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我国当前形势和发展前景来看,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现代经济学产生于资源的稀缺性,而价格正是资源稀缺性的指示器,同时也是稀缺资源优化配置的调节杠杆。目前的水资源形势是资源性的短缺与使用上的浪费并存,因此合理的水价是节水的关键;所以,十五届五中全会决议指出的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不但是重中之重,而且是当务之急。
关键词:合理水价 机制
从我国当前形势和发展前景来看,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现代经济学产生于资源的稀缺性,而价格正是资源稀缺性的指示器,同时也是稀缺资源优化配置的调节杠杆。目前的水资源形势是资源性的短缺与使用上的浪费并存,因此合理的水价是节水的关键;所以,十五届五中全会决议指出的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不但是重中之重,而且是当务之急。
国家发改委和部将以部委令的形式发布《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并将废止国务院1985年颁布实施的《工程水费核定、计收和管理办法》。在理论上对合理水价形成机制进行研究和探讨,对于认识水价的本质及作用,实施《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具有重要意义。
一、水价的构成
目前世界上土地、水、森林、草原、矿产、能源、海洋、气候、物种和旅游十大类资源都既可以公有又可以私有,但如果是公有的,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必然是分离的。道理很简单,没有任何一种资源可以满足所有人同时的、不断增长的量和质的需求(既便是阳光也因为臭氧层的破坏而产生幅射过量,而不能满足人类对其质的需求)。所以,当一种资源公有时,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必然是分离的。这种使用权要宏观调控配置或进入市场有价转让。
今天,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中,水已经不再是个人使用不会影响他人使用的公共。过去在不缺水的地区水资源被任意使用,在缺水的地区则实行计划分配,早在清朝年羹尧就在黑河分水,国外也是如此。水资源和土地资源一样是基础资源、是战略资源,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是国家安全的保障。国家必须控制这一资源,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是这样做的。因此水这种商品进入的是一种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来调控的不完全市场。
任何对人类有价值的自然资源在市场经济中都有价格,短缺资源的价格就应依短缺程度不断变化,不可再生的短缺资源就应有更高的价格,从而达到保护该资源的目的。水是对人类有极高价值的自然资源,在市场中应有其价格,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水已不同程度地成为短缺资源,因此大多数地区水价都在不同程度地提高;较深和深层地下水是难以或不能再生的资源,则应控制开采和高价保护。但是如上所述,水的价格要由政府控制以保证广大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水价分为水资源税、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三个组成部分是合理的,实际上水资源配置较好的发达国家都实行这种机制。
(一)非市场调节的水价部分——水资源税(或称资源水价)
水资源税是体现水资源价值的价格,它包括对水资源耗费的补偿;对水生态(如取水或调水引起的水生态变化)影响的补偿;为加强对短缺水资源的保护,促进技术开发,还应包括促进节水和保护水资源技术进步的投入。
以水资源税收对促进节水、保护水资源和海水淡化技术进步的投入是必要的,因为对水资源耗费的补偿能力和对水生态改变的补偿能力都取决于技术(包括管理技术),这项费用实际上是少取于民,而大益于民。
(二)市场调节的水价部分——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
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是可以进入市场调节的部分,但是进入的是一个不完全市场:第一是经营者要政府特许,因此没有足够多的竞争者,一定程度上形成自然垄断;第二是特许经营者要受到政府在价格等方面的管制。
