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教育事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各类学校数量增多、规模扩大、收益提高,教育信贷业务逐渐成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概称银行)拓展业务的新亮点,各类学校被银行列为重点支持行业和“竞争客户”。出于争夺存款来源和营销优质贷款的双重目的,银行向各类学校发放了大量贷款,解决了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一些实际困难,与此同时,教育信贷业务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已初露端倪,学校的办学质量、经营状况和绩效波动对银行信贷风险将构成直接影响。
一、信贷风险的主要因素
1、行业趋同风险。随着丝绸、煤炭等“老五大”行业信贷政策收缩以后,作为商业化运作的金融机构需要寻找新的、安全的、收益率高的行业,在地方经济缺少支柱产业、信贷资金缺乏有效载体的情况下,短期趋利行为及从众心理使银行不约而同地把贷款投向了教育这块“朝阳产业”,对某些学校或某些项目过度授信,形成新一轮的信贷趋同,这样势必引起信贷市场的供求失衡和不当竞争,导致新的信贷风险。
2、政策风险。一是严格控制收费。教育产业化已不是教
育改革的发展方向,2003年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大了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通过“一费制”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管理”措施,对教育收费实施严格管理和控制。国家政策的调整,制约了学校的发展空间,给学校收入带来较大影响,学校不能全面地实现预期收入,必将削弱贷款偿还能力,从而增大信贷风险。二是改革办学形式。国家打破教育垄断,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这将在生源、收费、师资等方面形成竞争,必将增大学校的成本和经营风险,从而转化为信贷风险。
3、投资风险。在教育产业化发展的引导下,一些学校特别是公立学校为提高知名度,吸收优质师资和生源,不顾自身实际,大额举债,抱着“学校贷款,政府还钱”的老观念,依靠贷款铺摊子、上项目。且在投资过程中,一是贪大求洋,擅自超计划投资;二是自筹资金未按计划全额到位,特别是财政承诺的项目资本金到位率不高,相应增加了学校债务,增大了信贷风险
4、法律风险。目前学校贷款的保证方式主要有抵押和质押两种,由于《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其设施不得抵押。造成学校可以用作贷款抵押的资产仅限于用作商用性质的附属资产,抵押范围狭小且数量有限。同时,一旦出现贷款风险,因其作为学校资产同样难以处置和变现。学校类贷款保证方式采用较多的是收费权质押,但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收费权质押仍然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一是学校收费权质押缺乏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三十九条规定:“贷款人在以权利质押方式发放担保贷款时,用于质押的权利应当是依法已明确为可以质押的权利”。而《担保法》第七十五条列定的权利质押的范围中,尚未对学校收费权质押作出明确规定,质押操作和实现的实践存在差异,致使学校收费权质押贷款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二是学校收费权质押没有现实意义。学校向学生收费是政府赋予的权利,并由物价部门审批其收费标准和范围,它是以公益为目的的,这种收费权既不能委托,也不能转让。收费权质押给银行,并有学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签定的协议,形式上看是质押了,但这种质押权并没有移交给质押权人占有,银行既不能到学校去收学生的钱,也不能控制和处置收费权,无法行使质押权人的权利。
5、财务风险。一是财政保障不足。一些地方财政实力较弱,对学校的拨付款项往往不能按时、足额到位,甚至长期拖欠,加重了学校的财务压力。二是学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资产负债比例高,现金流量小,学校偿债压力大、能力弱。 三是学校的债务数额大、期限长,贷款利息多,且收入有限,财务负担沉重。四是一些学校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内部审计不力、票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对贷款产生极大的潜在风险。近年的各级审计表明,学校已经成为做假帐、乱用钱 和滋生腐败的高发行业。
6、竞争风险。一是银行间的竞争。由于信贷投放渠道狭窄,新的信贷增长点不多,因而各行都将学校列为贷款营销的重点,竞相争夺,竞争较为激烈。由于
金融同业竞争,对有的客户放松了授信条件,增大了贷款风险隐患,同时,也对形成诚实、信用的银企合作观念带来冲击。二是学校间的竞争。主要是民办学校与公立学校之间的竞争,前者在经营管理上的独立性和财务决策上的自主性决定了比后者更具竞争优势,可以吸收更多的优秀教师、管理人才和拔尖的生源,打破了原来公立学校垄断经营的利益格局,
影响了公立学校的收益预期,民办学校同样也增大了办学成本,从而直接影响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同时根据人口
自然增长
规律预测,2008年后我国人口数量将转为逐年负增长,可以推断,不久的将来,学校的买方市场将逐步形成,行业内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各类学校可能出现优胜劣汰的两极分化格局,从而引发金融机构部分弱势客户的财务危机,进而影响金融机构贷款安全。
7、管理风险。一是资金监管难。由于财政体制改革,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立学校的资金收支在
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资金收付由财政监管,金融机构无法对学校的资金实行监督、控制。二是部分客户信用观念恶化,对金融机构的贷后监管工作存在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的
问题,加大了贷后管理难度。三是部分金融机构因存在存款业务对学校的依赖,不坚持贷后管理制度,加上部分管户客户经理个人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致使管理不到位,风险发现不及时,风险处置不力,也增大了学校贷款风险。
