进贡珍禽异兽,阿里·玛扎海里有这样的评价:“再没有比这些经常携带有“奇兽”的使节更象是一个流动的杂技团了。他们经常护送鸵鸟、猞猁狲和经训练狩猎的豹子入朝。但最多的还是狮子,这都是在中国见不到的动物。明王朝沿用唐朝和东汉的旧例而怀着极大的兴趣接受这些笨重的贡物,作为回报而赏赐他们自然产品(大隼)或在中国制造的物品(如丝绸)。在禁城中有一个辽阔的万牲园,他们在那里饲养了非常多的动物,有数百头各国进贡的狮子。它激起了中国“经济学家”们的极大义愤。他们徒劳无益地抗议,因为对于明王朝来说,这仅仅是一个有关威望的简单问题”。[40]他的这种描述大体上是符合实际的,但评价不够全面。我认为,这不仅仅是威望、礼仪问题,还包括当时人的心态等文化问题,更与明代的朝贡贸易体制有关。
永乐十一年(1431)六月,帖木儿朝使臣随明都指挥白阿儿忻台来华贡方物,其中便有狮、豹等物。永乐十三年(1415)九月,西域又贡狮子。十月,陈诚等人自西域还,亦从帖木儿朝带来狮子等物。对此,文武群臣皆以为狮子来献,是成祖圣德远及所致。《狮子赋》之类一时充斥朝廷。
永乐年间,西域诸国亦有由海路进贡狮子的,如永乐十七年(1419),忽鲁谟斯(帖木儿时曾臣服帖木儿帝国)等国由海路向明朝贡狮子。可见,狮子是明朝君臣上下喜欢之物。
但狮子毕竟不是轻易获得之物,永乐之后,成化之前,西域诸国是否仍由陆路进狮,《明实录》中几乎没有反映。《明会典》记正统四年(1439),撒马儿罕进贡狮子皮一张,明廷回赐二表里。但非贡狮。
帖木儿朝贡狮的高潮是在成化、弘治年间,并由此引发了朝臣对狮子贡的议论。与永乐朝朝臣歌颂庆贺不同,这一时期的朝臣对西域贡狮多持贬议。据笔者所见明代汉文史料记载,此期间帖木儿朝贡狮7次:
1、 成化戊戌年(成化十四年,1478年),西夷贡狮。[41]
2、 成化辛丑岁(成化十七年,1481年),撒马儿罕进二狮。[42]
3、成化十九年(1483)四月癸酉,撒马儿罕及亦思罕地面锁鲁檀阿哈麻等遣使贡狮子献于朝。[43]
4、成化十九年十二月,黑娄、失剌思、撒马儿罕、把丹并羽奴思王,遣使来贡狮子。[44]
5、弘治二年(1489)十一月,撒马儿罕阿黑麻王遣使从满剌加国取路进狮子、鹦鹉等物至广州。[45]
6、弘治三年(1490)五月,撒马儿罕速鲁坛阿黑麻王,及土鲁番速坛阿黑麻王,各遣使贡狮子并哈剌虎剌等兽。[46]
7、正德二年(1507)九月,初,撒马儿罕差纳麻及其兄伍喇马力来贡狮子。孝宗皇帝命留京训演,赐名头目。[47]
《明会典》记载了成化十九年和弘治三年帖木儿朝贡狮赏例:成化十九年阿黑麻王进狮子二只,每只比金钱豹例加五表里,(按:正统四年,金钱豹一只,八表里)。弘治三年贡狮赏例,八表里,正副使并送养人止正赏,无加赏,王止与回赐,无特赐。[48]但实际情况要比《明会典》的记载复杂得多。
成化初年,癿加思兰侵扰哈密,哈密忠顺王死后,其地不稳,土鲁番速檀阿力兴起,侵哈密卫,掳其城,西域朝贡道路不通。帖木儿朝使臣十多年未至。成化十二年(1476)正月,撒马儿罕使臣马黑麻·捨儿班来贡,其距天顺七年(1463)来华已近十三年。尽管马黑麻·捨力班已三次来华[49],但明宪宗未给升赏。两年后即成化十四年(1478)二月,撒马儿罕速檀马黑麻遣使臣写亦·马速儿来朝贡马。明廷赏赐如例。[50]成化十九年四月,帖木儿朝的使臣便以贡狮为主,以引起明廷的重视。从《明实录》的记载来看,此番使臣似精心准备。使臣进京后,先献狮子,次日复进西马、番刀、糖霜、兜罗、梭甫等物。成化帝下令从厚赏赐。[51]同年十月,撒马儿罕使臣怕六湾等进狮时,以赏赐薄,乞如永乐赏例。礼部认为,永乐赏例,岁久难从,当年赏例太厚,宜以正统四年赏例。宪宗令加赏彩段五表里,此事后来载于《明会典》,即以金钱豹例一只八表里,加赏五表里,每只狮子赏十三表里。但怕六湾坚求永乐赏例。明廷又对正副使再加二表里,其余人加一表里。