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先秦、秦汉经济史研究取得了新的成果,无论研究深度还是研究领域的拓展上,都较上一年有所提高。但也存在不足,如对先秦经济史的研究关注不够,经济思想研究选题重复较多,一些论文质量不高等。兹分述如下:
总体性论述
李根蟠、张剑平《社会经济形态理论与古史分期讨论——李根蟠先生访谈录》(史学理论研究4)就古史分期的研究与方法进行了讨论,认为在古史分期问题研究中,应在遵循社会经济形态理论的前提下认识中国历史的特殊性,即用马克思、恩格斯从西欧经验中概括出来的“一般”研究中国历史的“特殊”。这种“一般”可以作为“参照”,在研究古史分期过程中接受检验,获得修正和发展,但不能把它当成公式套到中国历史上。并认为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指导是把讨论推向深入的必要条件。薛国中《秦汉社会性质的再思考》(武汉大学学报3)一文认为长期以来,史学界按常说的社会发展五阶段论,把秦汉到明清的2000余年的社会,界定为地主经济型的封建社会。但实质上秦汉社会的本质特征与封建社会的本质特征完全不相符合。薛文认为,作为封建社会的本质特征,应是政治上的分权制,经济上的土地王有制和阶级关系的农奴制。凡不具备这三大特征者,概不能算其为封建社会。而最高统治者的权力分割,是封建社会的首要特征。秦汉社会性质与周代显著不同。秦始皇统一中国,结束了自西周开始将近九个世纪的封建制度,开始进入到专制主义社会阶段。专制主义社会的特征是:政治上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经济上废除土地王(公)有制,确立私有制;阶级关系上,劳动者农民摆脱了农奴地位,有了独立人格,可以自由居迁择业。
马克垚的《论地主经济》(世界历史1)一文,从中西封建社会历史的对比角度出发,认为地主经济是封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地主经济的生产主要是为了满足封建主的消费需要,它存在着一种二元结构,即自然经济部分和商品经济部分。同时,地主经济也是一种垄断经济,一种短缺经济。该观点发人深省,对重新认识中国封建地主经济颇具启迪性。唐文基在《试论中国封建社会经营地主——对中国封建地主阶级的再认识》(福建师大学报1)一文中提出,中国封建社会的经营地主,指的是为增加其财富而亲自勤于经营其地产的地主,其特征是以增加财富为目的,搞集约经营,努力改善生产设备和技术,调整与生产者关系,讲究经济效益,与寄生地主形成鲜明对比。经营地主对于商品市场的推动作用也大于小生产者。唐文认为,经营地主是中国封建地主政治经济体制的产物,土地商品化是经营地主产生的市场条件。中国封建社会地主的传统经营方式和发育不充分的封建市场,又制约着经营地主的发展。
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问题在本年度没引起学者的更多关注。师存勋《西周土地制度国有性质论略》(广西社会科学2)一文认为所谓西周土地“王有”实际上是一种象征性拥有,真正的土地所有权在封建气息颇浓的村社掌握之中。晁福林的《《九店楚简补释:小议战国时期楚国田亩制度》(中原文物5)一文认为当时楚国的田亩基本上是两畦为一亩,亩制为其最基础的地积单位。李炳泉《西汉西域渠犁屯田考论》(西域研究1)一文把部分敦煌悬泉置汉简资料和传世文献相结合,对西汉在西域渠犁屯田的首开和重开时间、最大规模、职官设置及其屯田的作用进行了探讨,认为渠犁屯田首开于汉武帝时,重开和扩大在汉宣帝时,其性质为军屯。李炳泉的另一篇文章《尹湾汉墓简牍“提封”面积数指的不是东海郡的耕地面积》(聊城大学学报1)不同意尹湾六号汉墓出土的木牍《集簿》所载的“提封”田是东海郡的耕地面积数的观点,认为它是一条关于东海郡土地面积的准确数字,并肯定了其在西汉历史地理研究中的价值。
农业与区域农业经济
