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西部大开发,给新疆水利事业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新疆水利必须抓住这一历史机遇,用新的治水思路进行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解决新疆的水问题。
关键词:新疆 水利发展 思路
新疆地处祖国西北边陲,位于亚欧大陆腹地,是典型的内陆干旱地区。新疆共有大小河流570多条,湖泊面积5504.5km2,冰川储量2.58万亿m3。全自治区地表水年径流量882亿m3地下水天然补给量为65亿m3。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超过3350万kW,居全国第四位。新疆水资源特点:一是山区降水较为丰富,是众多河流的径流形成区。平原地区和沙漠区降水稀少,蒸发强烈,降水除少量补给地下水外很少或不产生地表径流,是径流散失区和无流区。二是河川径流量年际变化平稳,年内分配极不均匀。春季占年水量的10%~20%,夏季占50%~70%,秋季占10%~20%,冬季占10%以下。三是大部分河流流程短,水量小,年径流不足1亿m3的就有487条,占总径流量的9%左右。四是在新疆的西北部分地表水资源有737.5亿m3,占全疆地表水资源量的93%,而东南部分仅占7%。五是新疆人均占有地表水量为4831m3,是全国人均占有水量的2.4倍,但从单位国土面积产水量来看,仅为5.3万m3/km2,为全国倒数第三位。
西部大开发,给新疆水利事业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新疆水利必须抓住这一历史机遇,用新的治水思路进行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解决新疆的水问题。
一、新疆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
1950~2000年,新疆累计投入水利建设资金193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19亿元,地县及群众投资74亿元。全区建成大中小型水库472座,总库容达到70.2亿m3,建成引水渠首420座,总引水能力达到4800m3/s,建成防洪堤防6012km永久性堤防占20%左右,保护耕地131.5万hm2,保护人口851.2万人。建成干、支、斗、农四级渠道32.36万km,其中防渗渠道10.2万km,各类渠系建筑物44.56万座。全疆有5个地州30个县市完成了三级渠道工程化全防渗。建成配套机电井3.74万眼,形成了年均提水能力约40亿m3,纯井灌面积达58.91万hm2,建成节水灌溉工程面积1906.67hm2。
新疆是我国的五大牧区之一,到1998年底,牧区已建成水库271座,渠道4.09万km,供水管道2436km,牧区供水基本井4200眼,开辟缺水草场59.73万hm2,灌溉人工饲草料基地80万hm2,改良草场104.1万hm2,定居和半定居牧民13.05万户,定居和半定居牧户占牧民总户数的83%。
新疆共投入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17.59亿元,其中国家投入4.88亿元,自治区配套6.13亿元,群众自筹6.58亿元,共建管网及各类供水工程3515处,建水厂3196座,打机井2912眼,水塔1520座,高位水池590座,蓄水池623座,安装变频器137台,铺设管道4.98万km,建成深井手动泵8133台(眼),解决了854万人和2567万头(只)大牲畜饮水问题。
水电装机84.18万kW。年发电量22万kW·h,拥有输变电线路12万km,输变电容量186.7万kVA。
水产渔业已利用水面25.7万hm2,占可利用水面的74.9%,全区水产品产量达5.58万t,成为西北第一水产大省区。
水利政策法规建设。截止到2000年底,新疆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出台了一批有关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水土保持管理、渔业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颁布实施了《关于大力加强水利建设的决定》《自治区实施<水法>办法》《自治区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塔里木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自治区河道管理条例》《自治区水文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自治区凿井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湖泊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自治区水土保持防治费和水土流失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细则办法,初步形成了水利法规政策体系。
水利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科技人员比重不断增大,全区15个地、州、市均设有水利电局处,86个县(市)均设有水电局,全区在主要河流上依法设立20多个流域管理处局,有各级水管机构958个,勘测设计院队24个,科研院所4个,水文勘测大队15个,水文站130个,水利水电学校3所,共培训水利专业技术人才11000余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6000人。全区水利系统共有职工4.2万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3万余人,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高级职称有1000多人,中级职称有3000多人,初级职称有近万人。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九五”期间,新疆的水利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水利基础设施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从总体上看,洪涝灾害、水资源紧缺、水环境恶化三大问题尚未得到完全解决,水利投资、科技和管理等发展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1.洪涝灾害仍是心腹之患
水资源“春旱、夏洪、秋缺、冬枯”的特点,造成我区洪旱灾害交替发生,防洪问题十分突出。570条河流绝大多数缺乏调蓄控制工程。病险水库有201座,防洪、蓄水能力大为降低。河道防洪工程设施简陋,临时性工程多。现有工程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完善,降低了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1996年和1999年两次洪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6亿元,直接影响新疆经济建设和发展。