[52]怕六湾仍未满足,又以道路阻远,不断奏求加赐。次年二月,成化帝下令加赐撒马儿罕等处速檀阿黑麻王所遣正副使银五十两,从人十五名银各五两,催促其回去。[53]成化帝已由原来的欣喜变成厌烦了。然怕六湾还是迟迟不走。成化二十年(1484)九月,明朝将怕六湾从都督佥事升为都督同知,赶其回去。怕六湾不得不回去了,但他又以西域陆道受阻为由,要求改从海道走,并提出到长芦买食盐百引回去。明廷为使其早日成行,又满足了他的要求。[54]怕六湾一行行动迟缓,沿途骚扰,[55]且声称要到满剌加购买狮子以献。成化二十一年(1485)五月,广东左布政使陈选闻言,上奏朝廷,指出狮子为无用野兽,广东连年水旱,加以地震、星流、灾变异常,民生不安,希望朝廷停罢此事。成化帝将此章奏下发礼部,礼部下令伴送通事省令使臣到广速归,毋得骚扰[56]。怕六湾的“贡狮”之事终于结束。
怕六湾此番折腾,明廷上下对帖木儿朝的贡狮颇有怨言。四年之后,即弘治二年(1489)十一月,当撒马儿罕的阿黑麻王遣使由满剌加进贡狮子,两广总镇等官上报朝廷时,朝中大臣多主张却贡。礼科给事中韩鼎言:“狰狞之兽,非宜玩狎,却之”。但引起孝宗皇帝重视的是当时礼部左侍郎倪岳上的《请却赛玛尔堪进狮子疏》[57]。倪岳在这份奏疏中针对怕六湾贡狮求明廷赏赐情况,提出了只止夷由海道贡狮,非止夷由陆路进贡驼、马的做法,既维护与帖木儿朝传统的友好往来,又阻止了帖木儿朝使臣为追逐厚利、不守外交传统的做法。在给明朝皇帝寄予厚望的同时,稳妥地处理了明与帖木儿朝的关系。而最重要的是,维护了弘治初年明廷倡导的节俭之风,抑制了奢侈之心,为“弘治中兴”提供了一个“节俭”的舆论氛围。李东阳为此写下了《却贡狮诗》,反映了这一情景:“万里狻猊初却贡,一时台省共腾欢。极知圣学从心始,谁道忠言逆耳难。汉代谩夸龙是马,隋家空信鸟为鸾。非才敢作清朝颂,独和新诗写寸丹。”[58]
需要指出的是,前引《明武宗实录》记正德二年事,弘治晚年还是喜欢看撒马儿罕进贡的狮子表演,但帖木儿朝由海路贡狮由此绝。
帖木儿朝来华贡狮在波斯文献中亦有反映。赛义德·阿里·阿克巴尔·契达伊的《中国纪行》对此便有记载:至于中国人的“慷慨恩赐”或纳付的价格,1头狮子值30箱商品而每只箱子中都装100种不同商品:绸缎、缎纹布、拜—贝赖克帛(可能系指丝绸)、马蹬、铠甲、剪刀、小刀、钢针等。每种商品单独成包、每只箱子中共包括1000包,也就是说共有1000种商品。为了交换1头狮子,他们花销这样的30箱商品,而为了交换1只猎豹或1只猞猁狲则要奉献15箱。[59]阿里·玛札海里分析说,狮子是在中国无法找到的一种动物,由于佛教的媒介,狮子在中国获得了一种象征性意义,意味着道德和力气,但同时也代表着智慧。穆斯林们向中国人人奉献了不少狮子,既经陆路,又经海路运输,这无疑是由于物以稀为贵。契达伊在此处提到有100种中国商品,但他仅列举了其中的8种,加上他在其他地方提到的,也就是15种左右,这是令人遗憾的。[60]倪岳在奏疏中提到的给赐加赐物品只有各色紵丝、纱罗、绢布、彩段、银两等,契达伊的记载可能是夸大其辞,明朝的实际“赏赐”可能没有这么多,但帖木儿朝商人若有如此看法,他们一旦作为贸易使臣,至明朝后,便会奏求不已以便尽可能地得到他们尽可能多的赏赐。
四、中国瓷器输入帖木儿朝
明与帖木儿朝的贡赐贸易中,明朝“赐给”帖木儿朝的主要是彩段、紵丝、绢布、银钞等[61]。数量较大的是绢。织物之类不易长久保存,今天我们很难再见到它了。然而帖木儿朝所需物品中,常被人们忽略的是瓷器。《明实录》中也谈到瓷器,只是记载不多,如:永乐十七年五月,明朝赐给失剌思王亦不剌金的物品中,就有磁器。[62]
