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际河流的形成与近代历史变迁有关。从历史上看,几百年来,我国西南部边界较为稳定,没有大的变化。而北方边疆国际河流问题的形成只是近百年的事件。19世纪中叶,在中国迅速沦为半殖民地的时候,在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内,中国北方边界发生了巨大变化,伴随着近代史上一系列重大事件,形成了如今的北方国际河流问题。国际河流是近代边界曲折形成过程的复杂产物,打破了以分水岭划界的状况,使得河流水系的归属变得复杂。
关键词:中国 国际河流 问题
1 国际河流问题由来
我国有2.2万km长的陆地边界,与15个国家接壤,几乎与所有陆上邻国有着国际河流的水脉相通。国际河流主要分布在三个区域:一是东北国际河流,以边界河为主要类型;二是新疆国际河流,以跨界河流为主,兼有出、入境;三是西南国际河流,以出境河流为主。
国际河流的形成与近代历史变迁有关。从历史上看,几百年来,我国西南部边界较为稳定,没有大的变化。而北方边疆国际河流问题的形成只是近百年的事件。19世纪中叶,在中国迅速沦为半殖民地的时候,在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内,中国北方边界发生了巨大变化,伴随着近代史上一系列重大事件,形成了如今的北方国际河流问题。国际河流是近代边界曲折形成过程的复杂产物,打破了以分水岭划界的状况,使得河流水系的归属变得复杂。
2 我国国际河流问题特点
从政治、经济、资源开发和国际河流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与作用,以及民族、历史渊源等各方面来看,国际河流的问题极为复杂。
2.1 国际河流分布复杂
我国东北国际河流仅有一条入境河流,其它均为边界河流。西南国际河流均为出境河流,其特点是干流出境,两岸的支流都以分水岭或河道为界。而新疆国际河流包含了所有情景,既有界河,又有跨境河流,且出入境频繁。最大的伊犁河、额尔齐斯河的干流出境,但一些较大支流源头却从境外流入我国,汇入干流后再次出境。这给水文测验和水文计算带来很大不便,使国际河流的水资源评价内容复杂,需要投入大量财力,耐心细致地计算各出入境水量。同时,也使分水谈判从技术上变得更复杂。
2.2 国际河流问题的侧重点不同
我国国际河流开发利用涉及的问题有:国际河流水资源共同利用及分享权益;在国际河流上建设工程所引起的国家权益保护问题,如水能开发、水运、防洪、水量、水质、旅游资源、水生生物资源、环境与生态、水利工程淹没等;国际界河护岸和河口的保护工程建设(国土流失的防护和整治)。
新疆国际河流地处内陆干旱区,水是支撑和制约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稳定的基础资源,水资源异常宝贵。因此,水资源权益分配是新疆国际河流的核心问题。同时,由于边界与分水岭不一致,使得水资源权益划分错综复杂。
东北国际河流以界河为主,界河、界潮水域国境线总长达5000km,我国护岸工作力度不够,国土流失严重。同时,也存在兴建水利工程所引起的防洪、水运、水利工程淹没补偿等问题。
西南国际河流水能资源丰富,流量大,具备较好综合开发条件:水利发电、水运、防洪、灌溉、风光旅游等。尤其是国际河流航运前景广阔,将使云南省从一个内陆省份变成我国西部直通东南亚的枢纽。
2.3 国际河流域为少数民族居住地区,经济发展落后
我国国际河流所在的边疆地区一般也是传统的经济发展落后区域。通常也是多民族聚居地,经济发展非常落后,生存条件差。尤其是西北国际河流地处极度干旱区,也是西北主要贫困地区之一,改善农牧民的生存条件和维护正常的生态条件都有赖于水资源利用。因此,国际河流水资源开发利用是保障边疆地区人民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必然要求。
国际河流许多地区境内外人民往往属同一种族。这要求双方政府友好协商,解决国际河流利益划分问题。同时,也要防止出现相反的结果。世界各地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表明,地区共享资源开发的问题如果渗入种族因素,将使问题极端复杂化。
2.4 国际河流基础工作较薄弱,开发利用滞后
虽然国际河流自然资源在边疆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基本上仍处在待开发状态。与邻国相比,开发利用明显滞后。
3 国际河流开发利用基本现状
3.1 资源概况
东北地区国际河流:绝大多数是界河,有大小10条界河和3个界湖,水域国境线长达5000km,主要有黑龙江、额尔古纳河、乌苏里江、图门江、鸭绿江。
黑龙江流域包括蒙古、
中国、俄罗斯,其中黑龙江、额尔古纳河、乌苏里江为中俄界河,兴凯湖为中俄界湖。黑龙江流域水资源与水能资源丰富,中国一侧水资源量1352亿m3,黑龙江干流水力资源
理论蕴藏量608万kW。鸭绿江为中国、朝鲜界河,降水量达870mm,水资源与水力资源均丰富,中国境内产水量162亿m3,水能蕴藏量213万kW。图门江为中国、朝鲜、俄罗斯界河,总长520km,其中505km为中、朝界河,中国境内多年平均径流量51亿m3,水能资源44万kW。
西北地区国际河流:主要是新疆的三大国际河流。全疆由国外入境的水量为88亿m3,出境水量为240亿m3,出入境水量占新疆河川径流总量的36.7%。
出境河流伊犁河。额尔齐斯河为新疆最大的两条河流。两河多年平均地表径流量占全疆地表径流总量的1/3,出、入境河川径流量分别占全疆国际河流总出、入境量的91.3%和27.2%。额尔齐斯河主流发源于阿尔泰山中国境内,为中、哈跨界河流,境内河长633km、集水面积5.7万km2。水资源量大约94亿m3。伊犁河发源于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边境地区天山,为两国跨界河流,水资源量大约160亿m3。额、伊两河情况复杂且相似:主流由中国出境,部分源头又在境外,并且还有部分支流为界河。还有额敏河,发源于中国,流入哈萨克斯坦,注入阿拉湖,境内产水量约23亿m3。