宋镇豪在《五谷、六谷与九谷——谈谈甲古文中的谷类作物》(中国历史文物4)一文认为,古代文献中的所谓“五谷”、“六谷”、“九谷”之说,在甲骨文中已经出现。稷、黍、麦、稻、大豆,是商代的“五谷”。粟、黍、麦、稻、高梁、大豆为商代的“六谷”。禾(粟)、黍、粱、麦、来(小麦)、秜(稻)、稌(糯稻)、大豆、高粱,为商代的“九谷”,是商人社会生活中的九大类“粒食”种类。范毓周《关于商代麦类作物的几个问题》(中国农史1)一文对学术界争执不一的商代麦类作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易德生《〈管子〉中“五谷”略考》(郧阳师专学报1)从作物种植时间角度,认为“禾”、“稷”是同一物,“黍”与“稷”是不同的两种植物。张经《殷商时期诸神与农业关系分析》(农业考古1)一文通过对相关卜辞的分析,认为商人并没有专门的农业保护神。在商人所祭祀、崇拜的多种神灵中,他们都或直接、或通过控制,影响其他自然现象,作用于农业生产,表现出“异己”、“亲己”等不同的特征,但是还没有那个神灵是专司农业的。胡衍铮在《诗经·豳风·七月》(农业考古3)一文中对“黍稷重穋、禾麻菽麦”八种粮食作物进行了分析。
区域农业经济研究也引起学界的关注。吴小平《论洞庭湖地区原始农业的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中国农史2)一文对洞庭湖地区史前时期的农业经济概况做了探讨,指出农业发展与环境变化有密切的关系。吴海涛《先秦时期淮水地区农业生产述论——以皖水、豫东为例》(农业考古1)一文认为先秦时期,淮北地区成为开发较早的农业区之一。这主要表现为定居聚落和城市的形成、家畜饲养与渔猎业的发展,农作物品种出现了南北交融的现象。到春秋战国时期,该地区农业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为其后成为古代重要经济区奠定了基础。姜世碧的《成都平原先秦农业初探》(农业考古3)依据考古材料,结合文献记载对先秦时期成都平原的农业经济状况及其相关问题作了初步探讨。郭声波在《历史时期四川蚕桑事业的兴衰》(中国农史3)一文从多学科角度全面审视了四川蚕桑事业的兴衰过程。认为成都平原的缫丝技术至迟在春秋战国之际就已发展起来。到汉代,成都平原的蚕桑事业继续稳定发展,四川盆地西部桑园画像砖的出现,反映蚕桑已成为有些农户的专业生产。王勇《秦汉地区西南夷地区的农业开发》(中国农史3)一文提出,秦汉时期随着中原统治势力的进入,西南夷地区的一些河谷平地和郡县治所周围的农业生产迅速达到了中原农业发达地区的水平。但是这些农业发达地区却为广大的农业未开发区和牧业区所包围。形成这一农业开发格局的原因与秦汉政府对西南夷地区的开发方式以及西南夷地区自身的自然条件密不可分。王星光、李秋芳《太行山地区与粟作农业的起源》(中国农史1)一文认为太行山地区是中国粟作农业起源地之一,野生狗尾草的存在为粟作农业的起源提供了生物依据。粟作农业的诞生,为以后夏、商等王朝在该地区的崛起奠定了物质基础。宁志新《汉唐时期河北地区的水稻生产》(中国经济史研究4)一文考证并论述了河北地区的稻作历史。认为汉唐时期河北地区的水稻种植主要集中在以邺县为中心的河北南部,以定州为中心的河北中部和以幽州、涿州为中心的河北北部。并认为水稻种植基本上以政府行为为主,水稻的收成多归当地官府所有。
水利事业的发展关乎农业的兴衰。包明军《南阳汉代的水利建设浅析》(中州今古4)认为汉代南阳的水利工程集南方水利工程以塘堰为主,北方水利工程以沟渠为主的特点,形成一种渠塘结合的水利灌溉系统。庄明辉的《两汉水利工程与“基本经济区”》(华东师大学报3)就汉武帝时期所兴建的一系列较大规模水利工程进行了论述,认为这些大规模水利工程如漕渠、六辅渠、龙首渠、白渠等之所以在关中地区修建,是与西汉统治者对“基本经济区”的特殊重视和政策倾斜密不可分。“基本经济区”的发展,直接关系到政权统治的稳固,但同时却以牺牲其它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代价,致使其它地区与“基本经济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鸿沟,无法享受同等发展的条件和机会,加剧了不同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商品经济
