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多哈一声锤响为我国加入WTO的进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表明了中国已经进入WTO,成为这个经济联合国中的一员,并在游戏规则的制定运用争端解决机制、享受成员国间平等互惠条件等方面推动中国的开放性改革。我国是一个处于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长期实行计划体制及改革不彻底形成的特殊经济条件会在加入WTO后经受相当程度的震荡,特别是在本身改革速度已明显落后于总体经济改革步调的金融领域,情况更是如此。金融业在市场导向经济体系中担负着基本的资源配置任务,是整个体系中的命脉部门。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保持金融稳定,是顺利推进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基础,是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保证。本文将对入世后的金融安全问题进行论述。
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时将向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外汇业务,取消地域和服务对象限制。也就是说,入世之后,我国将允许外资银行对所有客户(包括中资企业和中国居民)经营所有外汇业务(包括公司业务和零售业务)。我国将在四年内分五批开放20个城市的地域限制,五年后取消所有地域限制。2006年12月,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将和中资银行一样实行国民待遇。这一系列入世后的金融开放在给我国金融发展带来好处的同时,还会增强我国金融业的对外依存度,致使国内金融受到国外因素影响的程度越来越大,并容易产生金融危机传染,甚至发生金融安全问题。然而,金融开放与金融安全两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没有金融开放,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金融安全,“闭关锁国”只能使金融风险累积和隐藏;另一方面,没有金融安全,金融开放就缺乏金融发展的基础,金融开放的成果会最终会化为乌有。
一、金融安全问题存在的必然性
金融安全问题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的表现为局部性风险,有的表现为全局性风险。一般来说,金融风险表现为:货币危机、银行危机、债务危机、经济危机甚至社会危机。金融安全问题的发生往往是由国内经济基础和政策失误所导致,而金融开放只是成为金融危机的催化剂,并加速金融危机的形成。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相继进入,资本流动规模的扩大及其流动速度的加快,金融市场会出现“领头羊”效应。当金融资产价格更多地受到预期因素的影响时,国内外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会导致金融市场“超买”、“超卖”的压力急剧放大。例如,在国际外汇市场,受投机力量和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日元兑美元的汇率常常受到国际资本流动的冲击而出现大幅波动,1995-1997年间,日元兑美元的汇率波幅超过50%。这种货币汇率的大幅度变动,如果发生在经济规模较小的开放型国家,便容易发生货币危机或金融危机。东南亚金融危机期间,一些国家货币币值受国际游资冲击的影响,在短期几个月内贬值幅度就高达70%以上,最终导致金融危机以及经济衰退。我国刚刚加入WTO,会使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加大,更易于发生金融安全问题。
二、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主要隐患
我国金融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风险隐患较为严重,微观经济基础薄弱,金融机构内控不力,金融资产质量较差,金融机构资能抵债的能力较差。一般来说,产生金融安全问题的原因可能来自实体经济、企业逃废债、内控缺位、市场失灵、监管不力、法治不严,国际游资冲击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从实体经济来看,我国企业经营整体效益较差。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过程中,为了建立企业退出市场机制,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加大了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的破产、关闭力度。1998年以来,全国共批准下达企业兼并破产项目1718个,相应地,下岗职工不断增加,再就业的压力较大,成为企业进一步改革的重要困难。而企业经营亏损面上升,最终使银行不良债权增加,成为金融业潜在风险的主要来源。
第二,从金融运行的社会环境来看,社会信用基础薄弱。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许多企业信用差,成为金融体系防范风险的主要困难。银行因此不愿增加贷款,化解不良贷款的工作进展很缓慢,有的金融机构甚至发生支付危机和信用危机。社会信用基础较差,突出表现在:企业逃避银行债务严重,有的企业抗还本金、拒付利息,甚至借兼并或破产之机,“悬空”所欠银行的债务。这不仅增加了金融体系的潜在风险,而且防碍了化解金融风险措施的执行。
第三,从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来看,内控制度不力成为影响金融安全的隐患。主要表现在:商业银行防范风险的机制不健全,不能动态跟踪检查贷款质量,贷款“三查(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执行情况中,贷后检查情况较差,“重贷轻管”的倾向比较突出,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相对薄弱,加上大部分银行资本充足率远低于8%的国际标准,因此,银行危机的隐患较为严重。
第四,从金融市场发展来看,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明堵暗通”,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由于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是银行贷款,企业自有资本金不足,负债率较高,一旦经营陷入困境,就容易把金融体系陷入危机。
第五,从金融监管来看,存在外部监管代替内部监管的倾向,金融监管效率较差。长期以来,我国金融监管的计划经济特征比较突出,证券市场规范性差、并主要采用“审批制”管理方法,隐含着一定的市场风险;保险市场无序竞争,违规现象严重。因此,完善证券市场、保险市场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做。此外,金融机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加上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风险缺乏动态监管,尚未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尤其是非现场监管信息的及时性和透明度较差,潜在金融风险不能得到及时监测和有效防范。
第六,从依法治理金融来看,违反金融规章制度的行为比较普遍。部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越权经营、违反财务会计制度、账外经营、审查不严等问题屡禁不止。此外,金融业务中,贪污、受贿、内外勾结的欺诈手段呈现高科技、专业化的趋势,这些因素容易成为局部性金融安全问题的重大隐患。
最后,从外部因素来看,国际游资可以越来越自由地进入国内金融市场。当外资大量流入时,国内金融资产价格便会大幅上升,甚至出现泡沫;一旦出现外资大量出逃,相关金融资产价格就会大幅下降,由此可能引发潜在金融风险,甚至产生金融安全的潜在威胁。金融开放条件下,随着国内金融市场创新的推进,以及新的金融工具(证券投资、期货、期权交易)的广泛使用,国际游资投机获取利差的机会有所增多,游资的“大进大-”,可能给我国金融安全带来潜在威胁。