二、政策建议
学校贷款的稳健、有效运营,不仅可以维护国家信贷资金安全,提高金融机构赢利水平,还对促进
教育事业健康
发展、维护
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坚持
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首先,各级学校要从我国的国情和地方实情出发,从有利于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出发,正确处理好眼前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和实际
经济承受能力的关系,提倡厉行节约,坚持量力而行,不搞短期行为,反对一切追求奢华、超标准的浪费行为。其次,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不能单靠银行来解决,既要强化政府对教育投入的责任,保证教育财政拨款的持续增长,又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同时还要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帮助和支持。
(二)、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学校贷款的领导和管理工作。要从构建“诚信政府”的高度,对学校贷款从申请立项到结息还贷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一是要按照教育发展的规律,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对学校的建设规模加以正确的引导和控制。二是切实贯彻执行好国家教委、财政部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制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的意见》文件精神,坚持“谁贷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学校的还贷义务和学校领导的还贷责任,对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中,应将学校对银行贷款资金的管理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三是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科学测算贷款周期,帮助学校落实还款资金来源,确保按时还本付息。
(三)、学校要建立健全贷款风险防范体系。第一,要根据贷款项目对资金的实际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通过优化贷款结构,降低贷款成本、减少财务风险。第二,将贷款纳入预算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本付息计划,避免因准备不足、资金周转困难而出现还贷困难。第三、各级学校要充分发挥监察、工会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对贷款资金使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对造成贷款资金损失和浪费的现象给予及时纠正。第四、通过加强财务管理机构、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建立“廉洁、阳光”、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财务管理制度,杜绝学校财务管理上的混乱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从源头上保证教育资金的正常使用和银行贷款安全运行。
(四)、尽快解决对
教育信贷投入的相关
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
问题。为适应现阶段教育产业
发展的特点,应尽快以法律形式对学校资产低押和收费权质押的效力进行界定,为
金融部门完备贷款手续、提高贷款效率、保障信贷资产安全创造宽松的法律环境。同时,可以比照中小
企业担保公司的运作模式,成立由政府出资的教育担保公司,以解决学校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五)、寻求金融同业合作,协调经营行为,共同防范教育信贷风险。学校建设项目贷款资金需求较大,普遍实行多头开户、多头贷款,造成金融机构在贷款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上处于盲目和被动,这就要求银行之间放弃不当竞争,积极寻求合作,共同防范风险。首先,对大项目贷款发放可以实行主办行制度,由主办行牵头组织各家行进行银团贷款,合理配置贷款结构,使信贷资产多元化,以分散贷款风险,增加银行收益。其次,对已经形成的多家银行贷款,仍可以由一家银行牵头,协调各家银行的相关事宜,对学校资金和贷款资金实行统一监督和管理,按贷款比例偿还各行的贷款本息。第三、银行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和监管作用,加强对金融机构学校贷款调查了解和检查工作,对出现的贷款风险因素要及时向金融机构作出风险预警提示,对检查出的违规授信、贷后管理不严和风险处置不力等行为要坚决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第四、人民银行要积极与财政部门进行协调,改革
目前学校帐户资金由财政部门单一监控的管理模式,明确一定比例或不同来源性质的资金存入贷款行帐户,以增加银行对学校资金的监管权限,使贷款质押权真正落到实处,更好地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
(六)、动态调整信贷政策,加强贷后管理工作。银行一是要及时根据国家教育发展的政策调整和不同的客户状况,制定有进有退的信贷策略,对还款能力不强、自主收入占比、经费自给率和收支节余率低的客户,要实施逐步退出的信贷政策,逐渐压缩信用总量,尽力化解贷款风险。二是建立偿债准备。对学校项目贷款根据还款期限测算,要求客户按收入的一定比例存入偿债准备专户,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以缓解客户贷款集中到期的资金压力。三是坚持持续、动态、严格的贷后管理,保持良好的银校合作关系,实现平等互利的合作目标,形成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的工作局面。深入了解客户情况、重大事项动态,认真
分析偿债能力,评价信用观念,掌握风险控制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