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利国利民的长远大计。这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乡镇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但乡镇企业情况也很复杂,存在很多困难。
一、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乡镇企业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发展壮大起来的,在二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从白手起家到有了一定的原始资金的积累,从当年的社队副业到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支柱,经历了一个艰苦的创业过程。乡镇企业的创始人也由青年人成为中老年人,由创业时一线到退居二线。由于乡镇企业是新生事物,国家没有投资,与国有企业比较起来,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加上发展的时间短、大部分企业还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只是在部分发达的地区部分企业率先实行了养老保险,但不规范、不完善。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乡镇企业养老保险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投保的形式多样。乡镇企业养老保险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根据情况自行而定,形式多种多样,有参加商业保险、参加本村实行的保险、参加镇里组织的保险、企业自办保险,参加城镇企业保险和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形式。
(二)投保人的层次不同。乡镇企业投保的层次参差不齐。有的企业给全部职工入保,有的企业给部分职工入保,有的只给本村或本镇职工入保,但有一条是共同的:凡是参加保险的企业首先给技术骨干入保。
(三)缴纳保险资金不等。参加保险的企业一般视企业的经济效益或参照周边的大环境缴纳保费。所缴保险费的比例也不等,各种比例都有。部分企业按国有企业职工比例缴纳,即最高受到每月基本工资的29%(包括工伤、医疗),每年交1000多元,最少的企业每个职工年缴纳48元,每月缴纳4元。其中个人每月缴纳2元,企业缴纳2元。
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基础薄弱。乡镇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副产品加工型企业多,中小型企业多,原始积累少,经济实力差,还担负着反哺农业的责任。目前企业普遍不景气,职工收入比较低,要普遍建立这项制度确实有困难。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开展比较好的地方是山东省和江苏省中经济实力较好的乡镇。
(二)职工流动性强。乡镇企业有着灵活机制,企业职工有活就上班,没活就回家种地。哪家企业效益好,工资高,职工就往哪流动,也给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带来了困难,增加了保险的管理成本。
(三)改制后乡镇企业实行养老保险的难度更大。目前乡镇企业大部分已经改制,在职工养老保险的问题上,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利益是有矛盾的。在山东、江苏的调查中,无论企业经济效益好坏,大部分企业厂长都表示企业困难,不愿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同时在改制前一直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改制后已形成缴纳制度的企业经营者,也不太积极,找出各种理由企图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末改制企业的厂长对缴纳职工养老费表现相对积极。
(四)领导不重视。由于国家对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没有政策,各地对职工养老保险的认识也不统一。有的地方领导不重视,认为工作难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保险不积极。
(五)国家利息政策多变,群众顾虑较大,影响投保积极性。
二、对建立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不同看法
乡镇企业养老保险问题,是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随着我国工业化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的不断进步,老龄人口的增加所面临的一个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如何看待?大家认识不统一,一般有三种看法:第一种看法认为,乡镇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承坦着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以工补农等任务,本身的责任和义务并不轻。乡镇企业与国有城镇企业在劳动关系、分配方式等方面有着本质的区别。在出资上,国家对乡镇企业没有一分钱的投入,完全以农村集体组织或农民投资为主;在人员上,乡镇企业职工绝大多数是拥有土地的务工农民,一旦遭遇市场风波就可以重返田野,如果让乡镇企业交纳养老保险费,将会加重企业的负担,一些企业甚至会败下阵来,目前乡镇企业搞保险的条件还不成熟,缓缓再说。第二种看法认为:乡镇企业目前的主要问题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不是养老保险。第三种看法认为:乡镇企业实行职工养老保险是发展趋势,不可回避,应该尽早着手建立,理顺关系。其理由:1、生产分配关系决定了企业经营者对劳动者的责任。乡镇企业和国有企业一样,只要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一成立,企业经营者就要对劳动者目前的生活和今后的养老负有责任,因为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中,不仅包含劳动年龄生活所必要的价值,也包含了退休后各种必需生活的价值。企业就有责任和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养老保险。2、建立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企业和国家在职工养老问题上是有矛盾的。国家追求是社会效益,企业追求的是经济效益,特别是近两年来乡镇企业从过去的集体所有制转变为私有制后,这个矛盾就更为突出。尽管从目前看,乡镇企业中老职工的问题还不是很突出,但在山东和江苏调查中还是感到,职工和老板的关系很紧张,职工非常渴望尽早建立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如果政府不着手考虑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发展、人口老龄化的来临,将来乡镇企业老职工必然要找政府,也将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3、建立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企业发展靠人才,留住人才靠保障。乡镇企业职上流动性很大,如果乡镇企业不实行养老保险,不能做到老有所养,伤有所养,病有所养,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吸引力。4、在部分乡镇企业发达的地区实行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综合各因素,制定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办法势在必行。但不能照搬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办法,“搞一刀切”。在制度中既要考虑到乡镇企业的特点及其经济承受能力,又要考虑到乡镇企业职工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分期分批试行。只有制定出合理的保障制度,才能更好地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笔者认同第三种看法。
三、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策和建议
制定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办法,应考虑以下八条原则:
(—)乡镇企业的养老保险性质。1、强制性。从乡镇企业的情况看,一是企业和个人的实力差;二是改制后,企业经营者从自身利益出发都不愿意缴纳保险费。因此国家要制定专门法律通过干预企业和个人的收入再分配强制实行,这是国际惯例。凡国家立法实施范围内的企业及个人,视为法定的被保险入,必须一律参加,无选择余地(经批准的企业,可以例外)。缴纳了养老费的劳动者,到了法定的年龄有权享受养老保险金。2、福利性。国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保证劳动者养老金的收入,职工养老金要体现国家福利政策,随着物价的上涨而浮动。3、优惠性。国家要在税收政策、利息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实行税前缴纳保费等。4、流动性。针对乡镇企业流动性较大的特点,乡镇企业的养老保险允许流动,在乡镇企业之间能够流动,也允许在国有企业流动,形成全方位流动的格局。5、职工养老费的组成。养老费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二)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办法宜粗不宜细,不搞“一刀切”,各地根据经济承受能力确定,也可以分期分批进行。乡镇企业的经济状况差距较大,从区域上讲,东、中、西部地区发展水平有差距;从行业讲,高科技企业和小作坊企业并存;从规模讲,大中型企业与个体、联户并存。对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一刀切”是不现实的,国家应制定大的原则框架,各省根据各地的情况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如各省自行制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资金数额和企业、个人所缴纳的保险费比例及各类企业实施办法等等。
(三)先试点,后推广。全国乡镇企业情况千差万别,情况复杂,实行乡镇企业养老保险难度较大,应在有条件的地方先搞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国推广。
(四)基金的保管使用和监督。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保管、使用和监督,必须立法,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做到管理法制化。1、必须将政策性决策机构与基金的管理分开,政府部门主要管政策制定、规划、指导、监督。2、建立专门的非盈利性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3、建立基金会或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管理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职工养老保险,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4、乡镇企业基金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混合使用。5、基金实行省级管理体制,以减少基金的风险。6、成立各级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由政府部门、企业单价、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和离退休人民代表组成。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乡镇企业行政部门依法对基金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