据《克拉维约东使记》记载:克拉维约一行在渴石参观正在建筑中之帖木儿行宫时,发现该行宫客厅地面满地皆铺以蓝色瓷砖[63]。帖木儿还将大马大革制瓷器的陶工遣送至撒马儿罕。[64]陈诚《西域番国志》记哈烈瓷器时说:“造瓷器尤精,描以花草,施以五采,规制甚佳,但不及中国轻清洁莹,击之无声,盖其土性如此。[65]实际上陈诚与克拉维约所见皆非真正意义上的瓷器,只是施以青白釉彩的陶器。帖木儿朝的统治者更喜欢中国瓷器。布哇《帖木儿帝国》:“回历852(1448/1449)月即别部侵入河中,残破撒马儿罕及其附近诸地,毁夏宫,从中国运至之瓷塔,亦碎。”[66]其时,兀鲁伯刚刚去世。而兀鲁伯是中国文化的爱好者。《巴布尔回忆录》说,兀鲁伯曾在撒马儿罕建造了一座“雕刻的清真寺”,其所以称作“雕刻的”,是因为它的顶篷和墙壁都覆以黑石,并用由木块组成的中国画装饰起来。[67]巴布尔还说,兀鲁伯·米儿咱在科希克山麓辟了一个花园,在这个公园里有一个亭子,称为支那厅(瓷厅),因其前面矮墙的下部都为瓷砖所铺砌。这些瓷砖是他派人去中国采办来的。[68]日本学者三上次男在其《陶瓷之路》一书中,谈到他访问阿富汗时,在喀布尔的一个大地毯店,曾见到大约在14至15世纪运到阿富汗的几个明代青瓷大盘。[69]并指出在阿塞拜疆曾出土了不少精美的中国瓷器。其中浅绿色的瓷器,可能是明代龙泉窑青瓷。[70]阿里·阿克巴尔对中国瓷器十分推崇,在其《中国纪行》中不仅介绍了瓷器的制造技术,并指出:“瓷器有三大特点,除玉石以外,其它物质都不具备这些特点:一是把任何物质倒入瓷器中时,混浊的部分就沉到底部,上面部分得到澄清。二是它不会用旧。三是它不留下划痕,除用金刚石才能划它。因此可用来验试金刚石。用瓷器吃饭喝水可以增进食欲。不论瓷器多厚,在灯火或阳光下都可以从里面看到外部的彩绘(或瓷器的暗花)”[71]《中国纪行》写成于1516年,正当明武宗正德十一年。其时帖木儿王朝已亡,但《中国纪行》中反映的多是此前的事。
瓷器易碎,陆上运输极易颠簸破损,且体积大,运输量有限。所以中国瓷器输往海外多以海路为主,以至于“陶瓷之路”成为“海上丝路”的又一代名词。不过陆路运瓷还是有办法的。明人沈德符曾见到过一种运输方法,并在其《万历野获编》记载下来。他说:“余于京师,见北馆伴(当)馆夫装车,其高至三丈余。皆鞑靼、女真诸虏,及天方诸国贡夷归装所载。他物不论,即瓷器一项,多至数十车。予初怪其轻脆,何以陆行万里。既细叩之。则初买时,每一器内纳少土,及豆麦少许。叠数十个,辄牢缚成一片。置之湿地,频洒以水。久之则豆麦生芽。缠绕胶固。试投之荦确之地,不损破者。始以登车。临装驾时,又从车上掷下数番,其坚韧如故者,始载以往。其价比常加十倍。盖馆夫创为此法。无所承受。”[72]输往帖木儿朝的中国瓷器想必也是使用此法。
帖木儿朝的使臣到中国定购瓷器时,有可能定购一些绘有伊斯兰文化图案的瓷器。德国学者保尔·卡莱在其《有关1500年前后中国情况的伊斯兰历史材料》一文中介绍了齐赫曼等人在20年代对君士坦丁堡宫殿内中国瓷器的整理情况。在这些中国瓷器中,有一件带有阿拉伯字符,波斯图饰和正德皇帝印记的小高碗,它肯定是为穆斯林制造的。[73]齐默曼认为它肯定是为住在中国的穆斯林爱好而做的,显得过于武断。它也有可能为西域穆斯林制作的,或由西域穆斯林在汉地定做的。阿里·阿克巴尔对瓷器的制作技术和特点相当了解,他或者他以前的使臣想必曾在中国定购并带回去一些瓷器。
陆上运瓷毕竟是一件艰辛的事。沙法维王朝阿拔斯王(1587-1629)曾从中国明朝招聘了三百名陶工,在伊朗开始仿造中国瓷器,制作了青花陶器。[74]此事尚待汉文资料证实。
综上所述,绢马贸易是明与帖木儿朝贸易之大宗,玉石和珍禽异兽作为玩物和奢侈品,得到统治者的喜爱,但明朝所需毕竟有限,不能成为社会生活的必需品,而明朝的丝绸、绢布和瓷器则是帖木儿朝人需要的生活必需品。这是帖木儿朝与明朝往来频繁的物质基础。由于帖木儿朝有从海路入贡之途径,且贡品有东南亚之物产,这表明帖木儿朝商人不仅熟悉海路,且乐于从海路入贡。陆海兼行,有助于扩大双方贸易往来,但倪岳奏疏表明明廷只愿意维持两国传统的陆上往来,往来的目的仍是“宣德化、柔远人”。 明廷墨守成规的做法,是双方贸易往来日趋衰落的重要原因。