三、入世面临的挑战与应对
我国的金融业是改革的薄弱环节,如果中国金融市场全部开放,势必将面临如下几方面的金融冲击:
第一, 尚未走向企业化经营的国有商业银行系统尽管其分支机构众多,但它们在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经营能力、技术条件等等方面是无法与发达国家实力雄厚的大银行相竞争的,一旦外资银行大量进入并放开其人民币、外币储蓄业务的限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将面临储户流失的严重问题。
所以,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银行业改革的重点,力争在产权结构、技术创新、资产质量、制约和激励机制及服务效率等方面合乎先进国家银行业的标准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全社会货币资源的分配中占有绝大比重,只有这四大银行的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中国的银行体系才有可能适应开放条件下的银行业竞争。
第二,资本市场开放的前提是人民币资本帐户下的可自由兑换。要尽快调整思路,按市场经济规律培育中国的资本市场,以有效的资本市场带动中国的实体经济结构和金融结构调整。
第三,保险市场的开放目前已在进行,按照GATS条款的要求实行彻底开放,中国面临的紧迫问题是如何利用再保险和再再保险机构解决经济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问题,如何在大规模引进国外保险业投资之前明确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承担度和政府承担度问题。由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走向混业经营、统一监管,已成为必然趋势。
第四,管制性利率和有管理浮动汇率是中国现行金融体制的两根支柱,应加快利率市场化步伐。
第五, 透明度和自由化是每个申请加入WTO国家必须遵循的两条游戏规则,这两条游戏规则也是金融开放的前提和精髓。提高金融运行的透明度,重建社会信用基础显得尤为重要。
四、保障
金融安全的
方法 最近几年,我国的金融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可是,我国金融领域的
问题仍然十分严重。比如,
中国人民银行的资料显示,前年我国的不良贷款率接近30%。金融当局应时刻注意金融隐患,防范金融风险,最要紧的就是强化金融监管。加强金融监管的具体做法:
首先,强化央行的独立性既是强化监管的
内容,是加强监管的前提条件之一。
二是,要求从健全监管法规、严格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完善监管体制等方面,全面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三是,充实银行、证券、保险等监管机构监管力量,转变监管理念,把工作重心从审批事务转移到对金融
企业和金融市场的监管上来。
四是,加强
社会监督和来自新闻舆论的监督力度。在金融开放的过程中,要注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健全金融体制为保障,以依法治理金融为手段,以稳步推进金融改革为步骤,保持金融稳健运行。具体来说,还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循序推进金融对外开放,切实把握开放程度与次序。
一是,在金融开放的政策安排上,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根据国内金融业
发展的现状,选择适当的开放时期和开放程度,做到从长计议,逐步推进。
二是,对外开放要考虑到国内金融机构的竞争实力较弱的现状,注意培植国内金融机构竞争实力。要逐步将国内金融机构推向国际市场,扭转国内金融机构在国际竞争中处于绝对弱势的状况。
三是,对外开放要关注国际游资可能带来的冲击,制定有效的措施防止国际游资的“大进大出”。要选择适度开放的金融政策,尤其在资本项目开放等问题上,采取慎审态度。
第二,稳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金融危机表面上体现为货币危机、银行危机、债务危机、偿债危机、
经济危机。实际上,金融危机常常内生于金融体制内部,由不完善的金融制度所引起,它是不健全的金融体制潜在风险的结果。
完善的金融体系是抵制国际游资和金融危机传递的重要制度基础,为此,需要建立具有自我约束机制、透明度高的高效金融体制。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要逐步建立符合市场取向的金融制度,以建立具有公司治理结构的
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为重点。与此同时,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要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防止管制利率和固定汇率形成市场失衡,化解潜在金融风险。
第三,完善金融监控制度,建立安全预警
网络。
金融制度内部缺乏风险控制措施,会在不同金融主体金融业务之间产生风险收益的不对称性,并导致风险中立者或风险规避者转化为风险偏好者,加剧金融风险的累积。一旦市场机制使收益与风险对称起来,业已累积的风险就会暴露出来,最终导致金融危机。要从维护金融安全出发,建立灵敏、高效的金融危机预警机制和救援措施,构建防范金融风险、遏制过度投机的坚固防线。通过监测主要宏观经济指标,及时采取防范金融风险的应对措施,防止金融风险的累积,保持对外经济金融的基本稳定。
第四,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加快法制建设进程。
金融危机的发生常常与金融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密切相关。我国在采取市场取向改革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管制度,尤其在数据统计、信息披露、外部监管等方面都可能存在
法律、法规上的空缺。为了防范金融风险,要及时调整有关法律制度,完善金融法律安排。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要通过立法来解决体制性风险,强调依法进行金融监管,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金融创新的需要。主要应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要适应金融对外开放的要求,梳理、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制度,建立适应国际法律建设潮流和我国金融业发展需要的金融法律体系;二、要依法治理金融,强化金融执法,从市场准入、从业资格、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方面,确保有关金融法规制度的有效实施。三、要理顺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强化市场规则和相关管理制度,依法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使依法治理金融进入良性循环。
第五,加强国际协调合作,建立全球金融安全网络。
金融安全问题具有全球性,一个国家金融安全问题常常会对其他国家产生传递效应。东南亚金融危机表明,现行的国际金融体系和国际合作机制不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建立新的国际金融体系,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促进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
做到"安全与效率兼顾"是中国金融改革和开放过程中始终如一的目标。近些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和教训,使得我们在通过改革开放提高效率的同时,必须时刻顾及到金融安全问题,并把"安全"放在"效率"之前优先考虑。特别是刚入世的过渡期,加强金融安全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