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经济全球化不仅表现为国际贸易和投资规模的扩大,也是市场经济制度在全球的延伸。一个国家是否实现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主要取决于该国的经济状况,特别是其市场制度建设的水平。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开放使中国从经济全球化中获承很大利益,但中国仍是一个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和金融的基本面和结构上都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金融市场的弱小和不规范、巨额的不良金融资产、脆弱的银行体系等,这些问题存在的内在原因是市场制度建设的缺陷。因此,中国加入WTO虽然标志中国经济更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但并不意味着要加速实现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而应将其视为一个长远目标。
中国于2001年12月10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中国经济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改革和开放步入一个新阶段的标志。在中国加入的议定书的附录中有关于服务业、特别是保险、银行、证券等金融业开放的重要条款,由此也引发关于中国何时实现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的热烈讨论。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应尽快譬如5年内、就实现这一目标。另一种观点正好相反,认为中国应谨慎地对待资本项目的开放,在近期不应允许资本自由流动。在我看来,观点的不同主要源于人们对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及中国的实际情况的认识上的巨大差异。
一、对经济全球化的再认识
1.关于经济全球化的涵义
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不可逆流的潮流,但对这一概念的界定和内涵,人们的认识并不一致。我们先来看看对经济全球化的流行的解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权威定义为“全球化是指跨国商品与服务交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加”,“商品、服务和资本市场越来越紧密的国际融合”。
在这种定义下,经济全球化的内容就只涉及到产品和资本市场一体化的量的方面,其主要衡量指标是贸易和资本流动的数量及其与产出的比率。从贸易来看,20世纪90年代初的世界贸易量较50年代增加了一倍。以美国为例,商品贸易量与总产出的比重从1950年的3.6%上升到1992年的7.3%。如果以贸易量占可贸易品产出的比率来衡量,其在同期的比重由8.9%上升到34.8%。从资本流动规模来看,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速度就更快。例如,工业国家的跨境债务和股票的交易量占国内总产值的比率在1980年不到10%,但到1995年,这一比率已超过100%。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证券投资和外国直接投资的总量增加了3倍多。 80年代中期全球的日外汇交易量约为2000亿美元,到90年代中期增加到约12000亿美元。
根据以上的描述,我们可以明确地说,流行的对经济全球化的定义,虽然从量的方面道出了全球化的内容,却忽略了其质的方面的规定性。我赞成“经济全球化是‘市场化’的延伸和必然要求”这一提法,作为市场化的延伸,“可以从交易范围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来定义。一是贸易和投资范围扩大到全球,在更广阔的空间配置资源;二是市场制度在全球范围的推广和采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世界格局的变化证明了这一看法。战后的世界是“两个阵营”、“三个世界”,抛开东西方阵营的政治对立不说,经济制度上则是市场经济体制与传统的计划模式的截然不同。再进一步细分,世界经济可区别为发达的工业国家市场经济、传统的计划经济和欠发达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半个世纪过去后,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失败了,市场经济则以加快的速度向全球延伸。作为市场经济的全球机构的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这一过程中成长壮大,正不遗余力地推广市场经济制度的建设。想当初,当关贸总协定刚签订时,还不是一个贸易组织,其使命只是就关税的削减等进行一轮轮的谈判。而现在,世界贸易组织执掌全球贸易大权,将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原则由工业贸易推广到农产品和包括金融在内的服务业。再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其成立时的协定就有关于经常项目下货币可兑换内容的第八条款,将其列为成员国的一般义务。但在上世纪60年代前,只有美国寥寥可数的几个国家接受这一条款,美国之外的所有发达国家到60年代才实现经常项目的货币可兑换,金融自由化则是到20世纪80年代才成为时代潮流。综观现在的世界经济格局,市场经济虽然力图一统天下,但市场制度的国际差异仍然很大,可以有成熟的市场经济、欠成熟的发展中国家的市场经济和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经济。后两种经济的市场体系相比之下还很脆弱,在经济规模、市场竞争力、对经济的间接调控能力、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等方面都处于弱小地位,存在很多问题,易受到世界经济波动。尤其是金融动荡的冲击。因此,对于这些国家来说,健全市场经济制度的努力至关重要,经济全球化的速度也要相应地循序渐进,不同的国家应有自己的选择。
2.关于经济全球化的利益归属
根据经济学原理,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各种资源在更广阔的空间更有效的配置,国际贸易和投资的扩大使比较优势发挥更好,技术和管理经验传播更快,竞争加强,市场机制更有效率。这一切无疑会促进全球的经济增长和有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在另一方面,我们看到的是全球化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归属却非常不理想。世界贫富两极的差距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发达国家是最大的获利者,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相对经济收入甚至是下降的。