[1]《明太祖实录》,卷185,页3。
[2]《明太祖实录》,卷193,页6-7。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89“答术丁”被写作“答木丁”,见魏连科点校本,中华书局,1985年,第1710页。
[3]《明太祖实录》,卷197,页5。
[4]《明太祖实录》,卷199,页2。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89“阿里义”被写作“阿里久”。
[5]《明太祖实录》,卷211,页1。
[6]《明太祖实录》,卷217,页1。梭幅,亦名锁弗、锁伏、梭甫、梭服,波斯语sūf之对音,指一种粗制毛织物。元朱德润《异域说》:“捻毛为布,谓之梭幅,用密昔丹叶染成沉绿,浣之不淡。”明陈诚《西域番国志》:“布帛中有名锁伏者,一如纨绮,实以羊毛织成。”明无名氏《天水冰山录》记严嵩被籍没家产时中有“红梭幅一十五匹、青梭幅四十六匹零一段、绿梭幅一十匹、蓝梭幅三匹、沈香色梭幅一十六匹、黄梭幅四匹、酱色梭幅一十二匹”。清人褚人获《坚瓠续集·梭服》:“西洋人以鸟毳毛染之,织成段疋,光采夺目,虽垢腻亦莫入,名曰梭服。”转引自周讯、高春明编著《
中国衣冠服饰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6年第534页。该书认为梭服是用鸟羽加工而成的织物,元明时从西洋传入中国。撒哈剌,波斯语Sagheree的对音,指皮革或宽幅毛绒。(陈诚:《西域行程记西域番国志》,周连宽校注,中华书局1991年,第78页)【美】劳费尔《中国伊朗编》认为:撒哈剌的波斯语是saqalat,指红布或宽幅呢。(林筠因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第326页)
[7]《明太祖实录》,卷234,页3。
[8]《明太祖实录》,卷239,页5。
[9]《明太祖实录》,卷244,页2。
[10]《明太祖实录》,卷245,页7。
[11]《明史》卷81《食货五·钱钞》,第1962页。
[12]《明英宗实录》,卷21,页7。
[13]李洵校注:《明史食货志校注》,中华书局,1982年,第59页。
[14]参见姚继荣《明代西北马政机构置废考》,《青海师范大学学报》,1993年第2期。
[15]《明太宗实录》,卷12下,页2。
[16]《明太宗实录》,卷19,页4。
[17]《明太宗实录》,卷25,页2。
[18]《明太宗实录》,卷29,页5。
[19]《明太宗实录》,卷40,页4。
[20]《明英宗实录》,卷264,页3。从马黑麻·捨力班拥有指挥的头衔来看,他已经不止一次来往于明与帖木儿朝之间了。正统二年(1437),黑娄使臣哈只·马黑麻来贡,获得指挥头衔。马黑麻·捨力班与此人可能是同一人,或者哈只·马黑麻是其父辈,马黑麻·捨力班承袭指挥一职,于景泰七年向明朝入贡。后者可能性更大。因为据《明实录》记载,景泰七年五月丁丑,马黑麻·捨力班请游在京诸寺,并出阜城门外祭扫祖坟,得到景泰帝的批准。(《明英宗实录》,卷266,页5)马黑麻·捨力班在京城祭扫祖坟这件事足以说明他出身于丝绸之路上贸易世家。
[21]《明史》第8599-8600页:“景泰七年贡马驼、玉石。礼官言:‘旧制给赏太重。今正、副使应给一等、二等赏物者,如旧时。三等人给綵缎四表里,绢三匹,织金紵丝衣一袭。其随行镇抚、舍人以下,递减有差。所见阿鲁骨马每匹綵缎四表里、绢八匹,驼三表里、绢十匹,达达马不分等第,每匹紵丝一匹、绢八匹、折钞绢一匹,中等马如之,下等者亦递减有差。’”对照《明英宗实录》卷264中的