商品经济问题是本年度研究的热点,发表了一批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施伟青的《论秦自商鞅变法后的商品经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一文是该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力作。该文根据秦简《日书》材料,对秦国自商鞅变法后商品经济的发展状况进行了研究,认为秦国商品经济的发达,既表现为商品种类繁多,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上,也表现商品贸易活动地域广,交易频繁,商品货币关系相当程度的发展上。对为什么在实行重农抑商的秦国会出现商品货币关系发达的现象,施文认为原因有三,一是战国以来贫富升降转换剧烈,许多人企图通过经商致富,二是秦人十分重视世俗利益的价值观,对其背本逐末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三是秦国抑商政策不彻底。这些都影响了秦国抑商政策的彻底推行。因此,对秦国重农抑商政策的实际作用不宜估计过高。冷鹏飞《战国秦汉时期农业领域商品经济的发展》(湖南师大学报1)一文提出,铁器牛耕的推广,生产率的提高是农业领域商品经济发展的契机;一家一户独立拥有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的社会个体的增多,为商品生产及其交换的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大量城市人口和其他非农业人口的增长以及手工业、服务性行业的涌现,为农业领域批量生产供应商品粮和手工业原材料敞开了大门。这些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终于在西汉时期迎来了我国历史上农业领域商品经济发展的第一个高潮。
雷震《中国古代商品经济特点简论》(汉中师院学报4)一文认为,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实质上是一种简单形态的商品生产,是封建自然经济的附属物和补充部分.李恒全《试述汉代私营手工业的商品生产》(江西社会科学5)一文认为汉代私营手工业的商品生产,遍及所有的手工业行业,在汉代手工业中占有主导地位。在汉代,私营手工业以小生产为主体,农民家庭手工业在私营手工业中占主导地位,部分私营手工业已使用雇用劳动,已有竞争意识。李炳泉在《西汉商品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几个问题》(烟台师院学报3)一文中不同意有人对西汉时期商品经济的水平和性质给予过高评价的观点。认为西汉商品经济主要服务于地主、官僚和贵族的统治及享乐的需要,它的繁荣不是建立在商品生产高度发展基础之上,它的发展受到封建政府的严重束缚。唐光孝《试析四川汉代葬俗中的商品化问题》(四川文物5)一文认为,西汉时期四川地区出现的砖室墓、石室墓和崖墓等墓葬在墓室结构的用材、崖墓的开凿、墓室装饰和专用随葬品方面无不充溢着商品化因素。这种现象的出现和流行,与西汉社会生活中商品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刘瑛的论文《试论商品经济对两汉世风的影响》(江西师大学报2)认为商品经济对两汉世风的负面影响较为显著,主要表现在:求富、逐利观念成风,社会消费趋向奢侈,传统道德观动摇和士人弃学经商现象出现。
财政、货币与税收
