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然而,融资困难这个世界性的问题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也同样存在,并且更加突出,目前已成为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瓶颈”,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因此,分析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积极研究解决的对策,对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本文就针对当前影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 金融机构 风险 信用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融资意识薄弱
1999年12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所以广东、辽宁、湖北、云南4省作为调查区域,向15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发出调研问卷2800份,专门就企业融资问题进行调研,结果回收1121份,回收率为40.04%.问卷的回收率低于50%,其原因除了企业可能不愿意透露商业秘密外,最主要的原因是企业尚未认识到调查研究对指导经济和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2.企业融资能力低
问卷调查中发现:在1998年中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企业中,有66.9%的企业未能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有62%的企业自投资金占资金比重的80%以上。流动资金项下,贷款利用率稍高,但仍有43.8%的企业未能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其中有52%企业的自有资金占流动资金比重的80%以上。这说明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贷款获得发展资金还相当困难。
3.融资渠道狭窄,成本过高
中小企业主要还是以从传统的融资机构贷款为主,其中特别是以国有银行为主要来源,贷款来源过于集中,不利于银行的风险防范。另一方面,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增加了4倍,而包括城乡信用社在内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只增加了1倍,僧多粥少也是造成融资困难的原因之一。
从贷款条件来看,大多数企业贷款利率在5%~8%之间,贷款期限在6~12个月,总贷款额不超过500万元。而且贷款期限过短,贷款额相对较低,贷款成本偏高,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回报期长、收益高的项目。
4.直接融资困难
从中小企业的总体情况来看,能够上市的中小企业,多是规模相对较大,技术或产品较为成熟,经营管理较规范,经济效益较佳,发展前景较好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类产业类中的中型企业,而大部分中小企业离我国对上市企业的政策法律要求还相距甚远,上市的可能性极小,不能如愿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而面向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业的二板市场还迟迟没有启动,使得中小企业只能“望股兴叹”。
5.企业间接融资也困难
相对于大企业而言,中小企业规模小,自有资金不足,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弱,企业资信较差,而且能按银行要求提供的贷款抵押的质押资产有限,也没有足够资信等级的第三方企业愿意提供担保。而作为银行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有效的抵押和担保是银行存款时要求企业必须承诺的。所以,中小企业在融资担保系统缺位的情况下,要获得银行贷款是很困难的;即使得到银行的贷款,因其风险过高,融资成本也必然很高。
6.风险投资不发达
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刚刚起步,并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从资金来源的问题上看,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狭窄;民间资本弱小;保险公司和退休基金不许参与证券和企业的投资;证券公司规模小,尚无力成为真正的投资银行参与投资;外国资本参与我国的风险投资也有限。在人力资源方面,我国懂得风险投资、懂得科学技术、懂得企业经营的风险投资的高级专业人才异常缺乏。而且,政府的扶持工作也不完善。在立法执法方面,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鉴定、技术监督等方面,政府没有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资金相对不足而融资又十分困难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而造成中小企业融资不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宏观方面的原因
1.政策支持不够。国家在“抓大放小”过程中,对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逐步制定和实施了不少扶持政策,他们的融资问题已得到不同程度的解决。但在搞活中小企业的问题上,虽然近年来逐步重视,却由于市场尚不完善等原因,各种配套措施的契合度不够。
2.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上,我国政府目前还缺乏配套的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的优惠政策。
(二)金融体系方面
1.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提供者并不亲自参加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它与资金的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就带来了矛盾和问题。通常,资金的使用者比资金的提供者在企业经营状况方面拥有更多的信息,因此他们就有优势在事先的谈判、合同签定的过程中或事后资金使用过程中损害资金提供者的利益,使资金提供者承担过多的风险。由于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在经营透明度和抵押条件上的差别,以及单位贷款处理成本随贷款规模的上升而下降等原因,大型金融机构通常更愿意为大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不愿意为资金需求规模小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就是所谓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这样,中小企业的融资就显得特别困难。
2.量小利薄,缺乏规模效益。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给中小企业贷款确实存在着形不成“规模效益”的问题。因为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要求的每笔贷款数额不大,但每笔贷款的发放程序、经办环节,如调查、评估、监督等都大致相同,结果银行的贷款单位经营成本及监督费用上升。银行从节约经营成本和监督费用的“经济性”出发,也不愿与中小企业打交道。