内容可知,《明史》此段记载有误,应改为:“今正、副使应给一等、二等赏物者,如旧时三等例。每人给綵缎四表里,绢三匹,织金紵丝衣一袭”。这样句子才好理解。而《明史》中的“驼三表里、绢十匹”应改为“驼三表里、折钞绢十匹”。赏绢和赏折钞绢是不同的,前者是绢,后者是钞。景泰以前,明朝己有赏绢折钞之事。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八十九《市马考》载:“(正统)十二年,兵部奏:‘旧例,迤西迤北来归人口,带到马匹,给军骑操。中等赏钞三千贯,下等赏钞二千五百贯,各绵布五匹,绵花三斤。无马者赏绢衣一袭,或钞二百贯、绵布四匹,折准绢衣。’”(《弇山堂别集》,魏连科点校,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714页。)绢衣折钞己有旧例,具体每绢折钞多少贯,查找不易。明俞汝楫等编撰的《礼部志稿》卷三十八所载:“凡折还货价,弘治间定各色紵丝每匹折钞五百贯,各色绫子每匹三百贯,各色纱每匹三百贯,各色绢每匹一百贯”。(《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页597-715。)这虽然不能代表景泰年间事,亦可作
参考。阿鲁骨马,布莱特· 施奈德认为是突厥语Arghamak之译音,是撒马儿罕土库曼马的名称,为一种良马。而舍费尔(Schefer)则认为是Ulagh之译音,即汉语之驿马。(参见布莱特·施奈德《中世纪
研究》,第264页注1071。)
[22] Morris Rossabi , China and Inner Asia, from 1368 to the present day London,1975,p.76.
[23]剌石,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七“回回石头”载:“大德间(1297-1307),本土巨商中卖红剌一块于官,重一两三钱,估直中统钞一十四万锭,用嵌帽顶上。自后累朝皇帝相承宝重,凡正旦及天寿节大朝贺时则服用之。呼曰剌,亦方言也。”又记“剌,淡红色,娇。”(中华书局1959年,第84页) 周连宽校注本《西域行程记西域番国志》第81页注:剌,波斯语Lal之对音,用以称巴拉斯红玉矿石(Balas rudy),此种石大抵皆色如红玫瑰。
[24]杨伯达先生认为:撒马儿罕等地所供玉石,其玉产地只有和阗,邻国亦多窃取贡献。见其主编《中国玉器全集》(5)隋唐-明,河北美术出版社,1993年,第20页。
[25]《明太宗实录》,卷111,页6。
[26]《明太宗实录》,卷127,页2。哈的兰,《明实录》又写作“葛忒郎”(Khatlan),今塔吉克斯坦南部库里亚布。刘迎胜师1991年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草原丝绸之路”考察时曾经过这里。参见刘迎胜《白阿儿忻台及其出使》,第69页注4。
[27]《明宣宗实录》,卷75,页8。速来蛮石,待考,其价高于夹玉石、把咱石,低于青金石。见下文。
[28]《明宣宗实录》,卷93,页4。迷儿咱,Mirza,刘迎胜师认为是Amir zada之略音,意为“官宦之子”、“公子”。 (参见刘迎胜《白阿儿忻台及其出使》,第69页注7。)陈诚在《西域番国志》中释曰:哈烈国主之子称米儿咱,“犹华言舍人也”。周连宽先生认为米儿咱是波斯语Meer –Za,是对王子的尊称,后转为对王族、学者的尊称。舍人为宋元以贵显子弟之俗称,意义太泛。参见周连宽校注本《西域行程记西域番国志》,第66、78页。
[29]《明英宗实录》,卷131,页5。苦列干,Gurgan,源于突厥语,意为驸马、女婿。