赵梦涵《论西汉前期的财经政策与文景之治》(石油大学学报2)通过分析西汉前期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特点,认为西汉前期的财经政策既从体制上继承了秦创立的中央集权制,又接受了秦亡于暴政的历史教训,反其道而行之,大力放宽财经政策.实行郡国并行制.这种分权式的封国制在汉初有利于减轻中央财政负担,稳定功臣和王室。同时,减政放权,有利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促进地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从而开创了文景之治.邹春生《秦汉财务审计初探》(安庆师院学报2)一文认为,秦汉财务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与国家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财会资料,审计的主要机构在中央是宰相和御史大夫二府,在地方是郡守和县令.审计采取送达的方式。陈浩《越国货币形态再探》(中国钱币2)的论文论述了越国货币形态的多元特性,越国有使用“布帛”、“珠玉”的实物货币,有使用“黄金”和“青铜块”的称量货币,而越国的金属货币是戈币。布戈出现的时间,较之实物货币和金属称量货币要晚些,可能出现于越国鼎盛时期。它的铸行是越国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必然结果。高良荃、赵光怀《汉初货币政策与汉初政治》(管子学刊2)一文重点从社会政治的影响这一角度去解读汉武帝以前的货币政策,认为汉初货币政策不仅取决于财政的需要和商品流通的需要,还取决于各个阶段的治国方略与政治倾向,与中央集权的加强过程密切相关。刘弘、姜先杰《新莽铸币遗址研究》(中华文化论坛3)依据考古材料将王莽铸币地点分为三个地区,即三辅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和边郡地区。王莽在不同地区铸币,目的各有侧重。在三辅地区铸币,以政治需要为主,政治目的大于经济目的;在经济发达地区铸币更多地考虑经济上的需要;而在边郡地区铸币则侧重于军事上的需要。
朱红林、关晓丽的《〈周礼〉中的商业税收制度研究》(税务与经济2)论文从关税、人口税、商业劳役以及税收监督制度几方面论述了《周礼》中的税收制度。秦汉文献中对刍、藳税的记载很少,过去学界较少进行系统研究。高敏《论西汉前期刍、藳税制度的变化发展》(郑州大学学报4)以张家山247号汉墓出土的竹简为据,考证了文、景时期刍、藳税制度的发展变化,认为文、景时期的以刍折钱缴纳之制,是承袭了西汉初期的在收够了“足其县用”的刍藳实物之后,其余令顷入五十五钱以当刍藳的做法,不过制度化为以钱折刍和折藳而已;文景时期的刍税质量明显优于藳税质量的状况,也非始于文景时期,同样是承袭了西汉初期刍税质量优于藳税质量的发展倾向;田刍与户刍的区分,也非始于文景之时,而是萌芽于西汉初期,且扩大化为所有刍藳税承担者。臧知非的《从〈吏民田家莂〉看汉代田税的征收方式》(史学月刊5)就东汉王朝征收田税方式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吴简记载表明,孙吴把国有土地按质量分为“熟田”、“旱田”两类租给农民,征收不同标准的田租,其“熟田”、“旱田”的数额是人为地“定”出来的而非依据土地质量的自然状况统计出来的数量。东汉自章帝以后把土地“差为三品”而税之。吴简的问世,简接证明了东汉土地分为三等之后是分别征收不同数额的田税,孙吴的“熟田”、“旱田”之分是东汉田分三等的发展,尽管租、税性质不同,但方式一致。
经济思想与经济政策
马涛《从郭店楚简〈老子〉看老子的经济思想》(管子学刊1)一文认为老子的经济思想和先秦儒家的经济思想十分相近,都具有浓厚的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倾向。儒道两家经济思想的对立并非始于当时,而是受庄子后学的影响所致。高厚礼、张德俊《老子管理思想探析》(管子学刊2)提出,老子以道为中心的管理思想,其本质就是“无为而治”,看似清净无为,却能尊重万物,各自发展,达到“无不为”。