统计资料和分析表明,包括新加坡、韩国、中国的香港和台湾在内的亚洲新兴经济体,可能是发展中国家中从经济全球化获利最大者。以购买力平价计算,与1965年相比,亚洲四小龙 1995年的人均收入从占发达国家水平的18%提高到66%,但西半球的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收入水平与发达国家水平的差距在80年代后却逐步拉大,非洲国家的平均收入水平从1965年占发达国家水平的14%一路下滑到1995年的7%。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平均收入水平的国际差异也在扩大。如果将发展中国家按人均收入分成5组,有数据的108个非石油出口国的发展中国家的情况显示,有52个国家在1965年属于收入最低的一组,但是到1995年,这一组收入的国家增加到84个,而在1965年处于中间收入的50个国家,到1995年只剩下22个。
即便对中高收入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其收入增长、经济和金融稳定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情况也很复杂。西半球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收入在1965—1980年期间翻了一番,但自80年代的债务危机之后,收入就处于下滑和停滞状态。亚洲新兴市场经济体的人均收入在90年代中期以前增长迅速,但在金融危机之后,经济受到巨大的打击,1988年的国内总产值平均下降1.8%,其中韩国下降5.8%,香港下降5.1%。金融危机后资本流动转为净流出,1997—1999年3年的资本净流出分别为383亿、290亿和180亿美元。
二、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
为了搞清楚加入WTO与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的关系,有必要作进一步的讨论。
1.关于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的定义
在讨论国际资本自由流动时,人们通常使用“金融自由化”、“资本市场开放”、“货币自由兑换”等术语。在较严格的学术讨论中,常见的表述则是“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capital account convertibility)“资本项目自由化”(capitala ccount liberalization)。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资本项目是对应经常项目而言的。在第五版的《国际收支手册》中,资本项目已改称“资本和金融项目”。只是因为习惯的原因,人们仍使用资本项目货币兑换这一类术语。
对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内容的界定也不统一,我们在这里试举两种。一种将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定义为:“解除对国际收支的资本和金融项目交易的外汇管制,包括数量管制、税收和补贴等”,另一种则将“资本项目自由化定义为取消对资本和金融项目的禁令。这意味着解除对基本交易的外汇和其它管制,但并不一定包括所有税收一类手段,当事人仍可选择这类措施”。
针对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的由来及其内容,我们有如下几点认识。
第一,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是属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主管的事务,与世界贸易组织主管的服务贸易的开放没有必然的联带关系。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加入WTO,承诺开放包括银行、保险及有限制的证券业的服务,并不等于承诺开放资本项目交易。
第二,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的内容涉及取消对资本金融项目各项交易的限制,这些限制的主要措施为外汇管制,也可以理解为包括税收和补贴。在把握住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资本和金融项目的主要交易内容时,我们可以将解除外汇管制区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其一是资本流动可分为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它投资。直接投资包括股本资本、再投资的收益和其它资本。证券投资主要包括股本证券和债务证券,后者又分为长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衍生金融工具。其它投资则包括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及其它资产和负债。其二是资本流动包括流入和流出两种流向,在资产和负债两项中都可以发生,其定义是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为资本流出,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为资本流入。其三是资本流动的主体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包括家庭和组成家庭的个人及法定的实体和社会团体两大类。
外汇管制可以针对资本项目的所有交易工具、类型和交易主体,也可以将他们区别对待。解除管制也是如此,任何一个主权经济体都有自行决定的权利。
2.关于实现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的政策选择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任何成员国,都有权选择是否、何时、如何实现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
与将实现经常项目货币可兑换列为成员国的一般义务不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并没有要求其成员国实现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恰恰相反,在基金的协定第6条第3节中,却明文规定成员国可以对资本流动采取必要的管制。实际上,在20世纪80年代前,包括欧洲各国及日本等绝大多数的基金成员国都实行严格的资本管制。90年代后,当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解除资本管制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的态度才发生根本的转变。基金执行董事会于1994年9月的马德里宣言中表示欢迎货币可兑换的变化势头并鼓励成员国取消对资本自由流动的限制。在1997年9月基金于香港举行的年会上,基金临时委员会曾就资本自由流动和基金协定的修改提出一个报告。但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理论界和一些政府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破坏作用表示担心,一些有影响的经济学家如斯蒂格利茨和克鲁格曼等主张在必要时可以实行资本管制。人们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修改变得更加谨慎起来。