[30]《明英宗实录》,卷160,页7。松都鲁思,据刘迎胜师介绍,为波斯语,意为“金黄的”、“透明的”。 徐溥等奉敕撰《明会典》卷一百二有“松都鲁石(即水珀)旧例每斤钞五十贯,正统四年定每斤添作一百贯,每二百贯折绢二匹”。 水珀,屈大均《广东新语》卷十五有:“琥珀,来自洋舶者多金珀、蜜蜡、水珀。”(中华书局,1985年,第417页)如是,松都鲁石为琥珀之一种。青鼠即灰鼠。徐珂《清稗类钞·动物》:“灰鼠一名青鼠。深灰色,腹白,尾毛松而长,性灵敏,善跳跃,吉林诸山有之。皮以制裘,灰白色者佳,灰黑次之。”
[31]《明英宗实录》,卷161,页7。是日为公历1448年2月1日。
[32]《明英宗实录》,卷236,页2。是日公历1454年1月2日。
[33]《明英宗实录》,卷264,页5。
[34]《明孝宗实录》,卷12,页3。
[35]《明孝宗实录》,卷36,页2。
[36]徐溥等奉敕撰、李东阳等重修:《明会典》,《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7册第924页。把咱石,疑似把杂尔石。艾儒略《职方外纪》卷一《渤泥》:“有兽似羊似鹿,名把杂尔,其腹中生一石,能疗百病,西客极贵重之,可至百换,国王藉以为利。”(《职方外纪校释》谢方校释,中华书局1996年第62页 ) 联系成化二十一年撒马儿罕使臣怕六湾从海道归、弘治二年撒马儿罕阿黑麻王遣使从满剌加至广州贡狮子等物这两件事,把咱石很可能出自东南亚,似牛黄之类。
[37]《明孝宗实录》,卷12,页3。
[38]《克拉维约东使记》,(土耳其)奥玛李查译,第57页。
[39]《明史》第8601页:撒马儿罕“明年(弘治三年)又偕土鲁番贡狮子及哈剌、虎剌诸兽,由甘肃入。”按:哈剌虎剌为一动物,中间不需顿号。《高昌馆杂字·鸟兽门》有哈喇虎喇(Karakulak)一词,即动物“彪”(胡振华、黄润华整理《高昌馆杂字》,民族出版社,1984年第39页)。张星烺先生认为:“哈剌虎剌今代
英文曰Caracal,中央亚细亚所产一种野猫也。”(《中西
交通史料汇编》第五册, 1978年,第206页)
[40]〔法〕阿里·玛扎海里著,耿昇译,《丝绸之路:中国--波斯文化交流史》,第13页。
[41](明)田艺蘅:《留青日札》,二十九卷“狮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影印本。
[42](明)陆容:《菽园杂记》,中华书局1983年,第69页。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之十五亦记此事(中华书局1993年,第485页)。
[43]《明宪宗实录》,卷239,页3。亦思罕,似为亦思弗罕之误。
[44]《明宪宗实录》,卷247,页4。把丹,《回回馆杂字》作巴丹沙(Badakhshan),《明史·西域传》第8615、8620页均作把丹沙,即八答黑商。今阿富汗东北部及塔吉克斯坦东部。
[45]《明孝宗实录》,卷32,页4。
[46]《明孝宗实录》,卷38,页6。
[47]《明武宗实录》,卷30,页7。
[48] (明)徐溥等奉敕撰李东阳等重修:《明会典》卷一百二,《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7册,第927页。
[49] 参见拙文《中亚帖木儿王朝的来华使臣》,载《西域研究》2002年第2期。
[50]《明宪宗实录》,卷175,页2。
[51]《明宪宗实录》,卷239,页3。兜罗梵语tūla之音译,意译为“棉”、“木棉”。明曹昭《格古要论·兜罗绵》:“兜罗锦,出南番、西番、云南,莎罗树子内锦织者,与剪绒相似,阔五六尺,多作被,亦可作衣服。”清褚华《木棉谱》:“南诏诸蛮不养蚕,惟收娑罗木子中白絮纫为丝,织为幅,名娑罗笼段。祝穆《方舆志》云:平缅出娑罗树,大者高三五丈,结子有纫绵,织为白毡,名兜罗绵。”转引自周讯、高春明编著《中国衣冠服饰大辞典》第524页。申时行等重修《明会典》卷一百五东南夷朝贡方物中有“兜罗绵被”。