聂志红《先秦儒家的理想经济世界:综论孔子、孟子、荀子的经济思想》(财经问题研究9)一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部分理论,从春秋战国时期制度变迁的社会背景出发,宏观审视先秦儒家的经济理论主张,认为孔子、孟子、荀子系统建立起了儒家完整的封建社会经济运行的理想框架,他们共同构成的“经济世界”,代表了儒家经济思想的最高水平。巴新生《西周领主土地所有权方面所见之伦理经济观念蠡测》(中国经济史研究3)一文认为周天子的最高土地所有权观念,并不能反映西周土地的实际所有形态。周天子的最高土地所有权观念的反映主要是周王对“溥天之下”的“王土”拥有最初支配权、处置权以及周天子或天子执政大臣对诸侯土地的交换、诉讼的参与上。而反映在诸侯经济负担方面的伦理经济观念就是诸侯必须以明德之政行以克尽孝道,向周天子尽经济义务。 张弘《战国秦汉时期重商与轻商观念的嬗变》(山东大学学报4)一文提出,战国秦汉时期商业的发展与繁荣,有利于重商观念的形成。与此同时,“重农抑末”政策的推行,工商业者的兼并行为,以及由“重义轻利”观念所引发的鄙视工商业等因素,则促进了轻商观念的发展。这样,在重商与轻商观念的嬗变过程中,除个别时期,如西汉中期,重商观念稍占优势以外,其它时期则一直处于劣势。许云钦《贾宜的“富安天下”思想》(福建教院学报1)一文认为,“富安天下”思想是贾宜治世方案中一项重要思想主张,其主旨在于要求西汉最高统治者采取驱民归农、积蓄粮食、崇尚节用和轻赋少事等措施,从解决民生问题入手,通过经济上的“富民”来达到政治上的“安民”。马涛《论陆贾的经济思想及对汉初政策的影响》(世界经济文汇3)一文认为陆贾继承了先秦儒家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倡导经济自由,《新语》一书所阐发的自由主义思想对汉初经济政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成为汉初治理国家的基本理念。张树卿、刘纯龙《儒释道经济观初探》(东北师大学报4)一文提出,儒、佛、道三者不仅有各自的经济观,而且有其在各自经济观指导下的经济实践活动。比较儒、释、道的经济观,不难发现三者皆重视经济问题,重视环境与经济的发展,注重生产劳动。朱丹《论老子的德治经济思想》(江西教育学院学报4)从经济学角度讨论了老子的德治经济思想。康清莲《论司马迁的经济思想与汉武帝时期的经济政策》(四川教院学报7)就司马迁“四业并劝”的经济思想与汉武帝的经济措施之间的矛盾进行了论述。张华新《略论我国古代的农本思想》(华中农大学报2)对古代农本思想的形成与发展进行了分析,阐述了农本思想的内涵和外延。
经济政策研究也引起研究者的关注。赵光怀在《两汉“禁民二业”政策的历史考察》(烟台大学学报2)一文中提出,“禁民二业”思想是在中国奴隶制时代四民分业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两汉时期“禁民二业”政策与重农、抑商和抑兼并问题密切相关。西汉前期“禁民二业”政策主要是为了实现重农和抑商,西汉中后期以后则以抑兼并为主要目的,东汉时期“禁民二业”政策的出发点是为了抑制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由于历史背景不同及其政策目的的差异,这一政策所发挥的作用也因时而异,禁民二业在汉代政府推行重农抑商政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抑制兼并问题上显得软弱无力,基本没发挥什么作用。王绍东《论汉代限制“官营二业”与提倡“厚俸养廉”的思想》(内蒙古师大学报1)一文认为,在封建社会,官僚利用手中的权力兼营他业,牟取暴利,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对于封建社会这一痼疾的危害,汉代有远见的思想家明确提出“禁民二业”,特别是限制“官营二业”的思想和主张。他们还认识到,官吏俸禄过低是造成禁官二业难以实施的重要因素,提出了“寡官重禄”和“厚俸养廉”的主张,力图从制度入手,解决封建社会的官吏腐败和土地兼并问题。王刚《汉代外贸与边贸政策探略》(社会科学辑刊5)一文认为,汉政府对外贸与边贸实行严格的管制政策,主要体现在物品管制和对经商者出入境的控制上。在外贸和边贸中,物流主要是以汉的金、帛等财政物质储备,换取所谓的奇珍异物。汉政府还为外贸提供军政保障。这种政策具有突出的军政目的和意义。
