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的“安全网”,它关系到社会稳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逐步加快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建设步伐。作为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险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健康以及维护社会安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研究国外比较成熟的医疗保险制度发展模式以便能够对我国当前正在进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产生有益的启示,这也是我国在新世纪推进全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重点之一。
1 医疗保险及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是指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含义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它是一种全部或部分增加医疗保健费用的手段;其二,它解决和保障了提供医疗服务的途径。
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按照保险原则为解决居民防病治病问题而筹集、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它是居民医疗保健事业的有效筹资机制,是构成社会保险制度的一种比较进步的制度,也是目前世界上应用得相当普遍的一种卫生费用管理模式。医疗保险制度大致分为两种:一种为自愿保险(voluntary insurance),又称私人保险。保险业务为私人承办,被保险者自愿登记,定期交纳保险费作为医疗保险基金,以享受约定范围的免费医疗服务。开业医生从保险公司领取报酬。另一种为社会医疗保险(social insurance),又称义务保险(compulsory insurance)。它一般由政府承办,或由政府委托某些公司承办。发达国家的医疗保险体制由于有周密的行政管理程序,已足以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撑,保险覆盖率占其人口的90%以上。
2 国外医疗保险制度发展模式
国外医疗保险制度历经百余年的发展与演变,已经形成了与各自经济发展和卫生事业相适应的特有模式。根据各国医疗服务提供方式和医疗保险费用渠道等因素,国外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2.1 社会保险模式
德国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源地,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1883年德国首次通过了国家疾病义务保险法,随后又制定了工业事故保险、老年人和长期残疾保险和失业保险等,至今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其特点是:社会健康保险体系与商业健康保险体系共存,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互助共济,主要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酌情补贴。西欧和南欧的许多国家都长期坚持这种强制(义务)性的医疗保险。目前,世界上有上百个国家采取这种模式,如德国、荷兰、哥斯达黎加等,它为保障绝大多数居民享有健康的权利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德国,几乎人人参加义务医疗保险。保险金的征收是按收入的一定比例由职工和雇主各支付一半,保险金的再分配与被保险者所缴纳的保险费多少无关,体现了高收入者向低收入者的投入,无论收入多少都能得到治疗,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性。参保人的配偶和子女可不付保险费而同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企业主、国家一起筹集保险金,体现了企业向家庭、资本家向工人的投入。在保险金的使用上,是由发病率低向发病率高的地区转移。低收入或失业者享受国家预算出资的福利性保险,如18岁以下无收入者以及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数额的,可免交某些项目的自付费用。
德国的这种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优点在于,调动了社会各方财力,保证了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为不同人群提供了更多选择,医生费用上涨的趋势得到了抑制,达到了社会收入再分配。但由于规章制度不完善以及传统习惯势力的影响,其在控制总费用方面的效果不太理想。
2.2 商业保险模式
美国卫生服务制度的私立性质决定了其商业的医疗保险模式。许多医疗保险公司都是私营的,有单项保险和综合保险,名目众多,居民自愿参加,政府不干予,也不补贴。60%以上的医疗服务费用开支由居民直接支付,政府仅为特殊人群(退伍军人、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等)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因此,政府的经济负担很轻,没有全面的国家疾病保险制度。
这种商业保险的特点是:参保自由,灵活多样,有钱买高档的,没钱买低档的,适合需方的多层次需求。美国这种以自由医疗保险为主、按市场法则经营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制度,明显体现着贫富差距,因为它往往把需要投保的健康条件差、收入低的居民拒之门外,他们既没有参加医疗保险,也得不到其它医疗补贴,因此其公平性较差。同时,医疗费用的上涨导致医疗普及范围受限,医疗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
2.3 全民保险模式
加拿大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推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与德国的传统模式相比要简化很多。这种公共医疗保险的主要特点是:政府直接举办医疗保险事业,老百姓纳税,政府收税后拨款给公立医院,医院直接向居民提供免费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国家立法、两级出资、省级管理,即各省医疗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依靠地方税收和中央政府补贴筹集资金,各省和地区政府独立组织、运营省内医疗保险计划。保险内容覆盖所有必需的医疗服务,医药适当分离。住院保险和门诊保险方面,除特殊规定的项目外,公众免费享受所有基本医疗保险。此外,还鼓励发展私营保险以及商业性补充医疗保险。凡非政府保险项目均可由雇主自由投资,其所属雇员均可免费享受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不过,加拿大公费医疗系统近年来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联邦政府和各级省政府都在努力寻找可能的解决办法,如提供更多的财政拨款,让病人交纳一定费用,提倡私营医院与公费医疗系统进行竞争,以及进行机构改革,提高效率等。
与加拿大以税收备用金为主的保险模式不同,英国医疗保险财源主要由国家提供,即政府通过税收提供免费服务(覆盖人口的87%),但由于不能充分保证全体国民享有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因此有少部分人群(12%)还拥有一些特殊专科范围的私人保险。
2.4 储蓄保险模式
新加坡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全民保健储蓄计划,职工每月只需储蓄一小笔钱,即可保证将来患病时的费用。这种储蓄保险模式的特点是:筹集医疗保险基金是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性地把个人消费的一部分以个人公积金的方式储蓄转化为保健基金。以个人责任为基础,政府分担部分费用,国家设立中央公积金,这部分的上缴比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40%,雇主和雇员分别缴纳18.5%和21.5%。实施保健双全计划,即大病保险计划。新加坡的这种保险模式是以保健储蓄为基础,在强调个人责任的同时,又发挥社会共济、风险分担的作用。
2.5 社会主义医疗服务保险模式
社会主义医疗服务保险模式主要是指前苏联、朝鲜以及前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对居民全部免费医疗服务的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卫生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预算拨款,使全体居民无论收入高低均能享受免费医疗服务。这种模式在一定的历史时期确实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是,随着各国政治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尤其是市场经济的不断渗透,它所导致的一系列负面影响日益凸显,如国家负担加重、卫生资源浪费加剧、服务质量差等,有的甚至已经到了严重制约其卫生事业发展的地步。因此,各国都面临着不得不加大改革、谋求新的出路的严峻局势。
