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常可以發現,基督徒的個人表現往往不夠完美;他們常常執著於表達某一個理念,卻沒有企圖讓自己的各方面修行同時兼顧。於是我們往往可以很輕易的發現『有些』基督徒如何,『有些』基督徒又如何。這往往見諸各種討論的批評裡。
這種問題在西方文化是不存在的,對待侄兒與弟媳超級暴虐的貝多芬,嫖妓而身染梅毒的舒伯特,到處玩女人的巴哈,從來也沒有人說,這些人有這爛行為所以是爛人,更不會說,因為有這種爛行為所以他們所寫的是爛音樂。
這種『對事不對人』與『修行完美主義』的思考,乍看一下很簡單;但是,深入分析之後,個人以為剛好是一個文化的價值系統中:『信仰的個人主義取向與集體主義取向』之不同所造成的。
基督教的教義,承認每一個人都有獨特的意義,這固然是個人主義的基礎;然而,由於相信人有原罪,人永遠不能達到理想境界,就算是得救重生的人,『一.樣.可.能.犯.罪』!
因此,在聖經的記載,耶穌為世人上十字架而完全救贖使命後,基督徒得進行『團契生活』。這個意思的第一層面是:由於人永遠可能犯罪,所以信仰是得不斷堅立的,所以要有團契生活來培養信仰生命;第二層面意義是,『信仰本身是不斷拆解與重建的過程』,人永遠不是上帝,所以常常誤以為這個是上帝,後來才發現這個不是上帝,只是上帝的一部份。因此團契生活是互相扶持信仰歷程的同心團體。第三層意義是,由於人是那麼無能與有限,所以基督徒的表現只能用『集體主義』來表現,而不是用『個人主義』來表現。
第三層意義是我要澄清的重點,依這一層意義,例如說,上帝在聖經同時揭示了最嚴格的正義標準與最仁慈的大愛標準,然後依信仰而言,基督徒永遠沒有任何人能兼顧這兩大標準,除非他是上帝;所以,基督徒只能透過集體主義 ── 有的人見證正義層面,有的人見證大愛層面,兩者向度的表現可以透過一個團體內的眾人來勉強符合上帝的期望。
所以才說,基督徒極少能夠個人自我修行,沒有透過團契、教會等『集體主義』生活,這個基督徒基本上會很令人懷疑其信仰的真實性。因此無論什麼大思想家大神學家,只要是基督徒,他一定會自己尋找一個同好所組成的團契,用『集體主義』來見證上帝,而不是用個人主義。
因此,我們任何人永遠可以發現『所有的單一基督徒』一定都有缺點!史懷哲醫生(在此先不管天主教與基督教的差異)缺點大的很!德蕾莎修女豈敢說自己毫無過失?同樣的,你可以發現有些基督徒過於偏重『正義層面』的表達,有些基督徒又是過於偏重『大愛層面』的表達,如果你以『個人主義』之立場去批判,這些人『沒有一個是完人』;但是,如果你以『集體主義』去觀察,那可不一定了呢!……:)
正因為基督徒要表達的是『集體主義』的見證,所以每一個基督徒依其所謂的『恩賜』來見證:所謂的恩賜可以理解成上帝所給予的特殊才能。換句話說,假如 psycho 所得到的恩賜是『思想』與『正義感』,他的見證是把這些由因賜而來的『責任』在現實社會光耀出來,所以,在這個例子中:
『充分表達思想的嚴謹與正義感的熱情 遠遠遠遠比 psycho 個人修行的完美還要重要千萬倍!!!』
而個人充分見證『恩賜』後的不完美,第一是由上帝的受難來代贖,上帝接納並原諒這一切;第二則是透過『集體主義』:教會或團契或同工間的互相配搭,讓『個人的不完美』透過『團體動力』而減低。
所以,一定會有基督徒特別強調最嚴厲的正義道德標準,也一定會有基督徒特別強調最仁慈的大愛標準。只要是從上帝而來的『真理之一部份』,我們永遠會看到有基督徒『拼命執著』這個他能力所及的部份。
這種『集體主義』的思考方式與中國文化和佛教之『個人主義』修行思考方式非常非常不同。
不管是中國文化或佛教,個人要達成完美,絕對沒有說你可以一方面是個大音樂家而一方面卻又是個大色狼的。這種思考方式的極致是『道德完美主義的謬誤』,這應該不用我來多加論證了。就好像基督教的集體主義思考方式推到極點會產生『個人的異化』一樣,這些文化的錯誤正好可以說明兩者在根本思考方式上的不同。
不過嘛! bbs 的傳媒特性恰好極有利於表現個人主義而非集體主義,所以我們的批判很容易掉進個人主義式的批判,這是每一個願意深入思想的網友所要注意的陷阱。
如果試著把發言的基督徒們當成一個『集體主義』見證團體來思考,那麼,我們就不會輕易犯下『以個人主義批判集體主義』的謬誤了呢!……:)
這種思考方式的轉變是我個人認為中國文化最需要更新的一點,一個社會或文化只有過份的個人主義,而沒有堅固的集體主義信仰來抗衡,這個文化社會極少有不落入『道德完美主義』的陷阱的!這種問題,豈不是我們現今社會所面臨的最大問題?我們的選舉中,是強調候選人的才能多?還是強調候選人的『黨派忠誠度』、『統獨忠誠\度』多?傳媒喜歡對候選人進行扒糞大賽,豈不是反映了道德完美主義的悲劇?
這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好好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