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来看,大城市和小城镇将是我国具有最大潜力的区域。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城市对外来人口的巨大吸纳能力就说明了大城市的吸纳潜力。
城市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标志。目前中国的人口城市化率仅有30.4%,也就是说农业所容纳的人口占总人口的近70%。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加快城市化进程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如由于农村土、水等自然资源及经济社会条件的制约,农业现代化尚未基本解决,为了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稳定农业,目前大量转化农村剩余劳动力还有一定困难;鉴于我国城镇的产业结构正处于由粗放的劳动密集型向提高科技含量的质量型转型时期,城镇人口本身面临部分下岗和重新培训就业问题,因而城镇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拉力”不足等等。
城市出现“农村病”
现阶段,我国城市化政策是,“严格控制大城市的发展,适度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近几年,针对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的现实,国家又将小城镇作为我国城市化建设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层次,上升到宏观高度,提出了“小城镇,大战略”的发展思路。
按照目前学术界最流行的观点,发展小城镇、推进城市化的主要依据是,城乡二元结构制度安排还没有从根本上被破除,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尚面临着许多体制障碍,而消除这些障碍还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过程。尤其是现有大城市数量不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落后,公共品供给严重不足,在这种条件下,让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容易导致“城市病”。“城市病”在印度、孟加拉教训尤为突出,我国不能重蹈覆辙。
此外,发展大中城市投资成本高,每增加一个市民至少需要1万元投入,这对中国来说从财力、物力上是难以承受的。同大中城市相比,发展小城镇有四个明显优势:一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小城镇建设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和教训,因势利导发展小城镇有一定基础;二是小城镇介于大中城市和乡村之间,在城乡的技术、信息、人才及其他生产要素流动方面可以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三是由于地缘关系,农民进入小城镇比进入大中城市成本低;四是小城镇发展有利于促进农村二、三业产业相对集中发展,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解决农民收入问题。
但是,多年的发展实践证明,我国以发展小城镇为主导的城市化道路存在着许多问题。
第一是小城镇建设需要占用的土地资源要比发展大中城市多得多。据测算,小城镇人均用地需要450-550平方米,而大中城市人均用地为60-100平方米,特大城市甚至低于60平方米。
第二是由于小城镇规模太小,缺乏明显的集聚效应,公共产品的社会效益差,导致其在基础设施建设中,耗费的资金按人头计算明显偏高。根据有关资料分析,在当前特定的条件下,我国城市规模并不是越小越好,从总规模收益和外部成本进行定量分析,规模过小的城市,规模收益低,政府负担的外部成本高,经济效益差;人口在10万-100万规模区间,有正的净规模收益,在100万-400万规模区间,城市净规模收益最大。
第三是由于小城镇城市功能残缺,企业进城的成本较高,往往造成非农业企业不愿也不敢进城。结果是当小城镇建设起来后,因缺乏支撑城镇经济发展的支持产业,外来劳动力和人口难以进城立足,最后使小城镇成了“空城”。
第四是在小城镇缺乏支撑产业的条件下,一方面一部分进城农民会出现“两栖化”倾向,即有一段时间在城镇,另一段时间又在农村,农民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离农;另一方面由于进城农民找不到稳定的职业,一部分人便会利用城镇建筑物保留的空间养猪、养兔、养鸡鸭,甚至种瓜、种果、种菜,如此一来,城市又出现了“农村病”。
吸纳大有潜力
从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来看,大城市和小城镇将是我国具有最大潜力的区域。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城市对外来人口的巨大吸纳能力就说明了大城市的吸纳潜力。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战略”,准确地论述了小城镇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对农村经济而言,小城镇是大战略,但在全国城镇体系发展的大系统中,小城镇只是中国城市化战略中的一个方面,如果不提高小城镇在集聚人口、经济发展方面的质量,继续依靠大量“乡改镇”造成小城镇数量扩张,不仅无法实现中国城市化发展的长期目标,而且这种分散的发展模式甚至可能导致对我国资源-环境生态系统的巨大破坏。