2.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我区干旱缺水问题严重。天山北坡经济带水资源短缺,全疆每年春季缺水达20亿m3,农田受旱面积在80万hm2左右。乌鲁木齐市日缺水在14万m3以上,哈密、库尔勒等城市也面临严重的生活用水问题。全区水库总库容仅占全区地表总径流量的8.9%。灌区工程配套不完善,干、支渠道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供水能力下降。工农业和生活用水浪费严重,农田亩均毛灌溉定额为748m3。
3.水及生态环境恶化日益严重
据测算,新疆水土流失面积已达103万km2,占全国水土流失面积的28.1%。每年洪水侵蚀冲毁耕地约0.33万hm2,土地沙化每年350km2左右,近2/3的土地和1200多万人口遭受荒漠化危害,全疆约有1/3的耕地和1/2的宜农荒地受到盐碱侵害。同时,局部地区水环境的不断恶化,给农田灌溉、农村饮水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后果,也必将加剧我区水资源的供需矛盾。
4.投入不足,发展机制尚不完善
由于历史上欠账太多,投资不足的问题仍然很突出。前期经费不足,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造成急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滞后,无法立项,在建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发挥效益。同时,水利发展机制上还面临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不顺,力度不够;农田水利投入渠道不畅;水利建设科技含量不高等问题,尚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水利发展的要求。
二、“十五”新疆水利
发展思路、目标及布局
“十五”期间是新疆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关键时期,新疆水利工作要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精神,以前期规划为基础,以重点工程建设为突破口,以节水为主线,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保障,科教兴水,依法治水,为实现自治区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十五”期间新疆水利建设的总体发展思路
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围绕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加快以“三河一区”为重点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天山北坡经济带的水利建设,加强水环境和水资源的保护,以西部大开发带动水利的大发展,以水利的大发展促进全区经济的新跨越,为新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基础保障。
(二)“十五”水利建设战略目标
“十五”自治区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将达9%,这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着加快发展、超前发展的原则,通过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力争在5~10年内使自治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用水条件有比较大的改善,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逐步构筑防洪安全保障体系,保证社会安全
一是抓好叶尔羌河、阿克苏河、开都河、伊犁河、乌鲁木齐河等灾害较大较频繁的河流治理,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险工险段的应急工程。做好全疆19个城市和重点城镇的防洪规划,力争2005年完成乌鲁木齐、奎屯、昌吉、库尔勒等中心城市的防洪工程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二是抓好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的大中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净增库容4.08亿m3。三是完成洪水预警预报系统、全疆防汛通信网和水文站网的建设。从新建工程开始,逐步加强通信、
网络等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以水利信息化促进水利
现代化,使全疆防汛工程和非工程设施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全面提高整体抗灾减灾能力。
第二,逐步构筑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确保经济安全
计划建设供水水库工程21座,城市供水工程15处,完成机井建设和更新改造1万眼。新增供水34亿m3,新增灌溉面积35.47万hm2,改善灌溉面积169.07万hm2,改造中低产田46.4万hm2,新增水电装机40.2万kW,基本消灭无电乡,县以下年人均用电量达200kW·h以上,解决151万人、521万头(只)大牲畜饮水的
问题。开展以节水为中心的灌区配套与改造,新建防渗渠道2万km,建设节水灌溉农田66.67万hm2,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5,节水10亿m3。
第三,逐步构筑水环境和水资源保障体系,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以治水为中心,以试点示范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启动新疆水土保持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925km2,逐步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加强博斯腾湖、艾比湖的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建立人工绿洲、优化生存发展基地。推行“供水到户”,到2003年,全疆灌区基本实现“供水到户”。同时,以加强节水、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为重点,突出抓好塔里木河干流河道整治,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确保基本生态水量,使下游绿色走廊生态环境有所恢复和改善。力争开工建设下坂地、布仑口等源流山区水库,加强对水资源的调控能力。从长远考虑,通过跨流域调水,实现塔里木河流域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总体布局