所谓工程水价就是通过具体的或抽象的物化劳动把资源水变成水,使之进入市场成为商品水所花费的代价,包括勘测、设计、、运行、经营、管理、维护、修理和折旧的代价。具体体现为供水价格。
所谓环境水价就是经使用的水体排出用户范围后污染了他人或公共的水环境,为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所需要的代价。具体体现为污水处理费。
二、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的确定原则
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是在政府通过特许经营管制的不完全市场中的水价,它的确定大致可遵循如下原则:
(一)实行容量和计量两部制水价
对于工程和治污工程来看,实行容量和计量两部制水价都是必要的,所谓容量水价就是对净水、给排水和治污工程设施成本的补偿,这种补偿应根据用户的定额或预定量确定和收取,与用户的实际使用状况无关,否则,由于水市场的不完全性和根据水资源的变化,大多数用户用水量变化很大,投资者对净水、给排水和治污就不敢投入,这些也无法经营。容量水价实际上是说用户的定额或预定量就是商业契约,在市场中就应该有付出。
(二)实行阶梯式水价
所谓阶梯式水价就是用量越大,价格就越高,对于超定额用水阶梯加价,主要目的是促进节水和减少污染量,以保护短缺的水资源。如果给排水量实现了自动监测,还可以实行更精确的阶梯水价——累进水价。
(三)对地下水的保护价
地下水是储备水资源,是“天然水库”,较深或深层地下水还难以或不可能再生,根据优先利用可再生资源的原则,应该优先使用地表水,对地下水实行保护性的高价。
(四)跨流域调水水价
跨流域调水要逐步改变国家无偿投入的情况,实行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股份制,进入市场,要进行科学、准确的调水水价预测,没有能承受预测调水水价的主要用户承诺,跨流域调水不宜开工。
(五)污水处理价
目前,污水处理费征收尚不普遍,已征收的仅为0.2-0.3元/立方米,仅为处理成本的一半左右,不仅不能补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投入,甚至不能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出现处理一吨亏一吨,半开半停甚至少开多停的情况,使国家投资建设起来的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利用效率普遍低下。污水处理价的确定相对简单,按保本微利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在0.5-0.6元/立方米。
只有把污水处理价格逐步提到包括工程投入和运行费用在内实现保本微利,污水处理才能进入市场。以后在监测条件改善的情况下对于大用户也应根据污染率实行阶梯式的污水处理价。
(六)海水淡化价
海水淡化目前看来是淡水资源短缺前途无量的补充,问题是代价太高,但是目前我国的先进技术达到原水5—6元/吨的水平,国际上已达到0.5美元/吨的水平。对于有条件的地区政府应实行补贴,使之达到和其他水源相近的价格,参与市场竞争,并出台其他鼓励性措施,以促进海水淡化技术的开发。
(七)实行民主协商制度,增加水价制定的透明度
水市场是一个不完全市场,水行业带有较强的垄断性质,政府又通过特许经营进行管制,因此,由政府、水和水消费者三方组成流域和城市的水务委员会,进行民主协商,增加水价制定的透明度,可以使之更为合理代表广大用水户的利益。国外按上述原则组成的水务委员会被证明是成功的。
(八)充分考虑农业用水户的承受能力
制定和提高水价是符合农民的根本利益的,农民最终也要在缺水和加价二者间做选择,政府的职责就是引导人民做正确的选择。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为全国平均水平2/3的宁夏,自2000年4月把农业水价翻了一番,从0.6分/立方米提高到1.2分/立方米,节水5亿立方米,近总用量的15%,农民反映可以承受,有的还由于用量大大减少而减轻了负担。对农业水价的调整更应该严格遵循适时、适地和适度的原则,对于确实负担不起的,也要微提水价,促进节水意识的提高,可以采取政府按原用量予以相对稳定的补贴,节水后补贴在一般时间内不变。
(九)要建立水价提高的预警制度
各地应根据水资源的供求状况充分在水务委员会中协商,做出水价规划,发出预警,增强各类用户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技术、资金等准备。同时水价调整也不宜过于频繁。
(十)水资源统一管理是合理水价机制形成的保证