3.贷款的“路径依赖”造成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惜贷”。国有银行长期服务于国有企业和大企业,中小企业市场是个全新的市场,开拓这个市场,不但要冒风险,而且要创新各种管理制度。在现行的金融体系中,贷款片面地向少数大型企业集团倾斜,加上过分严格地控制中小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活动,导致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为了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各商业银行基本都实行了事实上的“贷款风险终身责任制”,将信贷风险与信贷人员的职位工资奖金等挂钩,并追究终身责任。但对于正面的激励和压力却相对不足,信贷人员既没有信贷投放的任务,也没有相应的奖励。因此,无论信贷员还是基层行都不会有积极性去跑中小企业的贷款。
4.金融服务水平低。相对于大企业而言,中小企业的资产数量少、质量差,信用等级低,资信较差,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都比较困难。因此,导致了中小企业对银行贷款的强烈需求与银行的可贷资金之间难以有效结合。更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中存在着中小企业资信评估的不利因素,使得这一矛盾更加突出。
(三)企业自身方面
1.企业资信等级较低。企业资信状况影响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是企业能否获得贷款的前提条件。一般地,中小企业由于其资产有限、生产经营规模小、产品市场变化快、经营场所不固定、人员流动性大、法人代表变动频繁、知名度较小等特点的影响,信用等级较低,资信相对较差。特别是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一些中小企业改制时对银行债务处置不当,存在相当普遍的逃避债务倾向,造成银行对改制中的中小企业心存芥蒂,对中小企业的工作重点不是如何加大投放,而是如何防止企业逃避债务,防范金融风险,甚至出现了因企业改制转轨对资金需求量最大最迫切时,也正是银行放贷最谨慎、企业贷款最困难的反常现象。
2.担保责任难落实。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责任往往空缺,要落实抵押、担保责任非常困难。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组织关系简单,一般没有上级主管部门,也没有具有责任关系的行业组织,也就不可能有上级部门或其他责任单位为其承担担保责任。中小企业资产规模不大,固定资产更少,且机器设备大多陈旧落后、技术含量低、专业性强、变现率低。一旦中小企业宣告破产,银行即使得到这些抵押担保物,也只能视为一堆废铁,银行债券无法保障。
3.企业竞争乏力。中小企业规模小,实力弱,产业水平低,其占优势地位和主体地位的行业仍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其各种经济效益指标也都与大企业有较大差距。企业的竞争力不仅表现在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数量、质量等经济指标上,同时也受企业形象、社会责任、环保意识、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的这些条件更是大大低于大企业。从中小企业自身竞争能力和对社会责任考虑,银行都无法支持那些竞争乏力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在信贷投放的竞争中,就难得到银行的信任。
4.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一方面不能充分反映企业资产运营状况,目前社会独立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又缺位,因而难以快速准确地评估企业资产价值,使金融机构不能通过资产抵押形式向企业提供抵押贷款;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难以通过审核其财务来评价其资信,使银行对企业的信用放款难有较大的作为。
5.信用观念淡漠,管理人员素质较差。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素质显得更为重要,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我国中小企业中大多数乡镇企业的领导者为初中、高中、大专文化程度分别占56.3%、35.1%和7.2%,除近年来发展起来的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者素质较高外,其余综合素质相对较差。这样,管理者中缺乏精通相关专业知识人员,则不能有效地管理企业。使得有的企业逃债、废债、脱壳经营、悬空银行债权,造成信贷资产流失,严重损害了企业信誉形象,破坏了银企关系。
三、现阶段进一步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相关对策
1.加强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
第一,政府可以考虑制定并实施中小企业特殊财税优惠政策。国家应建立和规范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贷款利息优惠、直接拨款等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主要用于支持新建企业和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制造。比如:对于新办中小企业,可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而对于可能成长为大企业的中小企业或新办的高科技中小企业税收减免年限可适当长一些;对不同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不同的政策;对下岗职工和社会失业人员自主创办小企业,国家应适当减免征收某些税种,并提供一定的小额优惠贷款,若在自主创办的小企业中还安排其他下岗人员的,那么还可按安排人员的多少,直接给予相应数量的资金补助;进一步放宽创办中小企业的外部条件,降低注册资本金,简化开业登记手续;对设备投资可减免所得税;对采用特定新产品和新技术领域的企业实行一定期限的减免税政策;增加政府在中小企业的采购等。
第二,继续清理各种形式繁杂的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当前应继续以交通和车辆收费改革为突破口,加快费改税的进程,将必要的收费项目纳入税收轨道,把收费项目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在清理税费的基础上,以法规形式明确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让投资者在投资之前就能清楚知道自己应该承担的税费有哪些,多少金额,以便计算经营成本,预测收益,及时准确地做出投资决策。
第三,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进行财政补贴、贷款援助和政府采购。鼓励企业积极创新,政府可以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进行财政补贴,通过设立政府专项基金,制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开发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给予专项补贴。政府也可以帮助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获得担保贷款、贴息贷款、政府优惠贷款等。同时,应尽快制定有利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特别是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明确规定政府各部门应优先采购本国高技术产品,增加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获得大型采购合同的分包合同,使政府采购成为推动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推动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助推器”。