1.北疆以主要河流综合治理开发为主线,以高效节水为核心,流域控制性骨干工程建设为重点,解决生态需水和
工业经济区缺水问题。
2.南疆以塔里木河干流的中下游及主要源流综合治理为主线,以节水建设和调整产业结构、种植业规模、退耕还林、退耕还草为重点,在塔里木河的主要支流叶尔羌河上游兴建下坂地水利枢纽;在盖孜河上游兴建布仑口水利枢纽,逐步替代平原水库,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保证向塔里木河干流输水的水量需求。同时对塔里木河干流中下游进行治理,确保塔里木河生态用水,遏制塔里木河下游绿色走廊的生态继续恶化。
3.对全疆大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建设,在塔里木河流域,在和田、喀什、阿克苏、克州及阿勒泰地区,主要以渠道防渗、机井建设为重点,在“十五”期末基本完成干、支、斗三级渠道防渗,并建立一定比例的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基地。在东疆、北疆基本完成三级渠道全防渗的地区,主要以发展高标准节水建设为主,普遍推广喷滴灌等先进灌溉技术。把新疆的大中型灌区建设成为具有先进管理水平的节水型灌区。
4.东疆吐哈盆地是严重的资源性缺水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比较高,地下水严重超采,艾丁湖等绿洲内部和边缘地带生态系统恶化,必须进一步完善绿洲生态系统功能,发展
旅游业、石油化工和节水性经济特色农业,以资源性节水、产业结构调整及生态系统的改善来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对新疆主要的大河流及重点中小河流进行河段整治和防洪应急工程建设,提高河道的设防标准,在重点河流上建设骨干控制性枢纽工程,提高径流的调蓄能力和洪水削峰作用,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提高整体防洪标准。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稳定可靠的投入机制
新疆是绿洲经济,哪里有水,哪里就有绿洲。因此,水利不仅是农业的命脉,也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命脉。根据水利建设以社会公益效益为主的特点,政府对水利应重点扶持,完善投入机制。
1.建立稳定的投入渠道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规模。增加国家、自治区及各地财政对水利的投资,各级财政预算内的水利投入规模,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步增长,并适当超前。
2.要采取有效的行政手段,确保水利建设基金的收缴。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各方面的资金投入水利建设项目,调动广大农民投资投劳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3.建立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已建成水利设施正常发挥效益。现有水利设施是保证我区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因此,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足额收取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是确保现有工程良性运行的主要经济来源。一是足额收取水资源费、水保两费等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完善已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费的征收标准。采取措施,尽快制定并争取早日出台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管理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开发补偿费。二是实现农业用水按成本、工业用水按成本加利润收取水费。适时制订并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范供水成本、费用核算,完善供水价格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
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进一步完善、制订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防汛管理等方面的水法规,使全区水法规体系更完善,水行政工作有法可依,进而实现统一水政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维护正常水事秩序,推动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最终,通过建设和管理,保证新世纪自治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水管理
1.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建立和完善地表水与地下水、水量与水质、河流、湖泊、水库等的统一管理体制。建立水资源利用论证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取水许可的管理。把地下水资源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
2.加强水利建设管理。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招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3.依法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管理,采用新技术、新
方法提高水利管理的管理水平,逐步向水利工程自动化现代化管理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