自然灾害与社会保障
先秦两汉是中国古代自然灾害集中发生的时期之一。本年度自然灾害研究颇引人注目,卜风贤《周秦两汉时期农业灾害时空分布研究》(地理科学4)是该方面研究的代表作。卜文通过对周秦两汉频繁发生的农业灾害的定量分析,根据灾害史料的灾度等级和统计结果,认为农业灾害在时间分布方面表现出明显的时代特征。在空间分布方面,山东、山西地区是周秦两汉时期的农业重灾区。文章最后也分析了社会大变革对农业承灾力的影响。陈业新就两汉时期的灾害与荒政问题发表了系列论文。在《两汉时期灾害发生的社会原因》(社会科学辑刊2)一文中,作者认为两汉时期不当地发展农业和手工业,尤其是较为发达的冶炼业,是破坏生态和引发灾害的重要因素;盛行于两汉的浮侈世风对林木资源的大量耗费,使得其调节生态和遏制灾害发生的能力大大降低,以致屡发的灾害呈蔓延之势;统治集团为争权夺利而发动的战争也使生态环境资源遭受重创,从而引发灾害。在《两汉荒政初探》(淮南师范学院学报1)一文从备荒防灾、抗灾措施、赈济、廪贷、减蠲租赋、节约五个方面对两汉的荒政措施加以概括和剖析。在《两汉荒政特点探析》(史学月刊8)一文中除继续沿用前文观点外,进而提出两汉荒政具有制度化和法律化、荒政实施程序化、荒政经学印迹突出以及荒政措施制肘于财政经济状况、吏治状况等特点。 张文华也发表了一组论文集中论述汉代的自然灾害。在《汉代自然灾害的发展趋势及其特点》(淮阴师范学院学报5)一文中认为两汉灾害具有种类多样,发生区域广泛,持续时间长,发生频率高,灾情严重,灾害连锁反应显著,灾害群发典型等特征。其《汉代蝗灾论略》(榆林高专学报3)一文就汉代蝗灾的特点、蝗灾的防治措施等进行了论述。张文华、胡谦《汉代救荒对策论略》(延安大学学报3)一文,对汉政府的救荒政策作了论述。认为汉代的救荒对策有灾前预防、灾时抗御、灾时赈济、灾后补救、恢复家园与生产等几种形式,形成较为完备的体系。谢仲礼《东汉时期的灾异与朝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3)一文认为,东汉政府在处理灾异方面,采取赈灾、减免赋税等务实性措施和举贤良、理冤减刑等务虚性措施。
中国古代自然灾害的频仍,也使社会保障显得更为急迫。王卫平《论中国古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初步形成》(江海学刊5)一文提出,早在三千多年前,中国就已出现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古代社会保障制度形成的思想基础是民本思想。从《周礼》、《管子》等记载中可以看出古代社会保障的理念及制度雏形。与此同时,贤明的君主和诸侯对此进行了成功的实践,从而促成了中国古代保障制度的形成。孙彦《东汉社会保障政策浅析》(祁连学刊3)就东汉王朝在自然灾害频仍时期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政策进行了论述。
气候与生态环境
王晖、黄春长《商末黄河中游气候环境的变迁与
社会变迁》(史学月刊1)一文认为,新石器
时代到商代黄河流域的气候属于温暖湿润期,商代后期,气候出现了干旱化,商末气候环境的变迁对其时社会
政治的
影响极大。周人克商的牧野之战发生在大旱之年,其直接导火索是为了解决因旱灾发生饥荒的生存危机,是周人为寻找生存出路而做出的举动。陈业新《两汉时期气候状况的
历史学再考察》(历史
研究4)一文从农事活动时节、物候和干湿状况三个方面对两汉时期的气候情况进行了考察。认为在冷暖变动方面,两汉时期的气温比春秋时期要低,与今天相较并无大的差异,仅有的区别在于具体的变动幅度上。前后汉相比,西汉略冷,东汉稍暖,但期间有多次波动,东汉末年,气候急剧转冷。在干湿状况方面,该时期具有若干干湿相间的显著特征。马新《历史气候与两汉农业的
发展》(文史哲5)一文则认为,汉代与春秋战国以来同属一个温暖期。这一历史时期气候的相对温暖与湿润,带来了丰富的水资源,并使土壤和植被都处在良好的