水资源统一管理主要体现在加强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保护和在城市实现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的水务体制上,很显然,有这两个统一管理才能保证水资源的供需平衡,在供需平衡的基础上才能形成合理的水价制定机制。
基于以上原则,水务委员会民主协商后,由流域管理机构或城市水务局通过水资源供求平衡的计算(见后)制定最优水价浮动范围,市场调节部分的水价由净水、给排水和污水处理在浮动范围内以“优质优价”的原则定价。
三、市场经济中水价对水资源供需平衡的影响
下面以经济学理论进行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并探讨水价在水资源供需平衡中的作用。
(一)市场经济学的供给曲线
从市场经济学来看水资源供给与价格的关系有如下曲线:
这一曲线表明,在一最低价格以上,也就是大于生产成本的价格时,才有人经营供水;而水的价格越高,生产者的积极性越大,直至需求户不可能接受,或无水可供。
(二)市场经济学的需求曲线
从市场经济学来看水资源需求与价格的关系有如下曲线:
这一曲线表明,只有规模经营供水,也就是兴修工程之后,才有定价问题,居民从河里挑水尚无法定价。在一定供水量以上,价格越低,对水的需求量越大。
(三)水市场的供需平衡
从上面的供需曲线可以看出水市场供需平衡的情况。
从资源配置角度来讲,最根本的是达到总量的供需平衡,在供需平衡的基础上,从供应方的特点和需求方的特点出发来实现优化配置。这里的供应方就是国家所有的水资源,这里的需求方就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目前,我国的水资源是一种短缺资源;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广义的经济概念,其内涵是经济、社会、环境、和生态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说的供需平衡就是要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来保障可持续发展。这里考虑的需求是合理需求,这里考虑的供给是有效供给。
如果供给和需求移动则有下条供给移动曲线。
如果供给曲线向左移动,供应量减少,在原价格水平上就会出现短缺的情况,价格就会上升,直到对水量的供给和需求在新的均衡点E’上的水价为止。
如果需求曲线向右移动,导致了过量的需求,在价格水平上也会出现短缺的情况,价格也会上升,直到对水量的需求和供给在新的均衡点E’上的水价为止。
(四)水价计算的公式
水价的计算可以简单表述为如下公式:
Pr= Re(La、De、Te、Qs) En(Co、Se、Ca、Qd) Rg(Qs) Pu(Qp)
其中Pr代表水价
Re代表单位水量的水资源费(税),它是水资源短缺程度La、水生态退化状况De和对促进节水、保护水资源和海水淡化技术进步的投入Te和取水量Qs的函数。
En是工程水价,它是供水和治污建设费用Co,包括管理、运行和维护在内的服务费用Se,包括利益、折旧在内的资本费用Ca、和所需水量Qd的函数。
Rg是资源水价,它是所用水量Qs的函数。
Pu是环境水价,它是所排污水量及其污染程度的函数。
四、确定水价的国际等比和基本需求方法
计算某个地区某一时期的水价是个很复杂的应用系统分析数学问题。目前是否可以先不做复杂计算再提水价,采用国际人均收入(或工资)等比价试一下;或者作为计算结果的参照。例如,目前巴黎人均收入约合7000元人民币/月,民用水费包括污水处理约合25元/吨(按我当年实交水费计算);北京人均收入约合600元人民币/月。但北京缺水,巴黎不缺水,所以北京水费今年涨到2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明年涨到3元/立方米是合理的。在明年涨到3元/立方米以后,是否逐年递增依节水情况而定,通过上调水价积累了资金,提高了节水意识,开发了节水技术,完善了节水设施后,水价还可以再降下来,其它国际大都市已有先例。这样就为老百姓办了实事,履行了政府的职责。
从另一个角度讲人民生活无非衣、食、住、行、娱乐、医疗、教幼、养老八件大事。水占食的一半,水费即使不占收入的1/16,也该占1/32,如占1/32也大体是上述价格。这正是目前西方最朴素实用和有效的经济学流派观点。似不宜搞太复杂的数学计算,以目前的应用系统分析能力(包括知识和计算机),搞得越复杂反而与实际相去越远。
如上所述,合理水价的形成机制是很复杂的,这里只是原则性的探讨,求教各界,以通过水价这个监视器和调节杠杆作用的充分发挥,为达到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可持续发展的总目标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