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期对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的态度是不一样的,其政策选择的依据是自身的利益。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刚成立时,只有美国等极少几个国家承诺资本项目开放。当时,美国的国际收支状况良好,黄金储备充裕,美元实际上是世界货币。但到60年代以后,美国由于国际收支赤字和资本外流,便对资本项目交易实施一些限制,如征收“利息平衡税”。西欧、日本等发达国家,由于经济受到二战的破坏,外汇储备短缺,在二战后的相当长时期内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直到70年代末才逐步开放资本项目。就发展中国家来说,情况的差异和复杂更引人深思。一些高收入的发展中国家从80年代起开始资本项目的自由化,开放模式的选择还不尽相同。有的选择渐进式开放,如70年代的墨西哥、后来的韩国、马来西亚等。有的选择激进式开放,如70的年代的乌拉圭、阿根廷、80年代的新加坡、90年代的东欧国家等。无论选择何种模式,对外金融自由化通常与国内金融自由化几乎是同时实行的,如拉美一些国家在 70年代实行利率自由化改革。另外,在对待不同的资本项目交易上,也采取不同的政策。大多数国家放开对资本流入的限制,但保留对资本流出的一些限制,特别是在发生金融动荡时,如马来西亚在亚洲金融危机时便恢复资本管制,也有的国家对资本流入非常关注,如智利为了减少资本流入对本国货币稳定的冲击,就采取多种措施限制资本收入。
资本项目开放的后果也有很大差异。总体上说,发达国家的资本项目开放都比较成功,而发展中国家在金融自由化中大都遇到过严重的问题。如乌拉圭、阿根廷、智利在70年代开始的金融改革后都发生了金融危机,墨西哥在90年代前期发生金融危机,韩国、泰国、印度尼西亚于90年代后期发生金融危机,巴西、俄罗斯亦深受影响,阿根廷则在新的世纪遭遇更大的麻烦。这些危机不能说与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的放开没有关系。再联想前面讨论过的经济全球化的利益归属问题,西半球国家是在80年代的债务危机后陷入经济下降和停滞的,亚洲新兴工业经济受金融危机打击之严重,不能不令人对金融自由化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
三、中国在资本项目币可兑换上的政策选择
经济全球化是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的国际背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融入日益自由化的世界经济是中国的不可逆转的选择。在讨论中国在实现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时的政策选择时,既要借鉴前面的分析和国际经验,更要关注以下要讨论的中国经济的一些特殊情况。
第一,中国经济确实从经济全球化中获得很大的好处。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保持长期的高速增长。规模巨大的外资、特别是外国直接投资不仅直接推动了中国的经济发展,而且通过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传播提高了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对外贸易规模的扩大。不过,我们在欢迎经济全球化的时候,还应理智地看到,中国还是一个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人均GDP很低,社会上收入差距很大,整个国家还没有实现工业化,巨大的人口压力、资源有限、失业严重仍是最大的难题。在加入WTO之前,中国经济开放的程度是有限的,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还处于强有力的保护之下。加入WTO后,中国经济将面对更严峻的挑战。
第二,中国的金融基本面和结构上存在很多问题,摘其要者列举如下。其一,金融市场规模太小,不规范。以外汇市场为例,我们现时只有一个不规范的银行间市场,每年的外汇交易只有 1000多亿美元,加上外贸结售汇,每年的外汇交易量也只有约6000亿美元,日均交易量在20一30亿美元之间,而全球的日外汇交易量有15000亿美元之巨,中国外汇市场好像是茫茫大海中一叶扁舟。再看中国股市,A、B股市场分割,国有股减持困难重重。更为严重的是,中国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差,很少分红派现,市场炒作投机风盛行。其二,中国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率过高,保守的估计是在25%以上,大大高于国际上的一般水平,企业逃废债行为也很严重。其三,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面临巨大压力,银行不良资产犹如悬在头上的一把剑。中国现时的货币供应量与GDP的比率偏高,M2与GDP的比率超过150%,比国际上的一般水平高出一半,再考虑到银行的脆弱性和其它投资的回报率偏低的因素,资本外流的内在动力很强。根据我们的研究,中国自1992年以来,资本外逃规模达2000多亿美元,影响资本外逃的因素是多种的,但资本管制对中国资本外逃的限制性作用明显大于其刺激性作用。
第三,中国经济和金融上存在的问题有其深刻的内在原因,反映的是转型过程中制度建设中的一些缺陷。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仍未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国有企业耗费了2/3的社会资源,产出却只占GDP的1/3.政府对经济的过多的行政干预、脆弱的银行体系、巨额的不良资产、整个社会存在的信用风险使市场制度的建设遭遇巨大的障碍。
考虑到中国经济和金融的实际情况,我们显然不应急于实现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而将其作为一个长期的目标。但这并不意味着消极的等待,相反却应采取积极的态度,抓紧市场制度的建设,使政府在经济调控中的定位更准确、更合理,这也是中国加入WTO的一项承诺。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入WTO确是推动中国实现资本项目货币可兑换的一个积极因素。
具体到开放资本项目的政策举措,可以采取有限度、有区别的逐步放开的步骤。对资本和金融项目中的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它投资应区别对待。中国现已开放外国直接投资的流入,这一政策应坚持实行,但也应防止盲目的重复引进投资项目,加大吸引高新技术产业的力度,加强技术创新。对证券投资的流入要采取慎重态度、关键是发展和规模国内金融市场,特别是现货市场。对与贸易有关的融资可少加限制,但应严格限制贸易之外的企业的境外借款。对资本流入和流出的双向资本流动,应放松资本流入,而加强对资本流出的管制。对资本流动的主体来说,应放松对非居民的限制,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还应严格控制居民的资本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