自然循环状态。汉代农业的发展状况,诸如农作物布局的变化,农产量的提高以及农业经营方式特色的形成都与之息息相关。
在生态环境研究方面,徐日辉《新石器时期渭水上游的生态研究》(农业考古3)一文认为历史上渭水上游地区有着十分良好的生态环境,森林河流密布。对于今天渭水上游的黄土高坡的恶劣生态环境的形成原因,徐文认为是由于气候变冷和人类活动的破坏所致。王启才的《〈吕氏春秋〉的生态观》(江西社会
科学10)一文论述了《吕氏春秋》天地万物一体的整体生态和谐观。王守春在《胡桐一词的词源与古代楼兰地区的生态环境》(西域研究1)一文提出,见于《汉书·西域传》中的“胡桐”一词与内地的桐树毫不相干,唐代颜师古关于“胡桐”词源的错误解释影响甚大,延续至今。而《汉书·西域传》中的“胡桐”就是胡杨树,胡杨树在古代楼兰地区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陈朝云《用养结合:先秦时期人类需求与生态资源的平衡统一》(河南师大学报6)一文论述了该时期生态环境的变异和对农业生产以及国民
经济的影响。并就统治者所倡导的用养结合,协调人与生态环境的平衡统一,全方位地保护生态资源的政策做了论述。王炜林《毛乌素沙漠化年代
问题之考古学观察》(考古与文物5)认为毛乌素沙漠的形成原因既有自然的也有社会的,尤其是汉代向该地区的大规模移民活动和开垦,使植被面积遭到大面积破坏,客观上加速了毛乌素沙漠地区的沙漠化过程。
西部开发与移民
先秦、秦汉时期的西部开发也引起学界关注。汪受宽《秦人西部开发的历史反思》(西北第二民院学报3)认为,作为国家政权对西部地区有意识的全面开发则自秦人始。秦人对西部广大地区进行了系统成功的开发,使其成为全华夏最富庶、实力最强的地区,为秦汉皇朝定鼎关中提供了坚实的保证。反思秦人西部开发史,其营造人才发挥作用的环境,经济开发因地制宜,
交通和社会安定先行,重点工程近期和长远效益并重,注重环境保护等都是值得借鉴的。曾鹰《论古代西部开发的兴衰及其借鉴意义》(科学管理研究5)一文认为,古代西部经历了三次开发高潮,即周秦汉时的“拓展型”开发,隋唐时期的“扩张型”开发,清代初期的“强力型”开发。而周秦汉时的开发,受到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带动了中、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出现了历史上第一次经济发展的高潮。侯甬坚在其论文《西汉政府在西北边疆开发中的投入》(
中国历史地
理论丛2)中提出,西汉政府为巩固西北边疆,通过“移民实边”,动用国家财政,采取部分特殊政策等手段,使西汉向西北方向的拓展快速而富有成效。陈晓鸣在《汉代北部、西南部边郡经济开发之评述》(江西社会科学11)一文中认为,北部边郡和西南边郡由于地理环境、居民族属以及战略地位的不同,汉王朝相应地采取了不同的治理政策和开发措施。北部边郡突出战略防御,在经济开发上带有浓厚的军事色彩,以突发式方式运作,投资规模大,短期效益明显,但持续性不强,衰落得很快。西南边郡在政治治理和经济开发上,为渐进式发展,投资规模小,发展也很缓慢,但稳定而持久。
先秦两汉移民问题在该段的经济史研究中应占重要地位,但却未引起必要的重视。本年度一些研究者进行了可喜的尝试。孙左华、王武云《先秦移民及其影响》(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6)将先秦时代的移民方式概括为灭国移民、迁都移民、分封移民、战俘移民、调遣移民、犯罪移民、逃忙移民等几种。并认为先秦移民与文化传播紧密相关。闫明恕《论秦代移民》(贵州师大学报5)一文就秦代的移民方式、移民阶层、移民地区、移民政策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认为移民活动不同程度的打击了六国旧贵族势力,巩固了秦政权,促进了民族融合和地区经济文化交流。
部门经济与生产力水平
