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阐明土地开发整理的重要意义,制定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质量标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指标选取的原则、方法和依据。制定了滨海滩涂型、河谷滩地型和山地丘陵梯田型三种地貌型,水田一等、二等、三等和旱地一等、二等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质量标准指标体系,可供土地开发整理立项、规划设计和检查验收参考。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 水田 旱地 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指标体系
1.制定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质量指标体系的重要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土地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最重要物质基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世界人口的日益膨胀,以及对土地资源的高强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已经遭到相当严重的损害。为此,联合国提出了“拯救土地,就是拯救我们自己”的口号。我国作为发展中的人口大国,人均土地资源,特别是人均耕地资源相对贫乏,要以占世界不足7%的耕地养活世界22%的人口,始终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诸多问题中的首要问题。而今土地资源退化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2001年全国耕地面积仍比2000年净减少61.73万公顷,耕地面积12761.58万亩,人均耕地面积约0.10公顷,不足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一半,全国2800多个县,人均耕地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0.8亩警戒线的有666个,占总数的23.7%,这666个县级行政单位中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有463个,耕地的不足与对富裕生活的热心向往,使人们形成了一种跨世纪的深切忧虑。
我国耕地人均数量少,总体质量水平低,后备资源不足,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对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这个事关全国大局和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大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于1997年4月特发出了“中央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通知指出: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措施必须十分严格的,必须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必须采取治本之策扭转人口继续增加情况下,耕地大量减少的失衡趋势。通知强调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严格按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做到本地耕地总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并努力提高耕地质量”。
《土地管理法》的核心任务是保护耕地,实现我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依据土地资源稀缺原理、人地关系原理,集约经营原理,动态平衡和持续利用管理原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必须讲耕地数量持续性、耕地质量持续性、生态持续性、生产力持续性和经济持续性,核心是耕地质量的持续性。
我国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且分布不均,耕地的总体质量比较差,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扩大和各项建设事业发展,对城郊、平原、交通要道附近良田的大量占用,导致优质耕地的减少、低产田(地)的相对扩大,抗自然灾害能力差,耕地的生产水平低下,粮食单产与发达国家或者农业发达国家相比,相差100公斤以上。为此,土地整理具有重要作用。
《土地管理法》第41条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所谓土地整理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既有的耕地追加投资和劳动,进行综合整治,以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因此,加强土地整理,对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提高我国耕地质量,提高土地生产力和土地产出率,确保我国耕地资源的持续利用,农业持续发展和粮食安全生产有着重要意义。
在“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加大土地复垦力度,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的方针指引下,我省各县、乡(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掀起的“土地开发整理”热迅猛发展。为了加强我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的管理,统一工程等级,提高工程质量,确保耕地质量的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改善,特制定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标准和耕地质量指标体系。供市、县级立项规划设计、施工检查和验收参照使用。
2.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质量指标体系的选取原则
2.1根据利用差异性原则划分耕地整理类型。不同农业利用,种植水稻和旱作物其应具备整理条件的要求不同。水田开发整理首先必须具备满足水稻生长发育光温条件和具有可供淹灌种稻水源条件,其次田面要平整,并有能够调控小稻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条件。不同于旱地开发整理条件。根据福建的实际情况,划分水田开发整理和旱地开发整理两种地类,分别选取技术指标,制定水田开发整理和旱地开发整理两大工程技术指标体系。
2.2根据地域差异性原则,继续划分开发整理类型。福建依山临海、多山地丘陵、平原少、自然环境条件复杂多样,地域性差异明显。依照因地制宜,地形、水文条件、土壤类型对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标准条件的差异性,将水田开发整理和旱地开发整理分别续分为滨海滩涂型、河谷滩地型和山地丘陵梯田型三种地貌类型区。
2.3根据田、水、路、林综合开发治理的原则,确定田块平整质量、土壤耕作质量、农田水利工程、交通道路和农业经济效益等五项工程质量标准。
2.4根据稳定性、生产性、主导性、空间变异性和质量的差异性,设计易以量化、易以施工和检查验收的原则,分别确定田块平整工程质量指标等级、土壤质量指标等级、农田水利工程和交通道路工程质量指标等级。
3.确定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质量指标体系(见表1、2、3)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质量需要有一系列指标来衡量,其指标体系由下列六部份组成:
3.1耕地田块质量指标
包括田块方向、田块长宽度、田埂材料、田坎稳定度等。
3.2 土壤改良质量指标
包括表层沃土回田率、土层(耕层)厚度、土壤质地、有机质含量、PH值等。
3.3 农田水利工程质量指标
包括防洪(或防潮)工程、排涝渍工程、输水配套工程、灌溉保证率等。
3.4 交通道路工程质量指标
包括道路等级配套、道路通达度、路面坡度等。
3.5 农田防护林质量指标
包括沿海防风主林带、农田防护林、片林等配套、防护林面积等。
3.6 效率指标
包括立项规模、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新增耕地率、初种农作物长势、产量等。
4、编制说明:
本指标体系,通过实践校验分析,考虑到新开发整理耕地熟化度的提高,生态环境的改善,要有一个相当过程,要缩短这个过程存在许多制约因素。因此,本指标体系中,选取土壤质量因素指标等级标准与传统耕地质量等级标准有所偏低,更符合实际情况。
致谢:制定本指标体系,是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项目,在此特向有关领导和专家的指导,致以衷心的感谢。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国土地报.1998年9月1日
[2] 吴无宇.马素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理论探讨.中国土地1997(2)
[3]高志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10
[4]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标准(试行)2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