[52]《明宪宗实录》,卷245,页4。
[53]《明宪宗实录》,卷249,页6。
[54]《明宪宗实录》,卷256,页8。
[55]《明史·西域传》称怕六湾在此期间多买良家女为妻妾(《明史》,第8600页)。
[56] 据《明史·西域传》,护送使臣是中官韦洛、鸿胪署丞海滨。(《明史》,第8600页)
[57]此疏后来被选入武英殿明朝名臣奏议中,倪岳亦将此奏议全文编入其《青谿漫稿》中。此文可以说是帖木儿朝后期,明与帖木儿朝往来的一份重要
文献,可补《明会典》记载之不足。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张萱《西园闻见录》引用了这份奏疏的大部分。郑晓《皇明四夷考》、王宗载《四夷馆考》、罗曰褧《咸宾录》等书均提及此事。
[58]转引自严从简《殊域周咨录》,余思黎点校,中华书局1993年,第488页。李东阳(1447-1516),字
宾之,号西涯,茶陵人,天顺八年进士授编修,弘治八年累进文渊阁大学士,预机务,多所匡正,受顾
命,辅翼武宗。后以吏部尚书兼华盖殿大学士致仕。正德十一年初,年七十,谥文正。东阳为文典雅流
丽,工篆隶书,自明兴以来,宰臣以文章领袖缙绅者杨士奇之后,东阳一人而已,有《燕对录》、《怀麓
堂集》及诗话。
[59]〔法〕阿里·玛扎海里著,耿昇译,《丝绸之路:中国--波斯文化交流史》,第315页。
[60]同上,第321页。
[61]由于明廷严禁私茶出境,明给帖木儿朝的“赏赐”物品,几乎没有“茶叶”这一项。帖木儿朝与明朝贡赐贸易,例从哈密。明与哈密往来频繁,私茶出境却受到严禁。如正统五年(1440年)九月甲辰,行在礼部尚书胡濙等奏:“哈密等处使臣都指挥脱脱不花等来朝进贡,欲将赏绢货换食茶、纱罗等物回还,茶系出境违禁之物,未可许,其纱罗等物,宜听于街市两平交易。”从之。(《明英宗实录》卷71,页4)正德六年(1511年)四月,哈密使臣阿都火者入贡,私货茶于民家,事觉,诏以其故违国禁法,宜减赏。但业已给之,以后勿遣入贡。(《明武宗实录》卷74,页2)明有茶马司,在陕西、甘肃、四川、西番等地均有茶马贸易,《明史》说:“用茶易马,固番人心,且以强中国。”然哈密以西贡使私换茶却在禁令之中,此中原因尚需探究。《明会典》有“贸易使臣进贡到京者每人许买食茶五十斤”的规定,可见使臣是可以购得茶叶的,但茶叶不在“赏赐”品之列。
[62]《明太宗实录》,卷212,页2。
[63]《克拉维约东使记》,(土耳其)奥玛李查译,杨兆钧汉译,第118页。
[64]同上,第157页。
[65] (明)陈诚:《西域行程记西域番国志》,周连宽校注,中华书局1991年,第72页。
[66]布哇:《帖木儿帝国》,冯承钧译,商务印书馆1935年初版,第121页。
[67](印度)巴布尔:《巴布尔回忆录》,王治来译,第76页。
[68]同上,第77页。
[69](日)三上次男:《陶瓷之路》,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113页。
[70]同上,第108页。
[71] 阿里·阿克巴尔著,张至善编,《中国纪行》,第98页。
[72]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三十,《夷人市瓷器》,中华书局1959年,第780页。
[73] 阿里·阿克巴尔著,张至善编,《中国纪行》,第204页。
[74](日)三上次男:《陶瓷之路》,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1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