另一方面值得关注的是,在大都市优先发展郊区的同时,中心城市虽然人口增长缓慢,但其功能却得以实质性的转变。郊区化过程缓解了中心城市人口密集、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环境污染等问题,改善了城市生活质量。更为重要的是,中心城市在人口和产业外迁,经历“产业空洞化”的阵痛后,实现了功能的转变,完成了工业经济向服务性经济的转换和升级。中心城市的居住、生产职能逐步削弱,而其流通、信息等服务性功能趋于强化,成为信息交换和经济决策中心。中心城市功能的转变使其逐渐摆脱了衰落困境,走上复兴之路。据1990年人口普查结果,美国最大的50个中心城市中有32个在80年代保持人口增长,百万人口以上的中心城市增加了29个。因此可以说,郊区化与中心城市的复兴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是郊区,而是整个大都市区的地位得到强化。显然,仅仅用郊区化不足以反映这一过程的全貌,而称大都市市区化更为全面、贴切,较好地把握了城市化在地域上的整体特征。
“进得来”更要“留得住”
无论是近期还是长期解决“三农”问题,核心都是要将大量剩余劳动力从农业领域向外转移,而城市化又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途径。目前以小城镇为主导的城市化发展思路不但与我国的经济发展实践相矛盾,也与我国的资源供给状况相冲突。因此,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推进城市化需要有新思路。
国家计委产业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马晓河认为,今后的城市化应该走以大中城市带动小城镇发展的城市网络群的道路。基本构想是:围绕大中城市发展小城市和农村小城镇,在全国建设起几大城市聚合群体或网络圈。即以一个或个大城市为中心,周边建设形成若干个中等城市,围绕中等城市聚集和建设起一批小城市和农村小城镇,最终在全国几大区域里形成若干个大中小城市协调配套的城市网络体系。这些城市网络体系的形成,必然会引起各个网络圈中社会经济要素的集聚和经济规模的膨胀。这样一来,就会在全国培育起多个经济增长极,通过这些增长极可以扩张非农产业的发展规模,拉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带动农业的发展。
马晓河举例说,以京津两大城市为中心,并以秦皇岛、唐山、石家庄、保定、张家口、承德等城市为主要依托,发展众多卫星城和农村小城镇,形成华北城市网络群体;以上海为中心,形成包括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杭州、宁波等城市在内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网络群体,在这个群体中建设和发展一批能大量吸引农村劳动力的卫星城和农村小集镇,把其培育成华东乃至全国的经济增长密集区和消费增长密集区;还有,以郑州为中心的中原城市网络群,以武汉为中心的江汉平原城市网络群,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平原城市网络群,以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为中心的东北平原城市网络带,以成都市为中心的成都平原城市网络群等。另外,在鲁、湘、皖、赣、云、贵、甘、新等省区,应着力培育大城市和中心城市,以此为核心发展大、中、小城市相互协调,功能互补的城市网络群体。
实际上,在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目前正在形成以上海为中心的大长江三角洲城市网络群体系。这个网络群之所以能够迅速形成,主要是由于在20世纪90年代里,上海以及周围大中城市的快速扩张和各个城市功能的不断增强,拉动了周边地区小城市和农村集镇的发展。
现在,大长江三角洲的农民和乡镇企业正在从过去的“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转向“离土也离乡”“进厂也进城”的发展道路。从1991年到2000年,这个地区的上海、江苏和浙江等三省市城市人口由3013.9万人增长到4726.6万人,农村人口由9372.1万人减少到9062.4万人。相反,这一时期全国乡村人口却从90525万人上升到92819万人,增加了2294.6万人。在形成全国若干个城市群体网络圈过程中,首先要注意优先发展大中城市,通过加强各种基础设施的建设,扩大城市公共品的供给,不断增强大中城市的承载功能和辐射功能,充分发挥大中城市对周围小城市和农村小城镇的带动作用。优先发展大中城市并不是不要发展小城镇,而且要依托大中城市发展小城市和农村小城镇,凭借大中城市的辐射力和对小城镇的衔接带动功能,将他们建设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的增长中心。这些中心既是乡村工业集中发展的载体,又是农产品的市场需求中心和向大中城市输送农产品的集散地,最终能为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和增加农业收入提供有利的机会。
从世界各国城市化发展历程的规律来看,我国的城市化应当进入一个较快发展的阶段。但从宏观经济形势及其未来走势看,城市化的高速推进面临一定的制约,如国内有效需求不足,并引起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循环受阻。显然,提高城市化水平肯定有助于启动市场,扩大内需,进而带动经济增长。城市化本身也可以创造出一定的就业岗位。但城市化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并非只需敞开大门,让农民进城即可实现,而是需要为进入城市的农民创造就业岗位,提供固定住所和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就业前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等。让农民“进得来”,更让他们“留得住”。否则,单纯强调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而不考虑城市的吸纳能力,发展城市化就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