2.完善支持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建设
我国的中小企业所有制构成比较复杂,而我国的企业立法和有关政策又主要是按照所有制性质来制定的,这就使得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中小企业处在不同竞争起跑线上,不利于中小企业的更快发展。因此,当务之急,我们必须抓紧制定《中小企业基本法》或《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使中小企业管理走上法律化轨道。《中小企业基本法》或《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应含有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的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措施等规定,使得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以及中小企业的融资等具有法律地位和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应对中小企业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专门立法,规范其职责、资金来源、运作方式等。还应允许中小企业成立互助合作的金融机构。
3.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
建立中小企业银行,具体来说,可组建政策性和商业性两种类型的中小企业银行,专门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将主要解决中小企业在创业过程中和固定资产方面对中长期贷款的需求,对需要扶持的中小企业发放免息、贴息和低息贷款。商业性中小企业银行,可由城市合作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或者城乡信用合作社联社改制而来,充分发挥这些地方性银行对当地经济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为中小企业服务。
4.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一是政府的信用担保。近年来,我国借鉴外国经验,已制定了一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例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就是为扶持中小型科技企业而设立的。在某些城市,如江苏的连云港,由政府牵头组建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专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这种做法值得进一步推广。
二是设立担保基金和建立担保机构。它们是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有了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的支持,银行就可以降低风险,而中小企业也能更容易地获得贷款。担保基金可以以较少的资金保证带动更多的银行贷款。
三是互助担保基金。由于中小城市企业自身力量有限,因而建立互助担保基金是一种较理想的选择。
5.进一步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一方面可以成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托投资、租赁、咨询等服务,推动中小企业的资产重组和转型升级。
另一方面发展中小企业资本市场。首先,构建一个多层次、多功能的资本市场,消除中小企业面对资本市场的进入壁垒,方便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积极发展二板市场,降低准入门槛,让市场前景好、产品技术含量高、有发展潜力的成长性中小企业直接进入证券市场融资;其次,允许经营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面向社会发行股票和债券,通过建立场外交易系统,提供投资股权变现和退出市场机制,增加股权的流动性,促进中小企业股票和债券的均衡发展。
再有就是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包括特定用途基金、担保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互助基金等。
6.完善风险投资体系,筹建风险投资公司
国外新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风险投资是将资金要素和知识要素结合起来的必要环节,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有效工具。风险资本是一种权益资本而不是惜贷资本。在我国发展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风险投资,有利于启动民间投资、扩大内需,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也是中小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居民中的资金是充裕的,投资意识不断增强,有相当一部分愿意承担风险、追求高效益的投资者,应利用这一有利条件,改革目前我国风险资本的融资体制,拓宽筹资渠道。另一方面,财政也可以拿出一定额度的风险基金,参照国际惯例运作,与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金融机构共同组成政府投资、融资职能的有限责任公司,对现有各类风险投资性质的公司或基金进行改制,组建一批风险投资公司;也可以以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民间创办风险投资公司;此外,还可鼓励国外风险投资公司来我国开展业务。
7.加强中小企业自身发展,增强其内在融资能力
首先要强化信用观念,构筑良好的银企关系。有些中小企业缺乏长远眼光,为了减轻一时的债务负担,不还贷款本息,甚至逃债,严重损害了企业的信誉形象,破坏了银企关系,这就难以得到银行的长期资金支持,最终使企业受害。为此,中小企业必须强化信用意识,保全银行债权,尽量按时还本付息,有困难时与银行协商解决,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同时要规范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与否不仅影响投资决策和资金筹措,而且也影响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内部凝聚力。因此,公司治理结构决定着企业的融资能力,中小企业一定要规范公司治理结构。
另外要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而资金管理则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健全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仅是提高企业融资能力的重要前提,也是加强企业管理的核心。
总之,企业融资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相关各方的协调、配合。合理解决融资问题是当前我国促进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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