阿克苏河发源于吉尔吉斯斯坦,是天山南坡最大的河流,流入水量占全疆入境水量的56%。阿克苏河是塔里木河的主要源流,据阿拉尔水文站(1958~1995)实测资料统计,阿克苏河流入塔河平均年径流量为34.9亿m3,占塔河干流总径流量的74.6%以上。
西南地区国际河流:主要有雅鲁藏布江、澜沧江、怒江、红河、伊洛瓦底江,均为跨越多国的国际河流,都发源于我国境内。
雅鲁藏布江发源于中国境内喜马拉雅山中段,长度为2057km,为印度著名的恒河源头之一。雅鲁藏布江年径流量约1654亿m3,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11348万kW。流入印度后始称布拉马普特拉河,进入孟加拉国改称贾木纳河,最后汇入恒河,经印度人孟加拉湾。
澜沧江发源于青海省,我国境内全长2161km,出境后称湄公河,流经国家有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澜沧江一湄公河全长4880km,流域面积79.5万km2。澜沧江水量与水能资源皆丰富,径流量740亿m3,水能理论蕴藏量3656万kW,下游循公河5800万kW。
怒江发源于中国,境内长度1659km,流域面积13.6km2,水资源量689亿m3,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4600万kW。流入缅甸后称萨温江,经泰国入海。
3.2 开发状况
我国境内国际河流基本处于待开发状态。开发利用程度非常低,界河有少量开发;入境河流有部分开发;出境河流基本处于天然状态。同一河流上,我国开发利用均远低于境外。
东北地区国际河流:中、朝在界河鸭绿江进行了联合梯级开发,已建成四座水电站,总调节库容101亿m3,总装机容量168kW。中、俄关于黑龙江联合开发已达成原则协议。
西北地区国际河流:总体上处于待开发的状态。新疆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不到地表径流量的1/4,远远低于新疆地区其它任何非国际河流。国际河流长期得不到大规模开发,而在相应河流境外部分开发利用程度又远高于我国。
伊犁河下游1970年建成巨型多年调节平原型水库恰普恰盖,总库容280亿m3,兴利库容66亿m3,径流调节系数达56%,控制了全部由我国出境的水量;境外额尔齐斯河也建设了一系列大型水利工程,其中于1967年建成的布赫达尔玛水库,总库容496亿m3,调节库容308亿m3,径流调节系数达170%,完全控制了从我国流入水量。
西南地区国际河流:西南地区国际河流蕴藏巨大水能资源,是我国西南水电基地建设的重要资源之一,但基本上处于无然状态。澜沧江水电开发正在开始。
4 国际河流开发条件
我国国际河流开发严重滞后于
经济发展,原因是多方面的。至少有两条原因必须提到:一是投入不够,缺少资金支持;二是我国国际河流大多数处在上游,开发难度较大。
我国国际河流的基础工作非常薄弱,缺少前期
研究,还没有形成总体规划。甚至基础资料都很不完整,水文监测站布设不够,监测手段落后。在面向21世纪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下,全面合理地开发利用国际河流资源,维护我国在国际河流的正当权益,通过国际河流开发促进睦邻友好,十分迫切。
由于国际河流牵涉各方利益,要本着公平合理、互利互惠、友好协商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国际河流共享资源。为了妥善解决国际河流权益分配
问题,达到共同开发、共同受益的目的,必须从最基础的工作入手,建立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基础。
4.1 以国际河流基础信息的收集、
分析为一切工作的前提
国际河流资源无论是单方面利用、还是联合开发,最基础的问题是共享资源的水文信息收集及评价。国际河流资源认定是权益分配不可逾越的前提性工作,应该把水文资料收集和整编作为当前国际河流谈判的最主要工作。将水文测验和资料整编、水文资料交换、水文分析
计算为主要
内容的双边或多边水文合作,作为国际河流合作开发的第一步,使合作开发朝着实质方向正常发展。这是开发国际河流资源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基础。
为了做好水文测验与分析计算,必须加强国际河流水文站网建设。巩固提高现有测验能力,特别是出入境控制站的测验、通讯设备和手段;根据需要,将建站与巡测相结合,对
影响全局、又没有测站的地方应设站或巡测站;对水文控制站上、下游有其它小的支流出入水量的,要组织开展水文调查,以补充站网的不足。
4.2 在国际河流开发利用上,坚持资源环境合理协调原则
包含三层含义:首先是不可对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建设超过
自然力的水利设施,从而造成水资源巨大浪费和生态与环境恶化;其二是资源开发不可损害邻国的正当权益,尤其是不能以违反自然
规律的水利设施建设来约束或制约邻国的正当开发利用,更不能以受益方为第三国的商业目的开发国际河流资源,损害邻国利益;其三是界河护岸工程不可用双重或多重标准,人为改变水流作用,导致邻国国土流失。
4.3 在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推动国际河流的合作开发
需要在国际河流水资源、防洪、水电各个领域进行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合作。国际间流常常是国际大通道,尤其是我国西南国际河流直达印度洋,需要通过国际河流的合作,开发航运
交通。
需要加强信息交流,在最为互补、各方受益最多的领域率先进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