从以上几种主要的医疗保险模式可以看出,各国政府都把实施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保障和现代国家的卫生保健通行制度,由政府组织实施,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但是每种模式都有其独特之处,而且即使同一模式下,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制度下也都具有各自独特的运行方法。正确分析并把握其利弊,对于我国正在推行的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定会有积极的帮助。
3 我国的医疗保险体制改革与
发展 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起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和
企业劳保医疗制度,对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
经济发展、维护
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一带有计划经济体制下浓厚的“大锅饭”特征和高福利色彩的制度正在显示出越来越多的缺陷,如医药费用由国家和企业负担过多,缺乏稳定充足的资金筹集渠道;企业与企业之间经营效绩不同,单位与单位之间具体情况不同,职工享受的医疗待遇苦乐不均;卫生资源配置条块分割,重复建设,结构不合理,运行成本高;医药费用支出方式不合理,药品浪费严重,等等。它越来越难以解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
问题,亟需改革。
根据中央确立的医保改革、卫生体制改革、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三改并举”的原则,国务院1998年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此后,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各地迅速展开。其特点是:低水平——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广覆盖——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共同负担——医疗保险基金由单位与职工共同负担;统帐结合——基金经费筹集、管理与使用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坚持属地化与社会化管理,实行多层次保障。在起步较早的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已逐步建立起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协调社会保险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等多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力争在为城镇职工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问题上,用较低的社会成本支付实现较高的社会公共效益。
截止到2001年底,全国90%以上的城市都已启动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从1998年的1510万人增加到2001年的5471万人,离退休人员从369万人增加到1815万人。2001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达384亿元,基金支出244亿元,累计节余253亿元。
尽管各级卫生管理部门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并付出了很大努力,在不长的时间内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应该看到,在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中还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如覆盖范围太小,报销比例不大导致职工热情不高,医疗服务提供者缺乏费用控制的积极性。同时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别和行业差别等。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我们所处的特殊时期,不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使这项制度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
4
分析 4.1 建立适合
中国国情的基本医疗保险模式
我国
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基数大。要做到既能为所有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又要把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尽可能公平地分配,就只能保证公民享有基本的”医疗服务,而不可能像一些发达国家那样,由财政出资确保公民的多层次医疗服务。如加拿大医疗福利费占GDPl0%,政府能够保证全民免费医疗。我们所推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则反映出国家社会保险的强制特征和权力与义务的统一,即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这种分担机制体现了政府必须承担的保障公民基本医疗权利的责任以及个人也必须承担的相应的经济责任。
4.2 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加强监督
统账结合(社会统筹与个人账产结合)的费用筹集模式要求在实际操作中,要建立有效合理的服务、管理和监督机制,以保证这一制度的实施。
要健全统筹基金的监督机制,强化基金的监督管理。统筹基金和个人账产要划定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基金的使用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财政预算解决。建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项财务制度,设立由有关专家参加的基金监督组织。统筹金报销封顶,有条件的企业交补充保险金,鼓励发展商业保险,实行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医疗保障制度。
4.3 扩大受保覆盖面,统一管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必须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国有、非国有企业,不管效益好坏,都要参加。打破公费和劳保界限。在城镇全体职工的覆盖范围内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待遇、统一社会化管理。
4.4 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国务院确定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包括“保、医、药”三项制度改革,这三个方面同时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今后我国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它们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缺一不可。必须把这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相互配套,同步推进。
在新的世纪,我国医疗保险事业机遇和挑战并存,困难和希望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对社会保障尤其是医疗保障的需求增多,以及加入WTO以后医疗服务市场所受到的一系列冲击和
影响等,都对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体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只要我们逐步健全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保险制度,就一定能够加快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步伐,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