侯虹《蒲江盐井的开发与西汉四川盐铁经济的发展形态》(盐业史研究3)一文认为,蒲江境内穿井鼓盐历史悠久,早在商周时期,古代先民就开始利用自然盐泉。到西汉已开凿出数量众多的大口径盐井,盐业的开发已经成熟。蒲江出土的汉代“牢盆”填补了盐业史上的一个空白,官府利用“牢盆”控制整个盐业生产。作者论述了蒲江盐井的开发与西汉盐铁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认为在汉初,独立于农业生产的铸钱、煮盐、冶铁三大手
工业迅速崛起,逐渐形成一个以成都为中心的西蜀经济圈。而临邛(蒲江)地区的盐铁资源在这一经济圈中居重要的地位。周卫荣《齐刀铜范母与叠铸工艺》(中国钱币2)一文指出齐国货币齐刀并不是用叠铸法铸造的,民国以来各家图谱中所载的齐刀币铜范母系后人的伪作。我国在先秦时期尚未用叠铸工艺铸钱。叠铸工艺源于汉初的榆荚半两,它首先是民间发明的一种新工艺,在整个西汉时期只是流传于民间,自新莽初期为官方所用,并很快在莽钱的铸造中发展、成熟和普及。许增辉的文章《古代四川造船业述略》(文史杂志6),概述了古代四川造船业情况。武仙竹《考古学所见长江三峡夏商周时期的渔业生产》(江汉考古3)将三峡地区夏商周时期的渔业生产分为东西两大区域,认为渔业经济是当时峡区内的重要经济形式。
杨生民《汉代与魏晋南北朝犁演变的考察》(江西师大学报3)一文对汉代与魏晋南北朝耕犁的演变问题进行了
分析,认为这两个时期犁的构成和铁的材料基本相似,而且崔寔在《政论》中提出的东汉末年辽东地区所用犁比汉武帝时赵过推行代田法所使用的犁楼效率要低得多。北魏统治的大部分地区使用的耕犁与汉代相比并无什么改变。王晓曦《从马王堆汉墓出土文物看汉代的农具——铁口锸》(农业考古1)一文根据对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铁口锸的研究,认为锸在汉代水利和农业生产中是使用极为普遍又极其重要的一种掘土、起土工具。王良田《商丘市出土的西汉梁国农具》(农业考古3)一文通过对西汉梁王陵出土的铁锸、铁钁、铁镰、陶纺轮、陶仓等农具的分析,认为西汉梁国的农业是比较发达的。白云翔《我国青铜时代农业生产工具的考古发现及其考察》(农业考古3)一文,通过对考古发现的青铜时代农业生产工具的研究,认为我国青铜时代的1500年间,农业生产工具无论在器类构成上还是在形态结构上都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此外,袁延胜《从云梦秦简看秦国牛的用途》(文博5)和周祝伟《畜力与汉唐文明》(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等文就秦国牛的用途和畜力在铸造汉唐文明中所起的作用进行了评估。
其他
黄冕堂的《中国历代粮食价格问题统考》(文史哲2)一文论述了秦汉以至清代各个历史时期每石皮粮的价格。认为两汉每石皮粮的市价应在三四十钱到130钱之间,两汉粮价不仅有地区差,而且有时间差。从两汉前中期到东汉中后期的粮价总体呈上涨趋势。张华松在《试探秦始皇东巡的原因与动机》(东岳论丛1)中认为秦始皇东巡的经济原因就是控制各地的盐铁以及丝织品的生产,劝课农桑,以便从齐地征调足够的粮赋。张仁玺、晁天义《两汉时期皇帝赏赐考略》(西北第二民院学报1)一文论述了两汉皇帝赏赐的对象和范围,指出这种方式虽有利于密切皇帝和官僚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推广封建伦理道德,维护社会稳定,但却增加了国家财政负担,成为贵族官僚瓜分财富的一种手段。李海勇《略伦春秋诸侯国之间的纳赂受赂现象》(江汉论坛3)从纳赂对象、纳赂原因、纳赂前后时间变化、纳赂影响及存在原因等方面进行了分析。马卫东《战国贿赂三论》(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一文就战国时期的反贿赂斗争进行了论述。吴小平、汪伟宏《论我国史前时期的人口压力及其影响》(中国社会经济研究3)一文认为人口压力在史前有两次激烈的时期,一次在旧石器时代晚期,一次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前者诱发了农耕等生产经济的出现,后者导致了考古学文化的冲突和演替、战争和城市的产生,加速了我国文明发生的进程。